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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假如没有爱-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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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怎么你们婆媳都那么喜欢摸我的头的?”

“呵呵,不摸你的头就亲你一下咯。”母亲笑了。

“别,这里是医院。”

“医院又怎么着,还不是一样,况且还没什么人。”母亲继续说,引来了隔壁床位的病人笑声一阵。

“医院就是要多点笑声,病人才会康复得快。”母亲继续说。

父亲点点头:“我出外面抽根烟。”

“我也去看看这家医院怎么样,回来给你们带午餐。”母亲说玩,急着步伐跟在父亲后面。

文英坐下来,认真地盯着我看。

“怎么啦?你不用去上课啊?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说。

“我请假了。”

“下午呢?”

“我也请了。”

“没事的,你回去上课。”我打包票说。

文英挨着我的胸膛:“我有点害怕了,不想走,怕看不到你。”

“我就躺在这里我能跑到哪里去,你别想太多了。下午去上课吧。”

“我怕,我还是怕。”文英抓着我的右手,轻轻抚mo。

“你怕什么怕,我们父母都在啊。你下午回去上课,放学给我带本书过来,不然我会闷死。”

文英笑了,很甜,填入了我的心。

“看,我就喜欢看到你笑,你笑了我也高兴,我高兴就好得快。”

“那你要快快好。”文英撒娇说。

“你也好经常笑给我看。”

“嗯。”文英说完,不再出声。

我们喜欢这样挨着对方,然后什么都不用说,就这么近的距离,听的见对方的呼吸声,心跳声。其实我比文英更加害怕,如果我有事,她一个人能够承受得起吗?已经是一个很明显的答案了,她跟我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变得越依赖我。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什么都可以自己做决定,然后一切都照顾得很好的文英,而是一个需要詹小康保护着的文英。

我拉着一下她的手,亲吻了一下。

她赶紧把手缩回去:“这里人多。”

我笑了,不过我笑不出声,我的胸膛被她压着呢。我只能静静地摸摸她的头说:“我也来摸摸。”

“哈,讨厌。”

第十一章 卢夕洋首次演唱会  '本章字数:3041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4 18:00:00。0'



我的病情还没有完全好,但是卢夕洋的首次演唱会的请帖已经送到我们手里了。

曹四仁看着手中的八张票说:“哎呀,另外四张可以拿去卖钱了。你看而且还是贵宾位。”

罗峰一手就把他手上的票抢了过来:“有你这样的人吗?看到夕洋红了就拿他来发财是不是,你知道MJ是怎么死的吧?”

曹四仁一副不满的样子,不过他不能说出口。

我和陆仁哲两个在不停地哈哈大笑。

“夕洋应该知道你还没完全好的,怎么还举办演唱会?”文英看着票上的日期。

“嫂子,这个事情不是夕洋说了算的,他要听公司的话呢。”曹四仁的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那怎么办,不能让我们詹爷就这么横着一个脚去看演唱会的吧。”陆仁哲说。

曹四仁突然拍了一下脑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坐贵宾位,就是因为小詹的脚要举起来,他怕顶到前面的人,所以我们坐第三排。”

“去你娘的,没事找揍。”陆仁哲说。

“我们是要想想办法。”罗峰也开始认真地琢磨。

我想了一下:“或者你们去吧,我不去了。”

“那怎么行,这个票说到底还是夕洋亲自给你的,你怎么能不去呢?”罗峰说。

“要不问一下夕洋是怎么说的吧?”陆仁哲建议道。

“我知道我们肯定要当贵宾出席啦,说不定还看到某些明星。”曹四仁想着,口水都流出来了。

“花痴,给詹爷买煲鸡粥去。”陆仁哲对曹四仁说。

“说谁呢?”曹四仁假装听不见。

陆仁哲就开始出手敲他脑袋:“叫你听不见!叫你听不见!”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冤家要闹到外面去,这里是医院。”罗峰强调了一声,他们两个才收敛地走了出去。然后又隐隐约约地听到他们的两个的吵闹声。

我看着窗外的天气,G省的冬天不冷,而是一种秋天的感觉,对于我来说G省的冬天在很多年前的时候已经丢失了。现在,物是人非,况且人无法改变的东西还非常多,尤其是一些明明眼看着就要被自己所包揽,却无法抓住。

