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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恋爱是一个人的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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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惚悠他们!今天你想怎么逛就怎么逛。”

  “回去非给骂不可。”

  “敢!”我还就吃定他们有意见也只能烂在肚子里。

  突然小冉从衣服堆起捞起一件衣服问我:“你说这件衣服跟*中身上那件一不一样?”

  我的笑容愣在半空中。何止像,简直就是一样嘛。我掰出商标一看“东方骆驼”。

  “商标都一样!”瞬间我和小冉笑作一团。其实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可是为什么要伪装得这么辛苦呢。像我和小冉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小冉又从衣服堆里扯出一件外套,在我身上比划半天:“真帅!”她说:“高阳同学,本同学想送一件衣服给你,你介不介意穿三十五块的外套?”

  “可是,本来是我打算送给你的。”我愣愣说。

  “不可以说‘不’!”小冉调皮地把衣服塞在我手里。

  从衣服堆里出来,已经下午三点钟。我晃晃发晕的头。

  “怎么挑衣服也会头晕的!”我说。

  “会啊,你太进入状态了贝!”小冉笑嘻嘻地说。我们手里提着几个包,有我的一件外套,小冉的一套裙子,*中的一条裤子,和林林的一件打底衣服。总共不超过一百块钱。

  “小冉,我从没一天逛街逛得这么快乐的!”我衷心地说。这是真的,之前我也经常逛街,陪冬冬小宇和小北。她们逛的都是牌子店,那里的衣服不是我想买就能买的。一件衣服都能抵我家餐桌上半个月的饭钱。当然我穿的也是那些衣服,那是我妈为了让我在学校不输给同学,硬从牙逢里挤出来的。

  “我也是。从去年我爸下岗后,我就再也没有逛过街买过衣服。”小冉说。

  “你家的情况,我听说了。以后你想逛街就找我,我陪你逛。”我说。

  “一言为定!”

  我们两个像小孩子一样勾手指约定。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九章 他叫杜雨秋
两天后有个男人开着“北京现代”来学校找小冉。

  “是他?”

  “谁呀?”*中和小冉异口同声。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香水瓶?”我对小冉说。

  “哦!就是他。”

  没错他就是用一百元抢走那个瓶子的人。

  “我想找张小姐单独说几句话可以吗?”

  “不行。”*中挡在小冉面前。

  男人根本就不看*中。

  “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事就是他们的事,有什么事你说吧。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那好吧。我叫杜雨秋。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在上下九步行街。我想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我会每个月给你付薪水。多少由你开。”

  “滚!”*中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拳头。我用力把他拉回来。

  “这位先生,你可能走错路了。酒店广州应该到处都有,但这里不是。”小冉说着已经转身。

  “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给我电话。”

  汽车高傲地绝尘而去。

  “呸!”*中把名片重重地扔到地上连着踩几脚。

  我捡起来:“哇!来头不小啊!赶明儿我毕业了,我就在他家对面开个小医院专治性病!” 

  “好眼熟!”林林说。我把卡片递给她。

  “是那个你生日的时候送你一车子巧克力的。”我说。

  “是哦!中信物流的新任老板。这人有病,谁生日都送一车子巧克力。”林林说。

  “原来是个神经病啊!”*中说。

  “不算神经病,他行为很古怪,总喜欢做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比如去热闹的河边钓鱼。”林林说。

  “他以为他是姜太公啊!”*中说。看得出这小子对这个人很紧张,似乎他会把小冉抢走。

  我和小冉都没有很在意,有钱人的公子,都喜欢拿穷人寻开心,做一些有勃常理的事装神秘!

  当我们都快把杜雨来忘了的时候,却看到小冉从他的汽车里占出来。那天我和*中正准备去吃饭。

  *中要冲过去,我按住他:“你有什么权利,那是小冉的事。”

  “小冉一直把你当兄长,难道你就不管吗?”

  我能管吗?我凭什么管?

