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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上官鼎七步干戈-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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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忽觉不好意思起来,她本来理直气壮,这时竟感到自己像泼妇似的,那少年深深地瞧了她一眼道:“你……你怎么要……站在路边?”

  他骑术高超,任是羊肠小道,或是人潮拥挤的康庄大道,他马行如飞,从来不会让过人,也未曾踢倒过人,只道别人都该闪他。这时他本又想扬长而去,但见少女生得秀丽无比,心中不忍,这才出言解释,可是口气之中,仍然责怪那少女不该立在路旁。

  只这一眼,那少女感到心底一震,一种熟悉的感觉浮了上来,她努力地想那眼色,心中不住地说道:“我定在那里见过他。”

  那少年又偷瞧了她一眼,他见少女不理自己解释,心中觉得很是无趣,慢慢地放马而行,那少女一转身飞奔而去。

  她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眼泪夺眶而出,蹄声渐渐地远了,她颓然地坐在石上。

  从那眼神中,她找到了失去的往事,董其心眼睛中也经常带着这神色,高雅而不可攀附,即是他随便得多么寒怆,在无形中仍然放出醉人的光辉,尤其是对一个少女。

  她一想到董其心,真是爱恨交加,也不知是爱多还是恨多,但他无论如何总是害死自己双亲的小魔,她想到此,脸色愈来愈是苍白,真恨不得一掌打死其心,再反手打死自己。

  她在一日之内父母俱亡,被老仆杜公公带着隐身此间,一住便是三年,她也长成婷婷玉立的少女了。

  她见时间不早,便欲归屋去睡,忽闻竹林中竹叶沙沙作响,社公公踏着沉重的脚步走了出来。

  庄玲适才见他身形似飞,她心中道:“我已被你瞒了这多年了,今天若非你忙中有错,以为我又到柳林,我还一直以为你是老迈不堪的人,我且逗他一逗。”

  杜公公见在玲就在竹林外,心中一惊,忙笑道:“叫。姐,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庄玲道:“杜公公,我刚才见到一桩怪事。”

  杜良笠吃惊道:“小姐,什么怪事?”

  





七步干戈第十章 翩翩少年



第十章 翩翩少年

  庄玲道:“我看到一个老人追贼,那老人轻功使得紧,他可真像杜公公你哩!”

  杜公公搓着手,这是他遇上难题时的习惯动作,他装得莫名其妙地道:“老奴老得手脚都不灵光了,怎会追赶什么贼人。”

  庄玲含笑道:“也许是我眼看花了。”

  杜公公如释重负,他道:“小姐赶快休息去,这两天咱们这里颇多异状,小姐你出外千万别跑得太远了。”

  庄玲道:“杜公公,你发觉什么异状,你是说刚才看到什么特别的事吗?”

  杜公公见又说溜了嘴,连忙掩饰道:“老奴也没见着什么,只不过有这预感而已。”

  庄玲笑笑不语,便回房去睡。杜良笠也走进屋内,过了半晌,听见庄玲呼吸均匀,睡得很是香甜,他悄悄地替这个小姐盖上了一层薄被,举目而看,四壁萧索简陋,想到庄玲童年是何多娇生惯养,不禁怅然。

  杜良笠轻步走出室外,这时月已中天,四周死寂,他两足微动,便闪身林后,四下仔细看了一周,他身形疾若狸猫,完全和白天那龙钟老态变了个样子。过了很久他又回到屋内,独坐门旁,心中暗道:“今天丐帮的人来了,晚上不知又是哪个高手,那身轻功实在太是惊人,我拼了老命追他,十丈之内便被拉了两三丈,杜良笠,你是老了。”

  他喃喃道:“唉!庄主生前结下死仇太多,他乱用南中五毒害人,那些江湖豪客莫不恨他入骨,而且传说藏宝地图落入庄主手中,难保不来寻咱们霉气,如果赶尽杀绝,嘿嘿,我杜良笠倒要和他们周旋。”

  他目中精光暴射,一运劲昨喀一声,手中握的一根木棍齐腰而折。

  可是他仍心寒不已,如果方才那人是来作对的,那身功夫实在令人可怕。他老谋深算,武功又强极,一生中从不知畏惧是何物,但此时想到那夜行人超凡脱俗的功夫,也不禁暗暗心颤。

  忽然一亮,庄玲提灯从内室走了出来,她不动声色道:“杜公公,辛苦你啦!”

