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郎-胭脂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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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奇症奇方
第二章 大麻雀、小麻雀
第三章 杜四
第四章 问罪
第五章 无奈
第六章 盘问
第七章 图穷
第八章 协议
第九章 女奴
第十章 烦恼
第十一章 锦文
第十二章 讨女
第十三章 代理
第十四章 好人
第十五章 迷惘
第十六章 头绪
第十七章 高人
第十八章 复仇
第十九章 胭脂
第二十章 山雨
第二十一章 际会
第二十二章 老帐
第二十三章 双岳
第二十四章 愤怒
第二十五章 生离
第二十六章 药方
第一章 奇症奇方
李同春的女儿李锦文病了,消息很快就传开了。
实际上一个人生病是很正常的事,应该是不值得人们如此传扬的。但李家不同一般,李同春是武林大宗师,而且精通歧黄之术。所以么,名医自己的女儿病了,又治不好,当然就会令人十分奇怪了。
听说这锦文小姐美貌之极,而且武功又极高,她会生怪病,也令人十分不解。
江湖上更是传得沸沸扬扬。
锦文小姐的病症究竟如何,没人知道确切的情况,但从李府中传出来的消息说,锦文小姐的一只胳膊不能动了。
这就更让人不解了。
胳膊不能动了,总不外是瘫了、受了内伤等等原因,按理说李同春一定是药到病除,便有什么经脉受伤,也尽可用内力助女儿疗伤的。
偏偏李同春束手无策。一代大名医,只好挂榜招医,为独生女儿治病。
李同春焦虑不安地在客厅里转来转去,面容憔悴。
往日的李同春却是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最起码可用“丰神俊爽”来形容,但瞧他现在这副德性,可以说明他的心情恶劣到什么程度了。
医榜贴出之后,“名医”倒是来了不少,药方开了无数,李同春只是皱着眉头扫一眼,摇一下头,一人十两银子,打发他们走了。
不料,不少混混们为了这十两银子,络绎不绝地往李府跑,自称是名医,要给锦文小姐治病。
你说说,这还像话吗?堂堂的李府成什么样子了!
李同春只好下了死令:虚冒名医者,将绳之以法,送交府衙。
这下混混们也不敢来了。
混混们这一不来,李府门前倒变得冷冷清清的,偶尔有几只小雀儿,很悠闲地在门前踱起小方步。
医榜贴出去,已经四天了,仍是无人能治得了此症。
李同春自己则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针刺,输内力以图打通手少阳三焦经、手少阴心经等等络脉,无奈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
你想想,李同春能不急么?
院外一阵马蹄声。
李同春倏地转过身来,眼中闪现出了希望的光采,一个家丁飞快地跑了过来:“回老爷,杜管家回来了!”
“快叫进来!”李同春口里叫着,一个中年大汉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地奔了进来,脚步浮乱,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摔倒。
也难怪,四天四夜没命地赶路,铁人也会垮掉了。杜四现在的脸色就跟死人差不多。
李同春劈头就问:“张神仙呢?” /“死……死了。”杜四直喘粗气。
“死了?”李同春怔怔地,没有反应过来。
“小人刚到他的庄子外,便见到大出殡,他已经死了,三天前死的。”
李同春无力地倒在椅子里:“死了……”
杜四喘过气儿了:“回老爷,张神仙是三天前采药时,摔下悬崖身亡的,送葬的人都是他的家人邻居。他没有子女亲戚,连徒弟都没有。”
李同春的希望破灭了,他无力地挥挥手:“下去歇着吧。”
杜四转身走了,李同春却疑惑起来:“他死了?不可能。
他是摔死的?他怎么会摔死?”
