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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蓝与沫-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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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与沫
作者:蓝亦浅

亦浅的话+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3614 14:37:54  字数:2158

 亦浅有话要说哦: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本书的风格与题材,只是随着心意渐渐写出来。
书里的女主角我起名叫苏沫冗,泡沫一样洁净的、喜欢慢生活的女孩。
男主角叫韩胜蓝,喜欢蓝色的牛仔裤,爱穿白色衬衫和运动鞋。
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喜欢戴着耳机闲逛。
苏沫冗一直的愿望是遇见这样一个干净的男孩,和她一样喜欢慢步调的男孩,他们能一起听音乐,一起散步,不用说话都能充实的度过一天。
韩胜蓝一直在寻找一个临界点,在这里他可以让自己更加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
其实,苏沫冗很像亦浅自己。总喜欢沉默,那么的不合群。愿望不大,只是希望有一个,哪怕只有一个整整理解自己的人。孤单久了,这种感觉就渐渐演变成了一种渴望,渴望一个依靠。
我很爱哭,沫冗也很爱哭。我们的脾气就很极端。
但我们又都是多愁善感的。
苏沫冗和一个最真挚的姐妹分了开来,她自己提出的。她受不了,总有人在自己最在乎的方面强过自己,她嫉妒自己姐妹因美貌而带来的人气。她也嫉妒,她的姐妹总是轻而易举就可以成为焦点,在她旁边,自己仿佛是一个灰色的、掉了颜色的布娃娃。
韩胜蓝的性格是倔强的,深深隐藏在心底的。他最想要的,是属于自己的生活。他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也有苦苦追寻的、一旦抓住就不会放手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另一个自己。或者很多的,另一个自己。
亦浅想要说的是,这片文差不多就是自己的日记嘛~
因为天生就喜欢安静吧,写作这个想法自己就跑出来啦。
因为是第一次,什么结果我都会很开心的。毕竟有勇气给大家看了嘛。我不怕没有人支持,只要有人看,我就会继续写下去的。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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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第一章--火车
我看了看手表:5:30。
合上日记本,看着远方渐亮的天,真不知道这个假期该怎么度过。像这样不费多长时间就把日记写完,然后收拾收拾屋子和自己,看见老妈为自己留的早餐和字条。再然后,不过是安静的吃完早餐,站起来后,不知道要往哪里走。
试着慢下来,却实在不知道要怎么把十分钟的事拖延到三十分钟。于是我决定寒假的第一天,去坐一次火车。不为什么,坐最早的那一辆,往远远的地方去,让我静静地坐着,朝着远方前进一次。
在书包里塞下两瓶矿泉水和几袋饼干,拿起手机——
走吧?
车上人三三两两的,坐着陌生人,都在做着和我一样的事情。
我们戴着耳机,沉默的享受自己爱的音乐、自己爱的思考方式。
我望向窗外,看那一闪而过的风景。
安静的气氛和每个人专注的眼神,无法说明什么。或许是歌曲的选路让我们沉思,又或者是伤感的歌词勾起了我们的回忆,再或者,是我们单纯的沉醉在了这样静谧的旅途中。
我不禁想要问这些和我一样享受安静的陌生人,你们心里是一片空白吗,还是色彩斑斓啊?
是泪水还是欢笑呢?你的伤痛都已经忘却了吗?
你,在期待未来吗?
我还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难得享受这样的时光。我轻轻的笑了。拿起相机,仔细的为这些陌生人拍下照片。
然后我看到了窗外美丽的雪花。
夜深邃,却因月光显得格外明亮。火车里的照明灯亮起——多美啊,仿佛一切光亮都成了点点星光,还带着淡淡的清香。
我感觉我的灵魂似乎已经奔跑在了雪里,真正的,快乐着。就像小时候,朝着父亲的怀抱跑去那样吧……
玻璃杯中的水轻晃着,你也想奔跑起来吗?还是想变成那片片雪花儿去自由的飞舞呢?
随即我感到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
我在玻璃窗上看他的倒影。
他的左耳塞着一只耳机,于是我也将右耳机摘下,微笑着回过头去。
我没想到,我们望着对方都没有说话,然后彼此都笑了。
因为我猜,我们彼此知道对方要说什么。
然后他在我旁边坐下,手里的玻璃杯也被放在了我的杯子左边。两个杯子里的水一起跳跃着,期待着。
变成那雪花儿,自由的去飞。
我将耳机戴回。
多么美好。
我在床上写下“Wele”,然后他的微笑温暖了我身旁的世界。
火车愈发安静了,人们的梦会是怎样的呢?
于是我又将右耳机摘了下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他看了看我递过去的耳机,再看看我,轻轻笑了。关上手机,接过,塞进右耳。
我将我的音乐和心情,就这么,分享给了他。
但愿梦里有你吧。
同样的力道,和一种温暖的力量,让我醒了过来。他将耳机还给了我,让我看向窗外——
我的心跳仿佛要停了。
我的眼里只剩白色。
我想要出去奔跑,让雪里都是我的脚印,让雪落在我身上,让我陪那些树站成永恒吧!
我感到火车渐渐地停了,我们看着彼此轻轻的,又笑了。
于是一左一右的,我们就这样,再见了……
我回头望,他的身影早已经不见。记起他的白色衬衫和蓝色牛仔裤,一个小小的帆布包,还有那爽朗温暖的笑容。
他要去哪里呢?
我随着人群,闲逛着。已经是另一个清晨了,我的全世界仍然是一双耳机,还有那淡淡的音乐。
像这样。
漫步在街上。
人们都在忙着,忙着去自己的目的地,忙着生活——这样匆忙奔走着的生活。没有人注意到,街上有个人在看着他们,也没有人愿意抬头看看自己生活的城有一个怎样的晨。
我在宁静中醒来,步入了喧闹的街。
没有人像我一样放慢脚步。
这样一个快步伐的世界,我要怎么去追赶?它也不曾向我伸出一双手,我只是没有目的的在追随,追随一个我不知道的方向。
时光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我看到了时光匆匆离去的身影。
我没办法。