  杜良笠道:“什么,小姐?”

  庄玲道:“杜公公,我都看见了,你……你原来武功高强,我一直被你骗了。”

  杜公公搓搓手,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那少女觉得甚是亲切,大凡小姐,尤其是少年女子,最喜探知别人秘密,也不管和她有无关系,只要有疑惑,非追根到底不可。庄玲得意笑道:“杜公公,你以为我睡着了,哈哈,你真傻,我心中有疑病,能不弄清楚,否则怎能睡着了?我早先看两个人影后面一个就是杜公公,回头一想,咱们老杜公公平日老得很可以了,举步维艰,怎么也不能相信,现在才知道原是装的。”

  杜公公见她连比带说,好像揭发别人身份很是快活,他无奈地道:“老奴这几手粗浅功夫,原是跟在主学的。”

  庄玲呼了声道:“杜公公,别骗人,爹爹教我的轻身功夫身法可和你大不相同。”

  杜良笠见一切都落在这位娇小姐眼中,他为人一向实在,只有苦笑道:“叫\姐,你折腾大半夜……”

  庄玲插口道:“杜公公,你不把秘密说出,我便不睡,再说我心中有事,再怎样也难以入眠。”

  杜良笠道:“好,好,好,咱们明天再说,你近来身子很弱,常常生病,绝不能熬夜。”

  “杜公公,你可不准随便扯个慌来搪塞我,好,明天就明天。”

  她含喜而走,才走了两步又停住回头道:“杜公公,你刚才追到那夜行人吗?”

  杜公公摇头道:“那人身形太快,我追不上他。”

  庄玲回到内室,心中很是兴奋,想到这白发苍苍的老人,明天一定有一段动人的故事要讲出来.那就可以打发去一早上,甚至于一整天,自己便可不去胡思乱想,自寻苦恼,可是目前还有大半夜,漫漫黑暗,只要一闭上眼,其心那小魔鬼的影子便浮起来,还有那骑马的少年,为什么,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已渐渐淡忘了董其心,一见到了那少年,便会情思幽幽。

  她心中忖道:“那骑马的少年和董其心一样.都有一种令人忘我的气质,好像天下的财都不足以与他论富一般。尤其是那少年,他眼中没有像董其心魔头那种高深莫测的味道。”

  她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身上又热又领,仿佛间,那骑马少年生动地横马而立,渐渐地愈来愈是清晰。

  就在这同时,在庄玲这屋子后面的山腰中,那骑马的少年,也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

  那匹骏马也发觉主人焦烦不安,不时抬头望着主人,用颈轻擦主人的手臂表示亲热安慰。

  少年对坐骑这种讨好的举动理也不理,忽然他下定决心,跃身上马,缓缓而行。

  耳畔山风呼呼,他好像又听到了单调的竹哨声,心中起伏不已,他默默想道:“那女子吹得很是动听,我竟情不自禁跟着吹了起来。那老地武功不弱,他走近来想试我深浅,我真懒得动手,一走了之。”

  蹄声清脆地踏着山径,黑夜中传得老远。那少年想道:“我只见她一面,竟会想再见她,我也不知为什么会留下来,不然的话,此时我已在数百里之外了。”

  数百里,对他而言,以他坐骑青驹马说来,那真是微不足道的路程,他足迹之广,几乎遍市神州,可是此行竟觉得忐忑不安,竟有浓浓的离愁。“那女子不知睡了没有?”他想,忽然他觉得烦躁起来,前南道:“这管我什么事,真是见鬼。”

  他两足一运劲,催马疾行,他每有不顺心的事便是如此,这是从幼年以来积下的习惯。

  他狂奔了一阵,只觉心平气和,心中道:“我不要有那种不安的情绪,我要赶走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从来没有,以后也不要有。”

  然而他真能赶走吗?他又慢慢感到寂寞。

  忽然前面火光闪耀,伴之人声,他内功精湛,视听极是敏捷,心中忖道:“这么晚了!还有人在荒野之中言谈,不知是否在于害人勾当,我且上前探探。”

  他下马轻步前行,走了不久,穿过一片小林,只见两个汉子席地而坐,旁边点着一根火把。

  其中一个汉子道:“吴老大,点子真住在三家村后吗?”

