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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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不知道子七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他在她的桌子上设计方案。H市里恰好有个客户,本来已经安排到半年以后的,他给公司回复,他想,既然自己在这里,就提前给他做了。
抬起头就能看到相片中的子七,冲着自己微笑,心情也变得好起来。
这里到处都是子七的东西,连空气中都残有她的气息,而她,是喜欢他的,喜欢多久,喜欢多少,他都不知道,但这就够了。
天气渐凉,林慕看着子七的床有些好笑,自己就这样睡觉么。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他正在铺展被子。
王爱萍走进来。
“伯母,您。。。”看着她抱着一床被子,上面还有一些衣物,林慕有些困惑。
“这天变得快,虽然有暖气,还会冷,被子也薄,一床是不够的,这还给你拿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去冲个澡再睡吧,一天也累了”
说完话后,转身要走,又想起什么,说道,“哦,那个是子七她哥哥的衣服,我看你们身材差不多,应该可以穿,都是新的,他嫌颜色不好看,不愿意穿,这孩子,反正都是穿在里面,你就不要介意了”
“伯母,您。。。”
难以想象,这一段平淡的话竟然林慕无法应对,亲切、感动莫名其妙的涌来。
王爱萍嘴角一笑,推门出去。
这是林慕,是女儿的爱啊。
那年是子七高二还是高三,王爱萍记不清楚了,有段时间,孩子的情绪变得异常
的低落。他两口子不说,但是心里都清楚。
他们说自己称职,是的,他们在生活上从来不会短缺他俩任何东西,说他们不称职,也对,他们不过问两孩子任何事情,有种放任的姿态。但他们知道,他俩不会做过激的行为,他俩是他们的孩子啊。
他们也有过年轻时代,他们也曾不愿被束缚,他们想他俩终会度过所有的难关。
直到有一天,她收拾垃圾时,在女儿的垃圾篓里找到零碎的纸片,撕得已经很碎了,可是从中还是能看到字迹。
是好奇心驱使吧。她像拼图一样把那些东西凑在一起,实在是太困难了,只完成了一小半,除了角落里的一句“山有木兮木有枝”能模模糊糊认出来,其他地方,写下的满满的都是一个名字,林慕。
大的小的,各式各样,一层覆盖一层。
她赶紧喊来赵牧城,他深沉的目光中看不出任何情绪。
那件事,他们俩并没有说出来,也没有问子七。几天后,子七恢复正常。
王爱萍没想到,那么久的事情,她竟然一丝不落的全想起来了。
子七长得不坏,至少性子是好的,他们不说,她不谈恋爱,大一大二还蛮符合她的想法,可是都等到大三大四,她那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想,也许现在的女孩都是崇尚事业的,她年纪还不大,并没有着急。
而此时,她终于知道原因了。
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王爱萍反复数了好几遍,每次都数到眼花,却还是没有想睡觉的欲望。
赵牧城被她呆呆的睁着眼睛的样子吓了一跳。
“怎么还没睡”
“你说那孩子,他们,能在一起吗”
“原来在想这个”
他把她揽入怀中,“睡吧。不要想了”
听着他心脏的跳动,慢慢的,两人一起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其次,想说的是,有太多的人在间接的驱使着她们的爱情,何其幸运
、他也会喜欢我,仅此
后来的几天,林慕都待在子七家里。
他会在饭后与子七的父亲,赵牧城,谈论新闻,大的观点上基本相同,但是两人的角度却相差很多,林慕的想法很独特,让赵牧城甚是欣赏。
他会帮着子七的母亲,王爱萍,一起做饭,称赞她的好手艺,其实就是普通的家常菜,可是林慕觉得吃的很舒服。
只是短短的三四天,三人就好像是一家子。林慕发现,子七的母亲原来也是一个活宝,相应的,赵牧城有时也会逗她一两句。气氛很温馨,很融洽,林慕会被他们的玩笑逗得笑出声来,他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无聊,也没有察觉最近自己的笑容正在逐渐增多。
