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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神仙都是抖M-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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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大凌摸着下巴提出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问题:“你有舞伴吗?”
我:“……”当然没有。
姜姑娘看着我尴尬的脸色,胸脯拍的震天响:“放心吧钱哥!你的舞伴包在我身上!”一句话说的铿锵有力,愣是把我一句“我可以现找”咽回了肚子里。
算了,这件事就交给她吧,反正我也不想跳舞,舞伴是谁也就无所谓了。
这几天姜姑娘一直白天练舞晚上跑步转呼啦圈跳绳,把自己整的大汗淋漓跟刚从水缸里捞出来的一样,终于在舞会开始前两天的晚上,终于塞进了她新买的那件明黄色的小礼服。
她拼命挤出一条马里亚纳海沟般的事业线,然后俯视的角度自上而下自拍了一张,发给了她的舞伴兼男友宋七同学。
宋同学不知道是在干什么,过了半个小时才姗姗回复道:“……太暴露了。”
我看着姜姑娘突然兴奋的通红的双眼,在床上翻了个身,会周公去也。
##
舞会当天晚上,我兴致缺缺的感到礼堂门口时,姜姑娘正踮着脚翘首以盼,身边站着两个高大的男人。
一个是姜姑娘的黑脸王子宋七,另一个瞎了眼我也能认出那个男人就是勾陈。松松的提了提滑落到臂弯的披肩,我慢吞吞地晃过去。
“怎么样,钱哥。”姜姑娘的脸上带着隐隐的骄傲,“你满意吗?”
勾陈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显得奢华而又骚气,没有戴他平日里装衣冠禽兽的金丝眼镜,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睛,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晚上好,这位美丽的小姐,你对你的舞伴还满意吗?”皮挺好看,但内里还是改不了的油腔滑调。他主动弯起手臂,凑到我身边。
我面色如常,笑容十分灿烂:“真是万万没想到呢。”然后把手伸进他的臂弯,用只有我们俩才能听到声音说道,“毛遂自荐这招用的不错。”
勾陈嘴角勾起一个迷人的笑容,道:“过奖。”
进门之后,我就自己找了个沙发安心的窝进去,双眼开始放空。勾陈跟在我身后,一屁股坐在我身边。“不去玩吗?”他下巴抬了抬,指向会场中央聚集的喧闹的人群。
我顺着望过去,一群穿的五光十色的俊男美女不知道是从学校哪个角落窜出来的,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顺眼的人,突然聚在了一起就有一种身处某个颁奖典礼的错觉。
“我年纪大了,比不得那些年轻人啊。”嘴里突然蹦出这么一句沧桑的话,可把坐在我旁边的勾陈吓坏了。
他不由分说拉起我的手腕,硬生生的把我从沙发上拽起来,“走,带你去体验一把年轻人的生活。”瞬间就把我带进了人群之中。会场里一直播放着欢快的华尔兹舞曲,已经有许多学生一改平日里的羞涩,大方的翩翩起舞。
我和勾陈的突然到来引起了一小阵骚动,大家纷纷暗地里打听这对俊男靓女是哪个学院的学生。
勾陈的一只爪子搭在我的腰上,另一只握住我的手。“别闹!”我小声地说,“我不想跳舞。”
勾陈微微一笑,踏着节奏带着我滑进了舞池。
不得不说,勾陈的舞蹈跳的十分精妙,每一个动作都非常优美,就连手抬起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计划好的一样完美,我根本不用费多少力,就轻松地把本是一群学生的业余活动跳出了宫廷舞蹈的范儿。
我冲他挑挑眉,跳得不错。
他带着我一个旋转,嘴一咧,谬赞。
周围原本随着乐曲缓慢摆动着的情侣都纷纷停下来看向舞池中央的两人,滑步,旋转,单单是看着也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一曲结束,我和他都跳的十分尽兴。
这个时候,主持人上台提醒大家安静,晚会就要开始。我开始慢慢后退,打算趁着人多从人群中央溜到边缘。
后背抵上一个硬邦邦的胸膛,熟悉的竹叶清香环绕在我周围。
他伸出手止住了我想要向后扭转的脑袋,然后双手慢慢滑下,从后面揽住我的腰,下巴搁在了我的头顶。