  火光下,那汉子面色狩然,另一个汉子道:“我这地理鬼岂是让人白叫的,李大哥,咱们明天一早,乘空便干,先在别人之前,得手之后,我哥俩远走高飞,哈哈。”

  那被唤为李老大的汉子道:“吴老大,你别想得得意,杜良笠老鬼可是好惹的鸣?我看还是多看几天,观观风色,不要宝得不到手,倒被杜良笠那老鬼给毁了。”

  吴老大道:“那老鬼每天早上到前村买菜,咱们便乘这机会入内,那妞儿能有多大能耐?如果取那地图,凭我地理鬼还怕找它不着?哈哈!”

  他每说完一句便是一个哈哈,他以为在这荒山夜半,定无旁人左侧。

  那少年心念一动,心中忖道:“地理鬼,地理鬼,我怎没有听说过?”

  其实他行走江湖,所见或交手的都是一流人物,这二三流人物自是不知。

  姓李的汉子又道:“地理鬼,你可真打听清楚那东西在杜老鬼处?不要咱们哥俩千辛万苦,冒尽大险却扑个空。”

  那地理鬼道:“李大哥,你怎么如此婆婆妈妈,我吴老大哪一件事打听错过?那杠老鬼在庄人仪死后,三次回去,每次都拿了一大捧,现在这是我老吴亲眼看见的,那地图落在庄人仪手中,只有我老吴一人知道,因为我那时就是庄人仪近身的仆人。”

  那姓李的不再言语。吴老大又道:“现在我地理鬼的事完了,该看神偷李大哥的了。”

  那姓李的子笑道:“好说!好说!”

  两人起身前行,施展轻功走了。

  那少年喃喃道:“凭你这两块料,岂是那老汉的对手,真是不自量力,耽误了这么久,真是太不值得。”

  那少年心想今夜里反正是不要睡了,乘着夜阑人静正好放马狂奔一阵。他飞身上马,一阵奔到天色露曙,这才放慢速度,缓缓走入官道。

  这少年正是齐天心,他忽然想起自己一路行走,每次决斗都是怪乌客代为出头,这怪鸟者显然是向自己示威来着。他心志高傲,对于怪乌客这种举动,真是大大恼怒,只可惜每次都让对方占了先,连人影都未曾见过,他嫌罗金福累赘,便差开地一个人独自搜寻,寻了好久,也毫无所获。

  齐天心走到一个大镇,找了一家最大的庄园,敲门求宿,他一向养尊处优,一路上都是投宿在大宅内,别人见他生得俊美绝伦,穿得又是光鲜无比,自是都表欢迎,也不知逗得几多大家小姐,为他相思不已。

  那应门的人心中奇怪,哪有天一亮便来投宿的,但见齐天心温文秀气,那匹马又神骏绝伦,便引他进内。到了一个独院,齐天心只见那园中亭台水池,布置得颇为不俗,他心中暗道:“想不到这种小地方,却也有这等雅人,古人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看来是不错的了。”

  他一进屋,倒头便睡,也不理会别人招呼。这一锤直到日影西斜,才醒转过来,遂走出屋中,只见前园中人声喧哗,主人像是在宴请宾客。

  齐天心忽然恼怒起来,暗怪那主人真不知礼,怎么不请自己?这是他一向做公子哥儿积下来的习惯,别人见着他只有奉承的份儿,要不服气,便有他好看。其实他这敲门投宿,与别人毫不相识,能够容他住宿,已是主人好客了。

  他心中最存不得事,想到什么便做什么,他暗自道:“自己装作无心闯入酒席,如果主人不逊,那正好大闹一场了事,免得出门时向主人道谢,真是拘束难过。”

  他整了整衣冠,这北方春天仍是峭寒不胜,他衣着浅色薄薄狐袭袍,毛色放光,是皮货中珍品,他人又生得白如美玉,真是衣装人物,相得益彰,他心中犹自想道:“这衣已穿了好几天了,可惜金福不在,别人只道我齐天心如此寒酸,只有这一袭衣衫。”

  他那随从罗金福可真难做,要替他保管一大堆衣物,虽是行走江湖中,仍是得雇一辆大车装那物事。

  齐天心仰首阔步走进前院,地掀起门帘,只见厅中坐满了宾客,正在举杯大饮,谈笑言欢,众人忽见一个后生大踏步走进厅来,目往前视,分明末将众人放在眼内,但碍于主人面子,却是不好发作,不由纷纷向主人望去。

  那坐在主人席上的是个五旬左右的白面书生,他见齐天心走进厅内,只觉此人气派非凡,举止之间别有一番风仪,但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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