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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作者:云檀(红袖一品红文vip2014-08-27正文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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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钧是个异类,因为他屡战屡败。
    陈钧比阿笙高一届,是许飞的同班同学,有一次阿笙去法学系找许飞时,陈钧看到了阿笙,用陈钧的话来说,他对阿笙一见钟情,自此以后变着花样追求阿笙,大半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死心。
    大路敞亮,开学第一天,陈钧和几位男生路过阶梯教室原本很正常,唯一不幸的是,他看到了阿笙,阿笙也看到了他。
    阿笙回神,是因为关童童。关童童用课本挡脸,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老师点你名,快站起来。”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成为了众人焦点,再看陆子初,姿态闲适,也不催她,靠着讲桌,拿着笔也不知道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
    阿笙略显尴尬的站起身,犹豫着是否应该举手说“到”,怕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顾笙?”
    突如其来的声音,倒让阿笙松了一口气。
    陆子初念“顾笙”名字时,隐有询问,所以尾音上扬,声音倒是很好听的,宛如淙淙湖水,说不出的清冽雅致。
    阿笙抬头,竟和陆子初望过来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如此漆黑沉静的眸,阿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平复情绪,开口道:“对,我是顾笙。”
    这边,阿笙一颗心尚未落定,陆子初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请坐。”
    “……谢谢。”阿笙落座的时候,汗都出来了。
    听到那声“谢谢”,陆子初垂眸间,眼里蕴着淡淡的笑。
    这孩子,看起来很紧张。
    陆子初继续点名,薛明珠写了一张纸条越过关童童递给阿笙:“刚才老师点名,你没应,也不知道他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看样子,小妹你以后日子难混了。”
    对此,阿笙并不担心,只是一次点名走神而已,陆子初如果因此盯上她,也不配站在大学讲台上。
    一堂课下来,人间绝色用精练的语言,自然平和的语调,深邃的语意,震惊了他的学生们,也震惊了外系学生,课后被冠予“男神陆”。
    那天阳光明媚,阿笙望向窗外,陈钧早已离开,却用黑色记号笔在玻璃上留下了爱情宣言,字迹清晰有度。
    “钧爱笙。”
    幼稚,缺德。
    可怜阿笙课后,跟做贼一样,拿着餐巾纸,蘸着矿泉水,毁字灭迹。
    也是在这样一个课后,陆子初把那张名单表夹在了课本里,隐藏了他之前写过的字迹。
    ——顾笙,03年高考成绩位居T大榜首,大一期间每科只考80分,资质平庸?天才。





     他是天之骄子,她高攀不起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657

    T大真正的天才,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
    知道陆子初年纪的人,一开始都会浮起相同的疑惑:“陆子初才22岁,他有什么资格出任T大讲师?”
    他还是很有资格的。
    陆子初是神童,15岁考上T大,并在大三被保送英国知名大学进行硕博连读,在英国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两年就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前多在英国工作。
    陆子初身上光环不仅仅如此,据说他专攻刑事辩护,据说他在02年回国间隙,初露锋芒,在T市接手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年20岁的他名声大噪;据说02年末,他被评为T市“优秀刑辩大律师”,03年先后获得“T市十大新闻人物”之一、“T市十大刑辩律师”之一、“T市十大风云律师”之一,此人纯属是妖孽,据说还是T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名誉委员……
    江宁唾沫四溅,歌颂陆子初这些丰功伟绩的时候,她正坐在宿舍上铺,晃着一只脚丫子,屈膝涂着脚指甲油。
    阿笙躺在床上翻看《证据法学》,没有参与其中。
    薛明珠和关童童倒是兴致勃勃,立刻围了上去,问题一个接一个:“他家境如何?有兄弟姐妹吗?”、“他发展前景那么好,回T大任教是为了还母校栽培之恩吗?”、“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阿笙觉得女人八卦起来,威力还真是不容小觑。
    江宁倒是很慷慨,,慢条斯理的满足了舍友们的好奇心。
    1、听说,陆子初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巨擘陆昌平;他母亲韩淑慧是一位知名建筑师。陆子初在家里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
    2、至于陆子初为什么回T大任教,原因不明,尚待追查。
    3、目前看来,陆子初在国内好像并没有女朋友,至于国外有没有女友?同上,尚待追查。
    阿笙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她在想:有关于陆子初这股学院风,不知道还要刮多久?
    已经一个多月了,整个宿舍楼里,几乎每个女生都在谈论陆子初,晚上熄灯后还能聊上很久,但凡女生提到他就会脸红心跳。
    阿笙从不加入此类话题,任由江宁她们讲的天花乱坠,始终淡然处之。
    怎么说呢?
    面对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只会让爱慕他的人敬而远之,高攀不起。阿笙偏偏又不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他是老师,她是学生,根本就不是一条直线上面行走的人。
    对于阿笙来说,跟陆子初在一起,不切实际。与其憧憬男女情爱,还不如多看书,早点修完大学学分。
    ……
    课堂上,男子清隽,分析案件时疏理有道,言谈举止格外清雅出尘,唯有阿笙没有忽略他眉眼间流露出的冷淡。
    这,就是距离感。





