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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中国版权备忘录-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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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耀邦当即回答:“我记下这个事情。这个问题要很快解决。”
  胡耀邦是一个急性子的人。凡是他认准了并答应了要办的事情,就会立即去办。
  半年之后的1985年6月24日,胡耀邦便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了这个问题。
  事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呈递的一份《关于我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请示报告》,摆在书记处每一位领导同志的面前。这份报告说,参加世界版权公约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增添光彩,避免被指责为窃取版权;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引进大量的文化教育和科技信息;同时能加强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版权组织中的作用。
  但是,书记处要讨论的问题太多了。直到上午十一点,对这份报告的讨论才开始。由于时间不多,讨论的过程就极为简单。
  胡耀邦向与会的书记处书记问道:“谁说说?”
  胡启立、万里等先后发言,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解决。
  随后大家议论了一阵,议论的内容大致有文化政策、引进内容及版权费用等。
  会议形成了一个决议:中国参加国际版权公约。
  回顾这一段历史,我们不能不由衷地敬佩当时的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开放姿态和伟大气魄。同时,又可以从中看出一些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工作破绽。首先,当时中国没有版权法,而没有国内法作基础是谈不上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第二,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问题应当通过正常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立法机构来决定,书记处并没有这个决定权;第三,提交这样一份提案的单位应当是国家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这样的党内部门;第四,国际版权公约有两个,一个叫伯尔尼公约,一个叫世界版权公约,书记处决定参加的是哪一个呢?不清楚。
  这样一个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书记处稀里糊涂地就决定了。
  现在看,这实在是一个历史的笑料,但它却真实地反映出当时人们对版权法及国际版权公约的认识水平。
  尽管书记处的决定在当时根本无法实现,但它却作为一个历史契机,大大促进了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及我国与国际版权联盟的联系。
  可以说,就在那个时候,中国的航船朝着伯尔尼起程了。尽管途中经历了许多大风大浪,但这航船认准了目标,一点一点地朝着伯尔尼行进。
  当刘杲一行飞抵日内瓦,走下飞机舷梯的时候,他们仿佛听到了伯尔尼联盟的亲切呼唤:“欢迎你,我们的中国新朋友!” 而代表团的成员们在此时此刻也禁不住要喊上一声:“伯尔尼,我们来了!”
  这一次,是刘杲第三次来到日内瓦就版权问题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磋商。1985年,中国第一次派出政府版权代表团到日内瓦,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的发展中国家常设委员会会议。当时中国没有版权法,不是成员国,只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尽管如此,刘杲一行受到了非常热情的欢迎,除总干事接见外,还被安排了大会发言。大会工作语言本来没有中文,临时安排了中文同声翻译。世界各国的代表对中国代表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希望中国加入伯尔尼联盟的热切愿望。1986年9月,刘杲第二次来到日内瓦,参加伯尔尼联盟一百周年的盛大庆典。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在大会致辞中,又一次当众表达了一个热切的愿望:希望中国尽早加入伯尔尼联盟。当鲍格胥的话音刚落时,会场上顿时响起的长时间热烈掌声把刘杲他们包围了。
  中国决心走向世界。
  世界也在急切而又耐心地等待中国。
  今天,中国的代表终于第三次来到日内瓦。他们不是作为观察员来观察,也不是作为谈判者来作出承诺,而是来具体磋商加入伯尔尼联盟的所有细节。
  刘杲此时的心情,与前两次大不一样。他手中握着一张牌,这就是中国己经颁布并实施了的著作权法。可以说,有了这张牌,中国已经具备加入伯尔尼联盟的资格。
  中国代表团到达日内瓦的当天上午,就受到了总干事鲍格胥的接见。当天下午,鲍格胥再次与代表团会谈,并特邀代表团参加决定他连任的联盟成员大会。
  此后,鲍格胥又第三次会见代表团。
  鲍格胥对中国有着特殊的感情。而这种感情却是基于一种客观的事实:中国是拥有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大国。没有中国参加的任何国际联盟,都将是一个不完全的联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希望中国早日加入伯尔尼联盟,还由于这样一个现实的原因:国际版权保护出现了一些亟需研究的新情况,诸如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人工智能及专家系统数据库等,将需要伯尔尼公约作出新的调整。这一系列新的调整,意味着新的国际斗争的开始。如果中国不加入联盟,在新的国际斗争中就没有发言权,就不能保护自身的利益,也不能代表发展中国家维护其利益。中国早点加入联盟,便能早日在国际版权斗争中得到发言的机会,施加一个大国应当具有的影响力。一句话:中国需要公约,公约也需要中国。
  然而,加入伯尔尼公约,不仅意味着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而且意味着要承担起国际责任,按照公约规定的国际标准保护其他成员国的版权。这样,就有了一个版权保护的标准问题。它不应是国内的标准,而应是国际标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真研究了中国的著作权法。
  他们认为,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从总体上说与伯尔尼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中国可以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加入伯尔尼公约。但是,中国著作权法中的某些条款,与伯尔尼公约的精神不尽一致,需要在加入公约的时候作出修订或采取其他的变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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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黑名单”(1)
· 美国“特殊301条款”—— 一把双刃刀  · 中美之间:一场灾难性的贸易战?   · 走出困局:中美六轮艰苦谈判
  当中国的著作权法刚刚在国内实施的时候,美国人就问:你们何时加入伯尔尼公约?
  我们回答:中国将尽早加入。
  具体说,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加入?
