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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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顿接风宴就这样匆匆结束了,如风和煜宣的比试也吸引了尉迟府众多的人。
比试地点在尉迟府花园里,比试裁判是尉迟松和煜爵,观众无数。
阳光普照,虫吟鸟叫,微风轻拂,暗香浮动。
一红一青,一矮一高,一胖一瘦,对峙而视,背手而站。
“准备好了吗?”裁判一尉迟松笑意融融。
两张粉嫩的脸蛋相互望了一眼,异口同声:“好了!”
“师傅说,我是他教过最有灵性的学生,你上过学吗?也许大字都不识吧。”煜宣挑衅地说道。
如风奸笑:“嘿嘿,我一岁开始识字,都是爹爹教我的,虽然没教过我作诗,但我想凭我的聪明才智,要赢你是易如反掌啊。”说着就把自己的小肥手翻来翻去地看。以自己高超的记忆力,要赢得这小屁孩是绰绰有余了。
煜宣气得浑身发抖,口里连忙叫道:“哥哥,叔叔,快点出题。”
众人暗笑,但也没说什么,这里是尉迟府,所以明里暗里支持如风的人是大大的有,呃,虽然他们对如风没抱什么信心,但输人不输阵嘛,气势是要有的。
尉迟松和煜爵对看了一眼,由尉迟松代替发言:“现在是春天,那就以‘春天’为题做一首吧。”
如风马上大笑:“哈哈,这太容易了,听我的。”
煜宣还在苦思,如风已经一步三摇地把诗念出来:“尉迟府里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如风知道自己家花园的小溪从外边流进来的,所以一会就背出了这首诗。
众人大惊,尉迟松更是张大嘴巴:“好好好!如风真厉害!”
如风得意地笑,看着脸色不佳的煜宣,跟我斗,还小了点!
“或者我可以帮你再做一首,听好了。‘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如风看了一眼满头大汗的煜宣,圆滚滚的小身子得意地抖动,差点没就地滚来滚去庆祝自己的胜利。
“你……你……”煜宣粉脸一阵红一阵青。
众人一阵佩服,林以蓝和尉迟槐阳更是惊讶不已。
煜爵轻轻地笑道:“小三,你输了,如风小弟弟出口成章,别说你,就是我也不是他的对手啊。”话语之间,流露出对如风的赞赏。
“好吧,这次算我输,我们再比画画怎么样?”煜宣见哥哥这样说,眼睛一转,赶紧再出一题,无论如何都要扳回一局才行。这画画可是自己的拿手好戏啊,绝对能赢那小子!
“好!”
于是,画板被摆了上来。
煜宣肃着一张小脸,认真地提笔作画,笔落之处颇有大家之风,看得出受过良好的教育。
反观刚才一鸣惊人的如风,则拿着毛笔无从下手。她才跟她老爹抓了一年多的毛笔,画画还没轮到她学呢,哪比得上练了三四年的煜宣。
如风想了一会,干脆把画笔一丢,高声叫来一个奴仆吩咐。众人不解,不久,那奴仆给她拿来了一堆木炭。如风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一根坚硬的木炭,展开笑脸,拿出以前学的素描功力,开始画了起来。
不久,两人几乎同时放下笔,相视挑衅一瞪眼。
煜宣画的是眼前正在盛开的桃花,形神兼备,虽然画法稍嫌稚嫩,但还算不错。
“你以前画过多少次了?”如风看了一眼,取笑道。
煜宣没有回答,他看着如风用炭笔画出来的自己,活灵活现,仿若缩小版的真人。
“可以把它给我吗?”煜宣轻声道。
如风挑眉,知道自己赢了。
煜爵站在一旁浅笑,拍拍煜宣的肩膀。尉迟府里的下人们一阵欢呼,主人们虽然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但眉宇之间的笑意还是看得出的。
自家的小孩真是天才啊!无师自通!
八个月能走,一岁吐字清晰,三岁吟诗作画,名声响彻整个越州,百姓云:生儿当如生如风。
从此,如风走上了自己的星光大道!也走上了自食恶果的路!
!
第006章 提议
如果如风以为那次比试让煜宣对她言听计从,或者佩服得五体投地,那只能说如风的想法太天真了!
