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私人生活史2 >

第19章

私人生活史2-第19章

小说: 私人生活史2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侣上层文化的进步。而在实际中,婚姻圣礼的“次要部分”,即社会的和肉体的因素,依然保持着它们的重要性。而且,直到“三十人政务会”;在教会法看来,“未婚夫妇”(fiancé)之间的性关系(如果男女有了性关系,则确立了他们之间“肉体婚姻”)把订婚礼转变为真正的结婚。*进一步确认了在婚约中表达的同意。
  盎格鲁…诺曼人的《教会历书》中提到了教堂门口的婚姻仪式了吗?莫兰和缪当布强调说,“世俗的和家庭的种种习俗”自然而然地在礼拜仪式中占有一席之地。教会通过公开做仪式并将它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展示了这些仪式习俗;与此同时,它也改变了它们的意义。然而,我们仍然能够清楚地分辨出从民间背景中传承而来的特征与作为教堂精神设计所带来的变化。牧师首先核实双方是否同意,以及是否满足非血亲婚姻的规则。然后,他只是满意地看到典礼仪式循序渐进地开始并以最后的祈祷结束全部过程。新娘被她的父亲或其他充当保护人的亲近亲戚送给新郎。右手的相接便象征着礼物转交的完成。(后来,在十三世纪,教堂会要求双方发誓作出保证,并且牧师将新娘和新郎的双手牵到一起)。然后,男人挨个摸过他妻子的三根手指,戴上象征着婚姻美满的祝福戒指——这个戒指同时保护她免受魔鬼的攻击。依照教会的理论,它是赐给爱情的,而且是忠诚的象征;相互交换的动作,新郎把戒指给新娘戴上,这在十六世纪以前并没有出现。根据两份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接着,妻子会崇敬地在丈夫面前鞠躬。稍后,这部分仪式变成了新郎和新娘都要跪伏在牧师脚下。但是,这些仪式太多而无法问清楚,但在吸纳婚姻仪式的努力中善于试验和勇于犯错的教堂,宁愿去掉礼拜式婚礼的整个次序,这可能是许多地区殊异性当中惟一的共同之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基督徒的婚姻(3)
然而,无论神学如何赞美双方的礼物,典礼仪式却明显地显示了丈夫的优先地位。他是活跃的一方,不仅赐予戒指,而且赐给“传统”礼物,并提出婚姻安排与萨利克法所规定的13便士。硬币最后没有给新娘而是给了牧师、穷人或者某些助手,因为新娘连代表夫妇进行施舍的权力都没有。象征主义来来去去已经几个世纪,但是硬币保留了下来。“以这枚戒指的名义我娶你,通过这个硬币我尊重你,带上这份嫁妆我赐福于你。”——这些公式像履行的各种仪式一样被说来说去。
  罗兰对年轻貌美的奥德(如《维埃纳的吉拉尔之歌》所称呼她的)的“婚约”如同结了婚一样。催逼外甥婚配的查理大帝,首先是向这个女孩的伯伯,一名骑士队长提婚,接着是向这个家族中最年长的伯伯提婚(不是向这个女孩的父亲,即使他在场)。敌对情绪在一场盛宴狂欢气氛中结束了,喜宴之后,吉布克夫人将华服美饰的奥德送出卧室。这个魅力四射的年轻女子把手从她伯母那里递到她伯伯那里,然后是国王那里,最后递到未婚夫手里。未婚夫送给她礼拜式的婚戒,然后她回赠信物;这也是这场典雅仪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教在场,但只是旁观者;他不直接参与任何典礼仪式。如果不是隆塞沃(Ronceveaux)的那场戏剧打断了这曲美妙的田园诗 ,那么接下来确立这对夫妇作为这个家庭统治者地位的“婚礼”,让这桩“婚事”将会在公开场合再次重演这次订婚的浮华吗?
