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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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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尤薇薇娇嗔地说。
“不爱犯些傻的人,就不配拥有爱——这句可是我自创的座右铭!”林锡认真地说。
两个人在镜子前相视一笑,幸福和温馨在房间里肆意地流淌。
梅小清笑着瞪瞪两人:“这样肉麻,当我是空气?”
林锡终于松开尤薇薇,又替她整理耳鬓的发丝:“等你恋爱,就会知道,说给爱人的话,怎么都不觉得肉麻!”
“他最本事的就是油嘴滑舌!”尤薇薇笑着说。
“我只在你面前这样!”林锡矢口否认。
“对了,要先拍几张照片!”梅小清想起似地拿出相机:“夏燕说要提早看看你穿婚纱的模样。”
“她说婚礼前会回来。”尤薇薇的声音黯了一下:“看上去总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最不让人放心。每一个决定都自己做了,结婚,怀孕,离婚,从来都不问问我们的意见。”
“朋友是用来赞同自己的。”梅小清笑:“你答应林锡的求婚,也没有经过我们批准。”
“你们不是一向都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
“那是因为知道他会给你幸福。”
“谁知道呢?及时行乐吧!”
“这么消极?”
“这才是积极,未来谁也不知道,把握现在才是真理。”
“说得是。”
“任远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这么快?”尤薇薇狐疑地抬头望了她一眼:“我还以为婚礼前才会回来。”
“临时的。”梅小清解释地说:“说是回国来办些事。”
尤薇薇踌躇了一下,深深地说:“不会是因为你提出想要见面,才特意提前回来吧?”
梅小清怔了怔,然后笑了:“怎么会?你还真以为他喜欢我?”心里哆嗦了一下。窗外车水马龙,红绿灯在一个路口又一个路口,停停走走,兜兜转转,就好像有某种无形的力量强大地阻碍着前行。也许我们的人生也是被这样的力量牵绊着,身不由己。
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才注意到昨天切藕时弄伤的手指,就好像某些情绪,在过了许久后才感觉到锋利的疼,然后,这种疼动作迟缓地涌进她的胸腔,让她的心呛出许多的泪来。
她不会相信。
不管夏燕说了什么。
不管杨家真说了什么。
不管尤薇薇说了什么。
这么多年来,一直,一直都是她单恋着任远。这就是事实。这就是真相。她早已经认定了的事,在突然之间被全部颠覆,连她自己都无法接受,都不敢相信。又或者,在内心里还是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某种遥远但又很想要抓住的期待——矛盾重重。
那个晚上,她为了避免独处时的胡思乱想,在尤薇薇家里磨蹭到很久。林锡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着做菜,系着围裙的男人永远是最有魅力的,在油滋滋的声响里,让人感觉到一种踏实的安稳,还有生活最淳朴的本色。
林锡做的是山笋炖鸽、火腿蒸豆腐、荷叶煎饺、蜜糖地瓜、四色汤菜。这是典型的徽菜。梅小清再一次被折服了,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一个男人变得全能,连厨房里都学了十八般武艺。徽菜是菜系里最为讲究的,不管是选材还是做工,都要非常的精细,旧时可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上的。看来,尤薇薇也已经变成“大户人家”的少奶奶了。
“真不错!”对着一大桌子的菜,梅小清吃得大快朵颐。
“我容易吗?”林锡笑着夹了火腿到尤薇薇的碗里:“不是说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吗?我可是磨刀霍霍苦练数载啊!”
梅小清的心里顿了一下,她想起唐展了,唐展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告诉女生他很会做菜。她的心里暖了暖。
“脸皮真厚。”尤薇薇白他一眼。
“不是我脸皮厚,回头来找你,我能过上幸福生活吗?”林锡顺着梯子往上爬,毫不在意她是怎样打击讽刺他的。在恋人的眼里,没有不好听的话,所有不好听的都可以反过来。
“毛主席教导我,不回来找我的男人,我也不会去找他了。”尤薇薇笑着捏了捏林锡的脸,大秀着恩爱。梅小清只觉得牙齿都发酸。这两个人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一会儿闹着分手,一会儿又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但,感情从来都没有固定的模式吧,再吵,再闹,心在一块儿,也是散不了。
“其实是我不放心把你交给别人,我爱的人,应该由我来给她幸福!”林锡霸气十足地说。
两个女人同时朝他丢了个“受不了”的表情过去,又嘻嘻哈哈地笑了。
“告诉你,小清,这家伙可浪费了!”尤薇薇继续地数落着:“昨天早上一醒来,竟然发现满屋子都是玫瑰花,把我都惊呆了。”
“还说呢,想给个惊喜的,却给了个惊吓,盘问我许久到底用了多少钱!你说这女人俗不俗?”