事实上,自从那次之后,煜宣对如风还是一如往常的嘴毒。
比如现在。
“矮冬瓜,我和哥哥要到越州城走走,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放放风?哦,忘记了,没有尉迟夫人的允许,你是不能出去的,可怜啊,有人长那么大连大门都没出去过。”
如风气极,煜宣的话说到了她的痛处,她的确长那么大还没出去过,尉迟松和林以蓝对她管得很严,基本上是看得很紧,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人家发现如风是女的。
“如风,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我跟尉迟夫人说说。”煜爵恰时抛出橄榄枝,赢得了如风的感激涕零。
“谢谢爵哥哥,那我等你好消息哦。”如风装嫩地连连点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七岁的煜爵处事已经是颇为沉稳了,说话也不急不躁,这让如风很喜欢。
煜爵走后,如风就在挨近门口的小客厅里乖乖地坐着,撑着下颚,望着那光滑精美的花瓶发呆。
等了一会,煜宣有些不自在了,他伸出腿踢踢如风的小短腿:“喂,矮冬瓜,你那个……那些诗是从哪来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还有我怎么不知道用木炭也可以画画的?”煜宣的脸蛋有些微红了,向自己的敌人示弱那是从未有过的事,但渴望知道自己未知的事物又让他不由得低下头。
如风一动不动,只是长长的眼睫毛眨啊眨。
煜宣马上有点不耐烦了,声音立马大了起来:“尉迟如风,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耳聋了吗?”说着就伸出手扯扯如风的耳朵。
如风维持姿势,只是眼珠一转,直勾勾地看着那粉嘟嘟的可爱小脸,不禁起了想要捉弄的心思,于是笑道:“你让我亲一口,我就告诉你,要不然你别想,士可杀不可辱!”
煜宣愣住了,脸更红了,就不知道是气红的,还是羞红的?
两眼大眼瞪大眼地看了一会,渐渐地,煜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波光潋滟一片,嘴硬道:“那你可不要骗我,亲了马上要告诉我。”不就是亲一口吗?就当被蚊子盯一下好了。
如风笑着点头,像一只正要得逞的小狐狸。
于是,红艳如樱桃似的小嘴嘟了起来,如风奸笑着让煜宣蹲下,自己则毫不客气的一口含住了面前诱人的红唇,唇舌交缠,奶味十足。
“你们在干什么?”一声低喝声从门外传来,惊醒了正在勾勾缠的两人。
两人同时望向声音处,看见煜爵站在门口惊讶地瞪大了一双凤眼。
如风顺溜地说出口:“我们在表示友好,爵哥哥,我娘他们同意了吗?”
煜爵看着一旁正在脸红低下头的煜宣,皱了皱眉,说道:“同意了,我们走吧。”
…我是分割线…
三个粉雕玉琢的俊美小孩大摇大摆地走在越州热闹的街道上,引来了众多的视线。但看到他们身后跟着的几个剽悍大汉,就没人敢造次了。
到底是小孩子,煜宣一会儿就忘记了刚刚被哥哥看见的尴尬了,这会儿就兴奋地到处东张西望,惊呼声不断传来。
“有人还说自己经常出门呢,现在却像一个土包子一样大呼小叫,丢脸死了。”如风向来擅长落井下石,打击别人。
正在把玩着风筝的煜宣立马回嘴:“哼,谁像你?腿短还不承认,体力又差,现在还要我哥哥背你。”
正趴在煜爵背上的如风则很得意地说道:“你就妒忌吧,你想背还没人背得起呢,那么肥!”
“你——你——我哪里肥了?从来没人说过我肥的,你才肥呢,小胖子,矮冬瓜!”
眼看一场无意义的唇舌之战马上就要展开,煜爵赶紧喝道:“够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煜爵看了看四周,随便选了一家酒楼上去,如风挣扎着下来,拉着他的手,走上了二楼。
酒楼的生意很好,只有一张靠窗的桌子空着,还是客人刚刚走的。
正要坐下,就听见了一个蛮横的声音:“站住!那张桌子是本少爷的!”
