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有人之玉镯迷魂-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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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面包车的发动机响起了巨大的轰鸣声。我惊骇地发现,那辆面包车竟然向后倒去。面包车退出十几米之后,一个急转弯,扭头就向来路上跑了。
看着汽车尾灯的光亮逐渐消失在雨幕中,我真想追上去把面包车砸烂。这个司机太过分了,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他竟然独自跑了,把我和张静宜丢在这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村野路上。
我和张静宜此刻所处的位置,在土路的中段,距离B市和杨村大约都是十五六公里。在这个暴风雨肆虐的下午,道路上没有一个行人,看不到一辆汽车,司机竟然把我们孤零零地丢在这里,实在是有些丧心病狂。
不过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个司机从外表上看并不是一个很奸诈的人,这从他并没有计较我们的包车价格上可以窥见一斑。他为什么会丢下我们不管呢?他倒车的时候油门轰得很大,拐弯的时候还险些一头栽到地沟里去。从种种迹象上来看,他是在逃,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要拼命逃离这里,因此才顾不上等我们上车。
司机看到了什么,他为什么如此害怕呢?我向四处打量,我只看到了如烟的雨幕,以及在大雨的敲打下痛苦呻吟着的树木。一阵风吹过,道路两侧的庄稼地发出呼呼啦啦的怪声,像千万个人在痛苦地呼喊。
一道闪电(2)
张静宜小心翼翼地挪到我身边,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臂。张静宜的双手在颤抖,那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内心的恐惧。
“林哥,怎……怎么办?”
“躲雨。”
我的回答很简单,但是很坚定,甚至语气中还有一丝惊喜。因为就在此刻,我看到道路右侧的一个小山坡上,竟然亮起了一点橘黄色的光亮来。光亮飘忽不定,这绝对不是电灯发出的光亮,而是火把,或者是煤油灯的亮光。光亮虽然很微弱,但是却穿透了百米的雨幕,恰巧被我看到。
借助这一点微弱的光亮,我仿佛看到了一栋房子的影子。
太好了,那里竟然有一户人家。有人家就会有房子,有房子就能够躲雨,甚至还会有滚烫的开水,香喷喷的农家饭。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我拉着张静宜快速走下土路,从一条田埂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亮光的源头跑去。
八月末的时节,正是玉米一年中生长得最高大,叶片最茂盛的时候。我走在前面,不断地用手臂劈砍挡在前方的玉米叶子。被雨水浸泡的土壤非常松软,每一脚踩上去都会陷下去十来厘米。很快,张静宜小巧的皮凉鞋就掉了。无奈之下,我只有拦腰抱起张静宜,艰难地向那一点希望的光亮跋涉。
张静宜蜷缩着身子,双臂紧紧搂着我的脖子,火热的胸膛与我相偎相依。
凄风冷雨中,我终于得到了一丝人间的温暖。
希望的灯火(1)
所谓望山跑死马,我今天才算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含义。
我抱着张静宜,在泥泞的路上艰难跋涉了足足有五分钟,却依然没有拉近我和那盏灯火之间的距离。那盏灯火虽然清晰了很多,我已经完全看清楚了房子的轮廓,但是感觉依然还有近百米的距离。
如果是在正常的状态下,我一定会注意到这个现象的。可是现在不同,大雨淋头之下,我心中充满了焦急,只想早一点进入那间房屋,靠在庄户人家的炕头上,好好喘息一番。
穿过玉米地,前面出现了一块瓜田。进入瓜田之后,路更难走了。
西瓜地本来就比玉米地松软,再加上横七竖八生长着的瓜藤,每迈一步都很艰难。走着走着,我被一根瓜藤绊了一下,我虽然努力挣扎,但是依然无法阻止向前扑倒的动作。如果我就这样倒下去,怀里的张静宜将会首先落地,很可能被我压伤。好在我曾经练过几年功夫,身手还算灵敏,在张静宜的后背即将触地的那一刻,我强行把她翻转了过来。
我仰面朝天倒下了,脑袋正好砸中了一个熟透了的西瓜,扑哧一声,西瓜应声而碎。而张静宜却因为我的保护,趴在我的胸口上,身上一点也没受到伤害。
在第一时间,张静宜直起了腰,坐在我的小腹上。正当张静宜手忙脚乱地准备拉起我的时候,却突然惊叫了一声,身子一歪,居然摔倒了。
我连忙坐起来,把张静宜搂进怀里,焦急地问道:“静宜,怎么了?”
