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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当爱变成爱过的时候-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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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嫌吵吗?”他说:“这里太安静了,我怕。”我唱:“你打开我的手心,一切都突然安静,你要我承接你的真心……”
  到我们学校,他惊讶地说:“原来你是南艺的,我曾经很向往。”我说:“有什么好向往的,住着一群疯子。”他笑:“我也是疯子啊,搞艺术的全是疯子。”我说:“我的小艺术家,你快回去吧,记得走大路,你就不怕了。”他抱着他的琴,跑着跑着又回头,他问:“明天你还来听我拉琴吗?”我说:“不去了,我要考试了。”他吱唔了一声,很难过的样子。
  3.
  我不知道周远的毕业设计做的怎样,我想念他,忍不住回去看,隔着门,听他的声音。他砰地拉开门说:“你在门口做什么?”我说:“我来看看你。”他喊:“看我死了没有是吗,如果你再来打扰我,如果我今天再不画完,我就真的死了。”他又砰地关上门。我蹲在楼梯上,我觉得我才快要死了,心穿山越海地疼,曾经他说,只要看见我,灵感就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而现在,只剩下我的滔滔泪水,绵延不绝。
  

当爱变成爱过的时候(2)
我去建设路看严豆豆,他说:“你怎么哭了?”我说:“没有,刚刚看了一场忧伤的电影,不过现在电影结束了。”他又开始拉琴,我就蹲在绿岛上,看他拉琴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的夜晚,月色清亮,风又轻柔,他站在明明灭灭的树影里,像是童话里的王子。我说:“你拉得真好。”他说:“不像锯木头吗?”我说:“像。”他说:“那你还说好。”我说:“我是说你拉琴的模样。”他又闭上眼睛,很陶醉的样子,长长的睫毛在月光里,翅膀一样扇动。
  很晚的时候,他送我回去,还是那条昏暗的路。我担心他会害怕,我说:“我唱歌给你听啊?”他说:“好啊,我伴舞。”我唱:“刚刚风无意吹起,花瓣随着风落地,我看见多么美的一场樱花雨……”他舞起袖子,妖娆地一摆一摆,像是在跳飞天。我一路走一路唱,他一路走一路跳,唱着唱着,跳着跳着,突然听到他一声尖叫,我回头看,他已经不见了。我拼命地喊: “严豆豆,严豆豆……”那一刻我突然很害怕,害怕他从此就会在我身边消失不见。很久,才听见他有气无力地叫我:“花瓣掉沟里了。”
  我送他去附近的诊所,他满嘴都是血,牙齿摔断了两颗,说话漏风,像是大舌头,他说:“该死的偷井盖儿的贼。”他又说:“还好我的琴没摔坏。”医生要他闭嘴。可是医生一转身,他又开始说话了,他问我:“其实从巷子里走去学校,绕了很远的路,你是怕别人看见我和你走在一起,我这么矮,很丢人是吗?”我不说话,其实我是怕别人看见呢,但不是因为他矮,是怕周远知道。
  4.
  那以后,我经常去听严豆豆拉琴,好像他拉得也不是很难听,总是有人会丢钱,然后我们就捧着他的牛仔帽去丰乐路的路边摊吃烤肉。每次我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他都会远远地跟在后面,于是有一次,我就停下来,走在他的旁边,他笑,我也笑,都不说话,就那样走走笑笑,笑笑走走,走着走着,笑着笑着,他过来拉我的手。
  生好炉子,串好肉,手机就响了,是周远。他说:“意婕,我的毕业设计做好了。”我说:“知道了。”他说:“你什么时候搬回来?”我说:“我也要忙毕业设计了,就不回去了。”他说:“意婕,你是不是不要我了。”我说:“是你先不要我的。”他说:“对不起,是我不懂得珍惜。”我说:“从来都是我主动,你又怎么会懂得珍惜。”还想说什么,严豆豆已经端着橙汁跑过来了。我沉默。周远说:“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我再也不会吵你了。”挂断电话,关机。
  严豆豆在建设路的附近租了一处房子,他说:“意婕,你就住我这里吧,你睡床,我睡地板,老是走那个老巷子,会摔断牙齿。”我点点头。他就笑得孩子一样开心,漏出两颗断了的大牙。我从春天一直住到秋天,又从秋天一直住到冬天,天冷了,严豆豆就不出去拉琴了,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整天窝在家里。他总是说:“我要写一首歌,最红的歌。”
  从冬天到春天,严豆豆一直在写他的歌。严豆豆写歌的时候,我就玩泡泡龙,挖地雷,听江美琪的歌:“命运总是插手太急,我来不及,全都要还回去,从此是一段长长的距离……”严豆豆就在隔壁砸东西,声嘶力竭地喊:“我在写歌,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吵。”我笑笑,把音量推到最高。严豆豆喊得更凶了:“关掉你的垃圾音乐,我要创作。”我说:“你疯子。”他说:“我就是疯子,我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是疯子。”
  我迅速地收拾我的东西,枕头,牙刷,大箱子,然后离开。这里从此与我无关了。走出楼道的时候,严豆豆的琴声又响起来。我背对着大楼,静静地站了很久,熟悉的音乐在高音区颤抖着。我很想知道他有没有在窗口看我的背影,但我终就是没有回头。当爱变成爱过的时候,再美妙的声音,也只是锯木头而已。
  我们要向王菲阿姨学习,做爱情的勇士,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白马王子不骑马(1)
1.