过了几天,夕洋的演唱会就要开始。这天,我们不同于平时的穿着,每个人都是高贵典雅,文英更显出女人味。而我呢,穿着普通的衬衫坐在轮椅上,然后,等待夕洋所谓的专车。终于来了,而且还是一部老爷车,八个人坐进里面去是绰绰有余的。

夕洋呢?我不禁心想。

司机在前面开车,一个保安跟着我们坐后面,一边给我们解释一会儿的进场问题,说什么现在夕洋已经是算是公司最欣赏的新秀,所以这天晚上会有很多嘉宾出席,作为夕洋的朋友不能因为看到自己喜欢的明星而捣乱,这样会影响夕洋的名声,同时也造成混乱。

陆仁哲一边听就一点偷笑,然后小声不停地在曹四仁耳边说:“说你呢,你要记住啊,认真定,别玩手机。”

“多了,到了会场以后,请你们把手机调为振动状态,最好是关机吧。”保安跟我们说完,就安静地坐着。

“那个,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我比较好奇我将坐在什么地方。

“呵呵,你叫泰迪就行了,我是夕洋的保姆之一。什么事情?”

“到会场,我坐在哪里?”

“您的座位夕洋已经为您安排好了,你们不用担心。其实你们手头上拿着的票还比一般贵宾票要重要,这种是嘉宾票。其他事情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好好享受这场演唱会就好了。”保安亲切地说。

“谢谢。”我感激他的解说,不过我也知道,对于他来说,做艺人的保姆也不知走了多少年了。我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景象。

不久,车子已经驶入场馆外面的一公里路,我开始见到密集的人群,手举荧光牌,吵吵闹闹地。这就是夕洋的粉丝吧,他才刚出唱片就有这么多粉丝了,看来还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再过了一会儿,驶进门,门口那天围着更多人了,还有一些人拍着车门,好像要跟我们一起进入会场。这种场面是在电视里面就见得多了,想不到的是,这天我还有机会坐在车里,还是我瘸腿了。

终于到了安全的地方,保安领着我们上楼,当然是进入会场啦。这个唱说大不是很大,说小不是很小,对于一个新人来说第一次能够开三千人场地的演唱会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我不熟悉音乐的行规,不过现在已经坐在里面,一切听从指挥。

“哇,我梦中情人啊!”曹四仁见到他最喜欢的女歌手也在场,不禁大叫起来。

陆仁哲一手就捂住他的嘴巴:“保安是怎么跟你说的,怎么你就忘记了?”

“你手洗过没有啊?”

“我还嫌你的嘴巴脏呢!”

他们两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吵,不过,群众都开始进场,也听得不是很清楚他们两个在说什么了。文英一直都握着我的手,坐在我旁边。我手出汗了,我想擦,但是我又不能松开她的手,好像对她很不礼貌。

过了一会儿,全场变得十分安静,这是个手进场的标志,大家都在等等啊,等了十分钟,终于等到了他们最喜欢的人穿着闪闪发光的衣服出现在台上。

我盯着台上看了半天,还以为认错人,化妆的效果是很好,卢夕洋其实不是一个俊小子,但是在台上的他却是魅力十足的阳光男孩,在台上又蹦又跳地,招得我的脚也忍不住地动了几下,不过很痛,我不敢交出声音,很怕影响气氛。我就在这种复杂的气氛当中,享受好朋友的第一场演唱会。

“演唱会都快尾声了,你们想不想再来啊?”卢夕洋说。

“想!”歌迷们说。

“其实我有今天,我在这里除了要感谢我的公司所有同事以及工作人员之外,我还要感谢一个,他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也没有今天在台上的我。谢谢你,詹小康。我相信你将会成为中国未来的一代大文豪。这首歌,我写的,送给你的,兄弟。”卢夕洋坐在钢琴边,一边弹一边唱。

