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宠 作者:小刀郡主(起点首页热点封推vip2014-12-25完结)-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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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脸!
楚瓜瓜休整了一日伤势好了些,早上起来便到附近转转,却不想看到了灵犀一大清早的对着一片荒芜之地,愣愣出神。偏偏她还看的非常出神,让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来提醒她一声。
看到她脚上粘着着带露水的鞋子,衣服下摆处还有一点零星的草屑,他眼里的颜色便是越发变得深沉起来。
想到前面似乎看到一个略显熟悉的背影,他想着似乎不大可能,便将心里的浮起来的那个念头,生生的按了下去。
见灵犀有些强词夺理,知道她人虽小,却是非常的好面子,也没有过分逼迫于她。
“哦,这是什么?”他依言看了过去,看着那有些蹊跷的拳印,眼里也露出一抹震撼之色。
“这石头重愈几百斤,竟然只靠一双铁拳便将它打碎了?”楚瓜瓜眼力总算不错,还是看的出来,这用刀和利器砍和用手硬锤出来的差别。
他将拳头印了上去,那只拳头竟然比他的拳头大了将近一半。用手轻轻一推,那些原本看上去,还剩下一半完好的石头,竟然从里向外,犹如一块被捏碎的豆腐渣般,变成了齑粉。
空气顿时有些凝固,两人不由自主的对看了一眼,眼里的震惊之色,再也不能隐藏。
灵犀一张小脸也微微变白,她轻咬着唇,用手将那碎石块捡起来,用手轻轻一碰,那原本还有些形状的小石块,犹如被石化了一般,被风一吹,便是消失不见。她不由说道:“好高深的内力,好强悍的手法。这一拳若是打在人的身上,还会有命吗?你怎么看?”
楚瓜瓜也收起了眼里的玩笑之色,神色也变得谨慎起来,说道:“
这个烧焦的痕迹和这块石头,显然不是故意留在这里的,若是我没有估计错,这两样痕迹应该是有高手在这里交战时,无意留下的痕迹。这里靠近南族边境,我们远道而来,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看来得小心谨慎才是。”
灵犀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从怀里掏出一块干净的锦帕,将这烟灰弄了一点点在上面,又包了一些碎成粉末的石灰。
两人才一路说着话,离开了这里。
回到军营,所有的人都已经整装待发,灵犀打扮一番,已经脱去一身的襦裙,换上了将军服。
一身白袍银甲,眼似星,眉如剑,嘴角带着一股冷冽之色。手挂银月双环刀,腰佩楚皇御赐的寒灵剑,脚踏一匹四蹄踏焰的风铃。你别说风铃被小小装扮一番,还真有那么一番气势。灵犀现在手里没有了小雪,还真是有些不大习惯,只能将凤铃暂时拉过来冲数了。
因此风铃第一次在这么多人前亮相,倒也显得相当的兴奋。
不过灵犀这番气势亮相,顿时让人众人刮目相看,虽然说她平时是一副文文弱弱的女子样,此时这番装扮,也不由得让众人眼前一亮。
最主要的是,灵犀腰上佩的那把剑。即使那剑还未出窍,也让众人感觉到一股股寒意。这把剑更是自打她得到后,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佩戴出来。
前面更是由凤灵扬捧在手里亲自给她佩戴上,显得异常的隆重。
“唰”的一声将佩剑拔出,在空中轻轻一划,众人看到楚皇御赐的佩剑被她拿在手里,不由的群情激奋。
嘴里高呼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此战必胜,必胜 !”嘹亮的口号声,响彻天际不绝于耳。
而下面的军士,以凤灵扬和高初为首的将士们,骑的全是清一色的油光发亮的黑马,身穿黑袍黑甲,脸上带着狰狞的面具。
据说凤家军为了震慑敌人,在出战时全部以面具示人,不以真面具示人。
这次楚瓜瓜似乎也比先前好了许多,没有穿那招摇之极的红色衣衫,而是正常的督军服饰。此时他骑在一匹棕色的马上,英俊的面庞紧绷着,显得神情严肃。
看到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灵犀也将腰间的彩绘面具带上,嘴里高呼一声:“出发!”
