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到巴格达-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吧,现在开始吧!”维多利亚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
她慎重地考虑了片刻,从外面把房门锁上,把钥匙留在锁孔里,然后,摸索着走出外屋,捡起那团黑布,来到泥上楼梯的顶部。这时,月亮已经升起,但是位置尚很低。凭借着月光能够看见道路。她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还差四级就到地面时,停下了脚步。现在,她站的位置跟花园外面的泥土围墙一般高。如果继续走下楼梯,就得沿着房子的山墙走过去。她能够听到楼下房间里传出的鼾声。如果在墙顶上走,可能会好些。围墙很厚,可以在上边行走。
她选择了后一条路线,她在围墙上走起来十分敏捷,但有点摇摇摆摆,她很快便走到围墙呈直角状的拐弯处。从这里往外看去,外边好象是片椰林。而且,此处围墙有一段塌了下去。维多利亚决定在此处下去,于是她半跳半滑地下了围墙。不大一会儿,她就顺着椰林中间的小路,朝着外边那圈围墙的一个缺口走去。她来到了一条修筑得很不象样的狭窄小路上。这条路实在太窄,连小汽车都无法通行,只可供驴子行走。小路两侧都是土坯墙。维多利亚沿着小路尽快地向前走去。
现在,狗开始狂吠起来。两只浅黄褐色的野狗从一个门里窜出来,对着她狺狺而吠。维多利亚从地上捡起一把石子和砖块,朝着它们扔过去一块。两只狗大叫一声跑开了。维多利亚又继续往前快走,拐了一个弯,来到了大街上。这条街路面很窄,车辙很深,从村庄中间穿过。村中全是土坯房子,月光下望去,一片灰白。维多利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跑了起来。这时,狗又叫了起来,似乎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了抢劫案,但是,没有一个人对深夜发生的这件事情感兴趣。不久,她便跑到一片空旷的地方,这里有条混浊的小溪,溪上有座破烂不堪的拱形小桥。再往前看,这条路,或者说,这条小路,通向无边无际的远方。维多利亚继续向前跑去,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那个村庄已经远远地甩在后边了。这时,明月高悬。左面,右面,还有前面,全是光秃秃的、没有耕作过的多石地带,渺无人烟。地势看来相当平坦,但是,周围的景色十分模糊。维多利亚没看到什么路标,而且也不知道这条小路通向何处。她对星星的位置了解得太少了,因而,连自己是朝着东南西北哪个方向走都不知道。这样一大片渺无人烟的旷野给人一种隐隐约约的恐怖感。但是,她绝对不能回头,只能向前,别无他途。
她停下片刻,喘了口气,又回头看看,确实还没有人发现她已经逃走。于是,她就沉着地向着自己也不知道的目的地走去,每小时大约走上三英里到三英里半的样子。
天终于破晓了。维多利亚疲惫不堪,腰酸腿痛,几乎累得要发疯了。看到天上出现了亮光,维多利亚便断定,自己大致是在朝着西南方向走。但是,既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辨认出方向也没有多大意义。
前面不远的路边上有个土质坚实的小山,也可以说是个小圆土丘。继多利亚离开小路,向小山走去,又沿着陡峭的山坡爬到了山顶上。
站在山顶上,周围的环境一览无遗。她又一次感到,自己虽然逃了出来,但是毫无意义,因而心中十分恐惧,因为,这里是空空荡荡,一无所有。在晨哦之中,景色十分美丽,大地和远处的地平线一闪一一闪地发着一道道模模糊糊的、柔和的杏黄色、奶油色和粉红色光彩,上面映衬着各式各样的图案。景色虽然非常美丽,但是使人十分惊恐。“现在我明白,”维多利亚想道,“当一个人说他在世界上孤孤单单、形影相吊的时候,是什么意思了。……”
地上到处有一片一片的长得不很旺盛的矮草丛,还有些干枯了的荆棘。但是,若不是有这点植物,这里非但可以说是没有经过耕耘,而且可以说是连生命的迹象也没有。这里只有维多利亚·琼斯。
