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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混在丧尸的世界 作者:雨水(起点vip2013-04-14完结)-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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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亦将重剑一提,冲了上去。
  像切菜一样,将这数十只丧尸给扫平,剩下的,唯有一个等字。
  杨亦坚信,迅猛者们还会回到这里的。
  找了一处可以监视着这一个废品场的地方坐下,杨亦寻思起来:“进化丧尸与进化丧尸之间,存在着的关系是绝对的敌对关系,怎么这些迅猛者却可以在这里组成一个群体?”
  这个问题,对于杨亦来说,太过于深奥了,远远不是现在可以解释得到的。
  想不明白,杨亦干脆是让分身平趟着,欣赏着星光。
  耐心等待了几个小时,杨亦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废品站终于有了不同的声响。
  杨亦爬起来,探出头去。
  一只迅猛者几个跳跃迅速地回到废品站里,通过月光还有分身出色的视力,可以看到它的嘴巴里有着大量的残余物质,不知道是什么。看它的样子,似乎非常的享受这一种感觉。
  凭着直觉,杨亦知道这是一只捕食归来的迅猛者。
  对于进化丧尸来说,捕食的含义,就是撕杀获利软体。
  陆续地,又有数只捕食归来的迅猛者,它们回到废品场里,相互间带着警惕,又不进行攻击,而是各行一方,缩在属于它们的角落里。
  “哈,这时候不动手,更待何时?”
  杨亦扯着重剑,直接从藏身之处冲出来,跳下数米高的房顶,箭一样向着迅猛者们冲上去。
  融合了巨力者的软体,对于杨亦来说,获利了强大的力量下,就喜欢上了这一种冲锋陷阵一样的快感,你无法体会到用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的感觉。嗯,就好比以前玩魔兽时,用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的畅快淋漓的感觉一样。
  一阶的迅猛们,对分身构不成影响,没有什么好说的,碾压,直接碾压而去。
  咆哮出现的分身,在这黑夜中,无异于一场惊雷,让正沉静在享受中的迅猛者陷入到茫然当中。
  只是迅猛者毕竟是迅猛者,它们就是以速度反应力见长。
  分身的出现,让它们第一时间里就意识到了一种危机,本能里的基因,让它们反应过来后,直接爆发出属于迅猛者这一类进化丧尸的绝对速度,在黑夜里狂奔,轻如灵猴。
  二阶的速度远不是一阶可以相比的,杨亦瞬间就和一只迅猛者接近距离。
  重剑被杨亦轻如无物地挥出去,从背后将这一只迅猛者劈成了两半。
  在飞溅的黑色液体中,这只迅猛者扑倒,巨大的神经创伤,让它还可以动弹。但是下一秒,杨亦的重剑,将它的脑袋给砍了下来,彻底地解决掉这一只迅猛者。
  顾不上迅猛者的软体,杨亦又爆起,转追向另外一只。
  这一只迅猛者早就逃出废品场,然后在低矮的建筑物间跳跃逃窜。
  杨亦追了上去,似乎是激起了这只迅猛者的凶残,竟然是张牙舞爪地反身冲杨分身,张大的嘴巴,似乎想要给予分身重重的一击。
  重剑平刺而去,从这只迅猛者的嘴巴里刺入,然后杨亦一拧旋转剑身间,一个横切,将它的上半只脑袋给抹下来。
  四周都有着普通丧尸,杨亦可不敢将一只一阶丧尸的软体留下在这里,万一回来让其他丧尸吃了,就亏大发了。凭着分身手臂的巨力,轻松驾御着重剑轻灵地寻找到了软体,将其放进到瓶子里。
  忙完站起来,杨亦顿时又有些傻眼了。
  “日了!”
  废品场附近哪儿还有迅猛者们的身影?在杨亦忙碌的空挡,它们的速度,早就让它们不知道逃向何方了。
  苦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杨亦有些懊悔。
  自己还是有些冲动了,忘记了一但受惊,迅猛者们虽说是丧尸的性质,可以却和普通丧尸不同,在绝对的实力面向,它们会逃离。就像树上的小鸟,你枪法再好的猎人,你也只能将其中一二只给射下来,其他的肯定会得到机会逃跑。
  杨亦都有些后悔,事先自己应该计划周到一些,一举将它们给围困,像笼子里的小鸡,一只一只任你宰割。
  只是现在后悔已无用,能够有两颗一阶软体,也总比没有收获强。
  杨亦回到废品场,将第一只击杀的迅猛者的软体取出来。
  此时的已是微微的天晓时分,在这里守候了一夜,杨亦精神上也疲惫了。
  软体的香味,对于丧尸来说是致命的诱惑,有着瓶子气味没有太浓,可是杨亦并不敢大意,还是决定将软体吞食掉再说。万一自己意识退出分身,恰好有什么进化丧尸出现在附近,又恰好闻到这淡淡的香味呢?
