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皮王妃酷王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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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三岁孩子,耍我呢?”我冷笑着睇着这只扁毛畜牲,伸出手指捏住它的羽毛:“给我说实话,不然我拔光你的毛炖汤喝!”
想不到本小姐天天写小说安排别人的悲欢离合,掌握他们的生杀大权,玩得不亦乐乎,今天却沦落到在异国他乡受这鸟气?
“嘿嘿,别。”翠羽急急睁开眼睛,心虚地瞟着我,吞吞吐吐地:“其实,其实……”
“其实什么?”我大喝一声:“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其实是因为我受伤太严重,不能如期带你回去了。”翠羽一口气说完,闭上鸟眼,不敢再看我。
“你说什么?回不去了?”我怒极反笑,手底下用力捏着它的毛:“很好,我先杀了你炖汤,大家一块死在这里,那就谁也甭想着回去了。”
“别,等我养好伤,还是可以回去的。”翠羽慌忙睁开眼睛,讨好地瞧着我。
“多久?”我按住它的头,作势欲拔——拷!它一只臭鸟,居然还敢跟我玩花样?
“十年……”翠羽弱弱地回了一句,一见我眼底杀气大盛,极忙抢着接下去:“不是,要是伤好得快,也许用不了那么久。但是你若是再拔我的毛,我就真的不能回去了!五百年的成人修练期我都熬过去了,十年真的……”
“修练五百年才等到成人?”我忍着气,打断它的话,一个字一个字把问题丢到它身上:“这么说,这次黑雪国之行,是你的第一次离家远游?”
“嘿嘿。”翠羽心虚地垂下头,默认了这个事实。
我拷!我苏秦不知道上辈子烧了什么香?居然遇到这么一只初出茅庐的小鸟孩?完了,在这鸟不拉屎,乌龟不上岸的鬼地方呆十年,没电脑,电视,没抽水马桶,没卫生绵……那还不要了我的命啊?
十年后,我三十五岁,人老珠黄,事业无成,两手空空,回到现代我还能做什么?连嫁人都成问题了,更别枉想能有个帅哥老公了!再说呆在这古代,守着那么个阴晴不定,视我为无物的家伙,我怎么跟他过十年?
“不行,我等不了那么久,你得给我快点。”我闭了闭眼,深吸了一口气才说话——不然,我怕我控制不了自己,真的会杀鸟泄愤!
“十年真的很短,你们写小说不是常说弹指一挥间,转瞬十年过去了吗?”翠羽跟我贫嘴:“你当自己就弹了一回指,不就得了?”
弹指一挥间?我还草长莺飞,光阴似箭哩!本姑娘立马给你穿心一箭,你要不要?妈的,从今以后,谁再用到这个词,我就跟谁急!老天,当初为什么偏偏取个笔名叫如雪?这下好了,真的被丢到这蛮荒之地“茹毛饮血”来了!
“不行,最多十个月。十个月后,你如果不能如期带我回去,也不用炖汤那么麻烦,直接生吃得了。”我目光森冷地盯着翠羽,恶狠狠地威胁它。
“呃……我尽量。”翠羽扑腾着翅膀,飞进鸟笼里:“不过,你得保证不再骚扰我练功。否则,我不保证一气之下不会丢下你不管!”
“啊~~~!啊~~~!”我握着拳,脸涨得青紫,憋闷了半天,终于狂吼出来——好大的鸟胆!居然敢反过来威胁我!
全卷 第二九章 清尊对客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喜儿、青玉、青环三丫头在门外慌成一团,用力拍打门板。
我不理,继续仰天狂吼:“啊~!啊~!”
“别吓我啊,小姐。”喜儿急得声音里带了哭腔了。
“喜儿,给我点钱。”终于吼得累了,我打开房门,直着眼睛走了出去。
“小姐,你去哪里?我给你备车。”喜儿一脸焦急,巴巴地跟了上来。
“都给我闪一边去,谁敢跟着我,我把谁卖到醉红楼去!”我冷着脸扫视她们一周,凌厉的视线将她们全都逼得垂下头。这才捏着那只小金猪,杀气腾腾地冲出了昭王府。
很好,希望小学的大门还敞开着,忙碌的人群里还夹着那条我熟悉的颀长的身影。我心里一热,一头冲进去,拖住他的手臂,没头没脑地问:“姓林的,是不是我哥们?”
