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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金·小气家族4-睡睡平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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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稍微挪了挪粉臀儿,背靠着墙,白嫩的小手玩弄着衣裳的绣花带。娇小的身子就沐浴在日光之下,全身晒得暖暖酥酥的,舒服的双眼朦胧,像只饱足的小猫,就等着主人前去拍抚。
  “唔,那只是一桩误会,反正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大家心照不宣,当作没发生就好了。”她颇为大方的说道。虽然家里有个离经叛道的妹妹,搜罗了不少春宫书,她长年耳满目染,也看了不少让人脸红心跳的图作与故事,但是说起男女之事,她可没有半点的实战经验,生嫩得像颗涩口的青果子,根本不知道洞房前跟洞房后,会有什么不同。
  唔,这个南宫远看来儒雅达礼,是个正人君子,应该不会趁着她熟睡,就对她——
  “我们还没洞房,对吧?”她求证,就怕自个儿已经被吃了。
  “没有。”
  她松了一口气。
  “那就对了,什么问题也没啦!”她眨动莹莹大眼,理所当然的说道,根本没把这场婚姻放在心上,更别说是当真了。
  银银想得十分简单,只觉得娶错了新娘,就像是买错了货物。幸亏这会儿发现得早,身为买主的南宫远既然还没拆封,更没有使用,“货晶”仍旧完好无缺。那么,只要退货,那不就没事了吗?
  南宫远望着她,默默听着她那些天真过头的说法,不再出言提醒,更没有说任何挽留的话语。他瞅着她好一会儿,幽暗的黑眸里燃烧着两把火炬,有着复杂难解的光亮,与他平静的表情形成强烈对比。
  不知道为什么,他那特异的目光,激起某种奇异的直觉,她觉得全身不自在,甚至觉得颈后发麻。
  那种感觉像是危险、像是刺激、像是——唔,兴奋?
  生平头一次遇上这种感觉,她分辨不出那是什么样的情绪。
  半晌之后,南宫远收回目光,伟岸的身子站起来,举步往外走去。一直到迈步跨过门槛时,他才开口,扔下一句莫测高深的回答。
  “我会安排。”
  三月春暖,梧桐树都冒出了新芽,在淡淡的春阳下绿得晶莹剔透。江南地区天气逐渐回暖,人们纷纷脱下厚重的冬装,换上轻薄的绫罗绸缎。
  虽然春光明媚,但是南宫家中弥漫着一股怪异的气氛,压迫得众人喘不过气来,奴仆们个个小心翼翼,眼观四面、耳听八方,蹑手蹑脚的在宅院里走动,就怕一个不小心,在这非常时期犯了什么错,坏了夫人的大事。
  夫人说了,虽然尚未洞房,婚事却是绝对不能作废,在一切底定前,众人全得把钱银银当做是少夫人,费上所有精神,小心仔细的伺候着,要是哪里出了错,就全部去城门口罚跪!
  除了南官远行事如常,照旧处理各类商事,其他人统统是如临大敌,就连南宫翼也必须“抱病在床”,不能踏出房门一步。尹燕则是善尽妻子的职责,在一旁“照顾”,强调丈夫病弱,绝对不能受到任何打击——
  最不受影响的,该算是银银了。
  在钱家的人到达南方前,她就窝在府宅里好吃好睡,把这场误会,当成老天赏的假期,放大胆子的睡。
  只是,偶尔当阳光和暖时,她会把睡觉的地方从那张红木雕床,换到庭院里。
  半个多月下来,奴仆们全发现,这位少夫人的熟睡功力精湛,世上只怕无人可及,无论是假山旁、凉亭里、水池边,到处都可以睡。
  有时候睡着、睡着,扑通一声,跌进水里,她还能若无其事的爬起来,扭干衣服,再趴成先前的姿势,继续先前被中断的梦境。
  一日,阳光很舒服,庭院里杜鹃花开,一阵春风吹过,花瓣飘啊飘,落进鱼池中。
  杜鹃的花瓣有微毒,鱼儿吞了,全都醉茫茫,在池里浮浮沉沉,银银则是在池边大石上安然春睡。
  不知睡了多久,那些瞌睡虫全吸饱了睡意,一只又一只的跳离银银的眼皮,她才悠然转醒,扭着纤细的腰,伸长双手,舒服的伸懒腰。
  “醒了?”