梅小清扑哧地笑起来,她能想到尤薇薇是怎样穿着睡衣,在满屋子的玫瑰花里,一边插着手,一边拧着林锡的耳朵指责了。她就是一个彻底的务实主义,不可置疑。
“别人送给你才是浪费,林锡送的这叫浪漫。”梅小清好笑地说。
“听听。”林锡如觅得知音:“我就想让你有花团锦簇的感觉。”
“林锡对你倒真是上心,知道你痴迷连小姐,在哪里开演唱会,都送你最好的票。这也不是浪费吧,是浪漫!”梅小清说。
“这是声讨我呢?”尤薇薇没好气地说:“他做过的‘浪漫’的事太多了,到公司来给我送盒饭,怕盒饭冷了竟然塞进外套里,像个孕妇似地,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人耻笑。那么大年纪了,非要带我去游乐园玩,还非要坐旋转木马,在一群小朋友的注视下我觉得很丢脸。更出格的是竟然在超市里大摇大摆地喝饮料,你说他怎么可以像个孩子似地长不大。”
“这是互补。”梅小清说:“你理智,他感性。你冷静,他热忱。你沉稳,他活泼……如果两个个性太相同的人在一起,也不一定就合得来。”林锡像个孩子,爱耍贫嘴,又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会带给尤薇薇永不枯竭的快乐和幸福。
“说得倒是。”尤薇薇笑着又拧了拧林锡的脸:“也许最好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梅小清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这句话。也许爱情在尘埃落定以后,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其实是那个最适合自己的人。那,最适合自己的人是谁呢?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唐展的样子。她被这个想法震了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总是会想起这个人来,而想起他的时候,心里都是暖意。
他们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即使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他的小店,她也会刻意地绕开了去。那张写着他所有联系方式的名片被放在书桌上,每每看到时都有想要拨个电话过去的念头。她得承认,其实是喜欢和他聊天的,喜欢看他和狗狗们待在一起的画面,也喜欢他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跟她说话的情景……但现在还不行,她还没有把自己的心情整理好。也许只能交给时间。
回去的路上,她选择了散步,一格一格地沿着街口缓缓地回家,是谁说,走得慢的人都有着心事,那么她的心事呢?明天就要跟任远见面了,这一次没有旁人,只有她,只有他。
其实是紧张的,是忐忑的,又是那么期待和欢喜。
嗬,终于要见面了。
任远,你还好吗?好吗?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日,是个星期六。有些阴冷。
老树咖啡有句很经典的广告词,我不是在老树咖啡,就是在去老树咖啡的路上。走在去老树咖啡路上的梅小清,心里想,换一句,她不是在时光里思念着任远,就是在去往思念任远的时光里。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这应该是个很冷的笑话。
她到的时候,任远还没有来。不是他迟到了,是她早到了。她想要等他,每一次等他,都像一种恩赐——因为她“可以”等他。
暖气开得很足,咖啡馆的中间是一棵仿真的树,枝繁叶茂下,有涓涓“小溪”,只是这溪水面上铺了一层玻璃,不管外面怎样的萧瑟,这里都给人一种盛夏的感觉。她手里紧紧地握着柠檬水,若是仔细看,会看到柠檬小小的一瓣肉粒孤零零地漂在水杯之中,她啜了一口,小心地避开了它。落地窗的位置永远是梅小清的选择,这里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可以看到人来人往的街,有种疏远又没有被遗忘的感觉。
手机被放在原木的桌面上,她尽量把注意力放到别处,咖啡馆里穿着衬衣格子马甲的服务生,他们的腰际处系着棕色的围裙,看上去让人舒心。在斜对面的一桌,是两个年轻的女孩,正对她的女孩手指上戴满了小饰品,闪闪发亮,她不时地拿过手机扫一眼,她在等某个人打来的电话吧,即使是跟朋友在一起热闹地说着话,即使有可以打发时间的方式,但她的心里也在等着手机会被某个人接通。也许等待久了,就真的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像是吃饭,像是睡觉,像是行走。
她侧了侧身子,再观察了另外一桌,是个中年男子,薄呢的大衣被随意地堆放在座位的一边,身上只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衫,衬衫有些褶皱,他正对着电脑专注地滑动着鼠标,旁边是一杯咖啡,一份煲仔饭。是早上十点,这个时间吃煲仔饭,一定是因为真的饿了。是因为家里有吵闹不休的孩子,还是啰啰嗦嗦的妻子?让他不得不到咖啡屋来工作。一份好的爱情,一份美满的婚姻,也许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快乐,便是不快乐。
手机响的时候,她的呼吸举步维艰,双手握住,紧紧地贴到耳边。
“我是任远。”只是一句,已让她心尖微颤。
她还没有回答,已经看到任远站在门口,她对着手机轻轻地说了声:“我在。”缓缓地站起来时,风不停地在吹,时光像被回放的碟片,在退,在不停地退。
她看到自己,在樱花树下的那个少女,曾有过怎样的羞涩和难堪?