张静宜幽幽睁开眼睛,先是看了我一会儿。借助昏暗的光线,我发现,张静宜的表情在逐渐变化。开始的时候,张静宜满脸都是恐惧,可是后来,恐惧逐渐消失了,最后竟然露出一张笑脸。
“哈哈……哈哈……”张静宜一下子跳起来,指着我的脑袋大笑道,“西瓜,哈哈,是西瓜。”
在如此可怕的环境里,在如此可怕的时刻,张静宜竟然在哈哈大笑。我感受到的不是她的勇敢,而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怖——她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自己的脑袋,旋即我也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我在我的脑袋上,摸到的不是我的头发,而是一块光滑的西瓜皮。我的脑袋砸碎了西瓜,起身的时候竟然把半个西瓜戴在脑袋上了。翠绿的西瓜皮,里面是通红的西瓜瓤,我的脑袋在雨幕中乍看之下,一定很像一个血葫芦,张静宜吓得尖叫,一点也不稀奇。
笑声打破了紧张的气氛。我突然觉得,在这样一种环境中,能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陪着你开怀大笑,的确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我看着肆无忌惮、笑得很夸张的张静宜,心里甜甜的。我甚至有些感谢这个鬼天气了,是那一声霹雳帮了忙,那个胆小的司机也帮了忙,那个倒霉的西瓜帮了忙,我才得以看到张静宜美丽的另外一面。
老天爷似乎感应到了我们愉悦的心情,风一下子就住了,暴雨也小了许多。透过雨后升腾起来的水雾,我终于看到了那盏灯火的位置。那是一座茅草房,建在山脚下的一个土坡旁边,距离我们所在的位置大约七八十米。
因为有刚才的小插曲,我们两个似乎忘记了恐怖和劳累。张静宜光着脚在前面小跑,还故意踢碎了一个大西瓜,张静宜拿起半个西瓜,吃了一口里面的西瓜瓤,一个劲地喊好吃,非要我和她一起吃。
不足百米的距离,我们很快就走到了。这座小茅草屋只有三间,泥巴糊成的墙面,覆盖着厚厚的蒿草。小屋没有玻璃,只有几张残损的白纸贴在窗棂上,微弱的灯光就是从裸露的窗棂透出的。小屋外围有一道篱笆墙,篱笆墙上面长满了豆角、黄瓜之类的蔬菜,一看就是一个地道的农家。
张静宜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将要见到陌生人了,神情显得有些紧张,站在篱笆墙外慌乱地整理衣服和头发。张静宜留的是长发,乌黑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一缕一缕地贴在身上。身上的衣服本来就很单薄,此刻在雨水的作用下已经接近透明,张静宜完美的身材和柔滑的肤色尽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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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灯火(2)
“看什么看,变态狂?”虽然是在骂我,但是张静宜的眼角分明含着得意的微笑。张静宜的确应该骄傲,能够拥有如此完美的身材,如此细腻的肌肤,是每个女孩子梦中的渴望。更何况张静宜的脸也很漂亮,简直就是一个天使。
张静宜一说,我反倒更加肆无忌惮了起来,目光在张静宜的身体上上下游走,脸上故意装出一副陶醉的神色:“静宜,你真美!”我由衷地赞叹。
张静宜不好意思了,转过头,很响地拍击篱笆墙上的木门:“喂,有人吗?”
张静宜一连喊了三次,小茅屋内却没有传来答应的声音。真是奇怪了,此刻雨已经很小了,没有风声,也没有打雷的声音,里面的人怎么不答应呢?
我心中有些狐疑,莫非里面的人碰巧出去了,抑或是不在?
