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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姿物语 之第一部风姿正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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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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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一卷第一章恶名一刀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
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
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
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
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
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
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徵,便是
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
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
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
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
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
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
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
是一两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
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
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
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
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
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
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
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
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
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
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
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
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
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
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
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
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
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他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
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
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格魁梧,一上
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
声,兰斯洛一愣,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
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沈默。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
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
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
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
把一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
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
说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么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第一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
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
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
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
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
神处罚,从此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
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
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
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
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
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说:
“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
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
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着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
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
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
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徵。
以兰斯洛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
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还穷,榨乾了
也没几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
到雪亮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
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
样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
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
盗贼,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
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
绣了一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
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乾净,咱们可得加把劲,
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他妈的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
大爷把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
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
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
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
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
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
同夥,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
他看这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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