咚咚咚咚,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声骤然加快。
“跳得不错。”他不咸不淡的声音从头顶响起,听不出情绪。
我偷偷擦了把汗,故意转移了话题:“你看见姜姑娘了吗?刚才就一直没见她。”
伏疆对着不远处正望向这边的勾陈微微一笑,道:“你的三点钟方向。”开场舞已经接近尾声,姜姑娘和宋七这对男柔女彪的组合,一众的帅哥美女,也没有掩盖住他们之间微妙的气场。
“嘿嘿……”我傻笑一声,道,“你看宋七,看姜姑娘的眼神多温柔啊,就跟能掐出水儿一样……”
话音还没落,人就被转了过来,眼前突然一片漆黑——伏疆的礼服是黑色的,中规中矩的样式,穿在他的衣架子上就像是大荧幕上走下来的顶级模特,修长挺拔,天之骄子。
他一手紧紧搂住我的腰,另一只手与我十指相扣。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连与两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共舞,也难怪周围的人会议论纷纷了。
不过此刻我却没有心情听他们在议论些什么,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缠绕的手指和近在咫尺的呼吸上。
伏疆的步伐非常随意,像是凭空捏造一般,随着音乐,气氛,心情的变化而随性的滑动着。而我,不需要任何的排练,只需要跟随着他的眼神,我的心。
他退,我进,他进,我退。
一时间似乎连空气都灼热了起来,我们的眼中只有彼此,身体的律动仿佛已经是一种自然的运动,完全不用思考。
他的瞳孔中映出我小小的影子,笑的那么肆意,那么洒脱。
伏疆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个充满邪气的笑容,看得我有一瞬间的闪神——肩膀一冷,披肩被他轻轻地扯下来,随手扔在地上,我光裸的肩头一下子暴露在空气中,莹白的肌肤在明亮的灯光下,愈发趋近透明。
我嗔怪的看了伏疆一眼,身体继续随着他的节奏舞动。
“这个女生和刚才的男人不是一对吗?怎么现在又和伏疆跳起来了?”一个旁观者问站在他身边的人。
身边的女生白了他一眼,道:“刚才那个,跳的虽然好看,但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公式化的舞蹈。这个,才是正牌。”
看到男生困惑的神情,女生又开口道:“你单看那眼神,就知道两个人的关系绝对不简单了。”她拍拍男生的肩膀,“学着点吧,这都看不出来,难怪打了二十多年的光棍。”
一曲终了,身边响起一阵掌声和口哨声,伏疆的脸上是一种不太好形容的傲娇的表情,让我一下子想起了那天他捡起勾陈的金丝眼镜架在自己鼻梁上的场景,像个孩子。我强忍住在大庭广众之下强吻伏疆的冲动,拉着他的手飞快的冲出人群。
肩膀上多了一件宽大的西装外套,还带着衣服主人温暖的体温。
“真是太美了!”姜姑娘和宋七从不远处朝我们走来,脸上带着夸张的嫉妒,“我们的风头果然都被你们抢光了。”
宋七温柔的拍了拍女友的脑袋,目光似水一般。
伏疆的眼神似乎在某处停顿了片刻。我虽然背对他,但也能够察觉。
“怎么了?”我问道。
“没事。”他顿了一下,问道,“姜姑娘的女朋友对她很好?”
“是啊。”我说,“前两天姜姑娘把金蝉玉掉了,宋七在大街上找了一整天才给她找到,听说回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全被汗打湿了。”
“等等。”伏疆打断我,“你是说,金蝉玉丢了,他找回来的?”
我点点头:“是啊。”
姜姑娘和宋七转眼间走到我俩身前,伏疆便改用密语和我交流。
“他的眼神,很眼熟。”
作者有话要说:

、西游从未改变什么,又似乎改变了什么

我闻言,立刻抬头望向宋七。
他正望着我们,眼神中略带不解,“怎么了?”他问道。
怎么了?我哪知道怎么了。我笑着解释说:“没事没事,只是羡慕你们感情好罢了。”他摆摆手,目光在我们俩之间流连,最后停在我们交握的手上,道:“你们的感情也很好啊。”
我瞬间觉得手心发烫,有细密的汗珠渗了出来,才意识到原来我还紧紧把伏疆的手指攥在手心。
不可置否的笑笑,我看向伏疆,示意他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他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你看看他看姜姑娘的眼神。”
我故作惊讶的指着姜姑娘肩膀上的披肩,说:“咦?我记得你出门的时候穿的是个小外套,怎么变披肩了?”
