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家和万事兴 作者:荷塘半亩(晋江2014-01-14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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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钟先生,我这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我给你的价格是原票价的四倍,价格你自己定,但钱要一次付清;第二种呢,是你抽卖出价格的一成半,价格我来定,钱最后付就可以了。我个人比较看好第二种,不用担风险。”孙志明没有多说什么,反正这事又不是自己一句话能决定的。
“谢谢志明的提醒,我想我还是选择第一种吧。”虽然打定主意要与少年合作,没想到少年竟然还弄了两个选择,而且那第一个选择价格虽然挺高的,却挺接近现在的行情,而且听他的意思,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钟谨文不知怎么的,要是别人,说出四倍的价格还能涨的话,他大概会以为是狂妄自大,但这个少年说出,却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相信,那个朋友间的称呼也就那么一下说了出来。
出口之后,觉得不自然,却也没有解释。
孙志明听到钟谨文要选第一种,还是有些惊讶的,自己知道票价能涨到五倍还是托了重生的福,而对面那人竟然敢冒那么大风险。
他不知道的是钟谨文靠的是自己的直觉,要是他知道了,一定大呼,男人也有第六感么。
等孙志明从音像店里出来已经接近傍晚了,钟谨文到最后决定留了接近一半的票,这份魄力让孙志明感叹了好大一阵,连最开始的不愉快也忘记了,说好第二天交易,就告辞离开。
第一桶金
第二天,孙志明起了个大早,吃完早饭,就将那堆票拿出来,挑挑拣拣,给表妹他们的分出来,恩,表妹的给留个前排,志辉那小子就给个普通票算了,这年头票也挺不好整的,给张意思意思就得了。
去这些亲戚家遛了一圈,表妹徐栩见了票高兴地给了自己一个拥抱,孙志辉给了俩字谢谢,大姨家张庭、张宁两姐妹送给自己俩橘子做谢礼,舅舅家大壮不喜欢明星,憨憨的笑着说要给同学送去。
得,还一家一个待遇,都没有重样的。
手里还有一百四十多张,钟谨文那留一半,将剩下的再在几个音像店代买,恩,就这样。
刚想掏出电话联系钟谨文,摸摸口袋,只有一叠门票,才想起来,现在还不是十多年以后那个手机盛行的时代,自己的手机还在柜台摆着呢。
记得我是大一下学期才有的第一部手机,可是用光了我所有的零用钱。
那是一部清绿色的摩托罗拉T2988,椭圆略带方形的机身,线条圆润流畅,动感十足。也许那时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特别宝贝,用的也是最长时间的一个,期间又换了好个个,可是再也没有了那种特别欢喜的情结,直到最后,那件事出了之后,担心那些混混找茬,将手机停了,才没再带。
想想自己也该买个手机了,要不然以后联系也不方便,也该买台电脑,毕竟自己以前是靠这个吃饭的,现在没什么好的项目,赚点零花钱也好嘛,不过卡里的钱还有一万多,不够了,只能等钟谨文付完钱再买了。
想想今天就有二十多万到账,心里就特别激动,这可是重生之后赚到的第一笔钱呢,虽然占了重生的便宜,但这也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结果嘛。
去银行取了五千块,打车去了离那最近的手机专卖店。
进了百货商场右拐上了二楼,那里陈列着国内外的名牌手机,孙志明没有仔细看品牌与价格,沿着专柜遛了一圈,现在的手机样式差不多一个样子,外形都比较古板,不像十多年后的手机,功能繁多,颜色多样,让人目不暇接。
被后世眼花缭乱产品所荼毒的孙志明还看真看不上这些手机,既然要从里面选一个,那就选一个顺眼点的吧。
他停下脚步,用手指着专柜里那部银色的诺基亚3330,让销售人员拿出来看一下。
那售货员听见动静转头看了过来,看见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看不出什么牌子外衣的孙志明,正指着一部新上市的诺基亚手机,顿时鄙视了一下。
诺基亚3330是今年八月份刚上市的手机,全国的机子也不多,他们商场柜台也只是拿到了几部。
银色的外壳,与深蓝色装饰线,圆润、柔和的方形机身,舒适平滑的机键手感,无一不突显它高贵、优雅的气质。
那些来这买手机的有钱的公主少爷,都被这款手机所吸引,但最终大多都因为高昂的价格而放弃,没办法,钱财都是老子管着的,不能超额消费。
就连自己也以拥有它为梦想的,而对面那个穷酸少年,却让她拿出来看一下,这怎能不让人生气。
“穷鬼,拿着我开心呢是吧,摸坏了怎么办。”她也知道不能对着顾客发火,但在心里鄙视一下也是可以的。
暼了那少年一年,也没搭理,走到旁边招呼那位穿的珠光宝气的贵妇去了。
这下孙志明可火了,这几天他是遭霉运吗,竟收到白眼了,今个他还非买这手机不可了,还真拿自己当盘菜了。
他用手掌重重的拍了拍柜台玻璃,这下,连周围的顾客与其他售货员都惊着了,全都好奇的看着他,对面正巡视的柜台经理看着这边的奇怪氛围,赶紧走过来,对着孙志明说道:“先生,你有什么需要么?”
