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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第101章

小说: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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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人协会的考核制度很无聊,不管猎人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最开始的考官考核制度其实错漏百出。对于别有居心的人而言,一张猎人执照就能减免自己的犯罪成本,而且参加猎人试验的人,又有几个是带着纯粹的造福社会的心思去的?”他白色绷带下的眼睛带着惯有的平静看了我一眼,手里快速翻过一本书,习惯性的微笑总有一些漫不经心的不在乎。

    听他说起造福社会这句话,我怎么有点皱眉的冲动。

    “也是,考核制度过于残忍不说,也防不了你这种别有居心的家伙。”我对他斜了一下眼,图书馆的二楼阅读室很安静,淡淡的书香弥漫在空气里。

    最近图书馆的书一直莫名其妙失窃,我没法子,与其看到一大堆图书馆的书籍出现在我家地板上堵位置,我还不如拽这个小子来图书馆,想看什么看完后才回家。

    “残忍吗?我觉得是过于仁慈跟简单,而且多数考官的主观意识过强,只要摸清考官的喜好,你甚至能操纵考官来偏袒你。”他将手放到桌子上,很随意地跟我讨论他的阴谋学。

    我点点头,又开始写文,边写边带着点不以为然的口气说:“你得到猎人执照时,那位猎人试验的考官不会还握住你的手,说你一定能够成为一位特别优秀的猎人吧。然后你当时一定笑得特别假惺惺地点头,说你会造福社会?”

    那种场面,比艾斯米冬天的雨水还让我恶寒。我记得侠客考过执照后,他好像也找了个时间跑去考。原来家里那张放在抽屉里积灰尘的猎人执照,是用摸透考官的喜好换来的吗?

    “是啊,这就是猎人试验考核的真正败笔之处,猎人协会并没有绝对束缚猎人的权利,什么人都可以凭借实力拿到这张卡,也就代表站在特赦权顶端的那些猎人,一定会出现绝对的坏蛋。”他靠在椅子上,仰头看着图书室的天花板,用很懒的姿势说出自己的结论。

    你是在说你自己吧,绝对的坏蛋。

    我边奋笔直书边龇牙咧嘴地想着,无药可救的坏蛋。

    “米露的表情告诉我,你对库洛洛很不满,你说我是无药可救的坏蛋吧。”他突然笑眯眯凑过来,用一张年轻得很可爱清秀的脸来表现他这些年来,所谓的皮笑肉不笑早已经修炼到炉火纯青的毫无瑕疵。

    我低着头,拿着笔的手伸过去将那张脸用力按开,“废话,你稀罕做好人吗?我不是要你注意一下吗,不准做得太过分,你从不听。”

    这些年来,你以为我们俩可以过得很风平浪静吗?最激烈的一次差点跟他决裂,就是窟卢塔族被全灭时。我在那件事情上并没有任何犹豫,就算幻影旅团并不止犯下窟卢塔族这件事,可是我从仅存的漫画记忆里仅仅知道窟卢塔族。所以我事先就告诉这个混蛋,不要碰那个少数族群,人家人数少又热爱和平,不要为了自己的任性想乱来就乱来。

    然后三个月后,他进家门递给我一个长圆形的瓶子,里面是一双世界七大美色的火红眼。

    “米露,我想收集七大美色,这种是其中之一,你喜欢吗?”

    我一直忘不了,他那种理所当然到接近天真的笑容,我根本搞不清楚窟卢塔族是什么时候消失的,所以他进门那一刻我连最基本的心理准备都没有。

    而且,他之前从来不会把抢来的东西放到我面前,因为他比谁都清楚我的性格,我不喜欢他这些事情。

    你想把我逼崩溃吗?库洛洛。

    我们之间的鸿沟彻底被窟卢塔族撕扯开,我一转身就把他当空气。你这个混蛋,我不要你了。

    他的笑容对着我从来不变,特别是我们冷战的时候,没变过。

    那一年我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我对谁笑都不对他笑,他对我笑却不对任何人笑。我想那肯定是一道很特殊的风景线,我们两个傻子老是一前一后走自己的路,走了一年多。

    他永远比我狠,比我有耐性。

    当我跟哈里斯运送医药设备再次到达流星街时,当我再次从一个垃圾焚烧堆里拖出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时。我对着流星街那片,跟世界上所有地方的天空都没有任何差别的蓝色苍穹,失去任何控制地蹲下哭起来。我哭自己那么无能为力,如果流星街一直是流星街,那把流星街逼成一个没有任何道德观念,及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无法保证,变成彻底被遗弃的星球的那个法制社会,又是什么?

