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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3-第9章

小说: 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3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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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猛然睁开了眼睛,只见容若大哥正焦急地看着我。
  我挣扎着爬起来:“快!吴应熊那狗贼从地道跑掉了。”我按动那处机关,露出地道。
  容若大哥让我呆在这里,一个人冲进了地道中……我哪能呆得住啊,是我放跑了吴应熊,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我强撑着软弱无力的身体也朝地道中跑去。
  地道又矮又黑又长,脚下也越走越潮湿,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点点亮光,仿佛是走到了出口处。
  我从出口处爬出来,不禁吃了一惊,不远处就是护城河了,难怪地道里那么潮湿,原来是通向河边的。只见容若大哥正一脸焦急地在河边眺望,见我来了,他指着远处一艘小扁舟说:“我们来晚了,他们已经逃了,此处僻静,且地道绕过了城门,想来这地道是吴应熊早已准备好的逃跑路径。这人步步为营心机之深确实是朝廷的心腹大患。”
  我急得汗都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唉,越漂亮的女人越心地不好,都怪那个夜妆姑娘用迷香迷晕了我,我坏了皇上的大事,怎么办,我怎么对得起他的信赖?”
  容若说:“你口口声声说不记得皇上和你过去的情感纠葛,可是一到关键时刻你又对他如此贴心,我看你是假装不记得吧?”
  我脸一红,转移话题:“你也逃脱不干系,明知道夜妆是风尘女子,手段万千,你居然让我去对付,要知道对付女人是你的拿手好戏,如果让你跟夜妆相斗,她一定不是你的对手。”
  容若叹了口气:“如今说什么也晚了,我们只得去向皇上请罪了。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妓女竟然玩弄我们于股掌之上,不知可否与她后会有期没有,我倒真想会会她,替我的小兄弟你好好教训她一顿。”
  “嗯,对付这样的女子,只有征服她的身心,将她娶回家慢慢折磨才行。”
  容若脸一沉:“休得胡说,自从明雅过世后,我已经断了另娶的念头,这世上断无女子能让我如此铭心刻骨了。”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又算什么呢?(4)
看着容若大哥忧郁的神色,我不禁羡慕起明雅,身为女子,即使早夭,但在人世间还能被一个男子如此痴情的惦记,人生短暂也是值得了。
  也不知道,我可否也能遇到这样一个男子,忘掉整个尘世也不会忘掉我,那我即使为他死去也断然不会后悔。
  (3)季嫣然也有阴暗面
  已经夜深了,德武殿依然闪烁着灯火,皇上紧锁眉头在走来走去,我和容若站在他身边,因为犯了错,我们大气也不敢出。
  良久,玄烨仿佛像下了一个什么决心一般站定,说:“吴应熊此次逃离京城回到云南,吴三桂对朝廷就再无任何忌惮,不行,为了天下安定,朕决定了,亲自去云南查看情况,早做防范。”
  容若大惊:“万万不可,云南为虎狼之地,皇上身系天下断然不可身入狼群,容若愿代替皇上去云南查找真相。”
  我说:“也算我一个,我从来没有被人那么整过,这次去云南,我得把夜妆那丫头片子给揪出来好好教训教训一顿。”
  玄烨摇头:“朕意已决,太皇太后身体安康,我可将朝政大事暂时委托给她代为处理。至于后宫……”
  “皇上为国为民,后宫之事不必牵挂,一切有芳儿替皇上承担。”
  只见芳儿姐姐亲自端着茶盘从外冉冉而入,我与容若赶紧给皇后娘娘行了礼。
  玄烨内疚地说:“都子时了,你都不曾入睡,又在等朕吧!”
  不知为什么,听到他那么柔情地与皇后娘娘说话,我的内心略微有些酸楚,他对我才没这么好呢,总是像对一个哥们一样粗声大气的吼三吼四。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正好触到容若含笑的眼神,他仿佛在观察着我一般,我只得避开他那锐利的眼神。
  芳儿姐姐含笑:“皇上都不曾入寝,芳儿岂敢独眠。皇上,您的话芳儿都听到了,皇上若去云南,家中的事就不要牵挂在心,一切有太皇太后操持,短期内想也无妨,芳儿亦会替皇上分忧,替太皇太后分担。”
  姐姐温柔敏慧,贤良淑德,这番刚柔并济的话我季嫣然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的,内心不由得感觉自卑。果然,皇上也仿佛被其感动,伸手在她的肩上轻轻拍了拍,低声说:“你能如此想,那是极好,朕,多谢你了。”
  容若拉拉我,我和他退了出去。
  见我沉默不语,容若宽厚地笑道:“傻瓜,他虽然是皇上,却也是一个男子,我比你要懂他的心思。他心里是敬皇后的,可是却不是爱,他对你才是爱。”
  我恼道:“你又胡说八道什么,我又不需要他爱我,再说,你怎么知道他不爱皇后呢?”
