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谭十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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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啦?”我问了。
他不回答,还是小声地在说:“走着……走着……”好像他现在还看到张牧之在他面前坦然地走着一样。仔细一看,他的眼泪早已簌簌地滴落满地了。
我们听的人都沉默了。
“那么独眼龙后来怎么样了?”我禁不住又问他。
“不清楚。只听说他们冲出城去以后,拖回西山,后来转到北山、南山,到处打游击,队伍又像滚雪球一样,一天一天滚大起来。后来听说共产党派人来找过他们,他们拖到大巴山,跟王维舟的红军合伙去了。以后就不知道他们的下落了。”
“那个陈师爷呢?”一个科员问他。
“陈师爷吗?唉,张牧之被抓了以后,他不想马上离开县城,冒着杀头的危险,偷偷混在老百姓队伍里,给张牧之送了行,才悄悄离开。他的年纪大了,已经没有办法跟着独眼龙回西山,找红军去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流落到边远的县份去。当然,他能干什么呢?只好又托人在一个县衙门里谋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科员差事,混他那余下不多的晚年了……”
“唔,陈师爷恐怕就是他。”后来过了很久,我才忽然悟了出来,对一个科员说。
“嗯,*不离十。你听他摆的好些事情,不亲临其境,恐怕说不到那么真切吧!”
“硬是他。”另一个科员说,“你没听他说过,那个陈师爷梦想的正和他自己想的一样这样的话语吗?”
“对头。”我附和说,“你见过他摆到最后,那落满一地的眼泪没有?”
然而,我们只是这么瞎猜猜,没有谁敢去问张科员,也就是给我们摆龙门阵的巴陵野老。
何必去打开别人那痛苦的记忆的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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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妾记(1)
山城走卒
今晚上是黄科员——哦,自从他参加冷板凳会以后,自己取了一个雅号叫做“山城走卒”,现在该叫他为山城走卒了。今晚上是他拈着了阄,于是他欣然从命,摆起他的龙门阵来。
在没有开摆以前,让我先来说一段“入话”吧!
想必你们知道,或者,想必你们不知道,我们中国从唐朝、宋朝以来就是一个盛行摆龙门阵的国家。那个时候叫做“说话”或者叫做“平话”、“说评书”,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据说好多伟大的小说,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还有《今古奇观》,等等,都是在那种街谈巷议之中,不断传说,不断丰富,然后由文人把这些“说话”和“评书”集中编写成书的。你看那些小说不是分章,却是分回,在每一回的开头,总有“话说……”,在末尾总有“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就可以证明了。你们还可以翻一翻《今古奇观》,许多篇故事里,在“说话”没有进入正文以前,要说一个和正文多少有点关系的小故事,叫做“入话”。入了话,才正二八经地说起话来,也就是摆起龙门阵来。我也来先说一段“入话”吧!
有一把年纪的人,大概总听说过,四川这个天府之国,盛产军阀,这可算是闻名中外的一种土特产。这些军阀,割据一方,坐地为王。互相兼并,战祸连年。真叫“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四川的老百姓吃尽了苦头,恨透了他们,他们的种种暴行、恶行、丑行、秽行,以及他们的趣史、秘史、轶史、艳史,便在老百姓的口里传说开来,也算是口诛吧。我这里摆的就是这些军阀中的一个。这个军阀叫……还是积点口德,姑隐其名吧。他在民国年间,曾经坐地为王,在四川一隅建立过一个小小的独立王国。我就是他的王国统治下的一个小老百姓。他刮地皮,打内战,横行霸道,杀人如麻。这些都和四川其他的军阀一样,是尽人皆知的。但是他却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也可以这么说,他可以算做一个更富于浪漫色彩的军阀。他的出名,不完全像其他军阀一样,在于他杀人杀了多少,刮老百姓的粮刮到了民国几十几年,却还在于他干过一些富于传奇色彩的事情,这就给我们小老百姓的街谈巷议中增加了说不完、听不厌的趣事。虽说老百姓又根据自己的口味,加了不少佐料,但是这个军阀给我们端出来的正菜有味道,是起决定作用的。