  *中气得把我家祖中十八代骂了个遍。好像拐走小冉的是我一样。

  晚上小冉过来送完衣服,一直坐在我床上。我感觉她有话要单独跟我说。我先走出去,果然两分钟后,小冉也出来。

  “如果你是想解释的话就免了。那是你的事,你有权利,我不能理解,但是我能接受。”

  “不,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关于他?”

  “他叫杜雨秋,有个女朋友叫杜玲。他们是大学的同学。后来一起毕业,一起留在广州,他曾经以为他们会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工作、结婚、生孩子。日子于他们就像枝繁花盛等待着秋天收获的果林。”

  “后来呢?”

  “杜玲是中文系的,在一家小报做小编。而他一直都不如意,后来因为生意上得罪一些人,杜玲为救他死了。”

  “唉!”我叹一口气,为什么有情人总难成眷属?

  “杜玲喜欢收集玻璃瓶,所以每到杜玲的忌日那天,杜雨秋都会跑遍羊城的大街小巷去搜集别致的玻璃瓶。有天,在上下九步行街,他见到一个女孩,她长得跟杜玲很像。他以为他看错了,可是没有,女孩身边有另一个男生,看起来就像他们当初初来广州一样。”

  “他很可怜,明知她死了,可还一直等着她。一个人,心里只要记着一个人,到那都想见到他,只要人活着,总有见面的希望,最痛苦的是等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人世!”

  “之前,我们都误会他了。”

  “你打算?”

  “当然不可能。但是,我答应可以成为他的朋友。就像我们一样。”

  “哦!”

  “可是他不要。杜玲死了,可是他一直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她死几年了,她的房间还跟那天她出去的时候一样。床上的被子保持原状,窗帘也一样。”

  “你去他家了?”

  “是杜玲家。”

  我把故事告诉*中,这小子总算安心。

  “我就知道小冉不会的。”他说。

  “早之前是谁骂爹又骂娘的?”我调侃他。

  *中憨憨地露出八颗白牙。

第二十章 香樟树下的故事
在不留神中,时间已经溜了大半年,又地一个盛暑的到来。宁儿已经考娶市第一高级中学。这一年中,她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唐先生几乎要崇拜我,没想到令他百般头疼的女儿就这么被收服了。

  根据父母的约定,唐宁应该到母亲那边过暑假。我也跟着住到她母亲家里。

  她母亲的眼神总是令我恐惧不安。她总像一个不会游泳的落水者争扎着看着站在岸上的我,而我也刚好不会游泳,我给不了她任何帮助。

  不知是房间里的空调开得太足,还是什么,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行人,汗流浃背地奔走在大街上,阳光像残爆的地主手里的麻绳,一下一下抽打在人们身上,我闻到汗的臭味,可是我依然觉得冷。

  我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心里七上八下,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

  “高老师,你怎么啦?”宁儿问。

  “没什么?你自己看一会书,我出去一会。”或许出去走走能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这是一套别墅,是唐先生在离婚的时候留给太太的。应该说唐先生是个好人,一个男人在离婚的时候能够想到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妻子,是很难得的。房屋的背后有一片树林,房屋的前面有一条小道。两旁是高大的香樟树。我发现这个屋子前前后后都种着香樟树,像及我生长的那个城市。

  “高老师!”凉亭传出林楚玉的懒阳阳的声音,我只能走过去。

  “林阿姨!”

  “叫我大姐就可以。”

  “是,大姐。”

  “谢谢你的辅导让,我们宁儿有今天的进步。”

  “我没做什么,宁儿是个聪颖的孩子。”我说。

  “你很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

  “哦!”

  “不过他的年龄已经可以当你的父亲。”

  “是吗?大姐的画画得真漂亮。这是一个故事吗?”林楚玉正站在画板前,虽然一直在对我说画,可是她的眼睛根本就没离开过画板。似乎这些画她已经画过无数次,不用想,一笔一画都已经熟念于心。

  画板上总共有七个图案。

  “是的。你看出什么来?”

  “这个,应该是一个海边小镇,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香樟树下埋什么,是未来的愿望,对吧?”