第二章--擦肩
更新时间2013614 20:51:09  字数:2031

 我随着人海向前移动。
我没有目的地,可是他们有。我不用忙着过自己的生活,可是他们要。我也不用想明天要怎么过,因为我的日子很简单,我还是个简简单单的高中生,只需要每天读书而已。
忽然想给崔爽打个电话……
“白猫,肯定还没起吧。”我这么问道。
她天生的白,白到……近乎惨白。但是这肤色好像莫名的很适合她。她很漂亮,连我都羡慕。她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但她却不引以为傲。
她说:再好看也是层皮,有什么用。真正了解我心里的还是你呀,我的大冗。
我说:别叫我大冗,恶心呢……
当时我只是笑。觉得这幸福,来之不易。她这么受欢迎,居然还是守着我。把我当她的心一样,好好珍惜着。
她说话声音小,于是我“亲切”的叫她白猫。
后来我也做到了——送了她一只小猫,三个月大。她感动的直掉眼泪。
我说,你干吗呀。
她抹了很久才把眼泪抹干净,然后说,我最疼的沫冗送我礼物了……
我的心好像都不跳了。她是这么喜欢我啊……
“讨厌啦,别叫我猫……”电话另一端传来她沙哑的声音。
一听就是没睡醒嘛。
“谁让你的音量和猫一样嘛,还这么白,是不是。而且又这么喜欢猫。”我打趣道。
“现在才刚六点啦,大姐……再说,如果不是你送我,我能这么喜欢吗。”
“但是我已经在你家中心大道上了。”我无奈,“六点已经距离我每天起床过了足足一个小时了。”
“你属鸡的吗,今早打鸣儿没有哇?”
我听到她的声音清醒了许多,因为她的声音里已经带着笑容了。
“快起床啦,我这次要在你家蹭饭蹭床一个月,把你家猫送走,我来当一个月。”我已经在家里留好字条。
我这只“白猫”崔爽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我也一样。
我们即使一宿不睡都有话说。她总有办法把我变成她的试验品:化妆要用我练手,新学了做头发的发型也要用我试验,自己做了蛋糕要给我尝,听到新歌要给我听,买衣服的时候我的电话会陪她全场,她不停发来彩图和信息:黄色好不好看?白色呢……
我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像个孩子。
“我的妈呀,宅女大人这是怎么啦……”
“再宅就腐啦!”我无奈,也没有多宅好不好。至少出门不会迷路啊。
“安啦,我起床去接你啊,为了给你接风洗尘呢,带你去买包包!”
我真想晕过去。这老毛病,还是改不了。
我们性格是相反的,她喜欢女孩子的东西,很痴迷,但我却异常不热心。我偶尔被夸奖到衣服好看或者颜色很好,全都是白猫的功劳……
她N次企图送我个包,和她的一模一样的,但是——
“想要送我包,你先买个爷们点的。”我看了看手表,六点十分。
“好啦,黑色黑色啦——”
“这才对嘛。快起床咯。”她对我的了解,也到了一定高的程度了。
“好好好……”
紧接着就是一片叮当声。这妮子,总不知道要挂电话。也许她已经习惯了,每次由我挂电话。
我回身继续走路,一边喝着自带的矿泉水。
才发现,他们的速度是这样快,我看不清身旁的风景。我同样也看不清谁在说话,耳朵里充斥着嘈杂声。我好像静止在了人群里,但是,我却正在走着。
我慢得明显。
真想借一只船!让它载着我,游到海岸边。让我这滴水,彻底的逃离大海吧。但是我却见到了一朵水花——
水花溅起的声音,如银铃叮铃般,清澈了我的心情。于是我定定的看着,那银白色耳机,洁净的白色衬衫,浅蓝色的牛仔裤,还有那一双雪白的旅游鞋。