张神仙是江南第一名医,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被人称为“张神仙”。李同春在女儿病后的第二天便打发社四去请张神仙,却没料想,张神仙竟然死了。
李同春知道,张神仙的武功虽说不甚高,但专习轻功暗器,轻功一道,可算上乘,便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直接从悬崖上推下,也会有办法脱险的。
张神仙死得太邪乎了,让李同春简直不敢相信。
恰巧锦文小姐得了怪症,好像张神仙是因为不想来看病而死去的。
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李同春心头疑云大起。
锦文小姐眼泪汪汪地躺在床上,憔悴了许多,往日娇媚秀丽的小脸,这时已经消瘦蜡黄了。
“娘呀,儿也……不想活了……呜呜……”锦文哭得梨花带雨一般,可怜之极。
李氏也是泪汪汪的:“儿呀,别着急,你爹已经给你请张神仙去了。快来了……”
李同春站在屏风后面,不敢进去,也不忍进去。
因为张神仙死了,世上还有何人能救女儿呢?
李同春心灰意懒地出去了。
只能怪张神仙死得太不凑巧了!
张神仙死去的消息,很快传开了。
有时候流言的起落,任何人都无法解释清楚,你根本就不知道有些流言是从哪里来的。
第二天一早,杜四奔了进来:“老爷——老爷——大喜——有人——揭——榜——”
李同春一跃而起,惊喜万分:“有人揭榜?”
杜四点点头,面上尽是喜悦的神情。
因为前几天的来人,都无一人敢揭榜,那么敢于揭榜的人,自然是十分的自信了。
“人呢?”
“在门外。”杜四道。
“快请!”李同春一挥手,满脸急不可耐之色。
“他说……要老爷……亲自去……去请。”
李同春怔了一下,一撩袍角:“好,我就去。你去告诉夫人小姐,就说请到神医了。”
大凡名人都是有些怪毛病的,李同春自己是名医,自然知道这一点。
有些名医,只要你对他恭敬就行了,他不在乎钱财之类的东西。
李同春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李同春到了院门外,怔住了:门前黑压压的一群人,大约都是看热闹的。
李同春拱手叫道:“请问是哪位先生揭的榜?”
两个家丁高声道:“老爷,就是他!”
听他们的语气,殊无半分恭敬,李同春好生不快,但眼光一转,看到那人时,也不由愣了一下。
又是个无赖!
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和几天来在门口转悠的无赖没什么两样,惟一的不同点是,他揭了榜。
他裸着胸口,赤着脚,大大咧咧地望着李同春,手里捏着医榜,眼里有一种挑战的神气。
李同春毕竟是李同春,愣了一下之后,他就缓过了神来,不仅缓过了神,脸上还挂上了微笑:“不敢动问,先生高姓大名?”
那混混答得倒挺爽快:“我是来给人治病的,姓名有什么用?你几时听说名字能治病?”
众人哄笑成一片:“李老爷,这小子是后街的小混混。”
“他外号叫‘小麻雀’,连饭都吃不饱,哪里会看病?”
“不过是想捞几两银子使使罢了。”
“简直是不像话!”老成的人十分气愤,“应该把他关起来。”
小麻雀的神色倒十分坦然,显然众人的话都是正确的,并没有冤枉他。
李同春迟疑不决了。
小麻雀冷冷道:“怎么,我小麻雀有胆子揭榜,你李大爷就没有胆子请我进去吗?”
李同春一咬牙,女儿病重至此,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先生,请恕李某无礼,请进!”
李同春亲自下阶,躬身相迎,众人闪开一条路,眼睁睁地望着小麻雀趾高气扬地上阶而入。
“这小子不怕坐牢吗?”
“反正也没饭吃,坐牢还管饭呢!”
“我只担心这小子把人家小姐给医死了。”
李锦文昏昏沉沉睡着了,又昏沉沉地醒了。
不醒还好,一醒之下,锦文吓得毛骨惊然。
她被放在一张太师椅上,手脚都被缚住了,只有一只右手未缚,可右手偏偏是不能动的。
四下里黑沉沉的闪着古怪的微弱磷光,四面尽是惨红愁绿的颜色,阴森森的,可怕极了。
“我死了么?……娘啊……爹啊……我死了么?”锦文傻了呆了。
地上倏地出现了一只清油灯,灯烟极重,灯光一照,四下更可怕了。
锦文吓得啊啊直叫唤。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地狱吗?妈呀!”
