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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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领袖。第一代创业者,绝大多数是他那个圈子里最出类拔萃的人,用勤劳、智慧与志气铸就辉煌。
宗庆后就是这样一个领袖,为人坦荡,做事强势,他的团队执行力强、效率高,几乎是一个奇迹。但是,强势的人往往不会说服别人,在“熟人圈”里有威望,在“生人社会”里则不怎么受欢迎。因为他习惯于做决定,别人就听从;因而强势的人非常不习惯于“说服”别人——强势的人往往“不会说明”或者“不屑争辩”,如果是急躁重感情的强势的人,表达情绪比表达观点要多——非常不会沟通。
在处理达娃之争的舆论时,宗庆后抱怨说自己“进了陷阱”,入了“圈套”,他情绪化地表达一件事情,这不是一个企业家应有的表达方式。在接受采访时,宗庆后把十年中的“恩怨”与“是非”一古脑地和盘托出,但是没有抓住主要的争议,反而直接导致“言多必失”,被不怎么高明的范易谋轻易捉住语病,用一句“这么精明的一个大企业家怎么可能十年一直钻在圈套里”噎住,翻身不得。
斩首行动:目标宗庆后(1)
斯德哥尔摩主战场
2007年5月9日,达能在斯德哥尔摩向娃哈哈及宗庆后提起了仲裁:法律战场正式开打。
根据达能与娃哈哈当年的《合资合同》,中方股东娃哈哈集团对外方股东有如下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合营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或经营活动。合同还规定:双方若发生纠纷不能解决,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规定机构为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在国际贸易、合资等合同中,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是非常普遍的选择。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解决国际争议的优势在于其国家的中立地位,特别以解决涉及远东或中国的争议而著称.瑞典作为中立国家与国际社会的协调关系,通过国际公约的裁决效力承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在多数国家得到认可.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没有仲裁员名单,当事人可自由指定任何国家,任何身份的人作为仲裁员。通常他们选择自己国家的国民作为仲裁员,不同国家的可各选一名,共同选择第三名仲裁员,组成三人仲裁庭。这样当事人对仲裁在开始就比较符合自己意识,从而为仲裁效力做了保证 。相比那些指定仲裁员的机构,总是有些仲裁员的认可问题.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在开始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提高了仲裁的速度和效力.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在工业、贸易和运输领域解决争议非常传统。
达能国际仲裁由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金加投资、MyenPteLtd和NovalcPteLtd作为申请人,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列为“仲裁被申请人”,达能的主要仲裁申请是要求公司被申请人停止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行为并进行赔偿;宗庆后被指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也在“仲裁被申请人”之列。
随后,达能向仲裁庭提交了“临时措施申请”,要求仲裁庭采取以下四项临时措施:
1)命令被申请人(娃哈哈)不得设立任何新的非合营公司,或增加现有非合营公司的产能,以使非合营公司不会在损害达能合营公司的情况下满足将来增加的市场需求;
2)命令被申请人(娃哈哈)确保非合营公司制造的所有产品自此以后按之前代加工安排的条款通过保健食品公司出售;
3)命令被申请人(娃哈哈)确保申请人(达能)获准进出所有达能合营公司的场所;
4)命令被申请人(娃哈哈)确保给予申请人(达能)其所要求的有关达能合营公司和非合营公司的全部资料。
达能所请求的临时措施是非常严厉的,相当于“先予执行”。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是宗庆后还是“委屈、烦恼”了一阵子:原因是心里没底。宗庆后曾经说过,“去年(2006年)他们一提法律诉讼要到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本人就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既不懂语言又不懂西方文化,又怕被人歧视,说不清、道不明。”但后来宗庆后想开了:中国不缺人才,国际经济仲裁中公正还是主流,没什么好怕的。
由于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硬伤,达能不可能通过旷日持久的诉讼来达到“维权”的目的,洋人只是想吓唬“乡佬”一下。就好比十年前达能与娃哈哈合资时,想必宗庆后还不知道“资本运作”是怎么回事呢,现在他就知道“法律手段”是怎么回事吗?达能自信技高一筹,存心想让宗庆后见识见识,或者也想杀鸡给猴看:达能动手可不只是“国际仲裁”那么简单。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斩首行动:目标宗庆后(2)
起诉宗庆后的女儿
达能紧接着实施了第二步既定战略:在美国控告了宗庆后的妻子与女儿,施幼珍与宗馥莉。
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达能提起诉讼,控告她们以以非法的手段销售与娃哈哈合资企业相同的产品,并非法利用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经销商和供应商资源开展业务活动。达能要制止这两位女性与其控制的离岸公司“集体合谋,以不正当的手段干扰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客户关系和商业前景的行为”。
除了要求法院禁止被告方的侵权行为外,达能还要求将“非法所得收入”放入一个专门为达能设立的推定信托,并赔偿达能至少一亿美元、再加上自提交起诉书至判决生效日之间每月至少2500万美元的实际损害赔偿金,同时,达能还可以要求获得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这样计算,按最快的速度,该起诉也将在一年以后开庭,这样一来,如败诉,宗庆后妻女也将可能面临至少4亿美元的索赔。
什么叫“离岸公司”?通俗讲就是在免税或者税率非常低的国家或者地区,由非当地人注册的公司。离岸公司经常是“壳”公司,就是其本身是没有业务的,并不经营,而只是作为“外资”股东在其他国家享受投资优惠政策,并且作为母公司接收经营利润避税,还可以对公司的股东(受益人)保密,达到洗钱的目的。
离岸公司最大的优点就是几乎是免税的,所以国内外许多企业都注册有离岸公司,据估计,目前世界上有一半左右的资产处于离岸公司的控制之下。这次被诉的十家离岸公司,其中8家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另外2家的注册地则在美属萨摩亚群岛。这两个地方都是著名的“避税港”,不披露公司董事资料,对公司所得不予征税,风景优美、风光秀丽,公司注册的周边服务业很发达,也叫“避税天堂”。
为什么达能得以在美国起诉宗家妻女呢?
