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同人电子书 > 探秘红楼36钗(完结) >

第7章

探秘红楼36钗(完结)-第7章

小说: 探秘红楼36钗(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2)脂批说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的真实含义该如何理解,只看脂砚如何去用这个词,便可知其所指。全书除了这一处之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中:


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甲戌本在此双行夹批:“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剂一下而已。


同样是在这一回,后半部写到宝玉与薛蟠庆祝生日。


又一次是写在冯紫英邀请宝玉赴宴后面,脂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这个间色,是说男人话题不是书中正文,写来为闺阁文字作个调节。
第16节: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1)



正说着,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宝玉便知是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来了。薛蟠等一齐都叫:“快请。”说犹未了,只见冯紫英一路说笑,众人忙起席让坐。冯紫英笑道:“好呀!也不出门了,在家里高乐罢。”宝玉薛蟠都笑道:“一向少会,老世伯身上康健?”紫英答道:“家父倒也托庇康健。近来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


这里,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同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全书中三次“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了。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添点花絮罢了,而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脂砚说黛玉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然而我们置身事外,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应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3)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但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在的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身心有所不济,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红学泰斗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们,是想演绎这样令人不堪的一段老来佳话吗?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悔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悔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令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们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2.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结尾,有脂批点明:“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


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前文我曾猜测“卫若兰射圃”时宝玉也在场,至于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府斗宴一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
第17节: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2)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而这卫若兰,恰恰便是史湘云订了亲却未见面的夫婿,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了。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做《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唯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且不说这宝玉自宝钗后娶了湘云又抛弃有多无耻,只就“才貌仙郎”究竟是不是宝玉,湘云到底嫁不嫁得成,也还两说着。因为很明显这是一个假设句,假设湘云嫁了好夫君,白头偕老,也就抵得过幼年所遭的那些苦了。可是偏偏命不好,到底水散云飞一场空。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两句全都是假设,就是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呢?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是完全重合的了,曹雪芹会这么做吗?


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得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稍加猜想也知道作者不可能这样处理一个含蓄典雅的史诗性小说结局的。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宝玉等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悔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更不符合她创建菊谱,“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菊花精神。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辙。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如果是这样,那么“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并非所有红学家所认作的“牛郎织女”,而可能是“参商二星”。想证明这一点,只要看看原著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


况且,若说不是如此,而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不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因此我断定,“双星”非牛女,而指的是湘云与卫若兰未等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第18节: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1)



3.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向来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断。以前的版本中多说他是雪芹的长辈、叔叔之类;近来则忽然兴说“脂砚是女人”的论调来,以为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周汝昌更加断定脂砚就是史湘云。


或许是曹雪芹的身世生平太可怜了,因此读者们都希望给他的生命添一抹亮色,比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什么的,于是很愿意相信脂砚斋是女人,而且是个才貌双全的美女,不然就不配称“红颜知己”了。


这猜想虽然看上去挺美,然而我认为却是绝不可能的。


且看第二回在封肃领了贾雨村二两银子的公案后,脂砚斋批了一小段话:


“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在解释自己边看边批,后来二次看的时候又加了一些批,所以常常前矛后盾,比如第一回在贾雨村出场时写了满纸“写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写雨村真是个英雄”等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有“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是莽操遗容”等贬语;明显是在初看稿时,并不了解曹雪芹塑造贾雨村这个人物的本意,当成一般的状元落魄后花园的才子佳人书了,后来看毕全书才发现自己谬误大矣,于是重加批注。


由此可见,这脂砚斋与诸公一样,也只是读者之一,最多是与曹雪芹接触较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