“啥?哥们?”林书桐一头雾水。
“我问你当不当我是朋友?”不懂是吧?没问题,咱换个方式就行了。
林书桐沉默了良久,久到我几乎要失望了,他才深深地凝睇着我,清俊斯文的容颜上如饮醇酒般染上一抹绯色,低低地吐出一个字:“是。”
“那好,陪我一块喝酒去!”我不由分说,拖了他往外就走——这鬼地方,晚上购物是不可能的了。今晚,我要大醉一场,他算是我在这里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了,不找他找谁啊?算他倒霉了。
“你怎么了?跟默言吵架了?”林书桐架不住我的死拖活拽,只能半推半就地跟着我到了雅香居——郁闷归郁闷,我可不想亏待我的胃。咱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还得再呆十个月呢。
“今日咱们兄妹二人就只饮酒,扫兴的事,不提也罢。”我摇了摇手,拉开了嗓门大叫:“掌柜的,把你们店里所有的好酒好菜挨着个儿给我拿上来!”
“呃……夫人,不是小老儿不给你酒,实在是……”雅香居的周掌柜躬着身子站在我身边,一脸的为难之色:“小店的好酒少说也有三十多种,这……”
“怎么?怕我付不起酒钱?”我豪气万千,啪地一声把那只小金猪丢到桌上,冷笑连连地觑着他:“还不快滚?”
今日已受了鸟气,现在连一个卖酒的也来欺侮我?三十多种酒了不起吗?我们恶魔酒吧里的酒的种类,那才叫海了去了呢,说出来吓都吓死他,哼!
“周掌柜,难得雁儿今天有此雅兴,你就依了她,拣精致些的酒菜,每样送一点上来,让她尝尝吧。”林书桐瞧着我面色不逾,微微一笑,打着圆场。
“是,是。”周掌柜喜滋滋地捧着那只金元宝,笑逐颜开地退了下去:“这就给你二位上酒。”
“啧,就你聪明,八面玲珑。”我冷笑着斜睨着他,淡淡地嘲讽。
“苏姑娘?”林书桐皱起眉峰,讶异地瞧着我:“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别问那么多,总之,是朋友的就喝酒。今天不醉无归!”我心烦意乱地瞪着他,仰头灌下一大杯剑南春——烦心事?多了去了!不过,最呕的是,我还不能跟他说!
“好,林某今日舍命陪君子。”林书桐若有所思地瞧着我,轻轻点了点头:“不过你一个女子,还是少喝点为好。”
“怎么?怕那姓君的找我的茬?”我不理他,继续喝我的酒,吃我的菜:“实话告诉你,我心里正憋着一股火,聪明的话,他最好今天别来惹我,否则……哼!”
其实,人心烦时,适当的饮点酒可以缓解压力——开酒吧一年,我也早习惯这种排遣压力的方法,另一方面,自问酒量也不浅;应该不至于喝过量出丑。况且,这雅香居不但菜做得不错,连酒也隔外的香。我这杯尝尝,那杯品品,喝得不亦乐乎。心里的烦闷果然消掉不少。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以筷击杯,纵声高吟,得意地一笑:“嘻嘻,我今天虽然没有散尽千金,总算也当了一回阔少!”
“是,昭王妃果然有大家风范。”林书桐失笑,轻睨了我一眼,淡淡地调侃。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我举杯痛饮,摇头晃脑,斜睇着他,浅笑盈盈:“咦,大哥,我现在是独在异乡为异客呢,这酒,本来该由你做东才对啊。”
“雁儿,别喝了,这酒喝着香,后劲可不小。”林书桐刚开始还微笑着,饶有兴致地瞧着我喝酒吟诗。后来见我左一杯右一杯,竟是刹不住车了。忍不住皱紧了眉头,微侧身子,伸出手来开始想抢我的杯子了。
“嘿嘿,没事。”我闪身躲过,冲他咧唇一笑:“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我卖酒的,红毛鬼子的伏尔加我都不怕,还能让几杯女儿红给放倒了?”
我喝得正来劲,哪里肯放手?
“我告诉你,我酒量很好。”我凑过身子,压低了嗓子冲他神秘一笑:“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他果然很受教,虚心地请教我。
“因为我是试管里出来的啊!我妈给我加了抗酒的基因。哈哈!”每次我喝醉酒都会问这个问题,恶魔酒吧里的姐妹都知道标准答案。他居然答不出来,还一脸的菜色,真是笨到家了!
