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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版权备忘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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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小时后,靳尚谊和中国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孙为民的联合声明又刊登在新加坡报纸上。声明说:
  “现正在新加坡展出的署名靳尚谊和孙为民的人体作品全部是假的。特此声明。”
  随后,新加坡《联合晚报》同时刊登靳尚谊原作《双人体》及展出品《双人体》两幅油画的照片,制作大标题《真与伪》,让读者一起来鉴别。谁都可以一眼识出真假,真品与赝品的艺术质量简直是天壤之别。
  一时间,新加坡社会沸沸扬扬。
  观众和油画购买者都感到自己上了圈套,对画展主办者提出谴责。
  警方发言人表示,将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任何人将假画当真货买下后觉得受骗,可马上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投诉后将以欺骗性质着手调查。
  没人敢买这些油画了,不过,前来一睹假画的人潮倒是更加汹涌。第二天,观众增至2700人,第三天增至3000人,第四天又增至3700人。他们在展室议论纷纷,不是在欣赏,而是在猎奇。有人竟要以100万元作赌注,赌一幅画的后面是否有画家的签名。在舆论的压力下,主办者不得不一改“言之凿凿”的态度,承认参展作品中只有50幅原作,其余20幅是复制品。
  主办者又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在报纸上发表了“致靳尚谊的声明”: “这20幅复制品在展出前,我公司遵循律师的劝告,并未标出原作者的姓名,其中几幅可能是复制您的大作,但并未署上您的大名,所以您2月22日给各报的声明与事实不符。另外50幅原作可能不是来自贵院的作品,但北京的艺术天地应该不仅限于贵院,让其他艺术家也有发表作品的机会,我公司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我公司所有的广告宣传从未提起贵院。”
  这份声明能够自圆其说吗?新加坡美术界人士认为,它是不能令观众和画家信服的。声明中说几幅画可能是复制靳尚谊的作品,但未署靳尚谊的“大名”,而事实是,展出的人体画的价格标签上写着:O?A:靳尚谊。这是否有鱼目混珠之嫌?声明中说“可能是复制”靳尚谊的作品,而靳尚谊的两次声明已说得明明白白:他没有任何作品在新加坡参展。这已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复制他人作品又不公开言明复制,这种做法至少是对原作者的不敬。此外,画展广告强调“在北京引起风暴”,而在北京引起风暴的那次画展全是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教师的作品,并无其他单位主办过类似的人体画展。因此,50幅原作可能不是来自中央美术学院的说法值得怀疑。
  新加坡的画家们和观众们相信,画展的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但是,随着画展的结束和时间的推移,忙忙碌碌的新加坡人似乎已不再关心它的结果。
  在这假画风波的背后,到底有些什么人暗地里做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问题的根子在哪里?
  据新加坡画展的主办者说,所有画作都是由北京一家艺术品出口公司提供的。据了解,这家公司组织一些年轻的美术爱好者,按照台湾出版的一本人体画册临摹了靳尚谊等画家的作品。
  靳尚谊对这家公司的情况作了调查。他说:“他们是南方一家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当时我托人通知他们到学院把事情讲清楚。来的经理很年轻,反复解释说他们不懂法。是新加坡画展的主办者拿来一本人体画册,选了一些名家的画,让他们组织人临摹。美院一个同志通过正常渠道也给他们提供了幻灯片。临摹的人都是些不知名的学生,水平很低,想卖点钱。”
  在靳尚谊调查此事不久,这家公司便消失了。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的一位同志曾寻找过这家公司。他说:“这家公司目前似乎已经倒闭。它原来在天坛那边,门牌很小,门脸也小,本来是经营家具的,配合着搞一些画,全称是一家公司的艺术部。只有十一二个人,都很年轻,没有超过30岁的。他们事先曾找过我,说同外商谈了一笔生意,想要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作品。我说这办不到。他们就开始组织人临摹古典油画,如《安格尔被劫持》等西洋学院派绘画作品,后来竟然复制起靳老师等当代中国画家的画了。现在,闹出这么档子事,他们很是灰溜溜的。”