  男性的嗓音,在她身旁很近很近的地方响起。
  银银睁开眼睛,赫然发现南宫远就坐在几尺之外。她立刻收回双手,用最快的速度,从慵懒的趴卧,改为正襟危坐。一件男性的衣袍,因为她突然的动作,从她肩上滑落,跌落在地上。
  她认得,那是南宫远的衣裳。
  “在这里睡,会着凉。”他淡淡的说道,为这件衣裳的出现提供解释。
  那高大的身躯斜倚在巨石上,好整以暇的望着她,勾起的薄路上,带着十分宠溺的笑。看似轻松的姿势,内蕴着难测的力量,一举一动之间,有着浑然天成的气势,协调且无懈可击。
  银银被看得脸红了。
  “不会的,呃,这里很暖。”暖的不是阳光,而是他的目光。她在心里偷偷补充。
  不,不对,南宫远的目光何止是暖,简直就像炉火般燠热,烫得她想跳进水里,咕噜噜的沉进池底,看看冰冷的池水,能不能替她降温。
  她垂下脑袋,十指搁在绸裙上,扭成十个白玉小结,透过浓密如小扇的眼睫偷瞧南官远。一想起他就坐在旁边,将自个儿的睡姿尽收眼底,胸口就变得热烘烘的,难以呼吸,粉嫩的脸儿浮现微红,烫烫热热的。
  小手伸到领口,偷偷拉了几下,汲取新鲜空气。
  唔,奇怪了,一直以来,她总是贪睡得不可救药,要不是睡饱了,根本难以醒来。以往在家里,大姐遇到事情,需要传唤她时,会让仆人把她扛进珍珠阁,再捏着她的鼻子,硬灌两壶又浓又苦的特制清醒茶,才能吓跑瞌睡虫,让她稍微清醒些。
  但是,南宫远的视线,却比清醒茶更管用。当他注视着她,扬眉浅笑时,她立刻变得清醒,半分睡意都不剩——
  他不动声色,默默欣赏那张小脸,由粉嫩的水蜜桃,逐渐变成红苹果。
  结束了几桩买卖,他从外头回来,原本应该回书房,将属下送来的帐目,一一核对过目。但是经过长廊时,水池旁的娇小身影,却令他停下脚步,当下将帐目抛在脑后。
  银银穿着一身精致的白绢衣裳,素雅秀丽,长长的黑发光亮丰盈,发尾拂过水池;点出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日光之下,她睡得好香好甜,衣衫下的丰盈,随着呼吸而浅浅起伏,粉嫩的肌肤几近透明,连最残忍的人,也不忍心吵醒她。
  奴仆们退得远远的,碍于尹燕的威胁,即使再好奇,也只敢伸长脖子,探头探脑的偷看。
  他们躲在角落,偷偷的议论,看见南宫远抛下工作,走到银银身旁,还为她披上衣袍时,他们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有的人还举起手,不断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
  要知道,少主看似温和,实则冷淡,视线从不曾在任何姑娘身上逗留,更别说是在众目睽睽下,对哪个女子显露过这么亲昵的态度。
  啊,难怪夫人坚持,非要银银当南宫家的媳妇不可。能让少主有这等不寻常反应的女人,普天之下,只怕也找不出第二个,要是不好好把握,让她溜走,那夫人可能一辈子都抱不到孙子了。
  沉默了半晌,银银觉得尴尬,忍不住轻咳两声,率先开口。
  “你去哪里了?”她脱口问道,连续几天都没见到他,不知为什么,心里竟觉得有些不舒服。
  话说回来,她清醒的时间也不多,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跟周公下棋,能见到南宫远的机会自然大打折扣。
  “去处理了几桩生意。”他简单的说道。
  她偏着头,想了一下。
  “窑场的事吗?”
  黑眸中闪烁一抹赞许的光芒。
  “你很清楚。”
  “能赚钱的事,我都很清楚。”银银耸肩,毫不谦虚的接受称赞。
  南宫家的发迹,是大运河两旁最常被人提起的传奇。前几代的主人,也是专职营商,却只是平常的商家,是在尹燕嫁进来后,才像捡了聚宝盆似的,迅速富裕起来。
  有人私下传说,尹燕出身绿林,是水寨里的女寨主;出手抢劫时对南宫翼一见钟情,也不管南宫家养不养得起她这个媳妇,硬是嫁了进来。
  而南宫远成年后执掌家业,专营丝绸、茶叶、陶瓷等生意,经商重镇遍布大运河四周的各个水路要塞,理财天分加上机运,使南官家在十年之内成为田产无数的大富豪。
  尤其是陶瓷,在南方,这几乎等于是南宫家的独门生意。
  如果错嫁入南官家的人换成了钱金金,她肯定会把握良机,软硬兼拖,不管婚事成不成,最起码要把生意谈成,乘机捞上一笔——
  想起大姐,银银突然抬起小脸,手脚并用的爬了过来,期待的仰望着他。
  “对了,我家里有消息了吗?”南宫远先前亲口承诺过,会替她安排,时间都耗去大半个月,他派去的人就算是用爬的,也该爬到京城了吧?为什么钱家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没有。”他淡淡的回答,从容得让人无法怀疑。
  她小脸一垮,失望极了。
  就算钱家在江南没有据点,但是她这个二姑娘离奇失踪,也该算是个天大的消息,肯定早就传回京城,大姐为什么没有行动?就算是认为她被烧死了,那也该敲锣打鼓的南下招魂吧?