  史学资料提供了许多例证,证明了赠物仪式首先是在私下里进行的,是在赠与人家里进行的,然后才在教堂里复演,反之亦然。订婚仪式也和其他契约一样,可能已经受制于类似的重复。在这种情况下,教堂只是成功地将已经在私下完成的行为公开重复一遍而已,无论如何,从卡洛林时代起,牧师就有权力这么做。
  把所有的婚礼仪式都转到公共广场上举行是不可能的。婚礼仪式之关键点在于卧室的或床上的祝福礼。(把已婚夫妇之家称为床而非壁炉,可能更加准确) 。致力于还原“古代法兰西”生活的现代派史学家们所熟知的“祝福花篮”( benedictio thalami),在法国北部一些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中有所描述。这个祝福可以驱散任何灾祸,帮助夫妇增强生育能力并能扫除女性通奸的污点。(男人的越轨行为则不在考虑之列)。在一圈亲近亲戚(他们的构成很难精确地确定)的注视下,新娘和新郎到床上躺下来。众人注视他们同躺于床上后,这对夫妇可能被单独留下来最后完成这桩婚姻,但也可能没有被单独留在洞房里。尽管在行使主教的角色时并非没有犹豫,但牧师的祝福已经变成习俗。根据论述十二世纪最后十年的《阿德雷的朗贝尔》文本中的一段,牧师与新郎之父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我倾向于认为,这不是古老的精神上的父权制的残存,而是家庭欲图篡夺宗教权威的一种尝试。
  婚床上的场景,如同十三世纪牧师调查所反映的那样,或者保留了下来,或者变成了婚姻中的关键因素,象征着至关重要的东西:私人生活内外的权力。封建制度的触角甚至触及到了小贵族阶层,他们未能免于封建奴役的影响。《阿德雷的朗贝尔》描述了一位不幸的女封臣的运气不佳的遭遇,故事大约发生在公元1000年左右,她与她的骑士已经上床,欲行鱼水之欢,未曾料到一个有权有势的邻家臣仆打断了他们的好事,这个臣仆是被派来收取“colvekerla税”的,这是针对所有不相般配的婚姻(也就是超越等级和实际情形的婚配)征收的税种。这位可怜的女人羞愧得满脸通红。与其说是她的荣耻之心被冒犯了,不如说她感觉到了她社会等级的低微。通过吉内伯爵夫人的调解,她被免除了税金——主要的理由就是她是一个女人。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基督徒的婚姻(4)
在教堂看来,订婚礼的价值在查特雷的伊夫实施的判决中是显然存在的:假使在婚礼之前死亡或者废除,订婚双方存留下来的一方是不能随便与另一方的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戚自由结婚或者再婚。这个判决来自一位高级教士,他与许多其他同时代的人一样,特别关心血亲*的禁忌,而血亲*的概念已经变得相当宽泛。姻亲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对四代以内的家族支系内部来说是禁忌,而且这个经常产生的血亲关系对第七个支系来说又是禁忌。由于在两个个人之间的支系亲属关系是在每一个支系和他们最近的共同祖先之间较小的世代数,因此,历史学家面对着一些谜一样的疑问:禁忌的区域是巨大的,特别是在如此规模有限的社会中更是如此。通过这样宽泛的扩展血亲*的限制,卡洛林王朝的教堂(和十一世纪晚期那些甚至更严厉的格列高利世代的教堂)在相当程度上将婚姻事务复杂化了。被统治权力束缚的单一民族如何才能离开他们的村庄并找到一位非亲属关系的人结婚呢?而且,那些出身高贵又要避免和低身份者结婚的人,如果不离开他们自己的家乡,又如何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呢?
  牧师究竟想要如何?法律文献没有提及他们的动机,只是简单地提供了可能的解释条款(这样可以较容易地挑选解释条款或进行不同的解释)。因此,我们只能进行推测。如果其目的只是迫使基督徒从教会那里寻求恕罪的话,那么这样做就是增强了牧师权力,这样的司法程序具有很强的马基雅弗利色彩。但提出这样的解释,我们是不是误解了其原因所在呢?作为主教直接领导下的教区居民,贵族阶层可能是这种行动指向的首要目标对象。但高级教士和修士在他们管理自己“羊群”(农奴)的同族通婚之路上设置这样一个障碍,似乎不太合理。更具启发性的是,“欧洲人” 血亲*禁忌的法律观可能已经影响到对国王们的婚配。十一世纪,那些拒绝与低等级通婚并要避免血亲*的君主们,不得不等候斯拉夫国家的和斯勘的那维亚国家的国王转变信仰,然后追求他们的女儿。否则,他们可能需要等待,并具有通过复杂外交手段的耐心,与某位拜占庭的公主联姻。由于坚持了中世纪早期贵族阶级伟大的种族纯洁性,九世纪法兰克人的内聚力可能因此加强了。另外,血统最为高贵的牧师们——他们对家庭战略利害具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在他们正处于社会地位上升之时,会作为一个团体集体决定通过婚姻方面的血亲*阻止家族重新聚累到一起,以便让贵族世系的祖传遗产碎化,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相信吗?