“林哥,可能是个聋子,我们进去吧。”
大凡建在山间的小屋,篱笆墙只是简单的几根树枝,不足以挡住人。之所以建一道墙,目的只是为了阻拦那些不受欢迎的小动物。因此,这一类的房屋,大都没有上锁。张静宜说话的同时,顺手推开了篱笆墙的木门。
此刻雨虽然已经小了,但是淅淅沥沥地依然在下,我们急切想要走到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去。因此对于张静宜的动作,我虽然觉得不太礼貌,但是并没有制止。
既然进了第一道门,第二道门就不再犹豫,我和张静宜很自然地推开小茅屋的房门,走到屋子里面,一边跺脚,一边观察屋内的情形。
这是一座十分简易的茅屋,里面只有一套锅灶、几只碗筷,地上摆着一堆干草,墙上挂着一块熏肉。我们进的是中间的房屋,在左右两侧,各有一间耳室,没有房门,灯光就是从右边的耳室传出的。
里屋突然响起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这么早就来了,好像还不到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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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兔子(1)
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刹那,我的神情有些恍惚。这声音很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奇怪,在我的记忆中,从来不曾认识一个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呀。
“老大爷,我们是路过的,进来避避雨。”
张静宜显得很乖巧,说话的声音既柔和,又礼貌,真不愧为一个护士。实在难以想象,当初她为什么对我那样凶恶。
我和张静宜一边说,一边往里走。当我看到里屋的那个人的样子的时候,我一下子呆住了,因为这个人我真的认识,他就是前天在饭店里吃了我一碗面条的那个毕不凡。
我之所以感觉到震惊,不是因为我认识毕不凡,而是想起了刚才他说的那句话。
刚才毕不凡说话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内容,我想当然地认为,里面的主人认错人了,以为我们是他事先约好的人。可是当我看到里面竟然是毕不凡的时候,我知道刚才的话的确是对我说的,他是在埋怨我,因为我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
毕不凡是一个身子硬朗的老头,耳聪目明的,他怎么会听不见张静宜的喊叫声。既然他没有听到张静宜的喊叫,他怎么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知道来的是我呢?
神人啊,我对毕不凡的看法又高了一筹。
毕不凡正斜靠在土炕上,身下是一块破旧的毛毡。在土炕中央,摆放着一张黑糊糊看不出木质和年代的方桌,上面蹲着一个酒葫芦,一个掉了一角的瓦盆里面盛着一盆肉菜。肉剁得很大块,我一眼就认出了是兔子肉。不知道毕不凡是用什么方法炖的,兔肉乌黑,赛过下面的桌子。虽然外观很难看,但是屋子里却飘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香味。我虽然不是很饿,但是却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唾沫。
“毕……毕大师,原来这是你的家啊!”既然是熟人,就不必担心被别人赶出去,因此我开心地笑了,说道,“好巧啊,我还说明天来看你呢。”
毕不凡在炕上坐起来,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我身边的张静宜,脸上露出一丝怪异的微笑。毕不凡抬起右手,用手指在牙齿上抠了几下,抠出一条黑色的肉丝,想要扔掉,却于心不忍,最终还是放进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
“来了就好,证明我们真的有缘。”毕不凡指了指土炕,“坐上来,陪老夫喝两口。”
我欠身坐在炕上。而张静宜虽然也很累,但是她看到这里的东西都很脏,因此强打精神,赤脚站在炕头。直到我坐好之后,我才发现,桌子上只有一个瓦罐,一个葫芦,既没有筷子,也没有酒杯。这怎么喝酒吃肉,难道让我和这个老头子共用一个酒葫芦,用手去抓盆里的肉?
果不其然,毕不凡看到我坐好,立刻抓起桌子上的酒葫芦,猛喝了一口,然后把酒葫芦递给我:“尝尝,老夫自酿的蟠桃酒。”
我接过葫芦,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出于礼貌,我的确应该喝一口酒,吃一块肉。但是想想毕不凡乌黑的手指,以及同样乌黑的牙齿,再想想从牙齿缝隙里面抠出来的那条肉丝,我的胃里就一阵翻滚,实在是不敢用嘴唇去触碰这个同样黑糊糊的酒葫芦。
“好脏哦,林哥别喝,会生病的。”张静宜毫无心机,说出了一句很不合时宜的话。
我很尴尬,连忙用眼色制止张静宜,并且强忍着心中作呕的冲动,对着酒葫芦喝了一大口。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葫芦里的酒的确很好喝,甜甜的,绵绵的,味道纯正,唇齿留香。
毕不凡看到我喝酒,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伸手在瓦盆里翻了翻,竟然让他找出一条兔子腿来:“尝尝,中午打到的,百年老兔肉,千金难求啊。”
扑哧一声,张静宜笑了出来:“老伯,兔子能活一百岁,岂不是成精了吗?你可真逗,呵呵——”
“百年的算什么,我还吃过千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