    我们能改变的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流星街,外面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流星街。一无所知的天真,真是残酷得要命。

    “米露,你说过我是最重要的,那如果我杀光你喜欢的人呢?我毁灭一切你不希望毁灭的东西呢?例如那群只会苟且偷生的火红眼少数族群,我还是最重要的吗?”他站在我身后,那抹天真得没有任何情绪意义的微笑,在满是垃圾的国度里是那么讥讽。

    他比我狠,他可以对着我皮笑肉不笑一年多也不嫌弃累。

    他还是不信,不肯信任我的诺言。

    我把自己死握住的手掌握出血迹,然后站起身来走过去慢慢地抱住他,温柔地哄着他说:“是的,你是最重要的,你一直是我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边说边继续哭。

    这个诺言,撕心裂肺到我痛到不行。库洛洛,我把你放到心里最重要的地方。哪怕你一直有把我逼到想去自杀的疯狂无理,我对你都不会放手。只要承诺了,我就死都要走下去。你这个混蛋,我迟早会被你气死。

    “火红眼呢?全部给我。”我要葬回他们的土地上。

    “卖掉了,我不喜欢那些眼睛。”他的不满表现得特别面瘫。

    “弄回来,你这个混蛋。”我生气地揪着他的领子吼,你这只残忍的死熊猫。

    “我重要还是那些难看的东西重要。”他持续面瘫,冷战结束后也没兴趣再要笑不笑。

    我彻底无语了,你到底是想多任性?如果觉得难看,你还灭人家全族干什么?

    “送我,兰斯。”我冷冰冰地继续说,能弄回来就好,不必在乎要哄一个孩子时所使用的软化态度。

    他也冷冰冰地斜着眼看我,然后才不情不愿地说:“哦,只有七对半,剩下的没有了。我有七大美色排首的水琉璃,给你凑凑数。”

    凑什么数,这玩意能凑吗?那个什么水琉璃还指不定你又是怎么弄回来的。

    铅笔尖头在那段特别难受的回忆中断裂,我手指颤抖,突然很想发脾气。特别是当旁边那张笑眯眯得很惹人厌的脸,还特别死皮赖脸就是要凑过来的时候。

    “可是就算我是大坏蛋,米露的心里面我还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是啊,你最重要。”我也笑眯眯地说,两张笑眯眯的脸凑一块算了,反正我们俩跟乱跑的梅雅将来一起下地狱炸油锅,我是不期望自己这辈子能上天堂。

    “兰斯,你身高一般,我们喝牛奶吧。”我现在一点都不在乎他会不会掐碎杯子,坏蛋一直过得太舒服我心里不平衡。

    “我会杀掉所有送牛奶的家伙。”他抽过一本书,开始为我找资料并且标记。

    笔尖再次断裂,我看着图书馆桌子上那瓶可爱的花朵默默地想,绝对的大坏蛋,你会被雷劈的。

    作者有话要说:虐的就翻过去吧,我不想虐。所以大家回忆回忆就算了。

    不要订我稻草人,我让小酷的族人完蛋了。毕竟……那是……就是……这样吧。

    最近时间一直不够,所以……这样&、……那么……大概……我还是挪不出时间回评论……狂哭而去。


祝他们好运

    今年对于绿协来说,,应该算是特殊的一年,艾斯米的鲜花义工几乎是全员出动。

    我将长至腰间的长发挽起,银灰色的头发留长后才发现有天然的微卷,可能是因为头发一开始就是金色的自然卷发的原因,这种褪色后的波度很柔很自然,越是接近发尾越明显。

    米诺儿让店员送来的衣服让我苦恼一阵子,是细肩带的白纱长裙子。简约大方的裙身设计很符合我清淡的口味。最大的问题就是那两根露肩细带设计,穿上后彻底暴露锁骨处的肌肤。

    这种小礼服样式的裙子,有时就是太露了,害我一万零一次觉得左肩膀锁骨旁的蜘蛛刺青很碍眼。

    我曾经找个这方面的专家咨询过,能否把这种东西弄掉,结果检查完后才发现问题,刺青根本不是颜料,而是特殊的念力。我那时回想起这个小子在给我弄这东西时,他手里的唯一工具的确只有针。最后专家云淡风轻告诉我,刺青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它存在就让它一直存在。

