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玉天成 沈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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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天成
作者:沈娆
作品相关
上架感言
其实,这是一封感谢信。
心里想感谢的人很多很多,但手指一放到键盘上,竟也不知从何说起。每一个支持我鼓励我爱护我的人,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那么的重要。
感谢我的编辑糖糖,感谢我的家人和姐妹,感谢在起点认识的这么多好朋友。当然,最需要感谢的,还是亲爱的读者大人们,正因为有了你们,我才能一路走到今天。
在“6。1”这个美好的童话般的日子里,《美玉天成》正式上架了。《美玉天成》公章章节一共有将近24万字,在长达60天的公众期里,娆娆每天坚持更新,没有一天断更。虽然正职工作每天都要上班12个小时,并且没有周六日,但我都坚持下来了。《美玉天成》也许不是最好看的,但娆娆一定努力将勤补拙,希望能越写越好。上架之后,娆娆保证绝不无故断更,更加不会挖坑。
请大家继续支持娆娆吧!谢谢!
关于第一百五十章和一百五十一章的排序问题
对不住,由于第一百五十章和第一百五十一章是同时发布的,不知怎的一百五十章反而在一百五十一章的后面了。对于给大家阅读造成的不便,深感抱歉。请大家先阅读一百五十章,再回头去看一百五十一章吧,谢谢。鞠躬致歉。
板砖与鲜花
请多查些有关宋朝的常识
发表人:风蝶衣
文笔还不错,可惜一些宋朝的常识错误。
1。宋刑统规定:见危不救。流两年。
宋代是个宗法社会。宗法社会讲究“守望相助”,刑统贯彻了这种宗法思想。所以不会经常出现恶霸调戏街上女子的事情。只要那位被调戏者一呼救。邻居或者听到呼救的人都必须跳出来,怎么样也要将“恶霸”揍几下子,表示自己参与了救助,而如果有人听到却毫无动静,那么这个没有行动的人就触犯了大宋地刑律,依律要被流放两年。
至于那位“恶霸”男,对他的惩罚倒很宽松,也就是听到被听到呼救声的所有人一人打了一顿,要打多下的也可以,官府鼓励这种殴打。如果被痛殴一顿之后,他还活着,地方官还要打,地方官打完之后,他依然顽强的活着,那就要叫他父母领回家去好好管教----接着打。
一个人在这种严厉的宗法体制下,怎么可能出现恶霸当天化日之下去别人家里打砸这种事呢?
如果你把《水浒传》中的高衙内当成是宋朝的真实人物的话,就大错特错。《水浒传》是明代人编撰的,编撰的那人用明代人的思维衡量宋代。总之,真实的情况是:如果宋朝汴梁城真存在一个无恶不作的高衙内,那么全汴梁城的百姓都成了“见危不救”的罪犯,依据法律,东京汴梁城的二百万人都该被流放!
所以,千万别写有人在宋朝行侠仗义,七侠五义都只是人们想像中的事情。
2。别老拿现代的歌曲到古代现,除非你是想写小白文。很明显,在宋代,《你爱我有多深》这种白话歌是绝对不能登上大雅之堂的,因为宋朝人的文化欣赏水准是现代的的100倍!这种白话歌只会让人唾弃!
3。最早的暖水瓶正出现于北宋后期。这种暖水瓶也称“暖水釜”。在宋代的餐饮业中,商贩们冬夜“提瓶卖茶”已成为一种独立的行当,他们独立于酒店饭馆之外,专门向客人斟茶倒水,客人忙了,甚至在路边买碗热茶畅饮。而买茶人所用的“瓶”就是保温暖水瓶。
宋代的暖水瓶什么结构?可惜现代已没有实物。现代人只能按蔡襄在《茶录》中记载推断:宋时暖水瓶的构造是用“玻璃为胆,水银为裹”,其基本样式为:“宽口、长颈、长腹,瓶口安有开启的瓶盖,还有把手”----与现代的没有太大差距……
宋代做官人出外冶游,都习惯自带一个热水瓶,以此表示自己品行高洁,不喝贩夫走卒喝的水。宋代使用暖水瓶已成为当时社会的时尚。连店里的伙计都能“提瓶卖茶”,说明这玩意的普及,使用人已算不上“小资”,也就是一平民,连贩夫走卒也可以享受。
4。情侣相拥。在路边小店里摆出这种姿势,搁别的朝代那是伤风败俗、诲淫诲盗、有伤风化,但在宋代这个礼教严酷的年月里,只是平常---比如宋代女词人朱淑真就最喜欢在出游地时候,采取这种姿势依偎在男友怀里。她说:“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
这文章如果真想写下去而不显小白的话,请多查些有关宋朝的常识。
这本小说的情节好熟悉啊
作者:绿茶之好
这本小说的情节好熟悉啊,作者你是不是看过那本传奇?