从这里也看不到她逃离的那个村庄。看来,她夜间来的那条路是通向一望无际的荒野。维多利亚觉得,她居然能走出这么远,甚至那个村庄都无影无踪了,真是不可思议。有那么一会儿,她感到非常恐慌,真想回到那个村庄去,因为,不论怎样,那是又回到人当中去了……
然后,她控制住了自己。自己是要逃跑的,而且已经逃了出来。现在不过仅仅从虎口逃离几英里之遥,仅就这一点来说,她的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敌人只要有辆汽车,不论多旧多破,很快就会追上她。一旦他们发现她已逃走,很快就会出来搜捕她。可是,她究竟能到哪里躲藏起来呢?这里没有藏身之地。他手里还拿着那件随手捡来的破烂黑斗篷。现在,她暂时把它裹在身上,拉低一些,遮住了面孔。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副什么样子,因为身边没有镜子。如果把西式皮鞋和高统袜子脱下来,赤着双脚拖拖沓沓地走,可能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她知道,一个用面纱完全遮住面孔的阿拉伯妇女,不论多么贫穷,不论衣着多么破烂,都能避免可能产生的任何怀疑。如果一个男子向她打招呼,那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但是,这样伪装起来,在那些欧洲人乘车出来搜捕她的时候,能够骗过他们的眼睛吗?不过,不论怎样,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维多利亚太疲乏了,实在寸步难移了,而且口干舌燥,但是什么办法也没有。她决定,最好还是躺在小山丘的边上。在这里,如果有辆汽车开来,她便能够听到。山丘的边上,由于风吹日晒,形成了一条小沟。如果她能平躺在这个小沟里,便大致可以弄清车里是什么人。
她可以绕到山丘后边去躲藏起来,这样,别人从路上便看不到她。
另外,她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是回到人类文明世界中去,而且据她所知,目前唯一的办法便是截住·一辆欧洲人的汽车,要求搭车同行。
但是,她必须绝对有把握,车上的欧洲人是她可以请求帮助的人。不过,她又如何能够判断清楚呢?由于全身无力,加上一夜的长途跋涉,她精疲力竭,一边惦念着这件事,一边出乎意料地睡着了。
她醒来时,太阳正在当头。她感到十分燥热,骨节发紧,头晕目眩,而且口渴得难以忍受。她呻吟了一声。可是,这声呻吟刚刚从她干涩疼痛的唇边发出,突然,她屏住了呼吸,开始侧耳细听起来。她听到了汽车的响声,虽然声音微弱,但是十分清楚。她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那辆汽车不是由她逃离的村子开来的,而是向村子的方向开去的。这就是说,这辆车不是出来搜捕她的。车子距离这里还很远,从这里看去只不过是路上的一个小小的黑点。维多利亚仍然躺着,尽可能藏好,注视着汽车由远及近,朝自己的方向开来。她多么希望这时手里有副望远镜啊。
汽车在一处低洼的地方消失了几分钟,然后又在不太远的地方出现了,正在向上爬坡。车中有个阿拉伯司机,旁边坐着一个身着西装的男子。
“现在,”维多利亚想道,“我得下决心了。”这是否是她的机会呢?她是否应该跑到路边去,招呼汽车停下来呢?
她刚准备爬起来,突然感到十分疑惑,又停了下来。假设——即使仅仅是假设吧——那是敌人呢?
可是,她毕竟无从得知啊!这条小路肯定是荒无人迹的。没有别的小汽车从这里开过,也没有卡车,连驴子走过的痕迹部没有。正在开过来的这辆小汽车可能是要开到她昨晚逃离的那个村子去吧。……
应该怎么办呢?她得在一瞬间做出这个可怕的决定。如果车内是敌人,那就一切全完了。但是,如果车内不是敌人,这便可能是她逃生的唯一希望。因为,如果她再自己漫无目标地走来走去,她便十分可能由于饥渴交迫和风吹日晒而丧生。她该怎么办呢?
在她蟋缩着身子、木然不动、犹豫不定时,那辆汽车愈来愈近了,而声音却发生了变化。汽车减低了速度,然后,拐了个弯,离开小路,穿过多石的地面,向她蹲着的小山丘驶来。
他们看到她了!他们正在搜寻她!