这时候叫妈,又有什么用呢?
突然,远处一个可怕阴森的声音笑了起来:“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没有什么声音比这更可怕了。
锦文的头皮一炸,血都凉了,止不住哆嗦起来,想哭想喊,却喊不出一点儿声音。
笑声越来越近:“哈哈哈哈哈……”
锦文一颗心都快停止跳动了:“我死了……我死了……
这是鬼……是鬼在笑……”
笑声转眼间到面前了:“咯咯咯咯咯……”
锦文面前出现了一个鬼影,那是一个看不清面目的鬼影,地上的清油灯那昏暗的光照到他脸上,使他的面目显得十分狰狞可怖。
锦文两眼凸出,张口结舌,面部肌肉扭曲。
锦文只想速死,可、可自己已经是死了的……
鬼影突然邪邪地笑了起来,走了过来,锦文恐怖地看着他走近。
鬼影一撩长袍,浪声浪气地笑了:“哎哟,好标致的大妹子——”
一只鬼手慢慢伸向锦文春花般的胸脯。
锦文厉叫一声:“啊——”挥起右手,狠狠打了过去。
她昏过去了,昏迷中只听到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和哭叫声:“好了,好了!”
锦文醒过来了,迷迷糊糊地看见床边围了许多人。
“爹……娘……我怎么了……”
“儿啊——”李同春夫妇喜泪滚滚,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好像……我死了……到了一个地方……有一个怪人,想……那个,我……我打了……啊,我的手!我的手能动了!”
锦文又惊又喜,叫了起来。
“是……儿呀,你的手能动了……多亏了那个……先生啊!”李氏悲悲切切地哭道。
李同春一跃而起,急叫道:“先生呢?先生呢?”
杜四慌忙道:“他走了,拉也拉不住。”
李同春气得直跺脚:“嘿,这可怎么好?”
杜四道:“他留了一张药方,说是给老爷和小姐一看,依方抓药,这奇症便永不会再发了。”
李同春忙不迭接过药方,打开来一看,怔住了。
药方上只有两个字:
——“嫁人。
锦文渐渐明白了怎么回事儿:“我看看……”
李同春迟疑半晌:“这……这个……你不能看!”
李氏急了,一把夺过药方,递给了女儿。
锦文一看那两个字,脸儿腾地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根,小嘴一扁,扑到母亲怀里哭了。
李同春记起来了,众人说“小麻雀”是本地无赖,住在后街,而且“平时连饭都没得吃”。
李同春亲自出马,到后街寻找“小麻雀”。但邻居都说,“小麻雀”没有回来过,走了。
至于小麻雀去了哪里,可就只有天知道了。
李同春怏怏不乐地回到家,锦文听了之后,什么也没说,只是低着头出神,小脸时红时白。
李氏夫妇相视苦笑,他们自然知道女儿的心思。
李锦文心里恨极了小麻雀,当然是因为那个药方。
幸好药方只有李氏夫妇和锦文自己看过,若是传了出去,锦文小姐还能做人吗?
第二章 大麻雀、小麻雀
麻雀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小鸟,因为它蹦蹦跳跳,精精怪怪,从来不肯安静一会儿。
每天早晨,麻雀都会因看见第一线光明而啼鸣,让早起的人感到精神一爽。
麻雀在夜晚的几声朦胧的呢喃,会让失眠的人感到温馨。
麻雀捏在手里的感觉是最最美妙的,它太可爱了。
“小麻雀”的胸口上,便纹着一只小麻雀,展翅张口,栩栩如生。
胡不喜之所以得了“小麻雀”的外号,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胸前的这只麻雀;二来么,因为他平日里总是叽叽喳喳,嘴总不闭着。
闲话多的人只有个别时候讨人喜欢,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挺烦的。
胡不喜就挺招人厌,用当地方言说,他是个“搅屎棍”。
这名字十分不雅,但用于形容胡不喜,却是十分十分地贴切。
胡不喜没爹没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