  “对。”

  “第二组是男孩和女孩长大了,男孩要去远行,他们在香樟树下道别。女孩是画画的。”

  “这第三组是女孩每天都在香樟树下等男孩子。树叶绿了又黄,秋风起了又落,可是男孩子一直都没回来。女孩每天都在香樟树下孤独的舞蹈。”

  “这第四组是女孩子去城里寻找男孩,却发现他身边已经有另一个女子。”

  “这第五组是男孩愧对女孩,终于在女孩熟睡的时候偷偷地离开。”

  “对吗?”分析完所有的画,我问。

  林女士感动地站在画板前,眼泪爬上她的眼皮。或许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经历。我记起小时候在海边,父亲曾经给我讲过一故事。

  在我们渐时定居的那个小镇,曾经有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在海边洗澡,一起抓虾子捡贝壳打猪草。一起上学,幼儿园、小学、初中……后来男孩因为家里穷放弃高考,男孩选择到城里打工供弟弟妹妹读书,临走之前,他约女在他们曾经埋玻璃瓶的香樟树下见面,他告诉女孩:“你是我的女人!”

  女孩点点头。从那之后男孩刻进女孩的生命里,同时刻进去的还有一句诺言:你是我的女人!

  女孩子考上北京艺术学院,她可以留在京城,可是她却回到故里,因为她记得她是男孩的女人,她要回去等她的男人。可是叶子黄了又绿,秋风起了又落,冬去春来,年复一年,香樟树下的女孩没有等到男孩落叶归根却等来男孩要结婚的消息。

  原来男孩到城里后,因为没经验,找工作到处碰壁。跑过街边,跟城管打过游击战。也替人看过场,当过酒店保安。时间过去几年,钱没搛到,人却被打击得一点信心都没有。他开始觉得自己幼稚。这个世界看似很繁华,街上的汽车多得经常塞车,可是一个一无所能的人想不靠任何人帮忙,而在省城闯出自己的天地,不可能!现在已经不是民国,像十里洋场,一夜爆富的已经成为传说。他甚至怨恨自己的出身,如果他的父亲比较有钱,他起码能上完大学,再找一份工作就不是那么难。再退一步,如果有一点小本钱,他就可以在家乡做点生意,不用流落他乡,家乡放卖海鲜的多得很。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烦躁的生活让他无暇想起女孩,偶尔想起,他也认为女孩已经是名人,他们的距离已经是天上人间。

  后来他实在生存不下去,于是去打劫。他选中一个时髦女子,正跟着的时候有人比他先下手。女子大呼抢劫,他奋勇上前与歹徒搏斗,坚持到警察赶到,他身上被砍了八刀。搏斗的时候他忘了,他本来也是来打劫的。

  时髦女子的父亲是一小公司的老总,男孩是女子的恩人,被礼聘到公司就职。顺理成章与女子开始恋爱。凭借着裙带关系一步登天。车子,房子,票子都不愁,可是就在这时候开始,男人开台疯狂地思念他在海边的女孩。

  没想到就在他准备结婚的前夕,女孩突然出现,她背着画板,穿着白色真丝长裙,身子单簿地站在他面前,似乎一阵风就能把她刮倒。

  儿时的记忆,多年的思念如冲出大坝的激流,他想冲过人群拥住她,告诉她他没忘记当年的誓言,从来都没有。可是他的身边站着另一个女子,那个女子是他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他听到女孩叫她“表姐!”

  或许老天在给你一个饼的时候就已经为你备好一个陷井,任何投机的方式都是不可能成功的。

  在娇妻的身旁,与旧情人朝夕相对,明知她是来找自己的,却只能装作不认识。内疚纤悔时时冲击着心里,经常莫明奇妙地就像丢了魂一样。

  后来男孩终于在女孩睡熟的时候,偷地离开省城,除了一个吻,他什么都没带走。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吻女孩。他选择放逐自己来赎罪!

  “你是个懂画的人!”林女士说。

  “我父亲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他经常会买一些画册。”我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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