  在边上寻找到水,清洗干净。
  一阶的软体,杨亦只在张宝仪袭击城市时见到过,也为分身升阶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升级一阶和二阶,更多是依然游戏刷怪一样的耐力,一点点从普通丧尸的软体给磨上来的。
  然后就是吞食了巨力者的软体,却已经是二阶的软体了。
  一阶的软体比二阶的软体要淡上一些小上一些,连香味也淡上许多。杨亦有些弄不明白,软体到底是大一些才是高阶一些吗?如此演变,到了更后面,整个脑袋还未必容得下一颗软体。
  将软体像吃果糖一样吞掉,令人陶醉的感觉,再次袭来。
  单纯两颗一阶的软体,不足以让二阶的分身进阶,可是两颗一阶软体一散发到分身各个部位,明显的变化,杨亦还是感觉得到的。
  第八十三章 用血来换粮食
  (第二更,!)
  次日破晓,杨亦退出分身,洗了一把脸,先到建设场地查看了一下,才回到住处休息。
  出于磨合团队的需要,清早就在王蒙的带领下,被杨亦命名为掠夺者的团队,开始了第一次外出狩猎。在杨亦的概念中,自己的这一支团队,到时候需要肩负着的东西会很多。
  比如将分身清空霸占下来的区域里面的东西给掠夺一空,比如说有分身无法战胜,而人类却可以战胜的对手时,都需要到团队出动。团队与分身之间,在杨亦看来,应该是相互互补的关系。
  王蒙并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可是现在团队还很缺乏人员,只能是将就着。
  休息到中午,杨亦查看了一下分身,还好好地呆在藏身之所,四周也没有异动。控制着分身出现在废品场外,同样没有发现迅猛者们的踪迹,仿佛它们凭空消失掉了一样。
  惨烈的太阳,让杨亦有些兴趣缺缺。
  再一次将分身藏好,杨亦抽回意识,在吃腻了自己做出来毫无美味可言的饭菜后,杨亦突然想到外面去吃一顿。
  粮食的富余,让聚居地里出现了一些类似于小吃和面食类的风味小吃。
  也许是生活上的无味,使这些美味的小吃变得大受欢迎,许多的人不是拿着黄金就是提着粮食纷纷前来购买。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并不贵,有能力消费的人很多,也造成了所看到的热闹。
  限制性,很多独特的东西,只能形似,并不能和以前完全一样。
  尽管如此,杨亦在吃腻了自己胡乱弄出来的米饭后,吃到这些东西,还是觉得幸福像生在天堂当中。
  坐在这种简陋的小摊前,杨亦有些想东西出神。
  这就是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寻找到进化丧尸,如何将它们给困住。
  当然,像丧尸对声音的敏感,利用声音可以将它们给吸引过来。这个办法似乎不错,可是声音的传播力太强了,天知道会不会引来其他区域的未知阶数,未知种类的丧尸来?
  “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声音充当吸引丧尸?”
  对于丧尸的熟悉,让杨亦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若说这个世界最能引起丧尸疯狂的,恐怕除了人类的鲜血外,杨亦已经想不出来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引发丧尸的疯狂了。
  “血?”
  杨亦眉头皱起来,这上哪儿弄血去?
  如果将人杀了,然后获得的鲜血,在杨亦的观念中,还没有办法接受。
  而用自己的鲜血,这又能抽出多少来?
