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怖-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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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凡俗小人,我亦不愿与他相伴。回省时告知父母却造冷眼想待,父亲呵斥后我我才知道当年父母婚约和我今日般,是大臣间的联姻。只因外祖父贵为左丞相,权高势大,母亲才未受到非难。且母亲虽为倾国倾城的绝色,但也清秀脱俗,自有一番清雅的风韵,他们而人才相伴多年,相安无事。而父亲如今位低受谪,不受天子器重,我这柔弱的双肩便承受起这宫廷权势尔臾我诈的重担。省亲归府后我便在无只言片语,整日读书刺绣度日。
可远未想到如此平静也不可得。那登徒子胸无点彩,为保官位,只好广交朋党,自古清浊两流不相汇,与之结交者,都是贪婪名利的蝇营狗苟之辈,我唾之如疾,不想他竟迫我出面迎宾,广识朝中败类,那一副副贪名幕利、醉心宦海的丑恶嘴脸,只一眼我便生呕,整日闭门不出,郁郁而坐,称病谢客。他到也不怒不问,难得的清闲,与那群衣冠****于生色犬马。我也任他玩闹享乐,我自在房中度我虚年。同在一宇之下,却老死不相往来。
可他在外疯野够了,竟在家中作威作福起来,找伶人,买舞妓,设酒宴,呼朋引友,使我在厢房中也不得安宁,我于他争吵,不想他却辱骂我,说我丑陋至极,又不会礼尚往来,无法为他结交党羽,整日读书刺绣,对他毫无用处,若我不是朝臣之女,早已将我赶出院门,流落街头了。哪曾听得这些逆耳之言,愤然离去。可我何往,家中亦是同般景象。我此时才知母亲为何整日不见笑颜,长喟短叹,想来哪个女子有这样的境遇能不唏嘘自己的命运不济呢。我如今走了母亲曾走过的路。我也同情起母亲来,我回省常常与母亲**长聊,希望得到些许慰藉,但往往是事与愿违,遭母亲呵责。
我从那时起,才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容貌来。我真的是丑陋至极吗?我常常对着铜镜自问。我想我的确不是美的。至少作为一位高官家的千金,没有闭月羞花之容便是丑陋了。我的容貌若是出生于市井民家,应属中人以上之姿,可我却偏偏降生与荣华之家,我还不如青楼烟花女逍遥。苦闷于我终日相伴。花容渐皱愁染眉。他天天游乐,仕途必然难行千里,数年后,遭贬谪,念其父年高功厚,未贬为庶民。他一怒之下,竟迁于我身。
他与**行乐,却强挟我在一边观看,不准我面带愁云,我只好强颜欢笑。一次在酒后,扔给我一物,我俯身视之,就是它,那片面具,嘻眼笑颜。他让我带着它,不允许摘下,他说他讨厌我那紧皱的眉头,玉珠欲坠的眼角。从那时起,我便日夜戴着它,在它的后面流泪,没人看的见我杏红的泪眼,没人看见我泪脂相溶的花脸,没人闻见那泪的腥咸,只有在那静夜里,我才敢轻声呜咽,如水月华倾斜而下,只有这些丝丝清凉使我愉悦,这一屋一瓦,这一奴一婢都不属于我,只有这月,是我独有的。
他的迁怒使我备受欺辱,连卑微的奴仆亦不听我指使,千金之躯今日竟活的不如蝼蚁,活有何宜,活有何惜,今日之羞胜死百倍,在那一日,我在他酒醉时偷藏下了他平日把玩的那把匕首,藏于衣内,肆佳机复仇。并非我无情无义,是那中山狼食古不化,父母位低难于为我做主,公婆溺爱己出只在表面上敷衍塞责,对他放任自流。无奈我才寒刃相向。
九月十七,是他父亲的寿筵,朝中百臣来贺,处处张灯结彩,火树银花,贺贴拜谍纷至沓来,飞飞洒洒,人人面带喜色,唯有我。外面的欢天喜地是他们的,与我毫不相干,欢喜是他们的,属于我的为有无边的空寂与冷漠。为什么我要忍受这孤独的苦,只因我是弱女子吗?我恨,恨我为何不生于市井,那样,我许会有另一番境遇,我恨,我恨自己的容貌为何不艳压群芳、倾城倾国,我恨……恨这一切使我苦难的根由。
于是我信步中庭,采下初放的血叶兰,那还是我少时发现的。食下初放的血叶兰,人就会全身麻木,少女时贪恋它的香气,吃了它后竟全身不能动,吓的流了许多泪,几个时辰后有恢复如处,没想到这里也有。轻采几多芳物趁没人放进过中,与众人欢饮后,我就拔出还带着我体温的匕首。
第一个就是他,我那人面兽心的夫,他妄穿这玉带蟒袍,妄受我往昔的爱,妄有这天赐人皮,一刀、十刀、百刀……直到他的胸膛千疮百孔,之后是他的父母,依仗权势的腐虫。他的这捕拿匕首还真是个**,只一下,就完整的剜出那人的心脏,热的血溅到我的脸上,哦不,是我的面具上,那张永远大埔是笑的脸,热的血带来丝丝的腥咸,哦,多似**夜留的泪,这些朝臣都是阿谀冁美之辈,朗朗白日正是被着无赖所蔽,今日全都魂归故土。