比如他痛恨中国人的“东亚病夫”这个诨号。在他看来,老百姓穿长袍,就是“东亚病夫”的表现,甚至是“东亚病夫”的根源。于是他就下命令剪长袍。他派出了专门剪长袍的“剪子队”在他的王都内满街转,逢到穿长袍的就拉住“嚓嚓”几下,把长袍的下摆剪掉,只剩下了上半截,于是看起来就不那么萎缩,有接近于“赳赳武夫”的模样了。穿长袍的先生们剪去下摆,倒没有什么;穿旗袍的女士们被他们这么一剪,就几乎露出了光屁股,有伤风化了。但是他不管这个,也不理会那些专管风化的老学究们怎么摇头叹气,还是一街地嚓嚓嚓,只顾剪过去。先生们和女士们马上都被迫地短打扮起来,给这个山城增加了不少蓬勃的朝气。
四川的军阀很相信神道谶语和童谣。据说古代的帝王更是相信。他们的社稷的盛衰,都可以从这些莫名其妙的谶语中猜得出来,或者从这些童谣中听得出来。所以历来的皇帝,别的事可以不管,这件事非管不可,派人到市井中去打听童谣,并且请星相学家替他解释童谣,这是皇运攸关的大事,疏忽不得的。四川这些土皇帝自然也一样,都很迷信。他们对于自己的命运总觉得难以掌握,于是寄托于神道说教。比如鼎鼎大名的四川第一号大军阀,就请来了一个外号叫“刘神仙”的人来当他的军师。据说一切办事打仗,都要先请这位神仙在袖中卜卦,才能决定。我摆的这个土皇帝也请过一个什么“半仙”来。他经常要“半仙”替他推算吉凶祸福。有一回,这个“半仙”忽然研究出来,或者是他在扶乩的沙盘上去请示过什么从空中过往的神仙,说他的主子大人将来倒霉可能就倒霉在狗的身上。怎么办才能转祸为福呢?杀狗!不仅在他的独立王国的京城里,而且在他的整个王国里,展开大规模的杀狗运动。真是雷厉风行。他扬言,不杀狗的就拿脑袋来。谁还敢爱狗胜于爱自己的脑袋呢?杀狗运动搞得相当彻底。那位“半仙”却忽然又觉悟到,这个可以给他的主子带来灾难的狗,也许并不是什么真正的狗,而是一个姓苟的人。他恐怕杀光了狗还不能解决问题,又建议杀掉一切姓“苟”的人。这么杀戒一开,闹得鸡飞狗跳,姓苟的人和那些残留下来的狗,只好都逃出他的王国去了。从此他的家天下就太平无事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娶妾记(2)
但是这些出人意料的政治活动,还不如他的另一个私人怪癖传得久远。这个怪癖就是,他是个不可救药的“骚棒”。什么叫“骚棒”?就是喜欢搞女人。只要他看准了的女人,不管她是什么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不管是半老徐娘,还是摩登女郎,都得按规定时间送进他的公馆去。他认为满意的就封为姨太太。听说他的老婆可以编一个娘子军连,这绝不是夸大。他到底糟蹋过多少女人,自然无从统计,就是他讨了多少姨太太连他自己也是无数的。
在他的“皇宫”里,有无数漂亮的老婆。其中有会唱戏的,有会跳舞的,有会弹琴的。他特别喜欢身体健壮的漂亮女运动员,所以他有两个很会打网球的姨太太。听说不知道是哪一届,在上海开的全国运动会上女子网球双打比赛中,这两位姨太太得了亚军。他还在各大城市设立了许多“行宫”,每个“行宫”里都养得有这样的“活寡妇”。因为他一辈子也不一定会第二次再去那里,就是去了,他也未必瞧得起那些“隔日黄花”。早已有人替他找到更漂亮年轻的女人供他消遣了。
既然老婆无数,相应的他的子女,也就繁衍无数了。但是这些子女的身上很难保证都是流的他的血。这一点连他自己也是明白的。虽然他定得有很严的规矩,并且一直照这样的规矩办事,只要他发现他的姨太太和谁私通了,马上就地正法。即使这样,他也觉得还是难以保险。所以他又有一条规矩:虽然那些无数的子女都姓他的姓,但是,替他传宗接代的,只限于他的大老婆生的子女,这样才能保证他家优良品种的纯洁性。
他记不清他的姨太太,自然也就很难认得他的儿女了。于是就发生了一件浪漫主义的“桃色事件”。我要声明,是不是真的发生过这么一件“桃色事件”,我没有考证过,也不敢去考证,所以我不敢保证。也许这不过是老百姓的胡诌,或者是他的仇人故意编造出来臊他的,就像苏东坡在黄州请人说鬼一样,我姑妄言之,你们姑妄听之吧!