此时,我感触很深,我很想跑上台去抱着这个兄弟,但是我的腿不行,我还想着我们一起演唱这首歌。“兄弟情啊,比金更坚;如果有来世,我们还是最好的兄弟,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在一起面对,我们是相互的精神支柱”,这是我很久以前写给他的一首诗,一首我觉得写得非常烂的诗,但是今天我听到的,却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曲。我看着全场人的跟着他的音乐漂浮着心灵,随着音乐的共鸣而找到了他们统一的真谛。那些又知道我和夕洋之间的关系吗?我觉得和夕洋的距离会变得越来越远,演唱会过后,他将会在那里继续他的音乐生涯呢?我无法知道。我不禁觉得人生如此苦短,如果有时间,我真的要好好再和这位兄弟高谈阔论一番。

“看到你高兴就好了。”文英说。

我笑了:“我怎么可能不高兴了,我看到他都长大得比我还要快,我还要向他学习呢。”

“是啊,如果有可能我也去当明星好了。”

“你要当明星,我这一关你肯定过不了。”

“为什么,你又不是经纪人。”

“可是我是你丈夫。”

文英笑了:“好了,老公,今晚你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晚会结束,我们还没有走,趁夕洋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别的地方之前,我们想好了给他做了一份礼物。过了一个小时,我们才看到卸妆完后的夕洋,我一看,这个才是我的兄弟。

“你们喜欢我的演唱会吗?”

“很棒!”曹四仁立即说。

夕洋看着我:“好了很多了吧,今晚你要跟我喝酒的。”

“呵呵,行啊。”我笑了。

“不行!”文英瞪着我看。

“今天高兴嘛,就喝一小口。”我请求道。

文英准许了,然后大家大笑。接着是到外面一些餐厅吃夜宵,当然是全场都被我们包围了。嘉宾们早就走了,只有工作人员跟我们一起吃夜宵。但是有一个女歌手也没有走,估计她也是新人。

我看到她坐在一边,觉得很不对劲。“夕洋啊,你同公司的人,她留下给你做庆祝,你是不是应去表示点什么呢?”

夕洋没有理我,继续吃东西。

我拍拍他的肩旁:“是男人给我站起来,去那里把她拉过来。”

“小康,你不知道这么多东西的。”

“你说啊。”

“她父亲想拉我做女婿,其实我都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好事啊,看她的样子也是大集团的女儿,不错啦,你捡到了。”曹四仁说。

“你多嘴!很多事情没你们说的那么简单的。”

“兄弟,别怪我多事,什么事情是有来有的,但是爱情却是没有理由的。”我提醒他。

“嫂子,是吗?”夕洋既然问文英。

文英不好意思地笑了。

然后,全部男的都把夕洋推到那个女生面前。

第十二章 老作家  '本章字数:299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5 00:00:00。0'



时间又慢慢地过去,我接到了公司的通知,说我已经成为公司的老作家,然后要求以10元每千字买断我的版权,当然,我不会这么做,第一,我觉得价格还是偏低,第二,我打算跳槽。文英一直都不觉得我写作会带来什么大的财富,因为她现在看到的知识我明天都很辛苦地写书却得到很少的回报。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写书也才是抱着业余爱好的概念。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可以写书,只要你懂得本国的语言。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没有被语文老师赏识过,更不用说我会写出什么好文章,但是,好文章并不是文笔文学功底深厚就可以说明一切,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创意才是至关重要的。小时候的语文老师,觉得我无可救药的,因为我不会写什么四素句,也不会什么排比,字也写得越来越烂,跟我相反的三弟陈子新却写得一手好字,而且当时在我们班上是老师最欣赏的一个学生。说实话,我是少有妒忌的。三弟在课堂上稍微打瞌睡,老师一句话都不说,相反的是我无聊的时候在转笔,老师二话不说,回头就叫我发抄这个那个。当时,我十分郁闷,不过我明白,作为语文老师的班主任,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我。不过,我觉得我比较幸运的是,在我小学毕业的那一年,我又重新遇到了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她很喜欢我,她再次鼓励了我。我相信,我考到中学的时候,那个老师肯定被我气死了。我讨厌她没有推荐我中学考试,不过,我不会因此而放弃对自己的肯定。不过,在中学的时候,也没有语文老师觉得我的作文写得好,只是我的人比较出众,在初一的时候,有一位老师尝试着想把我培育成她的得意门徒,每次考完试或者写完作文,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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