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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美人,甭穿了!(完整版)-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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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想过,我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可能会看见白色的顶棚,也可能会看见魏小侯爷的一双杏眼,还可能会看见大姐的笑脸,但是……我万万没又想到,此刻出现在我眼前的,竟然是吕布那双深邃的眼阵!
  他深情地凝视着我,好像已经守望了一千年。
  他说:“元宝,我回来了。”
  咯噔一声,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心脏突然空翻的声音。
  他……他……他不是吕布?!
  颤抖,不可抑制的颤抖。
  我用苍白的手指,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生怕他会突然消失。但是,我除了颤抖,却连一个字也问不出口。
  眼前的人,不是吕布,而是……霍去病!
  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怕自己现在看见的只是幻想。
  他将我抱入怀中,将我挨在他的胸口,让我聆听他心跳的声音。
  我咬住下唇,不让自己的眼泪滑落。原来,爱与恨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么热烈,这般汹涌,那么恐慌,这般无措……
  霍去病轻轻地亲吻着我的额头,沙哑道:“元宝,吕布……走了。他将他的身体让给了我。”
  我的手指甲抠进了他的肌肤里,指甲尖渐渐染上了血红色。
  霍去病抱紧我的身体,接着道:“他让我转告你一句话。”
  我睁开隐隐见红的眼睛,望向着霍去病的眼睛。
  霍去病的眼中流露出淡淡的哀伤,“他说,让你别忘了下辈子的约定。”
  闭上眼睛,脑海里显现出吕布的影子。还记得,他曾目光灼灼地望着我,对我说:“如果有下辈子,你一定要做我的女人!”
  泪水,沿着眼角滑落。心,痛了。
  为什么,幸福不能两全?
  为什么,总让我徘徊在得失之间?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然而,无论我如何心痛,我的双手都死死地抠在霍去病的胳膊上,生帕自己松开一点儿,他就会消失不见。我……已不能再次失去!
  我在自己的口腔里尝到了血液的味道。那味道就好似恶魔,引诱着我走入地狱。我张开嘴巳,狠狠地吻上霍去病的唇瓣,毫无理智地纠缠着,渴望着他的温暖将我救赎。
  没有什么,比霍去病回到我身边,更让我幸福!没有什么,比吕布离开,更让我痛苦!这不是二选一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我罪,我的债,我注定要背负一生的东西!
  最大的痛苦,最大的惊喜,如同冷热水,不停交替地倾泻到我的身上,让我险些疯掉!
  我总想要忽悠生浩,可当生活忽悠我的时候,我却如同一只折断了翅膀的飞鸟,在坠毁的过程中,忍着剧痛,拼命地肩动着翅膀,向着可以看见的幸福飞去。我知道,我会达到幸福的彼岸,可这个过程却是如此的痛苦。
  这一刻,我不想知道吕布和霍去病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刻,戒只想要拥抱。
  霍去病的身体十分滚烫,有力的腹肌以一种十分完美的姿态紧绷着。他用布满薄茧的温热双手,扶住我纤细的腰肢。用那滚烫的巨物一点点顶开我的身休,直到彼此融为一体。
  我发出满足的低吟。一边流着泪,一边用尽全力和他纠缠在一起!这辈子,再也不要分离!
  。。。。。。。。。。。。。。。。。。。。。
  野蛮的欢爱让身体痛苏让灵魂愉悦。
  我就像是一个孩子,既无助又固执地攀附着霍去病的身体,既然在欢爱过后,也不肯松手。
  在喘息渐渐平复过后,我用鼻子拱了拱他的胸扣,喃喃地问:“是你么?”
  霍去病用手指抬起我的下巴,让我只可以看见他眼中那浓烈而炙热的感情。
  我张口咬住他的下巴,微微用力,不肯松口。
  霍去病抚拱着我的长发,纵容我的一切。
  我的鼻乎发酸,松了口,又将头埋进了他的胸口。
  霍去病知道我有话要问,便一边用温热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背脊,一边用那充满了磁牲的嗓音徐徐道来。他说:“爆炸过后,我的灵魂飞出了体外。浑浑噩噩中,我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想要再看你一眼。待我混沌的思想渐渐变得清晰,我看见了吕布。他因为脑部受伤,导致灵魂出窍。他说,他并不想醒来,因为那样他便有足够的理由,可以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他说,他恨自己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他恨他自己想要做我的替身,而你却不稀罕。他说,这副身体他不要了,因为这世上只能有一个霍去病,而他吕布不屑当那个只会让你伤感的影子。”
  我想问吕布为什么不可以留下来,像丹青和卫玠那样和霍去病共用一个身体?我想问吕布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样轻易地放弃了自己的身体?我想问吕布为什么不肯留下来,和我说最后一句话?我想问很多的为什么,却知道,没有人能回答我的问题。
  吕布是骄傲的,是桀骜不驯的,是孤独的……
  我心里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却说不出来。因为,有些感情已经深入骨髓,不是靠那些文艺腔调泛滥的字眼儿便能全是其真意。
  我以为,我会哭,实际上,我真他妈她哭了!
