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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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情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拖延下去。最后忍无可忍的是我这个多管闲事的“旁观者”——小姑。我嫂子目中无人到公然在我面前批评谩骂我的父母的地步。她只要和我一通电话就抱怨个没完,我气得大骂她没有良心、不知好歹。这下她“名正言顺”地对我哥哥呼天抢地,说我们全家联合起来欺负她,当着她十二岁的儿子面前吞安眠药,哭哭啼啼对她年幼不懂事的儿子说:“你的爷爷、奶奶,还有姑姑要逼妈妈死!”儿子抢下安眠药冲进抽水马桶,同时责怪父亲欺负妈妈……
叶曼女士,您能忍受这种事吗?我对哥哥说,我要把事情真相一五一十地对父母说清楚,劝他们对儿媳妇死了心。我哥哥求我不能让父母知道,他已经够为难了,父母若知道了气出病来,他更不能做人,而且愧对双亲。并说这是他的事,叫我少管闲事。我父母受的委屈和侮辱,对我来说是闲事吗?您说我能不管吗?该怎么管呢?
多管闲事的小姑上
多管闲事的小姑:
你是多管闲事了。你哥哥处理此事是对的,只能委曲求全。须知如你嫂嫂这类型的人,并不在少数。你的父母能够将就、你的哥哥能够忍耐、你又何必多操心呢?假如他们真闹得离了婚,或者嫂嫂在激动之下,做出了不近人情的事,你将何以自处?你们全家将何以善后?即使她是在威胁,可是你不想想无辜的孩子,只是为了大人的愚蠢,而遭受难以弥补的痛苦,岂不可怜?
我可以了解你很气恼,好在你的父母还有你,并非走投无路,以后尽量缩短住在哥哥那里的时间,彼此少烦恼,只要不闹得人仰马翻,彼此能维持表面的和气,也就算了。
也在接到你的信的同时,收到另一位美国读者的信,也谈的是婆媳问题。从前的婆婆太凶,现在则是媳妇不懂事的居多数,夹在当中受罪的是儿子,若不宠妻灭母,便会导致夫妻反目。所以懂得爱儿女的父母,应该对媳妇随顺而远之。懂得爱丈夫便会对婆婆曲意承欢之。问题是懂得爱的人太少,自私自利、意气用事的人太多,于是原不应有的烦恼痛苦,日积月累,使得一家人老少不得安宁。
这些女孩子的母亲,难道不曾教导过女儿结婚以后该如何和睦处室之道吗?
自古以来我们是以孝治天下的,连提倡孝道也被新加坡的李光耀抢先了。
叶曼答
处大家庭之道
叶曼女士:
我想请教你的不是夫妻间的问题,而是在一个大家庭里做媳妇的问题。我先生有五个兄弟,他行三,虽然都不住在一起,但是住处相隔不远。他们家庭很旧派,规定每天都须回到公婆处请安。到了星期天,五个妯娌要轮流回到公婆家,为公婆和五兄弟大大小小一家二十余口人做一顿中饭。平时也需不时煮些菜肴孝敬公婆。于是大家在比赛谁最能干、谁最孝顺中,常常彼此嫉妒,说些是非,惹出很多闲气。年复一年,相聚时不但无欢乐,反而有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情形,请问妯娌间应该如何相处?如果孝顺公婆的看法与方法不同,应该如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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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第三辑一件是非两个标准(16)
品文敬上
品文女士:
不用说妯娌间彼此嫉妒,甚至亲姊妹间都会彼此较劲道、赛优劣,见个高低。有时兄弟间因为各人成就不同,会生出自尊自卑的情绪,而引致手足失和。
待人之道,和为贵。和之道,是尽其能行可行而行于中道。不要争强斗胜,是和的原则。不谄媚逢迎,是消除嫉妒的办法。但是责任和礼数却必须周到。利害关头,不要贪小利而忘大义。事到临头,义无反顾,只好一肩承当。但是又必须记住烦恼皆因强出头,其中的差别,只在你是否有此能力,有此责任,有无私心而区分。是非只因多开口,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见他人有不是处,宁可单独向她婉言规劝,绝不可在她背后加以臧否。必须记住,对人的恶评,迟早绝对都会传入对方耳中。