有次,林慕陪王爱萍买菜,碰上牌友们打招呼,对方用困惑的眼神看着他们。
“小王,这是你亲戚。。。”
王爱萍一脸尴尬,这要怎么介绍,她竟忘了他俩的关系,真当半个儿子对待了。
“你们好,我叫林慕,正在追伯母家的姑娘呢。也多请几位阿姨给我支支招”
林慕笑呵呵的对他们解释道,脸上还会露出一丝苦恼,似乎真的是在绞尽脑汁追子七。
“哦,准女婿吧”
“这孩子,我看的不错”
“什么时候办喜酒啊”
一起的牌友,是知道子七的,挺文静的一女孩子,说起话来,没有顾忌,七嘴八舌的议论。
王爱萍跟他们应了几句,就拉着林慕离开了。
她心情忽然变得不好,这孩子,怎么这样说,虽然她听这话是高兴的,但这事实她怎么会不知道,她不想闹笑话给别人看,八字的事,连那划的人都不知道在哪里呢。
衣袖被拉住,林慕停住脚步。
“伯母,我是说认真的。这次,来这里,我是特意为子七来的”
王爱萍嗯一声,又道“回去吧,该做饭了”
转身走在前面,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再也掩不住心中的愉悦了。
想到那件事,王爱萍就想笑,看着一旁帮忙摘菜的林慕,就多聊了几句。
林慕听着那些趣事,发现,子七的母亲也是那样一种人。对着不熟悉的人,不会多说一句话,表情也是冷冷的,而对着熟悉的人,就是很亲近。
亲近到,她现在正在跟他讲起当年生子七时的糗事,一点也不觉得害臊,她会在需要时夸张地比划出动作。
林慕想起自己的母亲,张起芸,她就从不会和他说起这些事,那么,她当年是否也是这样,她是否也会和别人说起自己时露出
笑脸。
他天生凉薄,却还是感受到了温暖,从子七的家中汲取。
两人说着话时,门铃响起。
林慕在外侧,直接擦了手就走去开门。
四目相对。
子七看着眼前的人,穿着哥哥的裤子,上面应该是父亲的毛衣,外面是个蓝色的卡通围裙,这是什么情况,她是穿越了么。
那时,她是太害怕了,她脑海中的想法就是逃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法。
在子七的思想里,如果想逃避曾经的人,曾经的事,曾经所有的回忆,最好的方法就是逃离那座城,那座栽满烦恼和困扰的城市。没有想到,她还真的用上了自己这套理论。
她的伤没好,不敢在家里多待。
去南方,漫无目的的旅游,其实,是想放松自己的心境吧。踩着脚下的青石板路,触摸古镇的一砖一木,她找那些幽静的场所,落寞的院落,沉寂的青灰瓦墙,体会那里的惬意生活。
她要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万事都不如所料,她越是想抛却,那些就紧紧跟随着她,记忆反而更加深刻,不经意间就会窜跑出来。
在祠庙里,子七虔诚的在红色的纸笺上写下自己的心愿。
谈一场恋爱,我喜欢他,他也会喜欢我,仅此。
一个人的恋爱太艰难、太痛苦。一个人的独角戏,她累了。她不再奢求别的,只是希望林慕可以不要经常出现。
她给自己一周时间,不管怎样,她都会回去面对。
此时,林慕就在眼前,自己的家中,以这样一种姿态,对她说。
“你回来了”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
“是谁啊”
“伯母,是子七”
说完话后,没有人回应。他接过子七手中的箱子,子七没有松手。
“你。。”
“进来吧,有话进来再说”他再一次拖过她的箱子掂进卧室。
他的语气温顺,子七茫然了,谁能告诉她,这是什么情况。不明不白的跟着他走进自己的卧室中。
而王爱萍,则像个小偷似的,伏在墙上,偷偷的看着两人进了屋子。
子七看见自己的桌上放着他的本子,衣架上挂着他的衣服,床上的两层被子。
她对自己的东西太过熟悉,看向书架,毛绒的大白兔,敞着怀,平常的粉色肚子被一张照片所替代。
羞红了脸,他发现了。
《
br》林慕看着子七的脸,她的神色躲不过他的眼。她瘦了,白净的脸被红色的羽绒服衬托着,也染上些许红色。
他走向子七,只需一步,站在她面前,吐出他想问的话。
“你喜欢我,是吗”
清淡的话语,拂过子七的心。她抬起头,她祈求过,不再出现,可是那人,现在就站在她面前,曾经朝思暮想的人,正在向她求问。
“是的”语气小的她都怀疑他能否听见。
刚准备再完整的说一遍时,林慕又说话了。
“这样啊。。。”
跟生死宣判似的,心被他高高吊起,子七忘记了如何呼吸。
“那你来追我吧”
他没有否定,没有拒绝,他给予她权利,在愣了一下后,她雀跃不已,当然,那也只能隐藏在心中,表面上的她,轻轻点下脑袋,忽略了他眼中的精光,忽略话语中的含义。
