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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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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五十平米的教室里分割到北京的各个角落,东南西北,无处不在。

    姚望考上了他的第一志愿——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于是,此后他便能动不动就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威胁我们:“谁敢牛逼?找我点了丫的‘终生不能停止性交穴’呢吧。”可笑的是,文武听了这话是这么反应的:“姚望,真有这穴吗?哪儿呢哪儿呢,你丫先点我一个吧。”

    武和刘跃然一块儿走进了臭名昭著的北工大,这也是我当初认为自己能考上的最好的学校;田峥和郑雨结伴儿去了联大机械工程学院,一所比中学还小的所谓“高等学府”。

    王睿去的是华北电力大学,他当初报考这所学校是因为招生简章上写的地址“德胜门外”距离他亚运村的家不远,考上之后才知道虽然学校确实在德胜门外,但是外了足足有三十多公里,简直能溜达着去八达岭散步;潘迪考了一帮人之中的最高分,但悲惨的是,他仅以一分之差没能混进他的第一志愿人大,而是被发配到了地点号称“花乡”,实际上臭不可闻的首都经贸大学。

    谭威和其他几个哥们儿的成绩不太理想,但好歹有了着落,分别上了只需两年就可以毕业的大专。实际上,这所谓的“不理想”此后不久就被我用自身经历证明,他们不过是被迫比我们压缩了两年虚度光阴的自由。

    关于大学,赞美的词语实在层出不穷,我也没必要在此一一赘述。像“大学时代是一生之中最美好的时光”,“大学四年是人生最后的纯真年代”之类的说法,从普遍意义上考虑,我倒也没多大兴趣标新立异,提出什么反对意见。只是涉及到我个人,如果我的哪位同窗好意思向我表达诸如此类的想法,那我必须要对丫说一句:“到一边儿操墙去吧。”

    开学头一天我就迟到了,准确地说,我是“起了个大早儿赶了个晚集”。

    我走进了陌生的校园,像每个新来的雏儿一样东张西望,不多时就被一栋栋古老破旧的楼房和一群群叽叽喳喳的学生搅得晕头转向。随后,我糊里糊涂地跟着一队新生走进了主楼的一间教室,准备上课。进了屋,我还特意为自己找了一个不错的位置。

    随着一个戴眼镜的女老师的出场,满屋喧闹的学生们立时安静下来。只见这位老师一步跨上讲台,清清嗓子,开始发话:

    “同学们,今天我们法语系……”

    操,我立马反应过来自己走错地方了。我手忙脚乱地收拾好书包,起身就走,在全屋人莫名其妙的目送中狼狈而逃,几分钟后,又在一屋子学生和老师同样的注视下来到了属于我的教室。

    我在慌乱中找到了一个靠墙的座位,低着头走了过去,顺便还环视了一下我未来四年的同学们。叫我泄气的是,女生们个个姿色平平,而来之前我可是听说这所学校遍地都是花朵。

    只有一个女生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她一脑袋长发遮住了大半个脸庞,但露出的那一部分还是让我觉得比较合意。随后的点名中,我知道了她的名字——章吟。

    我们头一个认识的是全系的辅导员冯梅,一位三张儿多的“准大妈”。让我怎么说她呢?我想,“俗不可耐,不堪理喻”可能是对她最贴切的评语,而且,这一评价是我和我并不欣赏的大学同窗们之间不多的共识之一,可见此人是多么善于招惹各类人的厌烦。

    冯梅用一番乏味难忍的低水平发言拉开了我们四年大学教育的序幕,一说就是一个多钟头,期间啰里啰唆,颠三倒四,和我们中学的两个教导主任可真是难分高下。顺便说一句我中学的那两个教导主任,一男一女,女的姓张,男的姓王,让人望而生厌,于是我们分别把这两人冠名为“张开缝儿”和“往里杵”,真是相得益彰。

    我在阴暗的教室里心不在焉地听着冯梅的长篇大论,诸如“我们学校是全国第一流的大学”,“学生的任务就是要好好学习”,“大学期间男女同学不可以谈恋爱”之类的废话,没完没了,正在这时,我腰间的BP机突然不识趣地响了起来。我的BP机有一个特点,就是马力强劲,响声吓人,一旦鸣叫,声传百里,于是,我再次不幸地吸引了全屋人的目光。

