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谕之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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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受挫的眼神盯着天花板的时候,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格蕾丝在楼下厨房,洗盘子,处理我们吃剩的外卖食物,于是我在她刚才坐过的椅子里坐下,刚好紧挨着沙发右边,离约翰的头不过两三英尺。他问我是不是感觉好点了。是,我回答,好多了,然后我靠近对他说:“今天我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早上我出去散步的时候,走进一家店里买了一本笔记本。这件小玩意那么精美诱人,甚至重新勾起了我写作的欲望。于是我一回家就在书桌前坐下来,一口气在上面写了两个小时。”“这是个好消息,希德尼,”约翰说,“你又开始写作了。”“那个弗利特克拉夫特的段子。”“噢,那更好了。”“看吧。现在还只是一些粗略的草稿,没什么值得兴奋的。不过那笔记本好像使我充足了电,我都等不及明天再写了。那本子是深蓝色的,非常悦目的暗蓝,硬面和书脊都包着布面。还是葡萄牙产的。”“葡萄牙?”“我不知道是哪座城市。但封面背后有一行小的标志,写着葡萄牙制造。”“你怎么会在这里找到那种东西?”“我住的附近新开了家店。纸品宫殿,老板姓张。他那里有四本存货。”“我以前去里斯本的时候都要买上些那种本子。非常好,很结实。你一旦用上,就不会想在其他东西上写了。”“我今天也有这种感觉。希望这不意味着我会上瘾。”“上瘾这词可能说重了,但它们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小心,希德。这种本子我用了好多年,我知道我在说什么。”“你说得好像它们很危险似的。”“这要看你写什么。那些笔记本非常友善,但也可能十分无情,所以你得提防自己不要迷失其中。”“你看上去也没有迷失啊。刚才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你桌上摆着一本。”“搬回纽约之前我买了一批备用。可惜你看到的那本是最后一本了,而且我都快写完了。我不知道你能在美国买到。我正准备写信给制造商多订一些。”“店里那个人告诉我那家公司关门了。”“那我时运不济。不过这也不奇怪。很明显它们的市场需要并不大。”“星期一我可以帮你买一本,如果你需要的话。”“还有蓝色的剩下吗?”“黑色、红色和棕色。最后一本蓝色的被我买走了。”“太糟糕了。我只喜欢蓝色。既然公司已经关门了,我想可能我也该养成一些新习惯了。”“说起来有点古怪,早上我看到那一摞时,一眼就认定了蓝色那本。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无法抗拒。你觉得这说明什么?”“不说明什么,希德,除了你脑子有点偏执。我也像你一样偏执。我们不是写书的吗?像我们这种人能不偏执吗?”
《神谕之夜》4(2)
星期六夜里的纽约永远拥挤,但那晚街道比平常更为堵塞,一次接一次地塞车,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家。格蕾丝好不容易在约翰家门口拦下一辆出租车,但当我们钻进去告诉司机去布鲁克林,他竟借口油不够,不想接这笔生意。我本不想善罢甘休,但格蕾丝拉住我的胳膊,温和地把我拖出汽车。此后再也没等到车来,我们只好穿过一群群醉酒嘈杂的小阿飞和疯疯癫癫的乞丐,一直走到第七大街。那天晚上整个西村闹哄哄的,喧嚣声犹如疯人院里刺耳的啸叫,似乎随时可能引发暴乱。埋身在人堆里让我感到虚脱,要紧紧握住格蕾丝的手臂才能勉强保持平衡。我们在巴洛街和七街的拐角足足站了十分钟才等到一辆空车开过来,其间格蕾丝至少道歉了六次,因为把我从前面那辆出租车里拉出来。“对不起我没让你和他理论,”她说,“是我的错。不该让你站在冷风里,但我不愿意和那种蠢人争吵,太烦了。”但那晚不仅仅是愚蠢的出租车司机让格蕾丝觉得烦。我们乘上第二辆出租车不久,她莫名地哭了。虽然动静不大,不是那种抑制不住的抽泣,但眼眶里噙着泪水。我们在克拉克森遭遇红灯停下时,街灯照进车厢,我看见她的泪滴在灯光里闪烁,像一颗颗胀大的水晶夺眶而出。格蕾丝从未如此失控。格蕾丝从来没有哭过或者过度表露感情,即使在压力最大的时候(例如,我病倒的那段时间,我被送进医院后令人绝望的那最初几个星期里),她似乎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可以支撑自己,直面最严酷的现实。