  我很悲愤,很气恼,很伤心,很无奈,很后悔……
  我呜咽着哭泣,我颤抖着肩膀哭泣,我嚎啕大哭,我哽咽不停……
  我说:“霍去病,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混蛋!我想抓住很多,却总是失去得更多。我想让每个人都幸福,结果却伤了你们的心!
  “曾经,我怨恨老娘,恨她将爱情看做是自己活着的唯一目的。当她爱上一个男人时,她会将所有的感情都投入到那个男人的身上。当她不爱了,她便会背起行囊,潇洒的离开,不给对方留一丝一毫的余地。
  “曾经,我是那么地恨她!恨她的决然,恨她的潇洒,恨她的眼中只有爱情,没有我。可是,你知道吗?我现在很羡慕她!至少,她活得洒脱,不会像我这样自责,觉得亏欠了太多。她那个人,爱便是爱了,不爱便离开。可是,我是个混蛋!我做不到!我不想付出那么多的感情,也从来不敢说爱情,却在你们的感情中胡搅蛮缠不肯离去。我是那么的任性、自私,自以为是!我厌恶我自己!如果……如果你们都不曾遇见我,那该多好……”
  霍去病抱紧我瑟瑟发抖的身子,沙哑道:“如果不曾遇见你,心又有何可依?你人性,你自私,你的自以为是都钻入了我的心里,生了根,拔不掉,只能仍由你如同疯了般生长。至今为止,我和吕布一样,仍然不能一口气数出你的十个优点,但却清清楚楚的知道你的每一个缺点。因为,那些缺点是如此的鲜明,组成了最特别的你。”
  我鼻音颇重地喃喃道:“人家说,恋爱中的人,不都是瞎子么?你总盯着我的缺点看什么?”
  霍去病用粗糙的手指抹去我脸颊的泪水,柔声道:“我们不属于恋爱期,属于老夫老妻。”
  我红着脸,瞪他一眼,“你什么时候也学得这般油嘴滑舌了?”
  霍去病宠溺地笑道:“如果你爱听,我还可以讲得更好。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用力抱紧他,让幸福在心底绽放。


第五十四章:值得落泪的幸福(二)

  我很想继续享受这个十分难得的二人时光,奈何肚子呱呱乱叫,非要催促我起来吃饭。我这才感觉到,自己竟然饿得前胸贴后背,连勾勾手指的力量都没有了。
  霍去病捏了捏我的鼻子,站起身,为我套上睡袍,抱着我走进客厅。
  客厅里,魏小侯爷就抱着小家伙儿坐在沙发上,正目不斜视地盯着电视。电视上播放着喜剧,而他却看的红了眼睛。
  我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是应该脸红还是应该脸绿。很显然,我和霍去病缠绵的时候,魏小侯爷就抱着小家伙儿坐在沙发里听着屋内的动静。
  从霍去病告诉我吕布已经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告诉我自己,绝对不要再继续装糊涂下去。只是,人生总是有很多的无奈。我想安慰魏小侯爷,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尴尬中,在厨房中忙忙活活的大姐探出头来,冲我喊道:“妹子,饿了吧?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魏忠贤蹲在地上一边削着土豆皮,一边冲我嘿嘿奸笑。
  我知道,一定是我和霍去病闹得动静有点大,被他们听见了。要不然,我突然出现在客厅里,一准儿吓他们一跳。
  霍去病将我抱进卫生间,用那双温热的大手,将我从头到脚洗干净,然后又将我抱出了卫生间,放到了沙发上。
  他走进大屋去换衣服,留下我和魏小侯爷相对无言。
  我用胳膊肘拱了拱魏小侯爷腰,他却压根儿就不搭理我,而是一直用那双泛红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电视看。
  他怀里的小家伙儿睡得正香。
  分开半个月,我真的很想小家伙儿,于是伸手去逗弄他的小嘴,想让他醒过来。
  我忙拦住他,不让他离开。
  我俩像两只愤怒的小牛,在客厅里跺着蹄子,走来走去,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总之,就是一个原则,不让他离开。
  魏小侯爷忍无可忍,吼道:“滚开!”