听说,他为了洗去“东亚病夫”这个恶号,大力提倡体育运动。但是有人恶言伤他,说他是想物色健美的姨太太。且不管他,反正他常举办运动会是确实的。
据说,有一次,在运动会上,有一个出色的篮球队长,长得十分健美,一下被他看上了。他实在难以忍耐,马上就把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篮球队长叫到面前来,而且别的话没说,只说了一句:“马上到我的公馆去。”谁都明白,一个女人到他的公馆去其用意是什么,而且还是谁也无法拒绝的。这女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却意外地拒绝了,她说:“不行!”
我们这位坐地王听那女子这么回答,真的吃惊了,这恐怕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他问:“为什么?”
“听妈妈说,你是我的亲爸爸呀!”这个女子说出了一个十分胆大的理由。
他既然看中了一个女子,垂涎欲滴,哪里听得进这种“莫须有”的理由。他下了严厉的命令:“胡说!给我弄进公馆去!”
他的卫队长不由分说,把这个女子装上汽车拉走了。这位军阀大人和据称是他的庶出的女儿回到公馆去干了些什么,就不用再说了。
“入话”就说到这里。
为什么说这样一个“入话”?有道理,且听我下面慢慢摆来。
娶妾记(3)
且说民国十七年间,上海某街平康里有一个破落子弟名叫王康才,他家过去也还算薄有家产,在附近县里有三二十亩薄田,在平康里有几间街房出租,日子本来过得去。谁知他的父亲生来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平日结交几个浮浪子弟,抽鸦片烟,进出赌窟,还寻花问柳,染上了花柳病,真是烟酒嫖赌占全了。不几年就把田产荡尽,只剩几间街房收租过日子,那光景一天天眼见支撑不下去了。大概他也算完成了他到人间来的历史使命吧,到底把家产吃尽喝光了,才离开人世。他的儿子王康才,把老人的丧事办完,几间街房早出手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怎么过呢?上海是十里洋场,大地方,只要肯动脑筋,随便怎么“打秋风”,还是可以过日子的。于是王康才便在十字街头,施展出他爸爸祖传的手段,居然混了下来,还不错哩。你看他那一身打扮,穿着上海滩上那种掌红吃黑人物的服装,短打扮,宽大衣袖还卷过一个白边来。走起路来一摇三摆。挨着他走的人要自觉地和他保持一个距离,作为他的肩头摇摆的空间。一看他那张牙舞爪的样子,一定是学过几手,有点拳脚功夫的,谁敢不让他几分。他打扮得油头粉面,长得相当标致,活像上海的一个“小开”模样。
这也算遇缘吧,就像我们通常听说的古书上摆的一样。有一回,他和几个兄弟伙去城隍庙“白相”(闲逛的意思),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看到两个小瘪三在欺侮一个女学生。他就学起古代义侠的风格来,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把那两个小流氓打跑了。并且救人要救到底,他勇敢地护送这个女子回了家。那家人姓吴,是一个小康之家,有个铺面,做小本买卖,家里就只这么一个闺女,名叫吴淑芳。吴家对王康才的侠义行为大为感激,从此就有些往来。后来他请人从中撮合,入赘到吴家去,做起上门女婿来。
他在这个小店里守了两年,学会了做生意买卖,日子过得不错。不过他觉得总不是个长久的地方,想向高枝上爬。这时国民党中央军官学校正在招生,他决定从枪杆子上去图个上进,就去投考中央军校。他考上以后,去南京学习“剿匪”救国的本事。一年毕业,挂上少尉的头衔,送到江西和共产党打仗去,干起“攘外必先安内”的伟大事业来。在开拔以前,他特地回上海去和家里人告别,住了半个月。他在江西打仗,算不得冲锋陷阵的猛将,可也并不落后于那些临阵脱逃的人。因此许多同学被打死了,做了“烈士”,他却不几年工夫,由少尉而中尉,而上尉,爬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