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妇难为 作者:九月墨雨(起点首页大封推vip2014-08-05完结)-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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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还是算了吧。我想一辈子跟着你,你去哪我就去哪。再说,你也知道的,我,我接受不了的!”尔雅踌躇不定,低着头董小漫看不清她的表情。
“你就告诉我,如果尉迟没问题你愿不愿意跟他共度一生?”董小漫直接了当,尔雅抬起头:“起码得跟在你身边才行,如果因为嫁人而离开你,那我宁愿一辈子做老姑女!”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尔雅的自白
我的一生之中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见了我的主人,董小漫。
那一年闹了饥荒,到处都是卖子女换口粮的人。我的爹娘也不例外,他们本打算将我卖了换口粮食吃的。可谁想到我的厄运由此开始的呢?
一户人家走到另一户人家,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都是人差距要这么的大。我的爹娘贫的没饭吃,他们却是富得流油。我自从到达就没穿过一件新衣服一双新鞋子,可是她们却要挑挑拣拣,即便,在这个闹灾荒的时候。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也是有姿色的,所谓饱暖思淫欲应该就是那个意思吧。最开始有不怀好意的少爷对我挤眉弄眼,见我不敢吭声便对我动手动脚。第一次被人堵到角落里摸了个遍,哭着跟他求饶也只能换来更加肆无忌惮的的侮辱。
后来应该是被夫人知道了,我就被调到上房专门给老太爷端茶倒水。没想到果然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比我祖父都大的老太爷居然也趁着没人的时候摸我的屁股夸赞我将来可以生儿子。
我不知道那些个姑娘为何拼了命也要爬上主子的床,难道入了他们的眼就能一步登天了?再得宠的姨娘也有老的那一天,像我们这种没有人照应的下人被正室打死就跟捏死一只蚊子一般。
小翠就是那样死的,她上了主子的床成了姨娘威风的不得了。结果没多久就死在了池塘里,当日那个稀罕的不得了的大少爷连个眼泪也没掉。看都懒得看转身就钻进了大少奶奶新给他买来的两个丫头那里。
这就是我们下人的命,我以为我只要本本分分的就可以了。可谁知道我的苦难才刚刚开始,自从我被那个畜生拉上了床之后,我就恨死天下间的男人了。
只要伺候的是男主人我必定是不愿意的,宁愿死都不愿意。
直到我遇见了董小漫。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女人。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她居然愿意遵循我的意愿,给我意想不到的尊重。她最看不得女人谄媚男人,见不得女人自己不争气。
我跟她在一起之后,一切就像做梦一般。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的磨难,我见她从小小的院子小小的酒家开始,一步步的将自己的生意扩大。
从一个城发展到另一个城,从北方到南方。她把我留在了老家,我知道那是对我的信任。老家的生意才是她的根本,而我就是她的守护人。
她被陷害了。一无所有了。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的神情,强颜欢笑故作轻松。藏在宽大袖口下紧紧攥着的拳头,跟微微颤抖的肩膀。我一直都讨厌二郎,他根本就不配站在她身边。如果没有他,她也许会过得更好。
但也许我错了。至少我亲眼见到了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去送死。是的,也许这个男人没什么本事,可真正的灾难来临的时候,他肯为了她去送死。
她送走了女儿,召回了儿子,亲手将三个孩子推到悬崖边上。每当深夜她都会从噩梦中惊醒,坐起来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里。有时候她会突然大哭。说她把自己的孩子给弄丢了。