  我态度艰巨,“就不!”
  魏小侯爷开始往外冲,我继续拼命堵截。
  这半个多月,我一直靠营养液活着,哪里有力量拦住他。
  眼见着魏小侯爷一把见我推开,拔腿就往外跑。霍去病却突然出现,一记手刀将魏小侯爷砍昏,并将其抓起,扔到客厅里摆放着的床上。那动作,一气呵成,岂是一个帅字了得?
  眨眼的功夫,小家伙儿变落入到了我的怀里。
  我看着睡得仍旧香甜的小家伙儿,心里泛起了连绵不断的母爱。
  霍去病说:“他可以姓霍。”
  我说:“不,他要姓元。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叫元一。”说这话,我有些心虚。毕竟,这名字是卫玠起的。想起卫玠和丹青,我打了一个大激灵!貌似,我的感情生活,又他妈的混乱了!
  老天爷,你丫是在耍我玩呢吧?看着我焦头烂额,你很爽是吧?
  我的悲愤老天也没有听到,我那胃部的饥肠辘辘声却被我听见了。
  饭菜已经做好,我们围坐在一起,默默无声地吃着饭。
  席间,我发现大姐有些异样。她不时的看着霍去病,又偷瞄我两眼,然后继续低头猛扒拉饭。我总觉得,她似乎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却又生生的咽了回去。
  魏忠贤用胳膊肘轻轻地撞了大姐一下,大姐立刻埋头吃饭,不再看我。
  魏忠贤为了调节气氛,开始询问道:“元宝啊,慈国好玩吗?”
  我的心脏狂跳了两下,生怕他们问起有关丹青的事情,于是忙道:“挺好,那里一妻多夫,挺有趣儿。出来做事的人,承担家用的人基本上都是女人。也有少数男子出外工作,但实在是凤毛麟角。那里的男人穿裙子,扎耳洞,还戴首饰。哦。对了,还裹小脚。呵呵……是真的裹小脚。”
  大姐从饭碗里抬起头,恍然大悟道:“怪不得我总能看见丹青对着镜子抹唇彩,原来真的是习惯使然啊。”说完这话,大姐立刻噤了声,不自然的扫了我一眼,又立刻埋头吃饭。
  我知道,大姐是怕她的话触动我心底的痛,然而,大姐不知道的是,丹青和卫玠不但没有死反而借着“时间路由器”散发出来的蓝光,回到了慈国。
  不但如此,我……我还娶了他俩做夫君。
  丹青的嫁妆之一,便是那口能令他尸体不腐不坏,完好无损的寒玉棺。
  我努力的掩饰着自己的心虚,冲着大姐笑了笑,说:“这人生还真是充满了不可预见性。”
  大姐点头附和,很快的岔开了话题。
  霍去病为我夹了一口菜,放进了我的碗里。
  我冲着他笑了笑,也学会大姐的样子,低头猛扒拉饭。
  吃饭过后,我接着上厕所的功夫,给大妈打过去了一个电话。
  我将发生在霍去病等人身上的怪事和大妈说了个遍,想得到一个答案。
  大妈想了想,回道:“关于这个事吧,我也是一知半解。不过,隐约记得,我的上任对我说过,这个‘时空路由器’可不是凡品。它里面有五块能量石,分别代表了金木水火土。时间的构造,人的命格,也无非就是由金木水火土组成的。所以,我猜想,他们的灵魂之所以能变得和你一样强韧,在脱离身体后,还能有自己的意识,除了他们本身所具备的超强执念之外,还应该愿与你曾经用‘时空路由器’,带着他们回到现代,又穿越去了三国,然后又回到了现代。总之,就是你把他们的灵魂,锻炼得十分强悍了。”
  “要知道,人都是有念动力的。人的意志力,也可以控制很多的东西。有些人可以隔空取物,有些人可以知道发生在千里之外的事情,这这些人常常被人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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