    我有时觉得艾斯米某些领域的专家不太像专家,是诗人或者哲学家,连没法子都可以说得这么有诗气。

    “兰斯,你觉得这种鞋子能穿吗?不会米诺儿觉得是免费的,所以把压仓货都提出来派发,然后发到我手上的鞋子只有鞋托?”我提着那双类似凉鞋的细跟高跟鞋,一点不适合在冬天穿的样子。白色漂亮得有种精致的贵族气质,露趾的鞋面上延伸出好几根不同颜色的绳子。

    这些绳子能干嘛?至少也该给我本说明书,这种鞋子让我一筹莫展。

    “这是一些专做上流社会精品的品牌企业的设计,应该是今年初冬的最新款式。”他倚着一边的墙面,一派优闲地单手翻着一本珍贵花种花语大全。漂亮的黑色西装整洁优雅,他自然让自己的一举一动变得舒缓,似乎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安逸的气质。

    我提着鞋子,穿着那件线条优美的长裙子坐在沙发上有些走神。不是第一次见他穿西装,特别是近两年来他为了某些场合,很喜欢把西服正装当成理所当然的常备品。

    每一次见他西装革履地压抑隐藏在阴暗下的毛躁,变成彬彬有礼的青年,我就不得不感叹岁月的力量。那个老将衬衫扣子乱扣的小子,也长大了。不论是阅历还是世故老成都完美到你不忍挑他的刺。

    “这些设计师的想象力很是天马行空。”我将脚搁在沙发上,然后将鞋子穿上试着将那些乱七八糟的绳子收拢到一块。

    “那是你从来不注意这些事,所以才会觉得为难,这些东西都很平常。”他将书搁到一边的桌子上,伸手将白色领口的领带解松些,才走过来坐到沙发上。

    “正因为都是平常的东西,我才不喜欢名牌的精细品,越是娇贵越花费精力。”我缩脚的速度没他的手速快,他轻易一抓连脚带鞋子一块抓过去。

    “所以你会穿着男人的衣服,或者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才穿的外套到处乱跑?”他将我的脚踝握在手里,然后低头开始将那些不同颜色的绳子分开,一根一根经由灵巧的手劲缠绕住脚部绑起来。

    我好奇看着他熟稔的动作,冰凉的足部上,他手掌的温度很有力地贴烙在肌肤上。我不由放松身体的不自然姿势,轻笑着说:“我只是将你那些衬衫改一下拿来当自己的工作服,反正经常出入的地方很容易脏污,太过好的衣服可经不起折腾。”

    长高后他很多衣服不能穿,能别浪费就别浪费吧。

    “如果外面的人都像你这种生活方式,也许流星街的人口不会增速得这么快,因为生活在垃圾场里的人会找不到很多必需品。”他微抿着嘴角,一个老改不了的可爱微笑出现,黑色的眼睛因为气氛的轻松而少了些紧绷的凝固,连瞳面上的光线都带上一种恰好的温度。

    “有多少东西人就想用掉多少,明知道是坏习惯也不会改,我也有浪费的时候。”我将手放到裙摆边,高跟鞋的颜色刚好配裙子的颜色。

    “如果能得到,那为什么要压抑呢?”他边说着歪理,边用不轻不重的力道将我另一只脚握住,手法自如地开始将绳子连结绑起来。

    我终于看出他手法的不对劲,有些犹豫地开口,“兰斯,怎么都是死结?”绳子一条一条交叉着连接起来,他将全部绳子的连接处都打上了不可解的死结,让我怎么拖鞋?

    “死结吗?”他抬眼淡淡望了我一眼,才用手指轻轻往那个死结一挑开,绳子说松开就松开。

    我冷静地看着那条轻易就解开的绳子一会,才有些放弃地说:“你喜欢就好。”

    明知道我解不开,还故意这么弄,你其实又无聊了吧。

    “还有……”我有些无奈地偏着头,望着桌子上那瓶米苍花低声抱怨,“你不要老是乱摸。”

    脚想从他手里缩回来都不行,那几个绳结以他的能力怎么可能磨蹭掉一堆时间。手指不轻不重得那么诡异的摩挲,搞得我头皮发麻。

    他是越来越成熟,可是变态的小动作也越来越多,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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