她说过:老鹰教育孩子的方式就是将孩子丢到万丈深渊里去,让它在惊恐中使劲的张开翅膀扑腾。只有这样它们才学会了如何飞翔,如何适应高空,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空中的霸主。
灾难来临。她教会了我要狠得下心交给孩子生存的手段。这个时候,我很庆幸我可以守在她身边。多年的习惯教会我,她在我就很安全。
可是有一天她半笑不笑的告诉我,希望我嫁人。我知道她是认真的。而这个人也一定是她看好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很想哭,她总是这样。要将身边重要的人都保护的很好。出事之后,她好像疯了一样交代每一个孩子应该做什么。就像交代后事一样去安排每一件事,我没想到她最后安排的竟然是我的,婚事。
我这一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见了我的丈夫,尉迟萧。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爱情是这么一回事,我以为我知道的。年少无知的时候,我遇见了王小虎。他家境平凡,祖孙三人都要靠董小漫来接济。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帮他们,或许缘分本就是一个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我希望我有个归宿,我不知道我还要换几个人家。可是如果我嫁人了,哪怕是那个不安分的少年,我也就算是有了着落了。
可是我错了,那少年的目光落在了珠儿身上。珠儿比我还要惨,起码我不对任何的亲情保佑幻想。我的世界里就是我自己一个人,我谁也不在乎。可是她在乎的人很多,渴望的事情也很多,这就注定了她是一个悲剧的存在。
他们的开始很墨迹,墨迹到我很着急。两个人都不言语,等到刚好表明心迹的时候,命运将他们分开了。这个时候我态度是,嘲笑,嘲笑他们不自量力。其实心里很为他们着急生气,生气他们的不积极。
他们最后在一起,我很感动,这么多年,走了那么多弯路,那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结果。
我跟尉迟,我们很简单。
我知道他有过一段婚姻,有孩子由他的父母照顾着。他的婚姻也不是幸福的,不然不会再提到她的时候是冷漠的表情。
我们做一对假夫妻,我做的很幸福。有时候会很模糊有种错觉,我就是他的妻子。走路的时候,迎面来了一辆驴车他走到我的外面将我护住。
我跟着一群妇人去挖野菜,他会在村口等我然后替我扛起那不算太重的野菜。我很喜欢在那些啧啧声跟羡慕的眼神里,跟在他的身后回家。
村里有个人的驴犯了毛病发起了疯,横冲直撞踢了很多人。当它冲进人群里的时候,尉迟抱着我被驴狠狠地踢了一脚。虽然就踢在他的后背上,可也是一大块淤青。幸好没什么大碍,我想我应该是那一刻对他产生了感情。
那一次我又是在众人羡慕的眼神里,坐上了木板车任由尉迟将惊魂不定的我拉回家。据说当天羡慕坏了在场的一干小媳妇儿大姑娘,娇柔的妻子挺身而出的丈夫那是多么的琴瑟和鸣伉俪情深。
所以,在董小漫跟我说的第二天我就跑过去找他了。我告诉他我所经历的所有的事情,我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我所害怕的担心的事情。
没想到他没有惊讶更没有怪我,只是淡淡的说道:“这个世道,谁活的都不容易。人过得富不富裕倒是其次,重要的是你的良心要摆正。”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是过了三天家里面摆起了红烛喜字。主子董小漫拿出一身喜服给我,笑着告诉我今天就是我出嫁的日子。
然后我就晕晕乎乎的穿上嫁衣披上盖头,在主人董小漫、大马、玮儿的见证下跟尉迟拜堂成亲。
因为我们对外都宣称是夫妻的,自然不可能太过高调了。拜堂之后我就被送到了尉迟的房间里,桌子上放满了吃食我知道那是给我准备的。
正房里大马跟尉迟肆无忌惮的笑声,我相信他也是乐意且幸福的接受我的。
从那一天起我正式成了尉迟的妻,只是有一件事我们相照不宣,那就是未来。
我们谁也不说我们离开二道湾之后的事情,尉迟知道我的,不可能丢下董小漫不管。我也知道他不可能一辈子追随董小漫的,至少他母亲有生之年是不可能了。
所以我一直担心,担心我们终将面对分离的一天。
我就说,自从我遇见他们两个人之后,我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的苦难没多久就结束了。
我的小姐妹珠儿过得不甚如意,虽然嫁给了心爱之人却不知为何小虎日渐信任他的发妻。
珠儿经常写信跟我诉苦,我不明白她明目张胆的写信给我到底是何种居心?是要我告诉她的娘家撑腰么?