我轻挽袖,只须在那人的颈项上缓缓划过,那血便流了下来,一个,又一个,颈上的伤口不会即刻毙命,要待血流干后才慢慢死去。
我看到漫天席地的红,我用手沾一抹红涂在我丰润的唇上,果然,红是喜庆的颜色,不然,这寿筵为何挂满红色的灯笼,那金色的寿字要写在那红的扁上。公公大人,你穿着丝绣大红的衣,你是要做新郎吗?我也曾穿过那满身的红衣啊。今日的摆设多像我当初的喜堂,同样的厅堂,同样的宾客,而今天才是我的大喜之日啊。
当然,我也不会忘记那群见风使舵的狗奴才,一壶毒鸩让他们随主而去吧。
我将身上的青纱衣沾着一地的殷红,权当一件红衣,推倒那巨烛,一切尽由这血焰焚毁吧!我依旧戴这那面笑,在这火中舞唱:“广寒宫,锁梧桐,寂寞广袖掩红容,纵饮三杯忘情酒,难解往事烟花扣……”
不知何故,我未成焦土,那场屠宴独留下我与它,以后我变携了它在世间游走,见到如我般的女子就与她归家,不久,就会上演我当年屠宴的一幕。
那女子,你不该……你不该……
午夜灵车
我真不应该跟李诚立下那个荒唐的赌局,没想到白白害了他一条性命。但我并不难过,反而有些后悔不是自己亲自杀了他。
我独自走在漆黑的小巷子里,这是通往李诚家的必经之路,就快要到他家了,我仿佛已经闻到那股欲欲而出的鲜血的味道,灵魂深处已经开始有些陶醉了。仿佛滴滴艳红的血正在我的舌尖打转着,那滋味是多么让人向往啊。
我跟李诚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城里读大学,感情非常好。借着放暑假的机会我们跟几个同村的伙伴一起回到了老家来探望自己的家人。到了晚上我们几个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喝在了一起,大家一起拼着酒,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有趣的想法,便向大家提出要做个游戏,每个人一口气喝下五大碗酒,谁要是喝不下就得去村后山的老树林子里呆上一宿。只有李诚三大碗下来就已经边声叫苦,不能再喝了。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他独自一人去住那老林子了。
天亮了,清早的阳光又透过窗帘照在我们几个醉猫的脸上,我们也陆续醒来,于是便去老片老林子里找寻李诚的踪影,我们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不知为什么我们仿佛怎么都走不出这片老林子,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我们的心都乱作一团。
“我们是不是碰上鬼打墙了”不知道谁冷不丁昌出这样一句话。
这句话一出我的心更是有如乱麻一样,只能安慰大家。
“别乱说,做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要这么迷信。”我假装镇定的说道。
转眼间黑色的夜暮吞噬了这片老树林,天上没有怡人的月光,也没有点点繁星,有的只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漆黑,我们几个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不知过了多久,哥几个都累的不行了,我一抬头看到前面有处亮光,原来有一户人家,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无疑是沙漠里找到绿洲一样忧为欣喜。我们顺着那缕灯光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奔去。
几声疲惫的敲门声过后,开门的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姑娘,她十分友善的向我们打着招呼,并邀请我们进去歇脚,小屋子虽然不大,但却很干净,桌子上的小瓶里还插着几束鲜嫩的花草,散发着香味儿。
“我叫叶香,跟父亲两个人住在这里,你们叫我叶子就行。这片林子很大,父亲是这里的护林员,今天不在家,以前也经常有人因为劳累而到我们这里休息的”小姑娘亲切的说道。