  一位版权界人士在内部说:大概三年吧。
  然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掀起的巨大风波,大大加快了这个历史进程。
  就在中国政府版权代表团前往日内瓦,就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进行技术性磋商的时候,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正处在十分艰苦的阶段。
  1991年4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卡拉· 希尔斯向新闻界宣布,根据美国《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中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特殊301条款”,中国被列入侵犯美国公民知识产权的重点国家名单中。
  5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正式开始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六个月的调查。如果确认中国的行为、政策和作法严重损害了美国利益,可以在三十天内决定对中国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美国在“特殊301条款”下,将它的全球贸易伙伴就侵犯知识产权的程度分成几类:正常国家、列入观察名单的国家、列入重点观察的国家、重点国家。中国在1989年和1990年均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的名单,1991年又被升级为“重点国家”的黑名单。
  “特殊301条款”是一把双刃刀。一面是贸易,一面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三项内容: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而在这一次双边磨擦中,版权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美方根据美国一些公司和所谓受害者提供的未经证实的材料,武断地认为由于中国侵害美国的版权,给美国造成了四亿美元的损失,其中计算机软件的损失占三亿,图书及音像制品的损失占一亿。
  自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政治风波之后日趋紧张的中美关系,犹如雪上加霜。世界各国尤其是与中国贸易关系紧密的地区,都紧张地注视事态的发展。
  两个大国能否通过谈判顺利解决争端,以避免一场灾难性的贸易战?
  1991年6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梅西率十人谈判代表抵京,揭开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序幕。
  谈判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交锋。
  美方:贵国大量盗用我国公民的图书、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仅计算机软件一项,就给我们造成约三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中方:我们承认可能存在着侵犯贵国公民版权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它会给贵国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这三亿以至四亿美元的数字显然太夸大了。它是怎么算出来的?
  美方:我国的一些公司和受害者提供了这方面的情况。一家研究机构对此作了认真的调查。损失数额是一个大致的估算。
  中方:贵国怎么能把私立机构的推算,作为政府制订政策的根据?这样太不严肃了。
  美方:贵国听任侵犯版权的问题发生而不予以制止,难道就是严肃的吗?
  中方: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著作权法,并颁布了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条例。这是事实。
  美方:但是,贵国的版权保护水平太低,达不到国际标准。你们对外国人首次在国外发表的作品不予保护。你们不把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进行保护。你们对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期限只有二十五年,而国际惯例是五十年。你们必须对著作权法作出必要的修订。
  中方:我国的著作权法是国内法。何时修订、如何修订是自己的事,外国无权干涉。
  美方:你们必须尽快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用国际标准保护国外的版权。
  中方:请问,贵国是什么时候才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据我们所知,贵国用了一百多年时间才在1989年3月1日加入1886年9月9日建立的伯尔尼公约,并将贵国的法律按照八十多个国家承认的原则作了必须的改动。而我国则在十来年的时间里走完了一些国家几十年、上百年才走完的路,不仅颁布和实施了著作权法,而且宣布尽早加入伯尔尼公约。
  美方:尽早?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限?贵国必须在1992 年2 月1 日前加入。
  中方:这个日程表只能由中国自己制订。
  ……
  双方的立场相差太远,6月的谈判宣布破裂。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取消“黑名单”(2)
8月,华盛顿。新一轮谈判开始,双方仍然针锋相对,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10月,北京。又一轮谈判未果而终。美国代表在谈判结束后发表声明说:谈判没有取得进展。距11月26日的结束调查期只有一个月时间了,如果中国不在版权和专利权上采取重大保护措施,将招致美国的贸易报复。
  11月21日,华盛顿。在中美贸易战一触即发的时刻,新一轮谈判开始。按原计划谈判为时两天,中国代表团预订了23 日的返程机票。但美国人留下话说:请不要走,不要错过这次机会。谈判延长了四天,经常谈到凌晨两三点。结果还是谈崩了,美方代表宣布,美国将对中国的价值十五亿美元包括一百零六种商品在内的中国输美物资征收百分之百的关税。这是美国第一次援引“特殊301条款”准备对另一个国家实行贸易报复。
  12月21日,北京。第五轮谈判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儿。中国版权和专利方面的代表口气强硬地撤回上月谈判的全部承诺。美方代表空手而回,说:中方立场大倒退。中方代表说:中国不惧怕“制裁”。如果美国实行报复,我们也将实行同等的贸易报复。
  1992年1月16日,华盛顿。最后一轮谈判的最后期限。
  下午,中国代表团被告知:期限可放宽到17 日零点。
  中国代表团一行十六人,是历次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最大的一个团。团长:经贸部副部长###,副团长: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刘杲,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段瑞春。这是一些“能拍板的人”。
  谈判从1月10日开始,原定在12日结束,但双方立场相距甚远,谈判室内依然气氛紧张。谈判不得不延期。
  双方都不肯作出让步。但是,随着谈判最后期限的迫近,双方的心里都很明白,谁都不能不作出必要的让步。
  此前一个星期,中国政府已经宣布,一旦美国对华采取报复手段,中国也将对美实施反报复计划,其内容为,对价值十二亿美元的美国商品课征惩罚性关税。排在清单第一位的是波音客机。这对美国经济将是沉重的打击。在谈判开始的第一天,布什总统访日归来,在华盛顿机场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将尽力保持中美之间的重要关系不偏离轨道。
  同样,中国方面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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