看着经理过来,那个售货员缩了缩脖子,但又想到一个穷鬼,也没什么背景,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就又挺直了背。
“我要拿这部诺基亚手机看一下。”
“好的。”经理朝孙志明微笑的点了点头,转过身走了几步,指着那部机子,严肃的对着柜台里站着的那个售货员说道。
“阿娟,把这部手机拿出来。”
那个售货员刚想说什么,被经理那严厉的眼神一瞪,顿时蔫了,诺诺的伸手将手机拿出来放在柜台上。
孙志明拿起手机摸了几下,恩,还是挺舒服的,接着又将手机放在柜台上。
那售货员以为少年被价格吓住了,买不起,正想发作。就看到那少年拿过后面背的包,从里面掏出一沓全是一百钞票,数出十多张,将剩下的钱放到柜台上。
周围的人都被这个少年的动作惊讶了一下,就连旁边的经理也挑了挑眉头,似乎并没有看到过这么干脆的顾客。
孙志明将钱放入背包,抬头看到售货员没有动作,皱了皱眉头。
经理看到少年不耐烦的神情,转身绕进柜台里面,将手机包装盒中的电池、充电器等部件拿出来,又从旁边的盒子里拿出一张手机卡,将卡插入手机SIM卡放置区,安装上电池,开机,一副动作毫不拖泥带水。
将手机转过一圈,正面朝向少年,递给他。
“先生,你试一下。”
孙志明也没有试,接过就放进兜里,将受电器等部件放进包里,重新又背到背上。不顾周围人们再度惊讶的目光,转身走出二楼。
其实他也没想怎么样,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挽回面子就算了,像这样没有端正自己态度的销售员,早晚会受到教训,就算她的上级不看在眼里,那自会让那商场流失一部分顾客,自己总要为自己做下的事负责的。
掏出手机,又从兜里找出钟谨文的名片,照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喂,你好,我是钟谨文,你是哪位?”电话接通,耳边传来一阵公式化的声音。
“钟总,我是孙志明。”
“志明啊,我等你电话 好久了,你啥时候过来啊。”听说是昨天那个少年,钟谨文的声音顿时高昂了起来,似乎有一丝愉悦在里面。
“我现在在外面,你到银行这里来吧,我把票给你。”
“恩,好吧,我顺便转账给你。”
两人在银行见了面,转了帐。看着账户里多了一串数字,孙志明裂着嘴笑了,这是自己挣的第一笔钱哪,多具有纪念意义。
从银行走出来,钟谨文看着少年眉开眼笑的样子,不禁也觉得心情舒畅起来,想想自己赚第一笔钱的时候,不是也这个样子。
“志明,既然合作那么愉快,今天午餐我请?”