我问她怎么了,但她只是摇摇头别过身去。当我把手搭在她肩上再问的时候,被她抖开了——这是她过去从未有过的举动。尽管算不上十分敌意,可是这根本不像格蕾丝的行为,我承认有点被刺痛的感觉。我既不想无谓地打扰她又不想被她看出自己的受伤,便缩在后座自己的角落里默默无言,随着出租车沿着第七大街一点点地朝南挪。在法芮克街和运河街的十字路口,交通阻滞了好几分钟。车塞得很厉害,小车卡车一齐鸣笛,司机们相互谩骂,最典型的纽约式骚乱。在一片喧闹和混乱之中,格蕾丝突然转向我,道歉道,只是因为今晚他看上去太可怕了,”她说,“那么疲惫不堪。所有我爱的人都垮了,有点难以接受。”我不相信。我的身体正在好转,而格蕾丝会因为约翰暂时的腿疾如此沮丧似乎也不合情理。是其他事情在困扰她,一些隐秘的痛苦她不愿意让我分担,但我知道如果我一味刨根问底,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我伸出手臂搂住她的肩膀,轻轻地将她拉近。这一次她不再抗拒。我感觉到她很放松,一会儿就蜷在我身边,头枕着我的胸口。我把手放在她额头上,开始用手掌抚摸她的头发。这是我们之间的传统仪式,用无言的亲昵表达彼此依然厮守,何况我从未厌倦过抚摸格蕾丝,从未厌倦过把我的手放在她身体的某一部分上,我一直这么抚摸着,在我们一路开过西百老汇爬上布鲁克林桥的时候,这个动作重复了几十遍。有那么几分钟我们相互没说一句话。出租车到了钱伯斯街左转往桥上开的时候,每个分岔口都车辆淤阻,我们几乎动弹不得。我们的司机,名叫鲍里斯·斯特潘诺维奇,自言自语地用俄语低声咒骂,毫无疑问在懊悔不该星期六晚上跨区到布鲁克林来。我透过斑痕累累的有机玻璃挡板上的塞钱口对他说,别担心,你的耐心会得到回报的。噢?他说,这意思是什么?一大笔小费,我答道,只要你安全把我们送到那里,你会得到今晚最大的一笔小费。格蕾丝听到那句有语病的“这意思是什么?”微微地笑了一声,让我觉得她低落的情绪有所回暖。我坐回座位重新开始抚摸她的头发。我们登上大桥,以每小时一英里的速度爬行,悬在河上,身后是建筑物的灯光,右边远处是自由女神像,这时候我开始跟她说话,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以免她坐在我身边不知不觉地又开小差。“今晚我有个秘密发现。”我说。“希望是好事。”“我发现约翰和我有同样的偏爱。”“噢?”“我发现我们都喜爱蓝色。特别是一种葡萄牙出产,现在已经断货的蓝色笔记本。”“嗯,蓝是一种好颜色。非常平和,沉静。它和心灵契合。我也很喜欢,所以在工作中得有意识提醒自己别把它用在所有我设计的封面上。”“色彩真的能传递情绪吗?”“当然能。”“那人品呢?”“指什么?”“黄色代表怯懦,白色代表纯洁,黑色代表邪恶,绿色代表天真。”“绿色代表嫉妒。”“那也是。可是蓝色代表什么?”“我不知道。希望,也许。”“还有忧愁。比如说,我感到忧伤,或者,我觉得抑郁。“别忘了‘纯蓝’。”“你说得对。蓝色代表忠诚。”“而红色代表热情。这点大家没有争议。”“红人队。社会主义的红旗。”“投降是白旗。”“无政府主义是黑旗。绿党。”“可红色代表爱和恨。红色代表战争。”“你带着颜色投入战斗。是这说法,对吗?”“我想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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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4(3)
“你知道‘颜色战’这个词吗?”“想不起来什么意思。”“这是我小时候的说法。你夏天在弗吉尼亚骑马,而我妈妈送我到纽约北部野营。庞蒂克夏令营,用印第安酋长的名字命名的。夏末的时候,他们会把大家分成两个队,在接下来的四五天里,两边各出一些小队互相比赛。”“比赛什么?”“棒球、篮球、网球、游泳、拔河,甚至还有那种鸡蛋茶匙赛跑和歌咏比赛。由于营色是红和白,所以一边叫做红队,另一边叫做白队。”“这就是颜色战。”“对我这样的体育迷来说刺激得不得了。有些年我在白队,另一些年我在红队。后来组建了第三支队伍,类似一种秘密组织,意气相投的兄弟帮。我有好多年没有想起它了,但那时它对我非常重要。蓝队。”“秘密的兄弟帮。我听上去像是男孩子的无聊游戏。”“是啊。也不……不是。我现在回想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无聊。”“你那时候一定大不一样。现在你从来不想参加任何事情。”“我不是参加,而是被选上,成为特许会员之一。我觉得非常骄傲。”“你已经参加了红队和白队。蓝队有那么特别吗?”