  中央美术学院附中教师刘晓东等同志也在四处寻找这家公司,但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刘晓东也是这次画展的受害者之一。他受到的坑害不是画作被临摹,而是原作被骗走。他的油画被拿走了5幅,都是60×70cm的真品,有《沙漠中的女人体》、《扬头女人体》、《读书女人体》、《跪着的女人体》、《台布上的女人体》。
  “当时来了四五个人,还带着合同。”刘晓东回忆说:“他们说,借展条件是,展出期间未售出的,送画框给我。他让我给每幅画订个价,签了合同,就拿走了。后来我才发现,这合同根本无法生效,因为,上面根本就没填日期!合同上写的是‘××省××公司艺术作品征集凭证’。这不,就这么片废纸!当时说展出后就把画还给我,到现在还没有还。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连个人影儿也不见。我四处打电话找他们的人,打到单位回答说人不在,打到家里又说电话换了,现在连单位也找不到了。我没办法,给工商局写信,请求查寻这家所谓的公司,也没有查到。”
  刘晓东在他那间简陋的卧室兼画室里骂骂咧咧。
  提起那些骗子,他恨得咬牙切齿。“一个画家一生中总共能有多少画?他们一下子就骗走了我5幅!当时说得挺好的,哥们儿似的,原来是一帮骗子!我们这些知识分子,被他们一骗一个准。对这些家伙,我们又能怎样?只能盼望国家落实著作权法,运用法律保护我们这些作者。”
  看来,在新加坡假画风波的背后,还有一个很复杂的背景。无论是非法复制画家的作品,还是直接骗取画家的作品,都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个人侵权行为,人们在猜测:它是地下团伙所为?
  新加坡假画风波又一次震动了中国美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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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一无所有》被恶搞 崔健忍无可忍
在音像界,曾经出现过一种恶劣的侵权行为,这就是篡改歌词。
  1989年5月,著名摇滚乐歌手崔健向北京市版权处递交一份申诉书,指出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部将他的作品作了歪曲性修改。
  他指的是这家出版社出版的音带《真精彩》。
  这盒音带收录的一首歌《麻坛新秀》,使用了《一无所有》的曲调,却把原歌词统统删去,换上了庸俗不堪的新词。
  《一无所有》是广大听众熟悉的歌。它那高亢的曲调和优美的歌词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暇想。《麻坛新秀》取而代之的则是这样几句:“想起来我真发愁,兜里是一无所有。打麻将打了多少宿我输了多少宿,可恨那些麻坛老手,不让我往回搂,取笑我是麻坛新秀,输得还不够。见了麻将痒痒手,摸起牌心发抖,一饼三条五万七万,盼着能赢到手……”
  这算什么词儿?叫哪位作者听了能不生气?
  更可气的是,出版社在答辩中这样说:一词多曲和一曲多词屡见不鲜,只要内容健康,即便有所删改也无关紧要,不存在侵害原作者权益的问题。
  我们暂且不论《麻坛新秀》的歌词是否真的“内容健康”,即使它是健康的,这种答辩能成立吗?显然不能。一部作品产生之后,是否修改,如何修改,均应由作者决定。出版社在没征得作者同意,没有得到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篡改其作品,无论篡改的是词是曲、是部分还是全部,均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不过,这答辩倒是讲了一句实话:这样对作品的修改“屡见不鲜”。
  的确如此,音带出版中曾经刮起一股甚嚣尘上的填词风,许多健康优秀的歌曲在这股风中在劫难逃。
  《大海航行靠舵手》被改为:“大老爷们儿爱老婆,见了老婆笑呵呵……”
  《心中的太阳》被改为:“外面有个情人,家里有个爱人。我不知道,哪个更好……”
  《我热恋的故乡》被改为:“我的老婆并不美,矮矮个子罗圈腿,长了两条扫帚的眉毛,人送她外号叫大嘴…… ”
  《我是一个兵》被改为:“我是你爸爸,挣钱给你花,买了一个乒乓球,花了一毛八。叫声儿子呀,告诉你一句话,咱们以后改过来,我管你叫爸爸……”
  《枉凝眉》被改为:“穿的是比基尼,三点式游泳衣,戴的是西铁城表,日本公司无偿赞助的,刚从美国好莱坞回来,国际超级影后,就是时髦的林黛玉……”
  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痞子歌”。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侵权,而是对作品的肆意践踏!