原来就是因为宗馥莉系美国籍。宗馥莉是宗庆后37岁上才得的独生女儿,非常年轻的姑娘,大学刚毕业,这回陪着老爹上了被告席。
天伦之情,人皆有之;怜惜妇弱,更是人之常情。达能堂堂跨国公司,为了经济纠纷向宗庆后的妻女下刀,的确有些不够厚道,难免被指为刻薄。因此范易谋出面了,说:“我想在这里和你们分享一个悲伤或是遗憾的故事。”
范易谋回顾了曾经的美好岁月:“为什么他的女儿能够在美国读书?事实上是七八年以前,我个人帮他的女儿在加利福尼亚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大学读书,当时我们非常乐意帮助他,因为我们像一个大家庭一样。”
至于现在“范叔叔”为什么要亲自起诉这位曾经视为亲人的女孩子呢?
范易谋说:“是宗庆后自己将他的家庭带到了这个法律事务中来,因为他任命了直系亲属担任了非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很多公司的资产都是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名下,这些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在美国,他任命了他的直系亲属作为这些公司的代表,他女儿也是其中之一。”
因此不得已起诉宗馥莉,范易谋是感到“悲伤或是遗憾”的。大家看,跨国公司还是很仁慈的,造成这种局面不是跨国公司的错,宗馥莉要怪就怪她自己的爸爸。
那么达能起诉宗馥莉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达能进一步把这起中外经济纠纷,包装成因宗庆后个人违法,外资愤而揭发、为中国人民除害的一场正义斗争:妻子女儿都入了美国籍了,宗庆后还谈什么保护民族品牌?达能利用媒体揭露说,娃哈哈集团的资产可能正在向宗馥莉旗下的离岸公司转移;而宗庆后作为总经理,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侵吞国有资产、欺骗外资合作伙伴,简直是罪大恶极。得悉了这一切的中国人,禁不住评论道:我们受骗了,宗庆后你还好意思说你很爱国?你们一家真爱国呀!
达能则继续施加压力。2007年11月19日,根据达能公司申请,英属维尔京群岛最高法庭、美属萨摩亚群岛最高法庭签署法令; 要求临时性托管并冻结在当地注册的离岸公司的资产,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指定为英属维尔京群岛8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 而另一家独立于毕马威之外的公司被指定为美属萨摩亚群岛2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根据法庭签署的法令; 这两家托管公司的主要责任是辨别、查找并保管这10家离岸公司的资产。托管人将依照法庭命令;向关联人士及公司索取所有相关的资料。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来到中国,向娃哈哈的工厂、企业、工商局发出了索取资料、调查其财务状况的传真,并要求他们乖乖地合作。
境外的战火,跨越国界,超越中国的司法管辖主权,燃到了境内,以扩大它的威慑作用。
阶段性目标全部达到,达能心满意足,不断地放话说“和解为上,和解为上”,同时希望宗庆后再掌娃哈哈,但是却在条件上不让步。这样一来事实上断绝了和解之路。
和解不能,而宗庆后的日子也就更不好过: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在国外,老宗有劲也使不上,能活活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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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孔不入:达能的情报战(1)
陈仲华假签名事件
西方国家*制度的副产品是民间服务力量自由发展:影响舆论(公关公司)、监视调查(私人侦探)行业都非常兴旺。据称达能花费了500万请奥美影响舆论,侦探花费不知几何,但公开资料显示单给中国跑腿公司的报酬就达一天四百美金。另外多方斡旋的“政治公关”手段,并且向相关主管部门、外事机构不断“抗议”——这被宗庆后称为“告黑状”,也是达能整体策略的重要部分。
达能“调查行动”为查清楚“体外循环”的非合资企业体系立了大功,范易谋对调查寄予厚望。很快的,达能取得了施幼珍、宗馥莉控制的离岸公司的翔实材料,实现了在美国对宗庆后妻女的起诉、得以伤害宗庆后的家庭,并且有可能成功击破宗庆后心理防线。
随即,陈仲华假签名事件浮出水面:调查又立功了。
2007年7月12日,达能又曝出“猛料”:宗氏离岸公司之一——荣辉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陈仲华表示,他对这个公司毫不知情。陈仲华向美国法院提供了证词。
据陈仲华称,陈仲华曾向娃哈哈方提供了护照与签名,后来该签名被宗庆后非法用作注册离岸公司。
陈是美国公民,目前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于1993年成立了一家叫做Transworld Consulting Group,inc(TCG)的公司,从事中美之间的国际贸易战略咨询工作。
1995年,陈仲华认识了宗庆后,探讨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成立合资企业的可能性,后来合资未成。陈仲华称从始至终都没有与宗庆后成立过荣辉投资公司,也没有与宗庆后进行过实质性的投资合作。陈仲华称自己不知自己竟然是荣辉公司的法人代表。
陈仲华“假签名”一事成为达能的新武器。除了带着陈仲华在美国法院作证之外,在中国,达能向相关部门大肆举报宗庆后作假。
达能举报的理由是宗庆后伪称系外商投资(伪造手续设立离岸公司,跑回中国来投资,享受优惠政策),骗取优惠政策。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招商局、安徽省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巢湖市商务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河南省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新乡市外商投资管理局,都收到了达能的举报信。
2007年7月下旬,达能发表了一个声明:
在近期对非合资企业的调查中,偶然发现上述4家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资料显示其外方控股股东荣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该外方股东委派的董事是美籍华人陈仲华。“在问题暴露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