“既然今天我赚了那么一大笔,我来请吧!”一想到又要花一笔,他就有些心疼,现在的钱他得省着点花啊。虽然有些不情愿,但第一次让对方请客有些不好。
“那好吧,下次我再请过来。”钟谨文一看到少年肉疼的样子就想逗一逗,果真,听到自己的话,少年的脸都快皱成包子了,太好玩了。
两人找了一家私家餐馆吃了一顿,到最后还是钟谨文结的帐,谁让他是那的常客,但孙志明知道那是对方早就打算好的吧,自己那顿也只能欠着,大概以后再也还不上了。
孙志明这边心里还叹息着以后没有了见面的机会了呢,人钟大经理早就在心里盘算开了,以后啥时候再约出来吃上一顿呢,自己从来到这里,好长时间都没觉得这么放松了,以后要多多联系一下,加深一下朋友感情么。
不管两人心里百般心思,到了最近的车站,两人就分开了,因为孙志明还要销售剩下的票呢。
本来钟谨文也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机会,谁让他刚进完一批货,没有多少资金了呢,要不然全部卖给他还省了不少事了呢。
一下午时间,孙志明又跑了四家音像店,将票放在那代买,不过价格却提到了票价的五倍,不是自己不给他们挣钱机会,是他们自己不选有什么办法。
不过那五倍的价格倒是吓了那些商家一大跳,谁见过这吃人的价,虽说现在外面还涨得厉害,但谁也保不准它啥时候降下来,全都以一副无可救药的眼光看着孙志明,看的孙志明心里怵怵的,要不是他知道结果,孙志明都觉得他自己有点魔障了呢。
不管怎样,路已经铺好了,就看有什么人从这里走吧!
初遇故人
正事忙完了,孙志明也闲下来了,家里就他一个人,就连小俪俪也找她的小伙伴们玩去了。
孙志明无聊的坐在客厅沙发上,一只手拿着电视遥控器,以两秒一次的频率换着频道,看着电视中的人物重复率达到以十为单位计算的时候,啪的一声,关上电视。
将遥控器摔在沙发上,整个人彻底瘫在沙发上,不知要干些什么。
孙志明前世基本是一个宅男,除了上班时间,偶尔时间陪妻女逛逛街,其他时间就窝在家里玩玩游戏、上上网,也没其他什么娱乐节目。
现在让他回到没有电脑的时候,简直是折磨他嘛!孙志明抓抓杂乱的头发,感觉头发都快脱落了,也没有一丝头绪。
啊!忽的从沙发中做起,不管了,出去溜达溜达,就怀疑了,自己上辈子没这么无聊吧,整天呆在家里也不烦么。
从楼道里推出自己的座驾,一辆蓝色自行车,骑上它就上了街。
好多年没骑车,感觉都有些生疏了,前世从上了大学后,就很少能用到自行车,到妹妹上学又买了辆新款的,这辆车子也就被打入了冷宫,只是偶尔拉出来溜溜,几年时间,零件都有些散了,表面也有些生锈,就更让人看不上眼了,自那也被遗弃在储藏库的一角,不见天日。
重新骑上它,以前那些和它一起的风风雨雨都被挖掘出来,有种心酸涌上心头,情不自禁的想说一句,老伙计,我又回来了。
看着两旁的街道,从旁边闪过的风景,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又熟悉,多少年没有好好看看它,这里的每一个街角都承载着前世的欢喜与难过,就像一场永不退色的梦境。
再次重新来过,要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好好品味这世的酸甜苦辣。
“明子……孙志明。”一个迟疑的声音从背后不远处传来。
眼前恍惚的风景忽然间都被拉远,街上的鸣笛声也响亮了起来,一切又变得真实起来。
孙志明停车转过身,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站着一个黝黑强壮的青年,正用一副疑惑的眼神望向这边,见到他回头,又憨憨的笑了,向这边走了过来。
看到他这副面容,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会以为此人比较老实、憨厚,可孙志明知道这个青年可是个蛮牛,执拗的很。
此人名叫王展鹏,这名是他爷爷给起的,寓意像大鹏一样展翅高飞,王展鹏是家里的独子,打小受到长辈的疼爱,也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不过在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家庭里,没被养坏那是他的幸运。
小时候孙志明被养在爷爷家里,两人家挨得挺近,两人也就凑在了一起,王展鹏比孙志明大一岁,可交朋友从来都是年龄不是问题,性格不是问题,身高不是问题的,两人那是一起打过架,一起摸过虾,一起偷过梨,一起玩泥巴的革命友情。
当时王展鹏为了和孙志明一起上下学,闹着家里面晚上了一年学,长辈们愣是拿小魔王没法子,也就由着了,几年里,两人的友情越发深厚,虽然期间也因意见不合吵了几回,但小的争执总是感情升华的铺垫么,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