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同人电子书 > 救风尘+番外 >

第25章

救风尘+番外-第25章

小说: 救风尘+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渴望的结局。  
  我想皇帝一定相当为我的罪名头痛。所以我呆在天牢的时候很开心,现在,这些麻烦的身后事已经轮不到我去伤脑筋了,让他最后为我头痛一次也好。  
  其实我也没干什么事情。只不过,用了一点药再加一把刀子,迷昏了皇后,一刀刀,亲手把她捅死而已。  
  我说过要除掉一个人的方法有很多。优雅的、残暴的、不流血的,血腥扑鼻的,我都知道,也都能做到。现在我选择最血腥最招摇的一种,故意把我的罪行,袒露在别人面前。所以当皇帝赶到的时候,我就坐在血肉模糊的女尸旁边,欣赏血液鲜红的颜色。  
  我的罪行无可掩饰,所有人都看到了,我故意让所有人都看到,故意让他不得不对我用刑。他青白红紫交错的面孔,令我有一丝快慰。  

  动手的原因?很简单。她要害人,害浅离。她要找人,废了日渐锋芒必露已被世人寄于厚望的浅离。很多人都说,那孩子若继续我这个家族的传统进入官场的话必定也是一代名臣。浅离的风头,甚至有压过太子之势。  
  太子不见得在乎。若说浅离是极张狂的火焰的话,太子就是潜于深渊底下的蛟龙。只睁着半只眼,看世人。无人知道他的心中究竟藏着多大的世界,但与他的父皇比较,他的性格,宽厚许多。  
  但皇后在乎,她很不乐见浅离——或者说流着我的血的人,再有可能影响她的儿子。于是,她要找人废了浅离。  

  我在宫中自然也有我的耳目,这样的消息不可能瞒得过我的耳朵。我记得我第一次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愤怒了。  
  这个女人,实在不懂得吸取教训。三年前我放她一马,是看在皇帝的面子上。比起无辜的浅离,皇帝的哀求更令我无法拒绝。而三年后,我已经不想再顾及谁,反正,就算找皇帝,也不可能彻底解决这个大麻烦,倒不如我自己动手的好。斩草不除根,春回时必复生。浅离是我的宝贝,他的生命安危,我有责任维护。  
  更深一层的原因是,我厌倦了。这段感情,看不到任何结果。而我又无法自己解脱,甚至找不到解脱的理由,我真的厌倦了。难道只能如此不死不活地拖下去,拖成不咸不淡不冷不热的一生吗?算了,还是找个决绝的方式断了吧。省得,真的委屈了自己的一生。  
  于是,精心设计行动的计划,既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血肉横飞的效果,又要在第一时间让众人都看到,杜绝,皇帝替我掩饰的可能——如果他还愿意替我掩饰的话。  
  这于我,一点都不困难。难得的是,在设计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我感到了久违的刺激兴奋。我更陶醉在鲜血中,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我被关在天牢的时候,皇帝在深夜来看我。他炯炯的双眸中带着无法掩盖的疲惫,他和我一起坐在天牢昏暗的灯光下,看着我无言。  
  我知道我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但我并不后悔。他这辈子意气风发惯了,总要受一次大的冲击我才觉得痛快。要不然,我连去死都不甘心。  
  他知道一切都难以挽回,这本来就是我想要的结果,他只问我,为什么?  
  我微笑着,这十年来最平静地微笑着,告诉他,我厌了。  
  厌什么?厌什么厌到这样嚣张地昭告世人我无法掩饰的罪?我叫他怎么样才能挽回?  
  不必挽回!我既厌了,就什么都不要了。若他还顾及这些年我与他的交情,最好把我挫骨扬灰,让我再无生存的余地,这样,才算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他长叹息,当真不要他动手脚吗?当真舍弃了一切?  