当楼主还是萝莉的时候,曾经偷看过一本古代禁毁小说,也就是传说中的禁书啦。里面就有讲过一个类似的故事。
大抵是丫鬟代小姐出嫁,也是一个得了皮肤病的书生,丫鬟将姑爷的病治好了,后来姑爷中了状元,还清剿匪类,总之是出行时皇帝赐半朝銮驾。书里的书生姑爷非常好,对媳妇很感恩,貌似富贵后也是不离不弃的。
而小姐就比较惨了,被人诱奸后私奔,然后辗转流落妓院,后来还想诱惑书生姑爷来着,可姑爷人很坚定,没被诱惑,总之,小姐后来做了乞丐,很是凄凉。
书的开头,小姐家曾来过一个算命的,大体跟武则天那会差不多。
看过已经好多年,可印象却还很深刻,可能跟这故事有点灰姑娘,跟才子佳人不太相同。
还没看书,但看简介,真的很亲切啊。
书里小姐家还有个平庸的二小姐,但这个二小姐嫁得很不错,所以让小姐的爹有了算命先生说的‘半子之福’。
貌似丫鬟还有个亲戚还是弟弟啥的,也挺出息的
好多年了居然还记得,佩服一下自己……
娆娆的答复:
全中!!!!哇哈哈,就是那本明清禁毁小说《金石缘》!我是古典小说中毒分子……呵呵,看了那书以后,觉得这个故事很有趣,就构思了现在的《美玉天成》。加上我自己也是“战痘”一族,所以就把自己的斗争经验写进小说里啦!不过只是开头的设定一样,后面完全不一样的哦,敬请期待,保证有惊喜,哈哈哈哈!!!!!
第十七章前的错误
作者:昭华学士昨天刚看到17章,但是发现很多错误的地方,总结下大致有以下几点:1,宋代的秀才是不用经过考试的,只要参加过最低一级的科举考试——解试,并且没有通过(注意是没有通过)就可以称为秀才2,秀才是不能参加省试的,只有通过解试获得举人资格才能参加3,宋代钱塘江的一般称呼是“浙江”4,钱塘江潮水的传说与曹娥无关,曹娥和伍子胥是关公战秦琼,不是一个朝代的。临安人把家乡的传说说错实在是不应该5,古时钱塘江潮水较大,端午潮水很厉害,根本就不能赛舟,对于临安(杭州)来说,赛舟最好的地点是西湖娆娆把蹴鞠写成足球实在是太搞笑了蹴鞠双方队员各占半场,不得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也就更不会出现抢球的事件,球门位于中线,形似牌坊,但是牌坊上有个圆洞,比球略大点,洞离地面大约2米,以球进洞为得分,双方轮流射门,以进球次数多为胜。
另外蹴鞠还有一种玩法,就是颠球,颠出花样越多越好。
九九妹妹的短评一篇
作者:九十九重楼(《飞翔之翼》作者,美女哦)
我对本文的第一印象是:娆娆姐太幽默,太有才了。
对于杨瑜的相亲经历,在娆娆姐匠心妙笔下,写得恰到好处而丝毫不显夸张。
再次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一种米养百样人。
看到杨瑜喝醉落水那幕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在想,最近几年,莫名其妙制造出的自杀假象然后再莫名消失的到底有几人?笑喷。
其实,有时候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当一个人千方百计想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因为都不是自己的缘,怎样就是做无用功。杨瑜一句话:让我回到封建社会。结果还真回去了,而且竟然才回到古代就要把自己嫁出去,虽然,佳偶是别人搪塞给她的。
不过,杨瑜醒来后,“圆滚滚”进来后那幕转折显然不是很自然,有点硬伤,娆娆姐可回顾一下,^_^,这当然是我个人意见哦。
再回来。看到拜堂成亲,印象深刻莫过于宋人成亲手续的繁琐,与那句“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杯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此时,眼看新郎新年要独处,我的心中居然涌现一种兴奋的情绪。
不知道,娆娆姐这下要怎样给他们一个第一印象?
先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见黑色靴子。清亮的声音和一碗面条博得了我们女主的初步好感。直到揭开盖头,宋潜尴尬微窘,却暗自欣喜,略为忧愁,让我心中突然就涌现了一句感叹:好一个正太啊!
宋潜到底是不是正太我不知道,但是杨瑜倒知道:她的新郎并没得麻风!这算不算柳暗花明又一村?
揭开的谜底是:【她对宋潜居然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天啊,原来不是我一个人长过那么多痘痘,一山还有一山高,这男孩子的痘痘真够夸张的!】
囧!!!!
娆娆姐过度得很自然,两人的感情也进行地也很自然,情节稳定,平凡中带着幽默,其实慢热点也没啥不好,比较温馨哟。是我喜欢的文风。我很喜欢,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的。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写太多咯。O(∩_∩)O哈哈~继续欣赏娆娆姐的文去。
很有趣的文
作者:小next
小月在五一的时候从起点下了几个文回宿舍看,偶尔间看到PK榜上的美玉(因为就在朋友书的上面);简介也很有趣;就随手下到了U盘里。回去看后觉得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种田文。
我觉得本文的亮点就在于各种各样的美容秘方。开篇的部分虽然很有爱;但有些地方感觉并不是那么真实;不过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小问题。穿越后的小玉则是个惹人喜欢的女主;可能是看的不多;关于顾和时感觉不大,戚昇我是很喜欢的;但我能感觉的出我在文里所读到的戚昇并不完全是作者所想要表现出的那个豪放潇洒的医士。宋潜塑造的很成功的,我也很喜欢,希望作者大大不要大虐哈。
简介很有爱!文笔也很出彩,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希望能更用心地雕琢下,整体来讲是一篇很不错的种田文哈!
(来网吧更新章节的月忍不住又把新发的章节下到了U盘里)。票票奉上,望加油!以上是一点小意见,如果哪里说的不对,望多多包涵。
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脱衣舞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脱衣舞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占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