“那是从我十四岁那年开始的。那年夏令营来了一位新辅导员,年纪比其他那些十九、二十岁的大学生辅导员稍大一点。布鲁斯,布鲁斯什么来着,姓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布鲁斯已经本科毕业,并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读完了一年级,长得瘦小,精灵古怪,在一个体育夏令营里是个标准的非运动员,但是机智幽默,经常用难题考你。阿德勒。就是他。布鲁斯·阿德勒。大家都叫他拉比。”
“是他创立了蓝队?”“差不多。更确切地说,他出于怀旧,重建了蓝队。”“我不明白。”“早几年他在另一家夏令营里任辅导员。那个夏令营的营色是蓝和灰。夏末分成两个颜色阵营的时候,布鲁斯被安排在蓝队。当他环顾四周,看看谁和他同在一队时,发现竟然都是他喜欢的人,都是他欣赏的人。而灰队则恰恰相反,充斥着嘟嘟囔囔、不讨人欢喜的家伙,夏令营的渣滓。在布鲁斯心里,蓝队一词不只代表临时拼凑起来的接力赛跑队。它代表一种人类理想,一群宽容而富有同情心的个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个完美社会的梦想。”“越说越奇怪了,希德。”“我知道。但布鲁斯并不是很当真。这正是蓝队的妙处。整个事情只是一种玩笑。”“我没听说过拉比还可以开玩笑的。”“他们大概不行。不过布鲁斯不是拉比。他只不过是一个打暑期工的法学院学生,找点小乐趣。他来我们营工作时,和另一位辅导员说起蓝队,而后两人决定一起组织一支新的分队,以秘密组织的形式重新组建蓝队。”“他们怎么挑上你的?”“在半夜。我正在床上熟睡,布鲁斯和另外那个辅导员把我摇醒。他们说,‘起来,我们有些事要和你说’,然后他们带着我和另外两个孩子打着手电走进树林。那里点着一小堆营火,我们围着火堆坐下,接着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蓝队,为什么挑选我们成为特许队员,如果我们想推荐其他人的话,他们选择队员的条件是什么。”“是什么?”“没什么特别的,真的。蓝队队员并不都属于同一类型,而是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立的品性。但是没有很好的幽默感是不会被接受的,当然幽默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人总在开玩笑;还有些人只是在恰到好处的时候耸耸眉毛,一屋子人就能顿时笑得满地打滚。好的幽默感是一种对生活的嘲解和对荒诞的欣赏,但同时又是一种谦和与宽容,对他人的善意和大度。不要吹牛大王和傲慢无礼的家伙,也不要骗人精和偷偷摸摸的人。一名蓝队的队员必须具有好奇心,喜爱读书,明白世事不可能强求。一个机敏的观察者,明辨是非,热爱公益。一名蓝队队员看到你需要的时候会脱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给你,但他更会在你并未期待的时候悄悄塞给你一张十块钱的票子。有点清楚了吗?我不能说得很死,是这样或那样。这是一种整体的品行,每一个独立部分都和其余特质相吻合。”“你所说的是一个好人。单纯、真诚。我父亲的说法是‘诚实的人’,贝缇·斯陀洛维兹爱用‘体面人士’一词,约翰说‘不是个混蛋’。都一样。”“也许。但我更喜欢‘蓝队’。它意味着队员之间的联系,一种团结的纽带。如果你身在蓝队,就无需解释你的原则。你的一举一动便说明了一切。”“但是人的行为并不总能保持一致。此时还好,下一刻便很糟。人会犯错,好人也会做错事的,希德。”“当然会。我并没有说十全十美。”“你有。你是在说一些人觉得自己比其他人好,觉得比我们这些普通百姓道德高尚。我敢肯定你和你的朋友之间有种秘密的手语,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