  呜呜,难道,大姐觉得她不重要吗?
  正在自怨自艾时,一个仆人慢吞吞的接近,站在旁边一次又一次的深呼吸,撑着发抖的双腿,好不容易才克制住逃走的冲动。
  “呃,少主,窑场方面来通报,说是今日下午就要开窑了,不知您是不是要过去检视这一批的瓷器?”开窑这件事非同小可,他才冒着会被尹燕剥皮的危险,硬着头皮来报告。
  南宫远站起身来,一撩袍角就往外头走去。
  “等等,”她连忙喊道,跟着爬起来,双手在绸裙上乱拍,胡乱的把杜鹃花的花瓣拍掉。“我在府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让我跟去瞧瞧吧!”她双眼发亮,沮丧的心情立刻一扫而空。
  他停下脚步,因为听见她的要求而回头。
  “啊!”
  小声的尖叫,伴随闷闷的撞击声响起。
  银银追得太急,来不及停步,小脸结结实实的撞上他的背,鼻尖发红,疼得眼中泪花乱转。可恶,要停下来也不先打声招呼,这个男人就不知道自己的身子硬得像石头吗?!
  看在那些价比黄金的瓷器份上,她咽下脾气,用可怜兮兮的小脸望着他,期待能骗得一些同情,得到参观窑场的机会。
  窑场可是商家重地,内藏着陶瓷的重大机密,闲杂人等别说是参观了,根本就无法靠近。而南宫家的窑场,是南方最庞大的一个,门禁森严的程度,自然不是其他窑场所能相比的。
  “疼吗?”她先是点头,又怕他不让她去,连忙又摇头。“没事、没事,不会妨碍我逛窑场。”她挥挥手,看见他还是杵在原地,不动如山。
  终于,银银再也按捺不住,软嫩的小手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
  “别愣着不动啊,不是要开窑了吗?我们快出发,免得赶不上瓷器出窑的时间。”她自顾自的说道,用尽全力的就往门口拖去。
  第四章
  因为甩不开银银,南宫远吩咐仆人另外备车,多折腾了一些时间,才从府里出发。
  窑场位处僻静的郊外,距离定遥城有二十余里。
  平时南宫远单人一骑,骏马疾驰如电,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赶到。但是这会儿多了她这个牛皮糖似的、黏得死紧又坚决不放手的累赘,只能改乘马车,速度自然慢了许多。
  马车里头摆着软软的锦褥,锦褥中间,搁着一张金漆小方桌子,桌上摆着宜兴沙壶,用铜炉煨火烹着热茶,再把琥珀色的茶汤倒入极细致的瓷杯。每一个瓷杯底,都有着南宫家的釉印。
  银银坐在窗边,小手里捧着温热的瓷杯,舒服的叹了一口气。
  南宫家的确懂得享受,不是光会赚钱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舍得花银子,不论是吃的、穿的、用的,品质都是最好的,对待她这个不速之客,更是大方得令人咋舌。
  别的不说,光是她现在喝的茶叶,就是上好的雪水毛尖茶,这种茶叶只出产在终年云雾缭绕的雪山上,不但珍贵,标价更是令人看了,就要吓出一身冷汗。
  这么昂贵的茶叶,即使在钱家,也只能偶尔尝尝,哪里会像南宫家,随意端出来让她这个客人享用。
  比起至今毫无反应的大姐;这家人的热络,倒是让她觉得好窝心,愈待愈是舒服——
  马蹄声达达的响,窗外的景色由繁华街景,逐渐转为清幽山色,马车离开定遥城,改走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径。
  南宫远沉默的坐在一旁,翻阅着几本书册,黑眸在字里行间游走,神情一改先前的温和,专注得有些严厉。他那高大的身躯占去不少空间,让宽敞的马车变得狭隘。
  窗外的景色虽然幽美;却略嫌一成不变,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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