  “唉,你说什么穿越时空,下次不要穿越了,越穿越傻,或者你们那什么什么古怪年代,是不是满大街都是如你这般的傻瓜呀?你用脚趾头也能想明白呀,天下间,哪有丈夫对妻子说谢谢的,又哪有丈夫在表达感情的时候只像对朋友一般地拍拍对方的肩膀的?据我所知,皇上一直在德武殿勤政,很少去坤宁宫临幸,唉,他如此苦心却根本不能让你心动,长久下去,他如何能有子嗣,大清后继无人,你呀,就是大清朝的罪人。”
  我横了他一眼:“你少危言耸听。他不临幸皇后跟我有什么关系?”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忽然觉得松了一口气。
  唉,我真的是一个罪人,芳儿姐姐待我那么好,我却反而总希望她不要过得幸福。季嫣然啊季嫣然,原来你也有阴暗面。
  看着远处天际尽头那沉沉的黑云,心想,或许马上我们便要追随皇上离开繁花似锦的紫禁城去往狼虎之地的云南,可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只要皇上在我身边,我就不觉得害怕,不仅不害怕,我还发现,我愿意拿生命去保护着他的安全。
  如果这都不是爱,那又是什么呢?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就这么糊涂穿越过来,我就成一个小偷变成了一个流芳千古的忠臣了吗?不行,奶奶的麻花,明天得找他要点钱去,忠臣可不能白做的,好歹也得做一个有钱的忠臣。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又算什么呢?(5)
我心里的小算盘又开始哗啦啦地拨拉起来。
  喜悦盈满心间。“你喜欢就好”,淡淡的五个字,却代表一种别样的关心,承佑虽然表面上冷漠而其实心细如发,体贴入微,这样的男子,足可以让天下任何一位女子都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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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时间在他的怀抱里停留(1)
(1)俊美的公子成了我的贴身保镖
  一大早,我就赶到护城河边,或许是我到得太早了,皇上和容若还没看到。
  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忽然出现了两个人影,我还才眨了下眼,人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这速度,简直赛过波音747啊!
  容若和玄烨各骑一匹红色的马,马蹄子是雪白的,这马看上去显得瘦弱不堪,没想到速度却这么快,容若的手上还牵了一匹马,他把马绳子丢给我:“上来吧!”
  我翻身骑了上去,摸摸马瘦弱的马头:“这家伙速度是很快,可块头太小了,能驮我们走多远啊?”
  玄烨撇撇嘴:“还是穿越来的人呢,连汗血宝马都不认识。”
  哇,真是失敬啊,这家伙竟然是古代版的“奔驰”?汗血宝马的大名我可是听闻过的,日行千里,出汗犹如出血,落在地上是红色的足迹。我回头看看地上,咦,怎么不是红色的足迹呢?
  容若笑道:“傻丫头,汗血宝马是王公贵族才能使用的坐骑,让别人知道了这是汗血宝马,我们的身份不就被识破了吗?我已经用棉布裹住了马的蹄子,这样就不露破绽了。”
  容若大哥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反正一路上有他,掌舵的人又有玄烨,我是什么事都不会害怕的。
  我们拍马而行,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一路上风驰电掣,只见到路边的树木刷刷地朝后退去,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脚下,这里离京城已经很远了。
  天色不早了,我们决定就在附近找一处客栈休息,明日再赶路。
  山脚下有一处小客栈,十分简陋,我们三人分房而居。我摸摸床,上面一层灰,唉,这样的客栈,这样的卫生条件,换了在现代,早要投诉给工商部门了。
  我们在楼下用膳,哇,这饭菜不是一般的难吃,简直难以下咽。难怪这客栈生意如此清淡,除开我们,就一个戴斗笠的白衣男子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低头吃饭。
  这时候从外面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头上缠着头巾,看不出是否留了发。那位莽汉大吼一声:“店后面那三匹马是你们的吗?”