    “怎么回事儿?那位同学,把你的BP机关了,上课你怎么还带着它?以后必须注意啊,不要影响别人!同学们,以后无论谁上课都不能带BP机,因为……”冯梅不失时机地又把自己的发言扩展了一大段儿,而我断定只凭今天的表现,从此我在她那里就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好不容易熬完了这一大顿演讲,我跑到楼下回了一个电话——是谭威,他约我晚上吃饭,我对着话筒连声应允。

    傍晚,我和谭威、刘跃然聚在东皇城根的一家小饭馆儿里,叫了几个炒菜和一堆啤酒,边喝边数落着各自学校的傻逼之处,越说越是尽兴。中间出来上厕所的时候,我和谭威都有点儿腿根儿发软,必须相互搀扶,我们约定以后每礼拜都得聚在一块儿喝几回。

    谭威上的学校是物资学院。开学头一天,他兴冲冲地从自己位于门头沟的家里出来,扛着一大包行李,打上一辆夏利,往学校进发,结果等车停在坐落于通县境内的物资学院门口时,他发现计价器上的金额已经蹦到了150多块钱,差点儿没晕在当场。

    下了车,谭威跨过大门口外面随处可见的死耗子走进校园,一番察看,结果彻底泄气。满学校的女生个个貌似村姑,简直比死耗子们也强不到哪儿去,气得谭威立马给我打了个电话,和我约好放学后逃回城里。

    刘跃然上的北工大实验学院虽说没有那么远,但和工大本校比起来,也是菜地一块儿,要什么没什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宿舍闻所未闻的大通铺结构,一个屋能住三十多口子,恰似集中营。

    我的情况只能拿更惨来形容。几乎从头一天开始,我就形成了对我的大学的恶劣印象,并且经久不衰,一直维持到现在——
第11章  向最坏的学生看齐
    我拖着我妈给我装满衣服和各类生活用品的死沉死沉的大箱子走进了我们的5号楼宿舍,一股子白灰加发霉的气味儿迎面扑来,直撞鼻子。顺着渗水的楼道走到底,往右一拐,顶头的那间屋就是我被分配的133房间。

    我推开门走进去,差点儿没一头撞在竖立在门口的大柜子上。我操,这屋也太黑了吧,刚从阳光刺眼的外面进来,我对宿舍里的一切视而不见,如陷地窖。

    缓了足有半分钟,我渐渐适应了光线,环视一下屋内——其实根本用不着环视,一眼就能看个底儿掉——发现我的同屋们已经全部入住,我们五个人把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囚笼塞了个满满当当。

    我一屁股坐到门后还剩下的惟一一张床上,看了看我的室友们,四个人中我一个有印象的也没有。当然,刚才在教室里我本来也没怎么注意那些男同学。

    “抽烟吗?”我伸手从兜里掏出我的“都宝”,没人响应。

    我尴尬了一秒钟,自己点上一根儿,然后一边抽一边看着他们四个如辛勤蚂蚁一般各忙各的一摊事儿。

    光看他们忙活我就出了一脑门子汗,再低头瞧瞧自己带来的种种物件,腻歪的感觉顿时汹涌袭来,我把烟屁往地下一扔,转身走出门去。

    我来到操场上,看了一会儿打篮球的学生们,没看出任何意思。天不太热,可我浑身疲软,一动都不想动。又抽了一根儿烟后,我起身把不大的校园转了一圈儿,结果发现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回到了原地。无聊的情绪这时候已经越来越充实在我的心头,我思索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该干点儿什么好,无奈之下,只好转身再回到宿舍,一头扎向铺盖,苦闷而睡。

    我一睡不醒。我的意思是,此后四年的大学生涯中,只要是在校园内,我最主要的活动就变成了睡觉,这是我为自己打发无聊的方式。无论困或不困,只要置身在我的133宿舍,我惟一的选择就是倒在床上,拿上本儿闲书,看累了睡,睡醒了看,反复不休,乏味至极。

    你陪我走过了最沉闷的岁月,小文,你陪我从激情走到低谷,陪我看着下一个日出。而我,我什么也没有带给你,除了绝望和痛苦。

    在学校上了一个星期不知所云的军事理论课后,我们所有大一的新生被发往郊区大兴,进行谁也逃不过的十五天军事训练。

    开练的头一天我就感到要大事不好:本来以为这半个月混混就能完事儿,谁知我们点儿背,正赶上当年是大学生军训十周年,军训结束时我们要在一干军队高级领导面前把我们的训练成果汇报表演出来,这回那帮大兵可有机会好好把我们折磨一番了。