  对于僧侣集团此举的意图最善意的假设依然令人困惑。伯纳尔?盖内提出,教会选择从字面上意义诠释通婚方面具有象征意义的七代之限。《圣经》和神父只是倡导禁止任何相互明确地知道彼此是亲戚的人之间的婚姻,而非像公元1000年左右的那些宗教会议所倡导的那样,完全禁止在七代之内的血亲亲属之间通婚。我想提出一个类似令人不解之处,这个问题与前者并非毫不相干,但它在本质上更具有人类学意义。正如博马努瓦所说,七代之内的亲族曾被界定为属于可能的继承人圈子之内,并且是私人战争中的伙伴;直到1283年,他们仍然被界定为“世系血亲”。这些习俗起源久远,在卡洛林王朝希望改变他们所有的衡量标准的“日尔曼化”过程中消失了。因此,他们可能把原本禁止通婚的第五代到第七的亲族视为非亲族,作为血亲体系下的异族通婚群体中的成员。
  我们不能确定,血亲*禁忌规则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尊从。作为人民模范的国王本人,有时娶第五或第六代的表姐妹为妻。最后,教会终于让步:1215年举行的拉特兰大会上,将禁止通婚的范围从第七代缩小到了第五代。这个决定是否标志着传统的血统系统取得了胜利?或者说这个系统已经被破坏?或许可能是,教会开始意识到它造成了这种矛盾的状况。为了不让婚姻破裂,教会实际上为“离婚”提供了一个比较方便的借口。如同许多当初草率行事的父亲一样,罗什福尔的居伊伯爵明智地支持他的女儿废除婚约。这一历史时期中有很多丈夫们发现这么做是有利的时候,他们便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十一世纪晚期,安茹伯爵富尔克?雷善就善于为离婚制定家族系谱。同样的方法(指破坏婚约)可以阻止对手策略的成功。诺曼底公爵和英格兰国王亨利?博克莱尔通过散布传言,说威廉是他打算与之结婚的一个女人的堂兄弟,以阻止他已被剥夺继承权的侄子威廉?克利顿试图构造与安茹家族联盟的策略。
  简而言之,在十三世纪之前,教会试图影响贵族的婚姻行为看上去是表面的和模糊的。牧师的出现没有对婚姻仪式的意义产生多大的改变。妻子得到了防止丈夫移情别恋的保护,而不是依靠效果不佳的、盲目滥用的血亲忌讳来防止这些,这个变化被一些人断定是中世纪基督教人道主义的主要成就。
  

女人,战争与和平(1)
声名狼藉的离婚频率表明,1100年左右的贵族婚姻体制已经危机四伏。乔治?迪比已经指出,在“骑士”的王朝策略和“牧师”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冲突。随着策略的变化,这种不一致有时增强,有时减弱。合法婚姻的强调,随着订婚和婚礼的进程,很容易造成对私生子的排除。血亲婚姻禁忌实施的极端程度有更多不明确的结果,增加了一种不安,而它可能不是最初的原因。这种不适或许是逐渐形成的个人主义的征兆吗?年轻的男女不反对家族的意愿,但是,如果婚后磕磕绊绊的或者是不能生儿育女,可能会发生婚变。旧婚姻体制的崩溃为个人反抗不幸福的婚姻提供了出路。然而,我们必须断定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在1100年左右开始明显增加。
  在贵族之中,不稳定没有影响婚姻,同样也没有影响他们的统治政策。宗教历史告诉我们的只是一部分历史。女性情况的变化很容易解释。作为十一世纪卷入“封建政治混乱”斗争和反击中的骑士的妻子是一回事,而作为十三世纪在君主政体影响之下的部分固定统治者君主的妻子又是另外一会事。当然,这种明显的变化产生了一张复杂的网络。
  战争的骚动已经从一个城堡波及到另一个城堡:直到十一世纪末政治混乱一直是主要表现。为了保证家族和派别之间的休战,在婚姻基础上的联盟只是一种保护而不再是和平本身。是什么造成一个女人的丈夫对她的父亲或者兄弟发动战争呢?维塔利斯和苏热谈到了各种使这种无法防守的情形能够结束的方法。
  征服者威廉利用他的侄女和堂姐妹作间谍,侦探她们所嫁的男人。朱迪丝向他报告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