  我们三人面无表情,依然低头吃饭,没人搭理他。
  那莽汉怒极,抽出身后别着的斧头,“啪”的一声丢在桌子上:“认识这是什么吗?”
  玄烨说:“这不是筷子。”
  容若说:“也不是勺子。”
  我说:“是砍木头的斧子,难道他想砍我们的桌子吗?”
  我们一人一句彻底激怒了这莽汉,他抬起斧子就朝我身上砍了过来。
  可是任凭他如何用力,那斧头就是纹丝不动,他低头一看,只见一根小小的筷子正止住了斧子的下落。
  拿筷子的人正是那头戴斗笠的人,此刻,他用另外的手一掀,将那莽汉的头巾摘了下来,露出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斗笠客冷冷地说:“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没有留辫子,你难道真不畏惧大清法律吗?”
  玄烨面露喜悦之色,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有如此忠君爱国之人,心系国家法律。
  那莽汉瞧了瞧那根筷子,知道遇到高手了,赶紧撒手,撤退,一直退到门外,才嘶声大嚷:“臭小子,你知道老子是谁?菊花教你听过没有?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叫兄弟们去。”
  等他走后,那斗笠客低声说:“他是菊花教的人,你们如果不想惹事,就快点逃吧!”
  菊花教的人我已经领教过了,知道他们成员多,手段残忍,我看看玄烨和容若,他们却一点想要逃跑的意向也没有,依然稳坐如泰山。
  玄烨说:“兄台如果不嫌弃,不如坐下交个朋友如何?”
  那人诧异地问:“坐下?你们是不是不知道菊花教的厉害?”
  玄烨淡淡地笑着:“兄台让我们逃,自己却不露声色,是不是太瞧不起我们了?”他眼神示意,容若领会,抱抱拳,忽然去摘那人的斗笠。
  那人迅猛躲开,和容若缠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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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时间在他的怀抱里停留(2)
我看得眼花缭乱,此人武功之高,果然与容若大哥几乎不相上下。玄烨眼里也露出羡慕之色,他身为皇帝,平日处理朝政大事无暇勤练武功,不能成为一个武林高手这一直是他的遗憾。所以只能如我一样饱饱眼福而已。
  缠斗了一碗茶的功夫,两人依然不相上下,容若大哥先跃了出来,终止了比试。那人呵呵笑着,说:“原来阁下武功如此高深,是我看错眼了。”他自己摘下了斗笠。
  斗笠摘下来,我们都傻眼了,如此俊美的脸庞,看上一眼简直令人无法呼吸。
  容若惊呼:“文承佑?”
  那人一脸茫然:“阁下认识我?”
  容若脸上现出失望之色,也难怪,心高气傲的他与文承佑有过一面之缘,原以为对方一定像他记得他那样依然还记得他纳兰容若,哪里知道对方早已将他忘记了。
  容若不得不提醒他:“那次,在天桥下,我与文公子曾有一面之缘,文公子当时教训了法兰西人沙普,我们都在台下看得拍手称快,公子难道忘记了吗?”
  文承佑轻轻“哦”了一声,转头凝视着我,才恍然大悟:“想起来了,你是纳兰容若,这位……原来是一位女子,呵呵,幸会幸会。”
  纳兰容若悻悻地说:“看来文公子只记得这位女孩子。”
  我横了他一眼,你就嫉妒我吧!心里却十分高兴,没想到这个简直比崔始源更帅气的男孩不记得纳兰容若却记得我!可见我真的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啊!
  我热情地邀请他坐下来一起用膳,他坐下来,我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他,越看越觉得养眼,唉,女人一旦好色简直比男子更加过分。
  玄烨不得不用咳嗽提醒我注意礼仪。
  玄烨问:“这菊花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组织?”
  那人喝了杯酒,话匣子打开了:“菊花教是一个扶明灭清的组织,领头之人相传是明朝大将军屈文翰之子。他们之中不乏江湖之人,也有很多是来自贫苦农家的子弟。本意不过是与朝廷对抗,但因组织机构逐渐庞大,成员里渐渐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做些抢占百姓钱财,杀人掠货的勾当。刚才那人头缠毛巾未曾留发,分明就是反骨。”
  玄烨气愤地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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