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山庄谋杀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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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梅认定可能只有两种:三个人自杀或瞿奇杀人后自杀。而文静却在这两种可能之后认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瞿奇后自杀。
下午向局领导汇报时,文静特意附带着将这一分歧述说了一遍,刘副局长说:〃祁梅其实是肯定瞿奇的死不可能是他杀?有更多的依据吗?〃
文静在与刘副局长探讨时,同来的杜局长没有说一句话,这让文静忐忑不安。
杜局长也是刑警出身,他的左腮下长着一颗痔,又黑又大,更奇的是痔上稀疏长着又长又软的胡须。他思索时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垂着眼皮用手摩挲着痔上的胡须,跟他处久的人,都知道接下来十有八九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果不其然, 杜局长突然打断了文静与刘副局长的探讨,双臂叠抱胸前说:〃你们先别说那么多。我问你文静,自杀或他杀的二种可能中,你倾向哪种可能?〃
〃他杀。〃
〃说说看?〃
文静将昨夜假设的过程述说了一遍。杜局长显然对风扇钩上拴绳索的顺序独有兴趣。他站起身来问文静:〃我的身材与瞿奇差不多吧?〃
文静笑着说:〃不知道,反正你和瞿奇都比我高。〃
杜局长没有笑,只是说:〃那就行了。〃说罢也站在那张凳子上,抬起手在风扇吊钩上比划着。
〃文静想的有道理。个子高的人,最顺手的顺序是由外往里绕四圈,然后打结,个子矮的人,最顺手的顺序是由里往外绕四圈,然后打结。拴绳索的人,是瞿奇自己也好,是别人也罢,都不会考虑到顺序的区别,没有刻意为之的必要,怎么顺手怎么来。文静你想到这一点,是不是想证明拴绳索的有可能不是瞿奇自己?〃
文静点点头。
〃再加上你的关于本能可能阻止自杀的分析, 由此断定他杀的可能性高于自杀的可能性?〃
文静又点了点头。
杜局长又开始摩挲胡须了。
刘副局长问文静:〃文静,你注意到那根绳子了吗?〃
文静不解其意地问:〃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那根绳子是用三根细绳编起来的,就像你们女同志编辫子那样。〃
文静后悔自己的疏忽。
〃是不是编得又紧又齐整?〃
这回是刘副局长笑了。
文静突然想起一件往事。
在她女儿三岁的时候,有一次文静加夜班,早晨回家时,看见女儿的辫子编得又松又乱,女儿说是爸爸编的。文静不高兴地动手重新编,丈夫在一旁委屈地说:他早上起来编辫子就编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但总是编不好。男人虽然手劲大,但编辫子总是编得又松又散,这是因为不会用巧劲。
〃刘副局长,你的意思,那根绳子至少不是瞿奇编的?〃
〃那也不一定。我见过有的男性精于女工,打毛衣打得比女人都要精致。〃
杜局长说: 〃这就有意思了。你可以查一查瞿奇是不是老刘说的那种精于女工的男人。假如不是,那根绳子就有可能不是瞿奇编的。不是瞿奇编的,就有可能不是他带来的绳子,不是他带来的绳子,就有可能是别人的绳子。别人的绳子吊死了瞿奇,瞿奇自杀可能就又减小了。〃
文静哈哈笑起来说: 〃杜局长怎么像是说顺口溜,一顺顺出这么多可能。杜局长你到底想说什么?〃
刘副局长说:〃杜局长的意思,你可以深入查查瞿奇。〃
文静乐了,试探地问:〃那么两位局长同意立案了?〃
六
文静把专案组总部放在了白鹭山庄。
她把陆续赶到的警员分成了四个组。第一组常驻白鹭山庄,其责一是负责汇总各方调查情况,全面协调调查工作;二是就近在三多桥村范围内深入摸排,以期获得新的线索。
另外三个组分赴涪陵、万县、长寿三地,针对瞿奇、张威和王若珍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