  每个女孩子都曾有过白马王子的梦想,我也有过,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上铺的女生总是笑我,骑白马的不一定就是王子啊,也许是唐僧。其实唐僧有什么不好,帅帅的,不过我更想嫁的是孙悟空,因为我喜欢有本事的男人。
  后来,我就真的遇见了一个白马王子,在欢乐年代Disco,我附着上铺女生的耳朵讲:“嘿,那个唱片骑师好帅哦,长得像不像《七龙珠》里面的那个孙悟空。”音乐太吵,人群尖叫,我讲得很大声,不知道舞池后面的他是不是听见了,他从压得很低的帽檐里抬起眼睛朝我这边看了一下,就一下,没有任何表情。上铺的女生也附到我的耳边喊:“小处女,这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你还是歇歇吧。”我看见他把手里的唱片套在手指上潇洒的转一个圈,便是一首疯狂的歌。MC在喊:“你快乐吗?”无数的声音在应:“我很快乐。”想想这个Disco的名字真是好,欢乐年代,有酒喝,有舞跳,有帅哥看,那不就是欢乐年代。
  午夜,从迷幻疯狂的电子音乐里逃出来,月光那么好,我在街上跑跑跳跳,无法抑制的亢奋。我的白马王子又出现了,欢乐年代的那个唱片骑师,只是他没有骑白马,而是跨着一辆破得连牌照都没有的摩托车,嘎地停在我的身后,我愣了一下,回头看着他。他说:“撞到你了吗?”我无比温柔地说:“没有。”他说:“既然没有,你还不他妈的让开。”同学过来拉我。他没再看我一眼,一加油门,那辆吊销牌照的报废车就拖着长长的尾气,像是喷气式飞机一样跑远了。上铺女生在感慨:“好酷哦。”我也觉得,好酷。
  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与我的王子相遇的场景,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有时候人与人的遇见,就像是车祸,你来不及选择是让宝马撞,还是让破摩托车撞,就已经被撞得头破血流了。还好我比较幸运,撞我的破摩托车上坐着王子。
  2.
  老是有人问,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那就不需要吧。宿舍的女生都说,乐湮,你别傻了,那不是白马王子,那是牛魔王。可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看牛魔王也会觉得像白马王子,尤其是我这样读着童话长大还没恋爱过的处女。我染金色的手指甲脚趾甲,在眼皮上画上闪亮的花纹,穿最短的衬衫,在最靠近DJ台的地方,妖精一样扭动,我要他看见我缀满铁钉拉风的腰带,还有肚皮上眼泪一样晶亮的脐钉。无数的男人扭过来,闪着兽一样的眼睛,而他,却不看我一眼,手指上的唱片转啊转,折射着五彩斑斓的灯光,晃得我眼晕,眼角碎钻的眼泪开始脱落。
  上铺的女生又附过来喊:“你都扭了半个月了,就算你扭出腰肌劳损,他也不会注意到你,你没看见一舞池的美女吗,一个屁股就是一台电动小马达。”我转身看自己的屁股,体贴的牛仔裤,流线型的小翘臀,我对自己的屁股有信心。他换王菲的歌,断断续续的舞曲版本,无数的人挥舞着手,跳着喊着跟着唱,《流年》《红豆》《将爱》,MC在喊:去他妈的窦唯,去他妈的谢霆峰,去他妈的李亚鹏。大家都跟着喊,喊得汗流浃背,泪光闪闪。
  上铺的女生也在喊:“小处女,你的白马王子走掉啦。”我抬起头,才发现他已经不在了,只剩下唱片自己在机器里一圈一圈地转。我赶忙跟出去,他穿着画满骷髅的大T恤歪歪扭扭地走在昏黄的路灯里,我远远地看着,午夜的街,清冷而寂寥,我们就那样拖着长长的影子,一前一后地走着,风卷起那些落了一地的叶子,转啊转。我一直以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现在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多么荒凉。上铺的女生安慰我,我们要向王菲阿姨学习,做爱情的勇士,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3.