当晚叶香姑娘亲手为我们做了一桌子的好饭菜,还拿出珍藏多年的美酒招待我们这些不速之客。第一口喝那酒的时候,我就被它的香气所吸引了,那香气只能用世间难寻这四个字来形容。也许是因为酒太过香醇,我便多喝了几杯,就在我的意识排徜在似醉非醉之间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叶香脸上不时的流露出一种冷冷的微笑,那眼神让我浑身不自在,这时我感觉自己已经开始意识模糊,我的手脚再也不听使唤。。。
“滋啦——滋啦”一阵极其刺耳的磨擦声,鼓痛了我的耳膜。
是那阵凝重的磨刀声将我从昏迷中唤醒,我被单独关在一个小屋子里,顺着那道细细的门缝向外看去,我被眼前所见的景象惊呆了,我的几个伙伴都被退去衣衬放在了滚烫的热水中泡着,旁边的大木板上血迹累累,叶香动作娴熟地将他们陆续捞出来放在那块厚厚的大木板上,然后从地上抄起一把近一米来长的屠刀将我的伙伴们放血,肢解。。。。。。。。。
“磅——磅”刀子一声接着一声剁在了木头板子上,我眼看着我的同伴们被剁碎,屋子四壁上满是飞溅的血花。
我想我的伙伴们走得很安详,因为他们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惊恐,也没有任何痛楚。这时的我已然是魂不附体,但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让我本已快要停止的心脏猛然为之一震,叶香慢慢地转过身来,她的脸上满是皱纹,就如同一张上了千年的松树皮一样,那张毫无血色的近乎扭曲的面容上再次浮现那缕诡异的笑。她将人血盛入碗中一饮而尽,慢慢地脸上的纹理少了许多,直到变回了我印象中原本清秀可人的小姑娘,只是她的嘴角多了一缕鲜血顺势流下。紧接着她将那些残脚断臂放在一个酒坛子里面。将坛中美酒最上面那层浮血一匀一匀的向外捞着。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酒会如此香醇了。。。。。。。。。。。
就在这个时候,叶香正冷冷的朝我这边笑着,并开始慢慢向我这边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别,别,求求你,别杀我,千万别杀我。。。求求你。。。“我跪在地上不断的央求着眼前那不知是人是鬼的家伙。
“我怎么舍得杀你呢?我还要让你继续留在我的身边呢?”叶香用那双昌着寒光的双眼打量着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那十只如铁爪獠牙般的长指甲已经将牢牢的穿进了我的肩膀并扎进了后面的墙上。在惊恐与死亡边缘的我早已失去了感知痛楚的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鬼的脸向我这边贴近,她的口中不时的向外吐着团团冷气,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将那双酱紫色的嘴唇深深的吻在我的双唇上。。。。
回到家中我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很久,很久,望着镜子中自己那张满是皱纹而惨白的面容还有那酱紫色的嘴唇,我咪着眼睛鬼魅般的笑起来。
望着今晚黑压压的乌云,我离开了自己的家,踏上了那条通往李诚家的小巷子,我要用他们一家人的血来祭祀我的舌头,然后是村里的其它人家,鲜血对我的**实在是太大了,虽然我知道他们曾是我的亲朋好友,但此刻我是一只鬼,一只靠吸食人血为生的尸鬼。现在人肉人血才是我赖以为生的粮食。。。。。。。。。。。。。。。。。
我敲开了李诚家的门,探头出来的正是他的父亲。。。。
注:
(村里里那一辈子的公公婆婆茶余饭后时不时的就会议论这样一件事。五十年以前,村里有一家小酒馆,酒馆的主人叫叶香,长的非常清秀,是个十足的可爱人儿。虽说她年纪倘轻,却有一双巧手能酿出一坛坛香醇的美酒来。这十里八坡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的大名。村里村外,都流传着一句歌谣:“酒香引来醉罗汉,神仙一驾叶家店。”村里也不知有多少的小伙子打心里喜欢叶香姑娘,说媒的把门槛都快要踏破了,可叶香她爹就是不同意,他只想让自己的女儿嫁一个大户人家从此以后得享清福,衣食无忧。可叶香还是爱上了本村一位穷教书先生,可叶香他爹硬是将她许给了村里一位道富。于是两个人决定私奔,但是单纯的叶香哪里知道,那个教书先生拿了人家一笔赏钱早已人去楼空,心碎的叶香终于一个人跑到那片老林子里以一尺白绫了解了自己。
从那以后,但凡是踏入那片林子的男人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