     图书馆,陆子初百感交集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0 本章字数:1743

    10月中旬,508宿舍霉运连连,归根究底,无非是因为感情债。
    10月13日,江宁感冒请假,在宿舍里躺了一整天。
    江宁追求者听说此事,急坏了,夜晚买了宵夜,怕宿管老师阻拦,为爱冒险,顺着下水管道,准备一鼓作气爬到508。
    谁料想,二楼有女生正在敷面膜,刚好走到窗前照镜子。
    男生受了惊吓,以为夜半见鬼,当场尖叫出声,直接从二楼摔了下去。
    听说,男生因此腿部受伤,拄拐月余。
    10月15日,这次女主角换成了阿笙。
    03级法学系的人都知道:陈钧在追阿笙。
    陈钧在不旷课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粘着阿笙,就连阿笙上课,也是陪读在侧。好在陈钧上课还算安分,坐在阿笙身边倒也相安无事,但同学眼神太过暧mei,阿笙如坐针毡。
    所以但凡有课,除非老师有点名习惯,阿笙必须现身之外,平时几乎看不到她的人,尤其是刑法课,因为陆子初不点名,所以阿笙没少旷他的课。
    江宁为此专门数落过阿笙:“只有傻子,才会错过陆子初的课。”
    无疑,阿笙就是那个傻子。
    旷课这些日子以来,阿笙在干什么呢?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圆珠笔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随着她思考问题,圆珠笔在她指间调皮的转动着。
    阿笙看书极为专注,好像只要书没看完,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法惊动她。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03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03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浅谈,她的举动有些傻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2046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
    都说顾笙很聪明,眼下做出这种举动来,陆子初觉得有点好笑。
    他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中午好。”
    简单一句话,却让阿笙彻底死了心。她原本还奢望全系学生那么多,陆子初大概不会认出她来,没想到……
    阿笙动了动身子,慢吞吞的站了起来,低声唤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颔首点头,“看书呢?”
    “嗯。”阿笙低着头,摆弄着圆珠笔。
    圆珠笔在桌面上被迫转着圈,看起来比她本人还可怜。
    陆子初挑了挑眉:“红楼梦?”
    典型的明知故问。
    “……嗯。”阿笙脸开始红了。内心百味杂陈,他会不会发现她接连逃了一星期课?
    阿笙等了很久,都没听到陆子初再开金口,刚抬头,就见他依然盯着她看,顿时连气都不敢出了。
    陆子初憋住笑,这孩子就这么怕他吗?心虚吧?
    “站着不累吗?”话落间,陆子初手指微抬,示意她坐下。
    “谢谢老师。”阿笙连忙坐下,看起来乖巧听话。
    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坐立难安了,因为陆子初在看书,没有再说话的打算,而阿笙呢?唯恐陆子初发现她逃课,行讲师之道,克扣她学分。
    权衡之下,阿笙只好开口:“陆老师平时看红楼梦吗?”
    闻言,陆子初抬眸瞥了她一眼,显然这孩子正在试图挽救她的学分命运。很奇怪,他竟知道她在想什么。
    陆子初说:“偶尔。”小学看过,现在没时间看。
    重头戏来了。
    阿笙说:“老一辈人告诉我,通读红楼梦,以后走入社会,人际关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言下之意,《红楼梦》也应该作为教科书并入法学系课程里。
    陆子初失笑,为了学分,还真是难为她了。
    他顺着她的话,开口问她:“你觉得红楼梦里谁的性格最好?”
    阿笙正儿八经道:“平儿,远近周全。”
    想了想,陆子初又问她:“你不觉得林黛玉很聪明吗?”
    阿笙并没意识到陆子初在这次谈话中,给她设置了语言陷阱。
    她笑了笑:“林黛玉确实很聪明,可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她不懂得掩饰她很聪明。”
    掩饰聪明吗?
    陆子初放下手中的书,若有所思。





     见到他,她好像变笨了
     更新时间:2014…4…28 11:37:41 本章字数:1855

    自从那日,阿笙在图书馆偶遇陆子初之后,每逢有他的课,必定老实报到。
    陈钧依然不死心,继续追求阿笙。
    508宿舍的人很佩服陈钧,因为他脸皮很厚,可以不理会众人目光,坚持陪读,执念可嘉。
    这天,刑法学课堂上,陈钧大出风头。
    陆子初讲了一起刑事案件,到了学生主动发言环节,陈钧踊跃举手。陈钧毕竟还是有真才实学的,待他阐明观点,发言完毕,陆子初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同学好像不是03级学生?”
    如果阿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她会事先拿着针线筐把陈钧的嘴缝起来,因为陈钧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报告老师,我是顾笙的家属。”
    此话一出,惹来笑声一片。
    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相信陈钧的话,看了他一眼,嘴角微扬:“是么。”
    阿笙很淡定,继续看书,她在想,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但陈钧的喜欢,却让她觉得很困扰。
    ……
    下课,陆子初收拾课本走人,还没走到办公楼,就觉察出不对劲了,转身望去,身后远远的跟着一个人。
    阿笙自己也没想到,她会跟陆子初同走一条道。
    一前一后,刻意放远距离。
    陆子初今天穿着黑色开襟针织毛衣,米色休闲裤,沐浴在阳光里,周身仿佛镀了一层金。
    阿笙不得不承认,今天陆子初帅得出奇。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谁知陆子初会忽然停下脚步,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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