  他就住在离欢乐年代不远的筒子楼,我站在楼下,看着他穿过阴暗狭长的楼梯,而那栋楼却没有灯亮起来。我跟上去,沿着楼梯一直走到天台,他住在天台的小平房里,电视机摆在天台外面,他坐在地上打游戏,打着打着就哭出来了,把旁边的啤酒瓶子砸碎,持着玻璃碎片在割腕,割了几下,又开始打游戏,打了一会儿,又开始割……游戏手柄上满是血。我站在楼梯上看着他,过了好久,我才哇的一声哭出来,惊得天台上的鸽子扑腾腾地飞。
  

白马王子不骑马(2)
他看见我了,招手要我过去,我就跑过去。他招手的时候,我看见他手腕上的血顺着胳膊一直流到胸口,像是被人在心脏刺了一刀。他问我为什么跟着他。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想了很久才说:“我有点喜欢你。”他过来抱着我,吻我,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出来,我不敢动,我怕我一动他就会死掉。
  他解我腰带的时候,我才想起要推他,那么拉风的腰带,我希望他看见,可他没有看见,却解开了。我的手抓着他的手,被他甩开,我又去抓,他腕上的血涂满了我的掌心。他使劲甩开我,把我按在天台的护栏上,他喊:“又不是他妈的处女,装什么装。”我推她,我说:“我疼。”他说:“疼你就喊呗,你推我干嘛。”我推不开他,也没有喊,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他的脸,还有他头顶蓝丝绒一样的天空,他真的很酷,酷到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眼。
  他把我放开之后,就爬到天台的栏杆上抽烟,抽了很久都不肯下来,我也不敢喊他,我怕我一喊,他就会掉下去。后来我就自己走了,我走的时候,我们都在流血。
  回到宿舍,一群女生正在议论结婚,上铺的女生说:“王菲怀孕了,没想到她真的嫁给了李亚鹏。可是她前面已经有两个男人了,不知道李亚鹏会不会计较。”别的女生说:“他有资格计较吗,听说周迅也要结婚了,那李大齐会计较吗?”最后大家一致决定,一定要把自己的初夜留到新婚之夜,留给自己最爱的人。我想很多女孩子都曾这样想过,可是新婚之夜的那个人就一定是我们最爱的吗?那我们最宝贵的,是给最爱的人,还是给娶我们的人?
  4.
  再去欢乐年代,我画了更重的眼影,蓝色的,紫色的,一闪一闪的。还有我的手指甲和脚趾甲,我绘上流氓兔,哆来A梦,还有蜡笔小新,又可爱又妖娆。我温柔的西瓜头变成了爆炸的大蘑菇,甩起来,占地三百亩,他一抬头就能看见我,只能看见我。可是他不抬头,手指上的唱片,转啊转,闪啊闪,王菲唱完了,瞿颖唱,瞿颖唱完了,周迅唱,MC喊来喊去,好像要滚的都是李亚鹏。我也想喊,滚他妈的,而我却不知道他的名字,想要他滚,都不知道怎么喊。
  上铺的女生拉着我钻去后面找他,她说:“喂,帅哥,我朋友喜欢你哦。”他说:“对不起,我不认识她。”上铺的女生耸耸肩膀,尴尬地走了,我没有走,我还站在那里。我说:“你不喜欢我对不对?”他说:“是啊。”我说:“那你为什么对我那样?”他说:“是你说你喜欢我的,我也没有逼你。”我还想说什么。他已经转身去换碟,王菲旁若无人地唱:我像是一颗棋,进退任由你决定,我不是你眼中唯一将领,却是不起眼的小兵……
  迷幻的电子乐,碎钻的眼泪,斑斓的灯光,潮湿纠结的头发,汹涌的玻璃舞池,我蹦啊蹦啊,跳啊跳啊,没心没肺地跟着王菲唱每一句歌词。曲终人散,我们宁愿笑着流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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