给任远熬药的那个虔诚的自己。
与任远同行的那个雀跃的自己。
为任远收拾抽屉的那个忧伤的自己。
和任远打招呼时那个欢喜的自己。
站在远处静默凝视任远的自己。
鼓起勇气去探望任远的自己。
……
《听说》里,天阔对着秧秧比: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嗨。任远。我们见面了。
他走向她的时候,她的心里蓄满了泪。她真的有勇气站在他的面前了,能够直视他的眼睛,能够对他绽放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
花在盛放,在不停地盛放,这一场长在心里的情事,被浇灌了多少的水滴?
他的风衣外套之下,是白色的衬衫。她喜欢的白衬衫上,有阳光的味道。他比她印象里更好了,温和挺拔,成熟内敛、淡然俊朗……他始终是这样完美,而普通如她——这就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来都没有消匿过。
知道木春菊的花语吗?
木春菊藏着的意思是,暗恋。
而任远,在十一年前,我曾经送过给你。
任远默默地听着。其实那天,当夏燕问他“你知道是谁收拾的抽屉吗?是梅小清”时,他的心已经震到了。
他一直在揣测是谁给他收拾的抽屉,每一本书都码得整整齐齐,撕开的地方被透明胶小心地粘过了,抽屉里焕然一新。他想,是田螺姑娘吗?环顾教室的时候,却是看不出端倪来。只是心里微醺,那是一种温暖的感觉。
原来是她。时隔数年后听到真相,却被这真相,一翻身,压碎了。
为什么不早点知道?为什么不再早一些告诉他。但,他不也没有告诉她吗?他们就像两个捉迷藏的高手,在迂回试探之间把所有的真相都粉饰掉了。
她是喜欢他的,那个时候的她偷偷地喜欢着他。他对着这撕开的事实,既欢喜又难过。她不知道,她偷偷望着他的时候,他也在偷偷地望着她。她不知道有时候看见她从走廊经过,他会立刻走出教室,他与她擦身而过,感觉风带来的悸动,微妙,静美。小小的少女,小小的少年,一次,又一次在走廊相遇,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
他对着电脑屏幕手指微颤地打下一句:那时候的我,也喜欢着她。
这迟来的告白,竟然不是告诉她本人。那一行字就显得尤其地苦涩了。竟然在十年之后,也无法亲口告诉她,他的喜欢。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机会相爱,但他们却失去了相爱的时机。
她亦不知道。上次回国,在街口意外遇到她时,他的惊喜。她依然是那么迷糊的个性,骑着单车差点出了事故,她的肩膀受伤了吧,疼得蹙眉却告诉他没事没事。她疏离冷漠的态度让他心里浮起很多的失落,就算是旧时同学在街头偶遇也应该多些热情吧。当她说不需要他送的时候,他凛冽了想要把她塞进车里的冲动——这个看上去如花斑鱼一样柔软的女子,却有着最硬的疏远。
他从倒视镜里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完全地消失,他的心里微微地叹了口气。对自己说,那就这样吧。岁月给他们的便笺就是:曾经的同学。
他很快见到了她的男友。他羡慕那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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