假如能够在行为和言语中记住上面几个原则,岂止可以处理家庭妯娌,也是一切处事做人之道。
孝顺公婆,和孝顺父母略有出入,在孝顺之外,还要加上“敬”字。我们在父母面前可以撒娇耍赖,赢得父母欢心。在公婆面前,便须略加收敛,否则便被视为撒野了。但是也不可装出一副小媳妇状或卑职状,总之需要亲切自然而不矩。最难恰到好处的就是这个“不矩”。
至于其他妯娌对于孝顺公婆的看法和方法与你不同,你不必介意,只要行得正,行得心安理得,何必在乎他人的评论?所谓“正”和“心安理得”,只是设想和公婆异位而处,你所期望于你将来的儿媳者,你便知道如何做儿媳了。然后再将他们所有人的生活背景和习性多加了解,了解愈多,同情愈多,也就愈多原谅了。
叶曼答
一件是非两个标准
叶曼女士:
在专栏中几次谈到婆媳之间的问题,不免令我感触良多而心有戚戚焉,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呀!
曾听过这么一句话:“一个女人的命运是好是坏,婚后才知晓,婚前当小姐时怎么好都不算。”
又曾听过这么一则趣谈:有位太太逢人便称赞她的女婿,说女儿好福气,嫁了一个体贴的丈夫,但是当她看到儿子帮媳妇做家事时,竟然骂儿子没出息,是妻奴。
有人希望自己的女儿婚后自组小家庭,不与公婆同住,甚至最好是离远些,仅逢年过节才见面。可是自己却要守着儿子媳妇,人心是多么地自私呀!
听说日本目前盛行父母与女儿女婿同住,而不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我想这样可以减少家庭失和的问题,毕竟母女的生活习惯及观念思想比较一致,且岳父母与女婿间的关系也较婆媳之间处得好。
有位媳妇侍奉生病的婆婆而有了一个感触,就是将来要疼媳妇甚于疼女儿,因为出嫁的女儿仅是偶尔回娘家探病,而媳妇却是日夜辛劳地看护照顾。
我认为人当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推己及人”的胸襟,我想将来我不愿我的女儿嫁到怎样的婆家,我就不让我的媳妇遇到那样的婆家。
莫邪敬上
莫邪女士:
天下一切问题就是出在用两个标准评断一件是非,私事私情如此,是因为个人的自私心理。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对于友邦,责之甚苛;对于敌人,反而不置一词。譬如美国朝野对于友邦的民主程度,一定要用他们自己的尺度去衡量比较,对于极权暴政的国家却噤不敢声。这些当政的衮衮诸公,用两个标准评断是非,也是为了其本身的利益。若非有所畏惧、期待,便是哗众取宠。那么对于目光如豆、只顾私情的妇人女子,我们也不应该用两个标准去加以深责了。
圣人教人处世待人,只是“忠恕”二字。忠是把心放在中间,不偏不倚;恕是将他心比己心。所以说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这本是人人皆知的老套格言,可是见诸实行,却为自私自利所蒙蔽,倒行逆施,自误而又损人,最后大家受害。能够把非常简单的待人接物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常放在心中,便可达致忠恕之道。若将自私自利摆在眼前,不但事实上并无所得,而且小则惹烦恼、大则招灾害。
我们希望别人善待我们的女儿,我们便应该善待自己的媳妇。我们身受过婆婆的歧视和虐待,我们便应该不要欺负媳妇。
我们生儿育女,就应该知道父母养育恩深,便应该感激爱戴公婆或岳父母养育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的深情。我们希望我们的儿女长大成人、嫁娶之后,仍然对父母有眷恋的孝心,我们便应该如此对待我们的公婆和岳父母。
不为别人,只为自私自利着想,须知我们的孩子们是会用同一个标准——我们的榜样,去决定他们日后自己的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最聪明、目光最远大的“自私自利”。
叶曼答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