涪陵、万县和长寿三地的调查进展很快,到五月十六日下午,基本情况都汇集到白鹭山庄。
文静似乎已经摸到案情的脉络。
瞿奇、张威与王若珍都有挪用大笔移民资金的事实,尽管挪用的数额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儿三人惊人地相似,文静断定绝非巧合。
三个人挪用的移民资金中都有一笔下落不明,瞿奇是200万,张威是500万,王若珍是300万。下落不明意味着性质的不同。
移民资金的挪用,不管是用于修建宾馆还是盖了宿舍楼,都找得到归处,而下落不明,就有可能是为自己的一已私利而藏匿,挪用是违纪,藏匿是贪污,二者相较,当然贪污是重罪。挪用与贪污的罪行程度,应该是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而从文静办案的角度,文静想弄清楚的是,这三笔下落不明的款项是不是相互独立的。
从汇集上来的材料看, 瞿奇是在上个月,也就是4月21日,口授县国土局出纳一次性支取出现金200万。 出纳回忆说,当时很为难,担心从银行取不出那么多现金。但瞿奇很强硬,也很急,说是不管用什么办法,必须取出来。至于这笔钱取出来做什么用,瞿奇只字未提。而与瞿奇相似的是,张威与王若珍也都是在瞿奇之前提取过现金。尽管张威与王若珍提取现金时没有表现出瞿奇那般的急迫,但都是现金,都是没有提及用途,到最后都是下落不明,这就是文静断定绝非巧合的初始原因。
假如说,提取现金是防止事发东窗的预防措施,显然是自欺欺人,这比那种隐蔽性的转帐方式贪污更公开,何况这三个人拿到现金后都在财务上签了字,签了字就等于说自己承认拿到了这笔钱。那么即是说,这是一种公开的行为,暗含着一种说法:我先用这笔钱,以后我会拿回来。
为什么张威、王若珍与瞿奇都会急于用这么一大笔钱?而且为什么都一定是现金?
现金最大的便利,就是便于移动。这三个人非现金不可也一定是想避免转帐的周折。而转帐的周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耗费时间。与此看来,这三个人都是想尽快拿到钱,尽快拿到钱还是为了能尽快用钱,什么用途使得他们要尽快拿到,尽快的使用?最有可能的是他们都遇到了突发性的事件,突发性的用钱事件,譬如天灾人祸,譬如商机财运,可是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取钱之前没有任何这些突发事件发生的现象,而且从什么地方都没有找到钱的下落。个人没有遇到用钱的突发事件,钱又没有了下落,可是支取时又非现金不可,那么另一种可能是,不是他们自己急于用钱,而是别人急于用钱。
假如这种可能存在,那么张威、王若珍与瞿奇三人支出的下落不明的现金就不是各不相关的三个独立事件,而是发生在不同地方,由不同的人支取出现金来的相互关联的事件。
这三笔钱很有可能是三个人死在白鹭山庄的直接原因,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文静决定继续按照这个思路推导下去。
一种可能是,张威、王若珍与瞿奇各自把钱取出来之后交给了同一个人,动机是想借用公款自己发一笔横财。不料交出后才发现事与愿违,于是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自杀。这种事情以前也发生过。文静记得报纸上披露过,有政府官员挪用公款炒股,有挪用公款赌博,亏空后因无法尝还而自杀。假如这种可能放在张威与王若珍身上,似有可能。可是若放在瞿奇身上,就风马牛不相及了。因为瞿奇本就不象是自杀。
另一种可能是,张威、王若珍与瞿奇各自把钱取出来交给同一个人,动机是行贿。行贿的目的一个是为了自己的仕途,一个是为了挪用大笔移民资金而有人在上面罩着。这实际上叫以小换大。假如真是如此,不仅瞿奇不可能是自杀,而张威与王若珍也不可能是自杀了。
文静遇到死结。
三个人都不是自杀,那么三个人都一定是他杀。问题是他杀,他为何人?现场表明,三个人死亡时间内没有外人进入,可见他者必定是三个人中间某一个人。瞿奇不是自杀,杀他的人一定是张威与王若珍中间一个,或者两人一起干。一人也好,二人一起也好,杀死瞿奇之后,他们又是被谁杀死的呢?反过来同样,即使是瞿奇投毒杀死了张威与王若珍,可是又是谁把瞿奇吊到风扇钩上的呢?