几百人便是齐声冲向前,按照特定的队形,加速前进。
此时他们的速度已经比先前提高了一倍还有多,而且每个人的腿上承载的重量已经由刚开始的5公斤,加到了15公斤,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因此原本定好一天的时间到达,却比预计的时间早了几个小时。
等到众人到达目的地时,都是兴奋的抛出手里的头盔,冲向河里。原来此时凤青云驻守在一处的平坦之地,此处山明水秀,却是处在一个宁静的小镇的边缘之地,这个小镇的建筑看上去古朴风雅,却是静的有点不大真实。整个小镇被一条河水清澈,犹如玉带般的护城河紧紧包围着。
而离这小镇不到五百里地,便是先皇耗费了众多的人力物力,造福后代几十万人,被誉为做宏伟的建筑万里长城。
☆、165章 宴无好宴
大家仰头看着远处,雄峻奇伟,气势恢宏,却又显得无比的庄严肃穆的万里长城,一种钦佩之感油然而生。
他们有些人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万里长城,可是每次看到它,都有不同的感情。只因为他们的亲人或是朋友,曾经在这里抛头颅洒热血,有些更是年纪轻轻,便将自己的血肉之躯,献身在这高高的用一块块青砖青石堆积而成的城墙之上。
而那些翘首以盼,每日期待亲人们回归的家人们,却是流干了泪,哭瞎了眼,却再也没有看到亲人们和爱人们能回去。
看着那城墙之上的斑斑血迹, 悲愤的心情淤积在大家的心头,灵犀没有放过他们眼底燃烧的渴望,和埋藏在心底的激情。
是的,憋了这么久,终于到了他们要爆发的时刻了。
今晚的接风筵席显得非常的隆重,整个军营里所有的灯笼似乎都用上了,仿佛是遇到从未有过的喜庆似的,地上不但铺上了猩红的波斯地毯,美酒佳肴更是随处可见,大块大块的肉,引得人口水欲滴的美食,却是随手可取。
今晚的接风筵,非常的高调,那擂起的隆隆鼓声,怕是已经穿过万里长城,穿过重重阻碍,传到了对方的营地里。
似乎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在这里大摆筵席似的,每个军营大门前都是灯火通明,照的跟白昼一样,每个人的脸上,都像是过年似的,洋溢着喜气。
而和这里的喜气,截然相反的却是,在一个不起眼的帐篷里,聚集着大约五六十人,这五六十个人,全都是黑衣劲装,每个人的身上都背着一个重重的类似包裹之类的东西。他们每个人的脸上神情显得非常的凝重。
而为首的却是气宇轩昂,同样是一身黑衣黑袍的高初,他眉宇间露出几分英气,眼神却是无比的坚定。因此他心里已经有了抉择。
只见他率先执起手里的大海碗,睿智的双眼里,露出一抹深沉的目光。“各位,想必你们已经知道自己的重要性,以及我们今晚任务的重要性了。这次大仗的成败,今晚是关键,若是我们成了,大军将会长驱直入,一举取得胜利。若是我们失败了,那么你们从哪里来。便回到哪里去吧!”高初说完,便从众人的脸上扫了过去,他们的表情却是一动不动。
寂静,还是寂静,所有在场的人。脸色都蹦的紧紧的。他们全身隐于昏暗的灯光中,仿佛融成了暗夜里的一部分。
这里虽然人数众多,却听不到一丁点的呼吸声,安静的连根绣花针掉到地上都可以听的到。
高初很满意眼前众人的表现,微微抬眸,一双剑眉却是高高扬起,眼里却是散发出一股冷冽的气息。
他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沓东西。看样子类似于纸张一样的东西。扬了扬手道:“这里是大大盛昌里的银票,可以现兑现换,凤将军已经将大家的退路都想好了,每人五十两,每人一张!若是我们能活着回来,大家将这些钱置办一间房。来整治媳妇的钱也够了!”
大家都没有笑,脸上反而闪着泪花!
高初一个个发了过去,却没有一个人肯伸出手去拿!
“怎么了,你们嫌这银子少了?”
其中一人呼的一下,从高初身边窜了出来。一把将那张银票撕的粉碎。黑着脸,一把将面前的大白海碗端起。“头可破,血可流。我凤家军的好男人气节不可丢。我们兄弟,可是贪生怕死之辈,若是小爷我活着回来了,定会向将军加倍讨要,若是回不来了,怕也是用不上了。”
说完便是嘴巴大张,喉头松动几下,顿时将海碗里的白酒,一口干掉了。“来,丁爷说的对,大家和他一起痛痛快快的将碗里的酒都干了。”他也是一口将碗里的酒喝掉了,然后从怀里掏出一物,交给高初,说道:“高参将,万一明天我回不来了,请你派人将这封休书带回去给慧娘。让她忘了我,找个好男人嫁了吧?”说话之人乃是一个面皮粗黑,浓眉大眼的男人,此人被分配在高初的冲锋队里的最先遣队员中。
先遣队大约有20余人,却是精英中的精英。美其名曰是先遣队,可是他们说白了,就是到冲到最前面,充当炮灰的命,是炮灰中的炮灰。
可是和他关系好的人都知道,他和她妻子相濡以沫多年,夫妻感情非常的好,他这是怕拖累她啊!