那天晚上,林慕与他们告别,既然子七已经回来了,他就不能再住那里了。
赵牧城让子七送送他,子七跟着他来到小区门口。
“我就送到这吧”
“嗯”
“你。。有地方住吗”
林慕好像是笑了,借着远处的灯光,子七看的并不是很清楚。
他递给她一张卡片,身子倾过来,声音也跟着传来。
又是懒散的声线,“不要忘记你答应的哦”
子七羞愧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说句“路上小心”就跑回家去。
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后面停留看她,只想赶紧逃开。
上楼梯时,心还会激动的跳着,灯光下,她执起卡片。隽秀的字迹有些别扭,觉的熟悉,他的字迹她是见过的,不是这个样子,看了好一会才恍然,这字迹像是自己的。
他在模仿自己的字,心中一个想法闪现。
上面记载了一个地址,反面则是一串号码,手机号。
那是林慕啊,即使换了手机,他的号码她也会深深的刻在心里。
夜晚,子七摸出手机,一遍一遍的扫过林慕的号码。
就是在昨天,就是在早上,这张床上,林慕睡在这里,她拥起被子翻身打转,自己像个神经病似的,想重复林慕所沾过的地方。
不小心,指尖碰到屏幕,链接通话。
她赶紧按向关机键,手机在一阵音乐中关机,又感到不安,开启手机。
没有任何显示,子七不知道那个电话打出去没有。
忐忑的等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反应,她安慰自己应该
是没有发出去吧。
跑下床,翻出口袋里的卡片,拿到床上,放在枕边,笑意蔓延到整张脸。
临睡前,再次想起他中午说的话“那你来追我吧”。
什么嘛,“追我吧”,为什么是她来追他,他明知道,她喜欢他的。
城市一角的一间公寓中,林慕盯着手机屏幕,戛然而止的铃音,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引人注意。
未知的号码,他的嘴角浮现妖孽般的唇影,细薄,狭长。
、他们在慢慢学着约会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那也是要看对象的,如果是林慕,子七觉得,也像是隔座山。
她觉得自己就像古代的男子,而林慕则是那待字闺中的姑娘,他要使出浑身解数来猜测女子的心意,好把她迎娶过门。
专门上网搜索如何约会,弹出一堆网页,子七一个一个看去,她想估计工作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认真吧。
临出门时,被阳光刺了一眼,再看清前面的景色时,脑中已成为一片空白。
手中捏着那张卡片,想着怎么过去才好。走着走着,来到了他们那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上。
透过玻璃窗,精壮健硕的模特身上套了一件深蓝色的圆领羊毛衫。
子七像卖火柴的小姑娘看见了橱窗中的火鸡似的,盯着衣服着了迷,她记得当时见他在自家穿着父亲宽大的毛衣。天冷了,是不是可以送他一件羊毛衫,借此,去找他。
她转了一圈,挑了一件米黄色的V领毛衫,林慕肤色白,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很衬,她甚至幻想到他穿着这件衣服在家中走动,很居家。
旁边的导购小姐看着她的笑由嘴角逐渐扩大,应该是想到自己的恋人了吧。
“小姐,这件确实很不错,是今年上市的新款。请问一下,您是要买给爱人的吗”
红色的浮云出现在子七的脸上。
“那就包上一件吧”
“好的,那么,要多大号”
“嗯。。这个。。”
子七还真不知道林慕的衣码,她看向旁边,看见那个模特,笑道。
“就和那模特一样的吧”
导购小姐看着子七一脸幸福,又不由得道“小姐的爱人身材真好”
拎着袋子出来,子七还想着刚才的导购称他为她的“爱人”。
爱人,爱人,是真心相爱的人吧。
看向窗外的风景,十一月的天,树叶散落,寒风凛冽,应该说是萧条,可是,子七觉得它们好美。
那是一个小区,大概是在子七毕业那年建成的。
门卫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火炉暖暖的室内看电视。子七路过的时候,他正好看过来,两人都友好的冲对方一笑。
“叮咚,叮咚。。。”
门铃响了很久,家里没有人。
子七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