文静这时想起小时候跟母亲学织毛线衣,遇到毛线打死结时,母亲都是教她用毛衣针细细的尖刺进死结,然后挑松死结任一一条线,直到整个死结松散,松散到用手可以抽动的时候,死结就很容易解开了。
那么眼前的死结又该如何呢?
先假设瞿奇死于张威与王若珍之手,就好象死结松动了一条线,剩下的就是张威与王若珍的死亡之迷。而这样的假设的前提,就是张威与王若珍必须有杀死瞿奇的动机,动机就好象是刺进死结的细细的针尖,首先要刺得进去,才可能挑松死结的线。
可是动机何在?
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必始于关系自身生存的利害关系。可是不管从哪个角度审视,瞿奇都没有可能触及到张威与王若珍的利害关系。文静听说在来白鹭山庄的路上,三个人曾有过争执,可是这绝不是杀人的动机。等等,瞿奇被害,一定是触及到别人的利害关系,这个别人,并不因为张威与王若珍的否定而不复存在。循此而进的话,就有可能被触及利害关系的人支使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瞿奇。
假如真是如此,死结就已经松散得用手可以解开了。
张威与王若珍受人支使而杀人,那么支使者必定会再杀张威与王若珍灭口,虽然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仍然是一个迷,可是逻辑架构已经清晰可见。现在关键问题是,若要证实这样的逻辑架构,首先得找出被瞿奇触及利害关系的人,找到这个人,文静就可以绕过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之迷而揭示出案情的真实面目。文静之所以想绕过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之迷,这是因为她觉得大处着手比小处着手更不容易绕弯子。
大处着手还有一个便利之处,被瞿奇触及利害关系的人,也同时必须是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的人,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的人本就不多,而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杀人的人更会少之又少。
归巢白鹭鸣声遍野,农家炊烟迷漫山间,人间微妙似乎只有白鹭知晓。
七
五月十七日,星期三。
祁梅如约赶到白鹭山庄,是在上午10点过5分左右。
昨天晚上,文静打电话找到祁梅,想约见面谈一次。祁梅说她也很想找文静谈。文静建议到市国土局祁梅的办公室见面,祁梅却说想吃白鹭园的豆花饭了,坚持自己亲来白鹭山庄。
祁梅一见文静,就急切地问:〃案子破了?〃
文静招呼祁梅先坐下,然后一边沏茶,一边故弄玄虚地说:〃要说破,还没有,要说没破,离破也差不多了。〃
〃当警官的都是这样说话?〃
〃你先别急, 这么说有这么说的道理。你看,死在白鹭山庄的这三个人,自杀的可能性已经排除了,不是自杀,当然就是他杀。案子搞到这一步,也可以说是离破不远了。〃
〃那是谁杀死谁的呢?〃
〃祁局长的意思,凶手一定是在这三人之中?〃
〃这还用说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文警官, 你还是直说吧。假如不违反你们的纪律,我想以市国土局局长的身份多了解一些详情。〃
〃我没有想到祁局长是急性子人?〃
〃我要给市委一个交待。〃
〃好吧。 我们现在可以认定,瞿奇是被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的。至于是合谋还是单独作案,还要进一步调查。〃
〃这么肯定?瞿奇就不会因为挪用巨额移民资金而自杀?〃
〃据我们分析, 瞿奇的死是与挪用移民资金有直接的关系。但是有直接关系的并不是所有挪用的1200万移民资金, 而仅仅是那笔下落不明的200万。进一步说,假如没有那笔200万,瞿奇既不会自杀也不会被杀。〃
〃我有点儿不明白。〃
〃那笔1000万, 瞿奇挪用去盖办公楼了,说到责任,至多也是领导职责问题。可是那笔200万下落不明,最轻也是贪污,是自身责任问题。〃
〃下落不明不就是贪污了吗?〃
〃瞿奇若想自己独吞200万, 他会做得更巧妙, 更隐蔽一些的。我们猜测,这200万,他没有自己得,而是拿给了别人。〃
〃就是拿给亲戚做生意,不还是贪污吗?〃
〃一点不假。可若是拿给了比他更大的官呢?〃
〃你是说向领导行贿?〃
〃你说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当然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