“我姐也特会喝,她们部队里那些男人,愣是没人能超过她,厉害吧?”我掩着唇咭咭笑。觉得身子有些轻飘飘的,头也有点昏昏的。脸上热得慌,忍不住伏低身子,把脸贴在冰冷的桌面上——呀,真舒服。我抵不住倦意。渐渐眯起眼睛小睡了起来。
PS:好了;周末过完了。从今天开始又将恢复一天一更了。请亲们谅解。不过雪某会尽量争取多更的。
全卷 第三十章 醉眠何处
“别喝了,你醉了。”恍惚中,林书桐轻拍我的背,低声劝导着:“回家去睡吧。”
“笑话,这点酒我哪会醉?”我霍然而醒,猛地抬起头来,一把扯过他的衣襟,咬着牙死命瞪他:“你瞧不起人?”
“醉成这样还没醉?知道我是谁吗?”他斜着眼睛居高临下地瞧着我,语气里满是漠然。
“嘿嘿,你当我傻子呢吧?”我笑眯眯地指着他的鼻子:“你是林书桐,我的好大哥呀。瞧,我清醒得很,一点也没醉?”
他苦笑一声,摇摇头,无奈地说:“好,你没醉,喝吧,看能不能喝死你?”
“我当然要喝。”我抱住酒壶不撒手,一脸防备地瞪着他:“这么好喝的酒,你可不许跟我抢!”
“告诉你一个秘密啊,我啊,根本不是黑雪国的人。”我冲他呲牙一笑,又灌了一口酒:“我骗你这傻小子的。”
“那你是哪国人?”林书桐身子微微一震,紧紧盯着我——哈哈,让我吓到了吧?
“其实我也不是藏月人,风花雪月四个国,嘻嘻,我哪国人都不是。”我笑呵呵地指着他——他冷冷地回视我。
咦?我用力擦了擦眼睛——他什么时候变成君默言的?
“咦,君默言,你什么时候来的?”我一脸惊奇地望着他,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低下头来:“来得正好,我正要找你呢。”
君默言抿着唇,冷冷地睇着我,不发一言——唉,我跟他又没深仇大恨,干嘛闹得势同水火一样?真是小气的男人。
我晃了晃脑袋,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蹭了过去,努力抬起头——眼前这个男人,面目模糊,头大如斗,长得真是奇丑无比。呃,好象不是头大如斗,他根本就长了两颗头好不好?真是个怪物!
“奇怪,姓君的小子虽然脾气不怎么样,平时长得还蛮帅的。今天怎么变丑了?不行,我得仔细瞅瞅。”我用力捧着他的脸,眯起眼睛凑到他跟前,仔细地打量,嘴里叽哩咕噜开始念起来:“你别乱晃啊,晃得我头晕。”
灯光下,他的面目一团模糊,可是那双漆黑如玉的眼睛却显得隔外的明亮,带着点动人心魂的温柔。害我差点深陷其中——他不是君默言,这是个陌生人。姓君的那小子眼光永远冰冷,绝不会象他这样温暖。
陌生人又怎么样?在这异度空间,对我而言,有谁不陌生?大家萍水相逢,一起喝酒,醒了各散东西,也是一种缘份!
在他那温柔的目光下,我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苦涩地笑了:“你知道吗?我本来只打算在昭王府呆十天就走的。可是不巧得很,临时出了点状况,只怕暂时是回不去了。你说,我去找姓君的给我一封休书,大家好和好散,以后再见面还是朋友,他会不会同意?”
他不说话,突然站起身来,随手把我扛在了肩上。纵身就从窗户跃了出去,耳边只听到忽忽的风响——呃,原来他也会轻功。古代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会飞檐走壁的侠士多了。
我脑子本就昏沉沉,被风一吹,酒意上了头,更是晕得厉害,想到还要在这蛮荒之地呆十个月,甚至十年,忍不住悲从中来。心里觉得委屈得不行,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伏身在他那宽阔的后背上,隔着衣衫传来的体温熨烫着我的心。恍恍惚惚中,觉得好象回到了童年——爸爸的后背也象他的这么宽,这么暖,这么地让人舒服而踏实。
“呜呜,我要回家,我想爸妈和老姐了。”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不顾形象埋头来回蹭着他的颈间,放声大哭,把眼泪鼻涕用力地擦在他衣服上:“怎么办?我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