  想到以前需要到血时,一是从动物们身上获取,二是医院的血库。
  末世的动物们灭不灭绝杨亦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杨亦一直没有见到它们的踪迹。而医院的血库,在失去电力后,大半年的时间,早就干涸不能使用;也有一个可能,这就是被丧尸们攻破,吞食掉这些血液了。
  想到医院的血库,杨亦灵光一闪,顿时想到一个办法。
  末世前拥有献血一说,自己现在不需要他们无偿献出血来,而是有报酬的献血,或者可以理解成为自己买血,或者他们在卖血。
  一定程度上的血液,是不会影响到人的正常机能的。
  有了这一个想法,杨亦匆匆解决了面前的一大碗面,扔下黄金,匆匆回到家中,将最后的黄金和扛了几袋米就向着棚户区上跑。虽说现在很多人的生活达到了温饱线上,但在棚户区里,多的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
  重回到这里,杨亦充满了感慨,壮观的一个个棚子还在,在风中被吹得猎猎作响。
  抽血的工具,很容易弄到,毕竟在聚居地里还是有着简陋医院这一类机构的,他们的药物是奇缺,但像这些小医疗工具,并不缺。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廉洁。
  杨亦只是付出了微不足道的一些粮食,就弄到了一套。
  在棚户区里熟悉的那一棵大树下,杨亦将一块写着要求的牌子挂上,片刻间就吸引了大量的人围观而来。
  “速求新鲜血液?什么玩意儿?”
  “献血有奖,每100毫升可以兑换100斤大米一包?”
  迅速地,马上杨亦这里弄出来的动静,就吸引了到一些人们的注意力,一些人围了上来。
  一个懒汉挤进来,露出自己的黄板牙:“喂,小子,你这上面写的,是不是真的?让你抽100毫升的血,就可以获得100斤的大米?”这懒汉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澡,头发乱七八糟的,连衣服也有些破烂。
  杨亦闭着气,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
  在杨亦的脚下,踩着几袋大米,无一不是100斤装的,就是最好的证明。
  见到杨亦确定,这懒汉几乎没有犹豫就一屁股坐到杨亦面前,将手臂伸了出去,说道:“我先来,我先来啊,谁也不要抢。”
  杨亦要的是鲜血,并不乎谁与谁的血。
  简单地处理了一下,然后针头一扎,迅速地抽着。
  一般来说,抽个200-400毫升是不会对人有影响的,所以杨亦抽了200毫升后,望着这懒汉:“已经200毫升了,看你的样子,长期缺少运作,而且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已经不适合再抽了。”
  200毫升就是200斤大米,懒汉也不是蠢的,一咬牙,说道:“抽,抽个400毫升。”
  400毫升很快抽完,杨亦指着脚下的四袋大米:“好了,现在这四袋大米是属于你的了。”他转过头去,扫了一眼跃跃欲试的人们,说道:“好了,下一位是谁?”
  ……
  花了半小时,就采购到足够的血液。
  可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少,近一吨的粮食,绝对是非常败家的一次举动。前来卖血的人,可不管杨亦要他们的鲜血干什么,只知道100毫升的血就可以换到自己一个月的粮食。这种好处,自然是引起人们的疯狂。
  面对疯狂的人们,杨亦差点招架不住。
  在收集足够使用的血液后,杨亦一刻也不敢在这里呆下去,要知道此时他自己已经是被围了数十层,一个个都叫吼着要求献血。在挤压下,差点就演变成了一块大混乱。
  看了看时间,杨亦趁着还有时间,携带着血液,开着机车风一样冲出聚居地。
  此时距离天黑还有四五个小时,时间上足够杨亦将血液送到分身的手上了。
  第八十四章 引诱成功
  (忍着眼皮打架码出来的,困得不成型,呵呵,求一下,明天两更,谢谢!)
  在众人纷纷归来的时候,杨亦却反道而行,多少让人侧目。
  一些认得杨亦的人,脸上充满了惊诧,不知道在这个时间点,这两天大出风头的杨亦,到底想要干什么。到了夜间,丧尸的恐怖指数会飚升数倍,这可是公认出来的一条定律。
  杨亦不理会这些人是如何想的,机车在公路上狂飚,发出震动耳膜的发动机声响。
  看了看手腕上的劳力士,时间定格到了下午五点。
  速度飚升到八十迈,让杨亦无法分出心思来控制着分身,只能是先到城市边缘,再控制着分身将这血液给交接了。
  深南市,也就是分身所处的城市,距离聚居地不过是二十余公里,机车的速度,虽说是时快时慢,但在半小时后,深南市还是出现在杨亦的眼前。在傍晚的光线下,形成了一个城市的倒影。
  一支庞大的团队正好从这里经过,拥有数十辆汽车的他们,对于这孤独出现的年轻人,感到惊诧。
  杨亦了解过聚居地的团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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