只是她还有这个娘家的存在了么?哦,对了我们成亲没多久就听说珠儿居然一个人跑回了老家去了。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只听说欢欢单方面声明跟她决裂了。具体问珏儿,连董小漫也没问出来什么,只是能看得出这个孩子也很生气。
据说小虎亲自将珠儿送回了老家,并且王老太太跟王把总也跟着回到了江南去了。也就是从那之后,珠儿开始抱怨她有个恶祖婆婆。
后来据说王菊花怀孕,珠儿生了一场大病。王菊花生了一个女儿,珠儿又写了一封信跟我炫耀。再后来,我们就搬家了,我没有告诉珠儿我们的新地址。
十五年后,董小漫的小女儿琥珀出嫁我们见了一次面。小虎风采依旧,举手投足都证明他的不同凡响。此时候的他俨然已经成了商业巨贾,眉眼之中早就没有了温暖变得那么的冷酷。
站在他身边谈笑风生的韵味十足的美妇人居然是王菊花,当她冲我嫣然一笑的时候我似乎看见了她眼底慢慢的幸福。
只是珠儿虽然穿着华美的服饰,画着精致的妆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非常的谦卑有礼。自信中参杂着疏离,因为她已经清楚的明白了,是什么将小虎推开的越来越远,又是什么将另一个女人可以优雅的站在她前面!
时间,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原来我们不是不可以改变,只是我们始料未及!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玮儿学艺
尔雅跟尉迟的婚礼很简单,见证人就是董小漫母子以及大马。简简单单的拜堂,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就算完了。
婚后也没有什么蜜月期,两个人依旧跟从前一样相处。只是眉眼之间举手投足之中,处处吐露着新婚小夫妻的甜蜜。
董小漫继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放手锻炼小儿子玮儿的能力。玮儿也着实给她娘争气,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经历了磨难,孩子们才会成长起来。玮儿每天跟着猎户们一起出去打猎,开始有些急躁,慢慢的连心思都沉稳了。
董小漫不懂得怎么打猎,却想起了前世看过的某本书。里面讲了一只狼跟一个人的故事,进而讲述了一个种族狼群的生活形态。
“你知道么,能够在这个世上生存下来的都有一定的本事。”董小漫拉着儿子站在村口,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
每当傍晚,她都会守在村口等着儿子回来。玮儿看见自己的母亲每天都在等待自己,那种被人守护被人期盼的感觉让他的内心膨胀起来。
正因为董小漫的这种举动,在她三个孩子里只有玮儿变成了最听母亲话的孩子。也许在某些决策上,他的两个哥哥姐姐还会跟母亲有一定的矛盾。只有玮儿,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会坚决的站在母亲身边。
就是因为他从能想起年少困苦的时候,夕阳西下母亲笔直的站在村口。大风吹乱了她整齐的头发,吹冷了脸庞。每一次,她都会伸出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双手。每一次都会说:“这手冻得冰凉,娘给你捂一捂!”
那样的心情是旁人所不能够了解的,姐姐可以快意江湖哥哥可以肆意沙场。自己却可以将母亲照顾的非常好,让她既可以享受天伦之乐又可以做自己喜欢的美食事业。
“我从前听人家讲过。草原上的狼群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喜欢群居生活,里面有狼王有巨狼有老狼有幼崽。当狼群发生危险的时候,会让母狼跟幼狼先跑公狼紧随其后,体积大的巨狼断后。就好像退潮一般有规有矩,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听闻母亲的话,玮儿有些疑惑:“您的意思是要我不要捕狼是么?他们很厉害?”
董小漫笑着拍拍儿子的手,看向夕阳:“我的意思是,狼群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们的狼王很厉害。而狼王的决策决定着一个种族的命运,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什么时候要伏击什么时候撤退都是有讲究的。”
玮儿点头:“大哥最喜欢看兵书里,我觉得他特别适合研究这些。”
董小漫点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寨主的山贼不是好山贼啊。”
玮儿想了想,点头道:“我要想好好地带领他们打猎,必须要自己做到最好。不能因为咱们家是东家。就要肆意妄为。”
董小漫搂着儿子,此时的玮儿已经跟自己一边高了。这个孩子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