维多利亚从小沟中滑下去,爬到小丘的背面,以便躲开那辆开过来的汽车。她听到汽车停了下来,随后有人下了车,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
接着,有人用阿拉伯语说了句什么话,然后,便没有动静了。突然间,一个男子出乎意料地出现了。他绕着山丘走着,已经走到了半坡上,眼睛紧盯着地面,不时弯下腰去捡点什么东西。不管他在寻找什么,看起来不象是寻找一个名叫维多利亚·琼斯的女子。此外,这人毫无疑问是个英国人。
维多利亚如释重负般地叫了一声,挣扎着站了起来,向那人走去。那人抬起头来,吃惊地瞪圆了双眼。
“哎,对不起,”继多利亚说,“你来到这儿,我十分高兴。”
他还是目不转晴地看着她。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说,“你是英国人吗?但是——”
维多利亚突然放声大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把裹在身上的斗篷甩在地上。
“我当然是英国人了,”她说,“请问,你能不能把我带到巴格达去?”
“我这不是到巴格达去。我刚从那儿来。不过,你一个人呆在这片大沙漠里,究竟在干什么呢?”
“我被人绑架了,”维多利亚气喘吁吁地说,“我去一家理发店洗头发,他们就用三氯甲烷把我麻醉过去。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阿拉伯人家里了,就在那边的村子里。”
她朝着地平线那边做着手势。
“在曼达里?”
“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我是昨天晚上逃出来的,走了整整一夜,然后藏在这个小山丘后面,因为我怕你可能是敌人。”
她的救命恩人脸上带着一种十分奇怪的神情注视着她。此人年纪约有三十五岁,金黄色的头发,脸上带着某种目空一切的表情,说起话来,学究味儿十足,而且简明扼要。这时,他带上一副夹鼻眼镜,透过镜片目不转晴地打量着她,眼睛里充满讨厌的神情。维多利亚意识到,她所说的一切,此人连一个字也不相信。
她顿时勃然大怒。
“我说的完全都是真的,”她说,“每个字都是真的。”
看样子,那个陌生人越发不相信她了。
“太精彩了,”他冷冷地说。
维多利亚感到绝望了。她说谎时,能把谎言说得头头是道,令人信服。可是,现在说的一切分明都是事实,自己反倒没法让人信服,这太不公平了。她这个人,讲述事实时,总是讲得单调乏味,没有丝毫说服力。
“如果你车上没带什么喝的,我会渴死的,”她说,“如果你不把我带走,我肯定会渴死在这儿的。”
“自然,我不会这么做的,”那个陌生人生硬地说,“一个英国姑娘在这一片荒野里漫无目标地游荡,这是极不恰当的事情。天哪,你的嘴唇破得很厉害……阿布杜勒。”
“什么事儿,主人?”
司机从山丘的那一边露出头来。
那人用阿拉伯语对他吩咐了一句,他就朝汽车跑去,很炔就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大暖水瓶,还有一个胶木杯子。
维多利亚贪婪地喝起水来。
“噢!”维多利亚说,“好多了。”
“我叫理查德·贝克尔,”那个英国人说。
维多利亚做了回答。
“我叫维多利亚·琼斯,”她说。然后,为了挽回刚才那种不利局面,也为了打消她注意到的对方对她的不信任感,又补充说道:
“我姓波恩斯福特·琼斯。我要去找我的叔叔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参加他的发掘工作。”
“我们的巧遇多么不寻常啊,”贝克尔一边说着,一边惊奇地注视着她,“我就是要到发掘工地去。到那里还有十五英里。我救了你是再合适不过了,你说是不是?”
如果说,此时此刻维多利亚是吓了一跳,那可未免过于婉转了。她是惊得呆若木鸡,简直惊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于是,她十分温顺、一言不发地跟随理查德走过去,上了汽车。
“我想,你就是我们的人类学家喽,”理查德一边把她安置在后排座位上,把行李移开,一边对她说,“听说你要来,但是没想到你会来得这么早。”
他站了一会儿,从衣袋里掏出许多陶器碎片来,一片一片地挑捡着。这时,维多利亚明白了,他在小山丘上捡的东西,就是这些碎片。
“看起来很象是个古代遗迹的人造土丘,”他指着那个小山丘说道,“不过,就我所知,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这里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