姜姑娘捶了身边的人一拳,道:“这披肩是他带来的,说什么衣服太暴露会场里野狼太多,刚跳完就硬是给我披上了。”她的声音像是灌了蜜一样,甜的我牙齿都要掉了。
我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道:“你们俩还真是天生一对。”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宋七看姜姑娘的眼神。
温柔,慈祥,宁静。仿佛这世上只存在他一人,其余世间万物都在他的眼中,又仿佛这世上又没有任何一人能够入她的眼。
只消一瞥,我就知道,他就是金蝉子。
也只有金蝉子,才能跟那个不可一世,誓与天齐的齐天大圣并肩而立还能无比的和谐。
以前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我在心里问自己,明明是那么明显的眼神,那么明显的包容与保护。我突然想起那天姜姑娘说宋七帮她找回金蝉玉的事情,怪不得伏疆会留意宋七的一举一动,原来他在听到那个消息的一刹那,就有了这个猜测。
——以下对话均为脑部密语
我:“现在怎么办?”
伏疆:“我们范了个错误。”
我:“什么?”
伏疆:“也许大圣回天界最大的阻碍,不是朱雀,也不是魔族。”他顿了一下,“是金蝉子。”
“嗨!”肩膀被人从背后重重拍了一下,打断了我和伏疆的对话。勾陈的大脸贴着我的耳朵凑到前面,厚厚的怨妇气息方圆几米的人都能清楚地察觉到。
“卫金银,你怎么能抛下你的舞伴我不管,跟别的野男人跳舞呢!”勾陈撅起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说到“我”字的时候,故意加重了音,指指自己。
喂,这个“野”男人可是你同父同母的亲弟弟……我“咳咳”了两声,眼神飘忽,饱含歉意道:“抱歉,我忘了你还了。”
周围的人都忍俊不禁。
勾陈充满怨气的小眼神环视了一周,自己一个人默默地蹲到角落里种蘑菇去了……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也无心在这个舞会上继续待下去,拍拍屁股跟在伏疆身后走出会场,却在门口被一个人叫住。
是宋七。他从黑暗中走出来,温和的眼光扫过我俩,开口道:“跟我来。”
我和伏疆跟随他走到学校的一片小湖旁。
平时晚上这里总是聚集着各种情侣,热闹非凡,今天可能是舞会的缘故,本来喧闹的小胡旁一下子变得十分宁静,就连吹过来的风也变得清爽了许多。
“天界的小子,本事还不错。”他开口道,声音已经不是二十岁的年轻人,而是一种清冽的,听上去犹如泉水一般舒爽到毛孔的声音。
伏疆点点头,道:“大师过奖。”
金蝉子叹了口气,道:“如果这还是当年贫僧取经之时,必会收你作徒弟。”
听到这话我心里一阵恶寒,眼前浮现出伏疆长着一只猪鼻子挑着扁担的场景,不禁在心里赞叹了一把金蝉子的恶趣味。
“怎么,小姑娘还看不上贫僧的徒弟?想当年贫僧座下四大徒弟,除了……悟空以外,其余哪个不是高大俊美,丰神俊朗的,都怪世人眼光狭隘,才会在电视剧中把他们丑化成猪妖猴妖。”说到这,我竟然在金蝉子的脸上看到了淡淡的怒气,“我第一次看电视剧的时候差点把电视砸了,太猎奇了,我的小心脏都差点没撑住。”
见识到金蝉子在“贫僧”和“我”之间娴熟切换的功力,我仿佛明白了成为万众敬仰的偶像的必备条件,就是一定要有坚挺的逻辑思维能力……
伏疆作为一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偶像,显然脑回路要比我多那么几个弯,他坦然接受了金蝉子切换角色的能力,并且看上去对金蝉子说的一番话非常受用,至少是看上去。
“多谢大师厚爱。”伏疆微微鞠躬,“不知您这次瞒着这么多双眼睛来到人界究竟所谓何事?”别只是为了披张人皮和姜姑娘谈场恋爱。我心里替伏疆补充了一句。
金蝉子表情依旧,口中说出的话却如同冰霜一般:“贫僧不会允许你们把悟空带回神界。”
“为什么?”我问道,“您也知道,神界现在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打败朱雀的将军,除了大圣,我实在是找不出更合适的人选。”
他双眼微闭,摇摇头,道:“以悟空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在神界生活,更何况她还有牵绊在妖界,你们不能以天界大义将她困住。”
我看着他,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的周身似乎有些祥和的佛光笼罩着,让他的轮廓变得微微朦胧。“他也有牵绊在方外,为什么不能回到神界!”我脱口而出。
可能是刚才金蝉子话语中的那句“她还有牵绊在妖界”有点刺激到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突然为大圣感到微微的不平。
我的一句话,无疑触到了金蝉子的软肋。因为我敏锐的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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