似乎是受到他们的感染,一名身形瘦削,却是年纪很轻,面皮白净的少年也站了出来。此时却他的脸却是是涨的通红,显然也是用了很大的勇气。
只见他挺直了腰板,一只手插在腰间,闷头一口便将面前的大白海碗里的酒,一口干掉,然后后用力将手里的海碗砸个粉碎。“宝哥好样的。好,我也喝了,若是我明天回不来了,我最放心不下的便是我娘。还烦请其他的弟兄们,帮我照顾下家长老母。”看到大家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目光,他眼里却是涌出了泪水,用手背将脸上的额泪抹去,继续道:“可怜我今年都快二十了,还不知道女人是啥滋味。”
看到他那副样子,大家即使都是性格爽快的汉子,不由的也是眼睛发胀,眼窝发酸。
“豆芽菜,要是你真的挂了,哥一定会让人给你娶几房貌若天仙的鬼妻,给你夜夜笙歌。”高初轻轻拍了拍,这个年轻后生的肩膀,很郑重的点了点头。然后轻轻附身在他耳边道:“小子,听着,若是你有命回来,哥一定给你找一个货真价实的妹子,让你祸害!”
豆芽菜,小眼睛里精光一聚,忙道:“真的?”
高初酷酷的笑道:“我初哥何时骗过人!”
…
他们所有的人将断头酒喝过后,便不再说话。而是将锋利的利器隐藏于衣袖之中,背上负着一个巨大的包裹,分作几队,悄悄的隐藏在了暗夜之中。
而此时筵席主帐内确是歌舞升平,喜气一片。这根本不像是军营里才有的接风筵席。倒像是大获全胜时的庆功宴。
此时楚瓜瓜手里端着金尊杯,怀抱美人,醉眼迷离的看着眼前的舞娘的舞姿。
灵犀也是姿势随意,被小小和绿萝侍候着。喝了些少许的酒,吃了一点烤肉。面色微红,已经有了少许的醉意。但是观看其他人的脸色,则是不尽然。
今天的筵席,跟惯凤青云的人都知道,就以他们以前的标准来算,今晚的酒宴已经算是奢华中的奢华了。原本那些人对凤青云此时颇有微词,再听说这个主意是灵犀出的,当场便是要给灵犀脸色看,还好被旁边的人拉住了。才没有当场发作。
可是此时看到那在场的舞娘竟然频频和楚瓜瓜*,楚瓜瓜甚至还当做众人的面,将修长的双手,伸到那舞娘的裙摆之下,其中一人。顿时便是跳了起来,只见他狠狠的将面前的酒杯摔1到地上,便是作势拂袖而去。
却被凤青云一把拉住:“宫琦,三殿下和将军在此不得无礼。”
只见凤青云拉住的此人,黑衣黑袍,身形高大,相貌英武。倒是有几分钟馗的风味,不过相貌却比钟馗好了何止百倍。“将军莫要拉我,想我南宫琦跟随将军多年,和你一起征战沙场,快意杀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是何等的快活。皇上的眼力和圣旨我无话可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是明日大战在即,将军和督军不整顿军务,布局战略。却有心思在这里赏美人,喝美酒。这仗不打也罢!”
说完他便扯了衣袍,将他胸口上,从肩膀一直到肚皮前方,一道长长的丑陋的刀疤露了出来。
灵犀却是缓步从坐上站了起来,因为喝里酒的缘故,她颊边绯红,眼波流转,却是异常的迷人。可是南宫琦看向灵犀的目光里,分明有着一丝厌恶之意。只是此时凤青云和凤灵扬在场,他对此二人非常的尊敬,因此剩下的话,便没有说出口。
唇边露出一丝浅笑,灵犀走动时,却因为喝了酒的关系,脚步有些轻浮,纤手一扬,便将凌云招到跟前,轻轻扶住他的手臂。
她的手温热中,带有几分软绵,似乎带上了电,凌云被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