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欢愉 全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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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欢愉》
作者:老家阁楼
关于〈〈最后的欢愉〉,版主物语:
“你忘了我们当初约定过,谁要是先说出爱的字眼,这个游戏立即结束。”
—— 《最后的欢愉》
那扇门后面永远有她想不到的东西。这是她和他的约定。
就像她不曾想到,当空气中迷离的情欲之香散去,杀人者却在她曾经的同情和理解中狂笑。
迷梦醒来迟,悬崖勒马晚。有些罪恶实在难以湮灭,有些罪人还在苦苦挣扎。
你也曾用你的眼泪,抚摸过我的寂寞,可惜我并没有在意。
嫉妒有如毒蛇,有沾满血渍的玫瑰花上缠绕不休。在此时写下忏悔,在彼时完成阴谋。
所有美梦,在恐惧时通通破碎。那时,我曾来爱过你。
黑色的眼眸,悲伤的执拗。下一次的疯狂,没有句点的祸根。
木桌上文字的暗格,要解释怎样的罪恶?谁来解释这段谜?
扭曲的希望,哀愤如同蜻蜓被折断的翅膀。你终于发现自已在股掌之中,而我一脚踏碎落花流年。
人生难找后悔药。负了心伤,断却情怀。
我用一转身就能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 郎芳
第一集
1
一年前。
郑小燕看起来很年轻,虽然她结婚七年,女儿都五岁了。
良好的环境安稳的生活,精心的保养平和的心态,这些都会令人看起来年轻更多,郑小燕也不例外。
她是这家商场的常客,没有特别的原因,只因为商场离家近,规模足够应付她的日常采购。
郑小燕的采购过程很漫长,她有足够的时间精挑细选。她从货架间浏览而过,就象在画廊里欣赏展品,安静而沉醉。
虽然,她每次采购的东西都不多,一些家居常用品,偶尔购买护肤品,她似乎不懂得辨别质量,所以只选择价格最贵的。
李元亨很有耐心,总是在与她相隔两排货架的距离悄悄观察着她。货架陈列品的间隙便是他的观察孔,他很小心,大部分时间如同蛰伏的冬虫,只需一双警惕的双眼便可,所以,郑小燕从来也没有觉察出来。
郑小燕象众多采购主妇一样,推着一部购物车,在商场里面的主妇堆里并不算扎眼,她的发型和穿着都尽量朴素,颜色也很清雅,如果仔细留意,当然能看出她的美人胚底。修长的细腿,紧缩的蛮腰,胸前并不突出,却显得舒展而饱满,眼角若隐若现的细纹如春水含露。李元亨喜欢看她裸露在高跟凉鞋尖的脚趾头,示威似地微微翘起,充满少女般的调皮和挑逗。
好几回,罗贞洗澡出来,裹着半截浴巾,架着粗腿在床头描脚甲,他很认真地审视过她的脚趾,每一根都仿佛要世袭皇位般剑拔弩张毫不相让,让李元亨对它们五位能够相处至今心生敬意。
罗贞的胸部也许更加舒展和饱满,可以象征祖国,相比之下,郑小燕就只能代表东三省。这种对比让李元亨更加热爱郑小燕那片肥沃的黑土地。
手机在裤兜里响了一声,李元亨便迅速摁掉,他已经有资格摁掉任何人的电话,需要事后寻找借口的人不会超过三个,罗贞算一个,她父亲罗仁礼算一个,最后一个是机动的,可能是任意的某个大客户。
这个时候他需要全神贯注,郑小燕能展示给他的瞬间只有一次,每一次也就一瞬间,虽然每次的瞬间都一模一样,就好象每一次奔赴茅房,畅顺的感觉尽管雷同,总让人愉快。
郑小燕终于走到了日化品架前,她漫不经心地看着,一只手轻轻滑过陈列的货品,不经意在廉价的眉笔堆里停留了一下,一支眉笔在食指与中指间灵巧地翻飞闪过,悄无声息地滑进了腋下的坤包里。
整个过程就在一瞬间,动作赏心悦目,仿佛她就是表演中的魔术师,马上坤包里会长出一朵花来似的。
李元亨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脑海里还有那支眉笔在翻飞。
郑小燕眼角的纹路清晰起来,笑意就象掠过投石的水面荡漾开去。
在靠近收银台的一根柱子边上,一位深灰西服的矮胖男人,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很睿智和优雅,从他的角度是看不清楚郑小燕的动作的,只不过他更多的注意力是在李元亨身上。郑小燕走近收银台的时候,他闪到柱子另一边,直到郑小燕往地下停车场而去,李元亨也进了地下通道门后,他才闪出来。并且悄悄跟上。
郑小燕跨出楼道门,她知道门边有一个垃圾回收箱,所以预先伸手掏出了包里的那支廉价眉笔,在经过垃圾箱的时候,手一扬,将眉笔轻蔑地扔了进去。
免费的东西她是不会要的,廉价的货品她也不会保留,就如在飞机上捡起邻座遗下的半包纸巾,你不可能留着自用。
但有人会需要,跟上来的李元亨看着消失在车库一头的郑小燕,然后从垃圾箱里将那支眉笔捡了起来,他掏出一个小皮夹,上面别了许多同款式的眉笔,将新捡的这支别了上去。
做完这一切,李元亨去取车,在掏出车钥匙的同时,手机吡吡响起来,在这个封闭安静的地下车库里显得尤其刺耳。
电话是秘书打来的,问他几时可以到公司,广告公司的人带着策划案过来了在等他开会。
李元亨说,我马上回来。挂了电话,刚抬头,一辆红色小车突然冒出停在他跟前,玻璃降下,郑小燕伸出半个脑袋,惊讶地看着他。
“你怎么在这儿?”