    是。我也知道其实还有办法让我再苟活下去,但是我真的厌倦了,不要了,再也不要了,生有何欢,死又何惧?  
  他掩面,不让我看到他扭曲的表情。他的声音带着淡淡的哽咽。他说,这么多年,我竟无情至此,他还能说什么?  
  我无情?也是,情到深处反倒淡薄了。不过不要紧了,我因为只剩下最后一件事情求他了。  
  什么?他问,依然不让我看到他的脸。  
  我的罪,是极刑,也会株连九族,我让他变通一番,就用刑法中最残酷的那种来处死我吧,多出来的部分处罚,就当我替浅离赎的罪。他,不要太为难浅离。  
  他沉默很久,答应了,走了。不久以后,传出的消息是我叛国篡权,刺杀皇后,处以“凌迟”之刑,而浅离,则充军北方。  

  对这样的结局,我并没什么不满。行刑前,我回了趟家——这是皇帝特许的。洗个澡,洗去一身脏污,换上自己最喜欢的长杉,还喝了一点我常喝的菊花酿。然后,出门。  
  整个过程,浅离一直跟着我。对一个十岁的孩子而言,他的平静似乎太过分了,但我想,他已经有了准备。  
  浅离呀浅离,老爹真的对不起你。但是谁叫老爹天生就那么任性呢。得不到我想要的爱情,其他的我都不要了。老爹厌倦了,不玩了,以后的人生,你要自己好好保重。不管你以后做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记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开心。黄泉下我若碰到你娘,我会好好向她道歉的。  

  出门,上马车,去刑场。远远的,就看到皇帝明黄色的袍子。  
  下车,站在他面前,浅离跟在我身后,瞪着皇帝。  
  偌大的刑场,空荡荡的,没有外人,我听到风吹过的声音。  
  皇帝直直地看着我,不言不语。很久以后,他拉起我的左手,在我手背上狠狠地一咬,顿时血流如注。  
  他说这辈子,他注定留不住我,他不甘心。下辈子,他要再找到我,好好地,再爱我一回。手上的牙齿印,就是识别的标志。  
  一震,笑了。他终于说出那个字,我已无牵挂了。我舔上血淋淋的手背,对他说,我等他,无论何时,我都等他。  
  风起,现世的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小区对面的面包店里新来了一个很漂亮的服务生哦。”这个消息,在一瞬间传遍这个小镇,小镇里的男女老少们扶老携幼前去参观。没办法,这里太偏僻了,好久都没有陌生人出现,总算来了一个新血,怎么能不去凑凑热闹呢?于是,小小的“美味”面包店里,挤满了人。  
  韩朝也在人群中,他只是下了班不想自己做饭才难得地跑出来买菜,却在店门口被人群裹挟了进去。  
  正想抱怨几句,抬眼,看到那个微笑着眉眼弯弯的清丽男生,一瞬,如遭电击,如雷贯顶,他僵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他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很冒失的一把拉起少年的左手,果然在他的手背上看到一枚鲜红的牙齿印,于是,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我终于找到你了。”  
  少年任他拉着,笑得很开心的样子:“我说过会等你的。我并没食言。”  
  “这一次,我不会放手了。”  
  “我也不逃了。”笑得更高兴了,只是,微微带点感慨。  
  “我爱你!”  
  “我也是!”  

 完  


六月初的时候,陪白琴去玩了一趟。  
玄武湖畔繁花似锦,湖水清凉碧彻,乘着典雅秀丽的画舫游湖,也酸是相当不错的休闲。如果再加上白琴亲手泡的茶和他百听不厌的动人琴声,便是人间极乐。--当然,前提是画舫里没有吱吱歪歪喧闹声打扰一室的清净的话。  

这画舫并不是我的,我目前的生意还没拓展到外卖的业务。换句话说,只要出了大门,我馆子里的少年们,绝不接客。  
这船是白琴学生的,忘了是哪家哪户了,总之是个有钱的家伙。早说过白琴的学生都是些富家子弟,凭着白琴的技术和风华,迷到这些涉世未深的小毛头自然是轻而易举。为了讨好白琴,那学生特地在这个如花的季节,开着画舫邀请白琴游玩。  

白琴原想拒绝的,可是当他发现我又在夜深人静时挑灯看帐的时候,便改了主意,说什么也要拉着我上画舫。用他的话来说,再不带我出来玩玩的话,我迟早有一天因为工作过度出问题。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呼……吐了一口气,我也不想劳累过度啊。可是事业越做越大了,我有什么办法嘛。前些日子才和“织锦坊”的女掌柜谈好下一年度的合作事项,我们不仅帮她推销服装,还全面涉入织染的全过程。当时看着秦老板誓言把生意做到全国第一的勃勃雄姿,害我也不由得激动起来。这两个多月来一直在忙,难免忽视了白琴,难怪他看着我的表情越来越哀怨。所以,我才不忍心拒绝他的邀请,而且他也保证,一定会让我玩得舒服又愉快。  

可是……看看眼前的景色,我能愉快得起来才有鬼。  
这画舫并不大,坐他三五人自是绰绰有余,七八个也还算可以,但若塞进十来个人,那种感觉还真是……可怕。  
从一上船,白琴便被人团团围住了。他也仅仅来得及给我端过点心和茶,然后就只能隔着厚厚的人墙与我相望。  
我只好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幸好其他人都忙着站着与白琴聊天,靠着窗子的好位子全空着,我才得到舒服的座位。  
凉风习习,水波漾漾,茶香杳杳,我的心情……好差!  