是他。
我们在同一首歌里入梦。
在同一首歌里醒来。
他正向我的反方向走去,他随人潮一起移动着,步履轻松。原来是这样,高个子就可以走得这么轻松……
我不知道他能否看得出我,毕竟我们才刚刚分别。心里有一丝小小的期待,我开始微笑,昂起头,四处望着这个城市。希望他也可以发现和他有同样行为的我吧。
他脸上的轻松悠闲,一如他衣服的颜色,淡泊,唯美——一种无法言语的美感。
我想我一定陶醉了,没了自我了。
看他,似乎并不着急去哪里。时而停下,歪头看某一个地方,时而看看形形色色的人,时而,低头抿一下嘴,然后深呼吸……
我想,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
他就像一朵百合,傲然挺立,清香淡淡,仿佛能和天空融为一体。
紧接着,我想象着,给他添了一双翅膀,想象他是一个贪玩的天使。偷偷的到了人间,隐藏了翅膀,好奇的望着人们,和人间的建筑物。飞了很久的他第一次尝到走路的滋味,很奇妙,所以他不停歇的走啊走……
有够幼稚的吧。
如果能认识这个天使就好了呢。
突然想再给崔爽打个电话,说,我今天犯桃花。
但我真的,很喜欢他。也许那仅有的一次同行不算什么,也许那时我们今生唯一一次的相遇,也许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看到他,我该感到幸福吧?终于见到了我塑造的理想的人呢,对不对。
这条路仿佛有好远好远。他终于走到我远处的身边。
这一次漫长却短暂的擦肩啊。整个心都空落落的了。
于是我,第二次寻找他的背影。可是,却早已沉浸在茫茫人海里。
像上次一样快,他就这么没了踪影。
仿佛天使隐藏了踪迹。
我低头继续走着。
好后悔啊。应该走过去说声“嗨,还认识我吧?”又或者说一句“早上好”呢?
他如果说了“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之类的话,我的自尊心又要绑绷带了……
唉,真的是,好喜欢好喜欢啊……
一定要告诉崔爽。
我加快脚步,把那份遗憾扔的远远的——
肯定还会有我喜欢的,适合我的。
那么,白衬衫的天使,再见啦。


第三章--咖啡店时光
更新时间2013614 22:20:30  字数:2105

 我给白猫发了信息:来coffeehouse找我。
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再加上白猫带我不分白天黑夜的逛,我闭上眼可以画一张小型地图。
coffeehouse的“咖啡不加糖”是我最喜欢喝的,就和它的名字一样,真的不加糖,但却很香很浓,苦味神奇的消失不见了。我想服务员可能已经认识我了,只有我每次要一个超大杯,五分钟内肯定要续杯。
看够了杯里升起的热气,当我正要开始喝我的第一口时,电话响了。
我翻开信息只看到四个字后连着一大串叹号——
又喝咖啡!!!!!!!!!!
我回道:您老抱怨什么劲儿。
这妮子肯定是生气了,回信息的速度是我意料之外的快。
吃早饭没?
吃早饭没……她总这样问我。我的习惯在她眼里,都是坏毛病。我曾经好多次都告诉她啊,喝咖啡喝到饱,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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