李元亨下意识看看左右,说:“哦,刚刚,刚到,准备上楼去买点东西,你呢?刚到还是离开?”
郑小燕笑了:“离开,”说完要升上玻璃窗。李元亨好象想起什么,连忙示意她把窗子降下来。
“还有事?”
李元亨掏出一张请柬递过去,“明天晚上,结婚周年,和往常一样,在家里聚会,罗贞让我今天派完这几张,呵呵,这下省了去周医生诊所了。”
郑小燕接过来,看也不看就扔到旁座上,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脸看,李元亨被看得有些局促,挥挥手让她走,郑小燕突然咧嘴一笑,很有深意的说:“先祝贺你,又一年了,不过,日子还长着呢,呵呵。”
看着郑小燕的车离去了,李元亨有点说不出来的懊丧。
李元亨的车也离开车库的时候,深灰西服的男人从楼梯口走了出来,迅速钻上自己的车,一辆黑色日本房车,从事他这个职业的人在生活用品上通常都很低调。刚要启动汽车,电话响了。
“国荣,你在哪儿啊?”
“出了个诊,在回诊所的路上,有事吗?”
“明天是罗贞结婚周年,我们要去吃晚饭,你要记得啊,这个不好失约的。”
“好的,我会和接待说的。”
“不用啦,我刚才打了电话到你诊所,英子接的,我已经和她说了,让她明晚不接病约了。”
“哦,知道了。”周国荣并不太喜欢妻子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好在这种情况极少发生,郑小燕甚至结婚六年来上他诊所的次数加起来还没有手指头多。
2
李元亨匆匆赶回办公室,稍稍整理了一下思路,夹上桌面上几张乱七八糟记了些句子的纸就往策划室去。这是他的一个习惯,将断断续续的思路记在纸上,外人如看天书,他却能一目了然。
公司在中国注册了新的红酒品牌“偷红”。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之前几个自有品牌名字都显得中庸无奇,“醇红”“甘露红”“玫瑰红”之类的,因此市场走势也就一直平淡无奇,公司能支撑到今天,靠的是品牌包围,旗下现在已经拥有了十多个红酒品牌,在中档价位形成了围攻之势,这么说吧,消费者需要购买中档红酒,随便到一个超市,看见品牌众多,每个消费者总有自己的理由选择打动他的一瓶,而对于李元亨来说,不管消费者如何选择,有68%的机会是在购买他公司的品牌,这就是市场占有率68%的意义。
策划室里烟雾迷蒙,这是公司唯一允许吸烟的地方,这似乎是个约定俗成,动脑子的地方不宜禁烟。
李元亨与里面四位广告人点点头,在居中位置坐了下来,然后对秘书低声交待:“让各部门经理都进来。”
人齐后,李元亨伸手作个“请”的姿势,广告人里站起来一位瘦高个,脸色苍白,开口却声音洪亮,李元亨见惯不怪,搞策划的,都有许多给自己撑自信的招。
幻灯片亮起,一张精美设计的海报跃在银幕上,昏暗的酒吧一角,一个中年优雅男人靠在吧台上,他可能在注视舞台的演出,在他手肘旁边,是一杯红酒,被喝过一小口,杯沿中有残留的酒液。
海报气氛充满迷醉感觉,据设计者——那位瘦高个嗓音洪亮的介绍:“这是一个充满陌生、充满未知的空间,一个孤独的男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的心里一定充满渴望,他渴望发生一些故事,而这些故事本来一辈子也不会发生在这种男人身上的,但是他渴望发生,所以,他来到了这样的酒吧里,寻找并等待着,他的心里有苏醒的蠢动和灵敏,但他的外表看起来如朽木般的陈腐。等待的故事不一定会发生,但是,他可以为自己制造故事中的感觉,那就是——这杯红酒。”