我瞎了眼睛才看不出来那些衣饰华丽的少男少女对白琴抱有什么想法,所以我现在的心情很坏。  
白琴是很俊美飘逸,琴艺也的确出神入化天下第一,但不管怎么样,他都是名草有主的人,把你们充满情欲的爪子和滴着口水的舌头收回去。  
--很想这么吼的。若不是大脑还有最后一根弦,我真的会那么做。可是……看着白琴不停地用眼睛向我传送抱歉与安抚,也明知道他在敷衍那些人,我也只好忍耐一回了。可是感觉就是很差。白琴是我的人呐,凭什么让不认识的人上下其手?我来是为了能玩得尽兴,可没打算捧醋狂饮。酸死别人不要紧,酸坏自己才不值得呢。  

算了,不看了,到外面去透透气好了。顺便看看天,看看水,省得老看人看到厌烦。  

一个人自得其乐,直到有人在我耳边嘀咕:  
“你是谁?为什么随白老师来?”  
声音算好听,是那种娇贵的少女口音。转过头去,看到一身粉红衣裳的少女,正睁着明眸站在身后不远处看我。  
是谁?不认得。不过看气质穿着和身边丫鬟快翘上天的鼻孔,八成来头不小。可惜她是女子,而我从来不记女人的相貌的。  
她的岁数与我相仿,正当花季。所以自然美丽无邪。只是这样的女子,我一向敬而远之。  
“在问别人之前,最好先报上自己的名字吧。这是最基本的礼貌。”懒洋洋地回答,若是男人还要斟酌一下,女人,就没这等厉害关系了。  
“大胆。竟敢对太守小姐无礼。”果然听到某闲杂人的咆哮。唉,官小姐身边若没养几条会叫的狗,怎么显示她高人一等的地位?  
一晒,不再理会,这样的人物,没再多看一眼的价值。  
“你到底是什么人?”那小姐等不到我的回答,口气开始不稳定起来。  
依然不答,我看她怎么反应。  
正想着,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响在所有人耳边:  
“来人,把他赶下去。”  
一时间,所有人都楞了。  

看那根纤纤玉指远远地点着我的鼻子,那女子一脸的毫无转圜的余地。我不怒反笑。  
好!厉害!不愧是女人,够狠。只是……  
“凭什么?”她凭什么赶我走?  
“凭我是今天聚会的主人,凭我邀请的人中并没有你。我自然有权力赶人。”  
很好,理由很充足,我也不再啰嗦什么。再死皮赖脸留在这里岂不是自讨其辱?我扫一眼见势不妙的赶过来正要开口的白琴,活活冻住他所有的动作。我淡淡道:“你都看见了,我什么都没做。”  

白琴点头,想说些什么。却碍于我的脸色而不敢做声。  
“我脾气不好,你也知道。今天的事,错全在你,你就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白琴仍点头,我继续道:“我不管你们什么关系,我要走了,你送我回去。”  
白琴二话没说,当场放下舷边挂着的小木舟,抱着我跳了下去。  

在众人的惊呼中,白琴划桨,迅速地离开画舫。事实上以他的公里,大可以御舟而行,无需桨舵。只不过会太惊世骇俗了些。  

一路果真无话。我阴着一张脸,看白琴送我回馆子里。白琴则苦着那张俊俏的面孔,小心翼翼地不停地偷瞄着我。  
回了房间,换衣服、洗脸、洗手、吃点心,然后趴在书桌上继续看帐。等到回过神来,才发觉已经到了晚膳时间,而白琴,一直坐在椅子上看我,不曾离开。  
吃饭的时候,菜里有鱼。鱼刺自然是白琴自觉自动地帮我剔除的。吃饱喝足后,他的小声地开口:  
“对不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