  一位音乐家对此气愤地说:“孬词套好曲,这太不象话了!听起来实在不堪入耳,顿感受到莫大侮辱。一些人干这种侵权的事真是肆无忌惮!把庄重的贬为轻浮的,昂奋的贬为懒散的,健康的贬为病态的,这绝不是一般的幽默调侃,而是破坏人们的审美情趣。他们干这种事的时候,心目中根本就没有原作者的权益!”
  尽管“屡见不鲜”,崔健没有放过对文化艺术出版社的侵权行为的申诉,北京市版权处也没有放过对这家出版社侵权责任的追究。最后,文化艺术出版社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对录音带的母带作了消磁处理,并向作者致歉、赔偿。
  但是,更多的侵权者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直到如今,这种填词风还没有完全刹住。
  

创作千首名歌的音乐家为何靠打石头为生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在山西省的大山脚下,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顶着风寒在凿石头。一把铁锤,一支钢凿。不停地撞击着,把他树皮般粗糙的双手震出了许多血口子。黑色布衣上蒙着一层石碴和石灰,脸上的皱纹间和花白的胡子上尽是石头粉末。
  他是谁?
  他叫史掌元。
  史掌元!他不是那个著名的业余音乐家吗?他写过多少好歌曲啊!《唱得幸福落满坡》、《请到我们山村来》、《我为总理扎花圈》……
  是的。他创作的民歌有一千多首。这些歌曲我们唱了几十年,唱遍了全国,还唱到了国外。广播电台播放,出版社出版,唱片社制唱片,音像出版社录制录音带……
  这样的音乐家怎么会打石头?
  如果是在国外、在版权保护制度健全的国家,他应当成为一个富翁!那么多单位使用他的作品,该支付多少版税、稿费!
  但史掌元得不到版税,得不到录制费,偶尔收到的一两张稿费单,稿费低得可怜。歌手靠他的歌走红,音像社靠他的歌发财,但这一切似乎都与这位音乐家毫无关系。
  凄清困顿的晚年!
  叮叮当当。当当叮叮。
  老人在打石头,明显的,他的体力越来越支不住了。
  这时候有记者找到了他。
  他通过记者发出了呼吁:“我已年老体弱,实在打不动石头了。我跟党干了一辈子文化工作,晚年只好重操旧业打石头,难道得不到一点社会帮助吗?”
  他那苍老的手在打石头。
  一锤,一锤,不是在敲击着我们的心吗?
  他要的是“一点”,而不是很多。他要的是“帮助”,而不是版税。他也许至今都不知道版税是什么,版权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应当得到的根本不是别人的帮助或施舍,而是天经地义的权利——作者的经济权利。
  这种经济权利,简单地说,就是作者从他人使用其作品的收入中分得合理份额的权利。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作者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道理。你使用了人家的作品并从这种使用中得到了收入,难道不应当给作有一部分吗?
  正是这个简单易懂的道理,被我们许多同志混淆了,甚至颠倒了,颠倒得荒唐、可笑!
  

周海婴上书胡耀邦追讨鲁迅著作稿酬(1)
持有与王朔相同观点的作家,现在已经有一个大的群体。他们认为,作家是应当靠稿酬吃饭的,但这有个前提——作家能够靠稿酬吃饭,也就是说,作家能够通过充裕的稿酬保证生活。得到稿酬,得到与创作成果价值相当的稿酬,是作家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是作家的权利。他们正在联合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北京,以海马创作中心为代表的一批作家,正在明码标价地推销自己的作品。在上海,一个以影视剧作家组成的“创作联盟”统一了自己与使用者谈判的稿酬标准:电影剧本每部15000元,电视剧剧本每集不少于10000元。联盟不允许任何一位成员单方面以低于这个标准的价格与使用者成交。
  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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