策划室安静得象太平间,收住了话头的瘦高个呆呆地望着李元亨,其它人也在等待着,对他们来说,李元亨的意见出来后,他们才有了座标去发挥。如果李元亨认为创意是坏的,这些经理们马上就会找出一百条烂的理由,反之亦然。
李元亨面无表情,沉思了一会,轻轻鼓掌,其它人立即跟上报于了热烈的掌声,瘦高个松了口气,露出笑容,刚刚还挺拔昂扬的身型由于放松下来,反而显得佝偻了。
掌声落下,李元亨站起来,走到银幕前,盯着银幕上的酒杯,这个杯子是画面焦点所在,应该说,这幅画面的构图和拍摄都非常完美,不过他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说到底,就是想讲述一个道貌岸然的中年男人起了偷情的欲望,在没有得到满足之前,用红酒来聊以充饥。
李元亨轻轻转过来,对秘书说:“毛毛,过来一下,小刘,搬张凳子到银幕旁边来。”
毛毛走过来,李元亨让她站到凳子上,身体正好站到了银幕边上。
李元亨比划着高度,一边指挥:“稍稍踮高一下脚尖,对对对,就这样。”
所有人都莫名其妙地看着李元亨,他们等待着,等待着葫芦揭盖。
“毛毛,你把手伸出来,你想象一下,你现在也在这间酒吧,这个男人背向着你,或者,是你悄悄走到了他背后,你现在伸手去端那个杯子,你想偷喝这杯酒,对对,慢慢伸过去,好——停——别动,就这样。”李元亨迅速退开几步,凝神看着这个画面。
突然房间里响起了一个人的掌声,瘦高个突然站了起来,大力拍着手,激动得几乎变声嚷道:“妙妙妙,太妙了,就是这感觉,我一直在苦想的答案就在这里,这才是真正的偷红,太妙了,太妙了。”
瘦高个太激动了,跳出来,疾步走到银幕前,时而倾身,时而退后,赞赏道:“完美的意境,绝妙的暗喻啊,女人的手从后面伸来,那不正是这个男人所期盼渴望的故事么?故事即将发生,从这半杯红酒开始——太妙了——并且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想象,这只玉手不是真实的,而是这个孤独男人的想象,他独饮落寞,想象着后面一只伸过来的玉手,想象故事的开始——太棒了——”
瘦高个的激动终于感染了众人,策划室爆发的掌声热烈,李元亨也露出了微笑,让人开了灯,回到自己座位上,抽出文件夹里面天书般的纸,看了一眼说:“这还不够,我这里想了一个句子,我希望你们再动动脑子,把它对成两句工整的,作为包装上的宣传语。”
李元亨走过白板前,写下“二月春色应偷红”。
他指着这句话解释说:“事实上,我决定用‘偷红’这个品牌时,就已经有这个句子的意境了,中高档的红酒主要消费群是城市中年中产人士,这类人通常事业有成,生活无忧,多数已婚有子,那么,他们会在什么情况下喝红酒呢?应酬吗?不不不,中国的国情是,应酬用白酒,喝红酒一般是在需要讲究情调,又不想喝醉或者没必要喝出豪情万丈的时候,比如,这个苦闷的中年男士,多年的婚姻生活对他来说,可能如同白开水,开水就是开水,不管怎么喝也不会让你迷醉,事业拼博象白酒,要拼出一股劲来,而红酒呢?红酒是私密的,隐私的,象情趣内衣,大家都梦想拥有和体验,但是你通常不会公开承认,甚至不会去讨论它。所以,它是二月的春色,青青涩涩,哪怕只偷偷盛开一朵花,那就是一个完美的春天。”
“八月秋风来窃香,”瘦高个推推眼镜,仿佛已经深深意会,得意地念出这句。
李元亨仔细品味了一会,笑了,说:“工整倒是工整,但意境不对,秋风太张扬,窃香就更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