    刚练了半天我就彻底精神崩溃了:头上顶着个大太阳,眼前立着个小个儿士兵班长,身旁靠着一队和我一样呆若木鸡的同学,我们徒劳无益地一遍遍重复着稍息和立正,直练得眼冒金星,摇摇欲坠。

    必须得想个办法,我在休息的时候暗自琢磨,要不非让这帮大兵给整残了。晚饭后,我心急火燎地闯入医务室,试图让校医给我开出张假条儿。

    先看嗓子,不肿;再量体温,不高;我脑门儿上汗都下来了:“大夫,我是真难受,浑身没劲儿,您再给看看。”

    校医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我:“可你确实不发烧呀,不到37度不能开假条,这是规定。没准你是有点儿中暑,回去休息休息就好了。”

    “大夫,我没骗您,我真是特难受,我胃一直都不太好,来您这儿之前吐了好几回,不信您问我们同学……”

    半个小时后,我如愿以偿地从医务室骗取到一张“胃痉挛”的假条儿,然后像献宝一样把它捧到我们班长面前。大兵看着我和假条儿皱了半天眉头,最后终于无奈宣布:我从第二天起归入病号班,专门负责掩埋全军队大院飘落的树叶子,外加把守大门。也就是说,我解放了!

    此后,我天天和四五个看起来和我一样健康,但怀揣各种疾病假条儿的学生们一起,彼此心照不宣地在宿舍门口挖出一个个大坑,把树叶儿扫进去用土埋上,然后一人拿上一把小板凳去大院门口坐到太阳下山,如同度假。

    每逢在食堂和宿舍中再看到那些被残酷训练折磨得口眼歪斜,浑身瘫软的同学们之时,幸灾乐祸之情便不由得一阵阵冲上我的心头。毫无疑问,打从这十五天短暂的军旅生活开始,我就给自己此后四年的大学生涯定下了一个基调——滥竽充数,投机取巧。

    当然,把守大门的时候我还有一个额外任务,就是要经常给小文回信。从来大兴的头一天起,我就源源不断地接到小文给我寄来的信,每封都是洋洋洒洒好几大篇信纸,摞在一起厚度直追板儿砖。小文像记日记一样把每天的一切琐碎活动都写在了信中,字里行间遍布对我的思念之情,旁人读来定觉肉麻,但我独自享用也不禁心头充满柔情蜜意。

    半个月后,我顶着一个几乎被强行剃光的丢人脑袋回到了城里,回到了我熟悉的环境。

    我戴着个大帽子赶去天坛和小文见面,久别重逢,小文见到我像个小鸟似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一会儿摸摸我扎手的脑袋,一会儿又在我的腰间挠我痒痒,我一把抓过她软绵绵的小手,随即把她拉入怀中,心头一阵惬意。

    小文也上高三了,学习一天比一天紧张,我虽然时常从学校赶回去和她见面儿,但大多也只能是在她中午休息或下午放学后很短的时间内。

    剩下的时间我只有混迹在校园之中。为了打发掉没完没了的时间,我参加了我们学校的篮球队,虽然我和教练彼此怎么都看不顺眼,但进了篮球队从此就可以免去上体育课和出早操之苦,这点让我非常满意。

    在篮球队里,我认识了两个同系的师哥,都是一米九零的大个儿,需仰视得见。他们教给我不少如何在系里厮混的窍门儿,让我受益非浅。

    我们的课程安排和上中学时没什么区别,每天上下午都有课,满满当当。惟一的区别就是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旷了这些课躺在宿舍里睡觉,因为我听说大学都得这么上。

    我们从最简单的ABCD,“早上好”,“您吃了吗”学起,在老师的带领下一点儿一点儿试图掌握西班牙语这种繁琐绕舌的语言。我只能说,每多学一天,我就增加了一分对我的专业的厌恶,尤其是看到我的同学们那些伪装的,也许是真诚的对西班牙语抱有极大热情,孜孜不倦苦读的嘴脸。——这他妈有什么用,把我发到西班牙混两年,我会的不比在这儿待二十年学的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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