转头一看,一个方面大耳的胖子,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子,都是身穿锦衣的七八岁的小孩。身后也是一大堆随从。
煜爵试图讲理:“这是我们先来的。”
“胡说,我管你是先来的还是后来的,在我们白少爷的地盘上,你就得让!”瘦子站前一步,毫不客气地喝道。
如风望了一圈,发现周围的观众都只是皱皱眉,但还是没人动一下,看来大家都打算袖手旁观。
煜爵皱眉,没遇到这么蛮不讲理的人。
一直忙得不见人影的小二这时终于出现了,只见他说:“公子们,还是让让吧,不久就应该有空位了。”
这话是对如风他们说的。
煜宣气了,除了如风,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谁的亏,这两天在如风那里积累的怒气让他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不让就是不让!”高扬着小下巴,一副雷打不动的样子。
白少爷也气了,往常只要说一句话,这越州城的人还不是乖乖地让出来,现在竟然还想反抗,而且长得还都那么俊,于是双方谁也不让谁,气氛一触即发。
如风看着看着,突然兴致勃勃地提议:“男人是用拳头说话的,强者为王,我们打一架吧。”
此话一出,谁与争锋?
旁边的小二和掌柜哭丧着脸,让如风有些不忍:“我们在大街上打,一对一,我在旁边做裁判。”
于是,接受提议的他们一起来到了大街上,开始了一场混战!!
第007章 离别
大街上,各成一派,两边的随从都在虎视眈眈,就怕自己的小主子出了什么问题。中间是煜爵和煜宣对着瘦子和白少爷,旁边是围观看热闹的百姓。
如风站在中间,还是一身大红色童装,她严肃地左右看了一眼,口齿伶俐地说道:“今天打这一架输赢都不许回去告诉大人们,做小孩也要有做小孩的尊严,不要动不动就回去找爹娘。”事实上,如风看出貌似这个白少爷身份也不简单,为了怕他们告到大人那里给自己惹来麻烦,所以才有此一说。
双方都点点头答应。
煜爵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如风,无奈地笑了笑,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答应这么荒谬的主意,不过看了一眼正在嚣张的瘦子和白少爷,又觉得其实这个主意也不错。
“那好吧,现在就开始!”如风一声令下,双方就开始纠缠在一起。
旁边的人也觉得没什么,孩子嘛,总会打架的,只要不出什么大事就好。
如风看着扭成一团的他们,兴奋了起来。她在一旁不断地转来转去,碰到机会就加进去踹上两脚,然后又马上若无其事地继续走,弄得旁边的百姓都惊讶不已。
煜宣和煜爵都学过一点武功,有点基础,所以如风不担心,但她没想到的是那瘦子和胖子竟然也不弱,而且他们打架的经验可比煜爵他们丰富得多,所以才没一会,煜爵他们就挂彩了。
如风愤怒了,也不顾自己才三岁的小胳膊小腿,就大吼一声,加入了战局!
旁边的观众看得眼珠子都掉下来了,没想到裁判做到最后也可以这样的。
但是护卫们很担忧,这些主子们都不是好惹的啊,还是看紧一点不要弄出什么人命才好。最后看了看天色,觉得太晚了,而且貌似主子们都没力了,所以就一人一手一个拉出了战局。
双方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蹬胳膊蹬腿的,谁也不服谁,两边护卫相视苦笑,各自带着自己小主子回去了。临走之前,小孩们还搁下狠话,“我们下次再战!”
煜爵的翩翩风度没有了,发丝上的银冠歪歪扭扭地斜挂着,嘴角有点泛青,洁白的锦衣上貌似有几个黑黑的脚印。他一被拉开就马上整理衣服头发,试图立刻恢复自己的贵公子形象。
煜宣白嫩的脸蛋红彤彤的,而且貌似有点像发酵的包子,眼眶有点青黑色,里面含着可怜兮兮的泪水,衣服被扯了下来,露出一小片白皙粉嫩的胸膛。
再看如风,脸上笑嘻嘻的,衣服完好,头发,哦,忘了,她几乎是没什么头发的,所以如果忽略她肉呼呼的小手上的几个大大的牙齿印,那她算是五个人中形象最好的人了。
白少爷和瘦子形象更惨烈一些,他们的脸上多了几条红红的抓痕,那绝对是如风的杰作!她是女的嘛,所以当然是拿出自己的手指甲来加入战局咯。
回家的路上,如风心安理得地躺在一个长得最好看的护卫怀里,看着坚持要自己走路的煜爵和煜宣。
“回去怎么说?”看他们脸上的战绩,看来是瞒不过去咯。
“哼,我们倒是没什么,你就惨了,尉迟夫人不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