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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日惊奇-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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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体落地的沉重声音。
  他们只撞了一次,就把门撞开了。
  验尸官格鲁普说:「他真会选,选了一种最难看的死法。」
  工作室的地上到处是胶泥、石灰和石头的碎片。沃尔弗特尖叫了一声,原来他踩到了一大片朱庇特的碎片,扭伤了脚踝。
  各家报纸都一跃而起。
  正如老奎因警官说的:「谋杀、性和上帝——是报社的发行经理们梦寐以求的题材。」
  不知怎地,埃勒里对于「十诫」的分析,完整地传到一家新闻社的耳朵里,然后整件事情就在全国蔓延开来:「埃勒里·奎因最完美的案件」、「名探的『大满贯」、「拼图杀手遇上侦探大师」、「神探圣经逮恶人」、「埃勒里·奎因个人的最大成就」……这些只是几个让这位大师心里很不舒服的大小标题而已。来自全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报纸剪报,如雪片般飞来,铺满了奎因公寓里的地板;同时,奎因警官拿出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做了些投资,使得儿子的报纸剪贴簿更加辉煌可观,当然,这不是他儿子的主意,而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
  一连三个星期,一群群或聪明、或愚蠢的人们几乎踏碎埃勒里门前的走廊,他家的电话也响个不停。其中有要求采访的记者;还有一些代笔作者,他们带着已经写好、并且已经付排的范霍恩案件的长篇故事,只是来求得这位大师的首肯,并请他降尊而同意以自己的名字发表;有杂志编辑和摄影;至少还有两家广告公司,来找这位名探,为他们的产品做背书——一家是卖洗发膏的,另一家则是一种叫做「谋杀」的香水——以便他们的产品可以同这桩轰动一时的讼案做搭车销售;还有电台,来邀请他去参加一个星期天下午的座谈会,主题是「圣经与霍华德」,出席的还有几位著名的宗教人士,分别代表新教派、罗马天主教和犹太教派。此外,还有一大堆捧着十字架的人,想要把埃勒里捧成更伟大的英雄。埃勒里很生气地说,他一定要揪出那个把「十诫故事」泄露给媒体的大嘴巴。
  在之后的几个月,他坚称那个人一定是科恩布兰奇医生——大概是受到什么复杂和高深的心理因素影响——不过,老奎因警官把埃勒里的怒气压了下来。再有,为了避免遗漏,还必须提到一件事,那就是:在那第九日的惊异之后,埃勒里在不用担心会被发现的时候,也偷偷地把奎因警官做的报纸剪贴簿拿来看了看,那剪贴簿现在已然是肥胖症晚期了。于是,他无可奈何地时不时也体验到了能充满最谦虚的心灵的那种美好而丰盈的喜悦;他甚至把其中一篇文章从头读到了美妙的结尾,这篇杂志文章把他这次办案描写为「西八十七街神童最完美的出击」。
  不过,在对埃勒里职业生涯中这一段疯狂的插曲的所有媒体报道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创造新词汇的天才,他在一家著名报社的星期天特写中所写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精神分裂圣经疯子』之案」,这个新名词,成了犯罪学字典里的新成员。
  这位辞源学上的爱因斯坦在文章中把奎因先生形容为「从今以后,直至永远,都将以『十逻辑侦探』而闻名于世。」
  死人的故事,到这里结束。
  活人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
  【注】复仇女神:希腊诸神之一;「罪犯们的复仇女神」,喻指检察官。
  【注】乌尔都语:一种印地语,巴基斯坦的正式语言。
  【注】俄底浦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子,误杀其父并娶其母为妻。
  第十日
  他带着一把具有魔力的武器,在邪恶的黏土地上追猎恶人。再凶恶、狡猾的坏人遇到他,都得伏首称臣。因为他是埃勒里,理查德的儿子,法律面前的全能猎者,没有任何人能战胜他。
  范霍恩家一案之后的一年。是埃勒里在事业上最忙碌也最辉煌成功的一年。案子一件接一件,从四面八方涌来,有些甚至是来自大西洋的彼岸。那年,他去了两次欧洲,一次南美洲,还去了一趟上海。他的声名传到洛杉矶、芝加哥和墨西哥市。老奎因警官抱怨,他好像把埃勒里教成了个高级的马戏演员,他似乎很少见到他儿子。
  而这位大师的世界里,也一直不乏罪案。纽约市还在回响着他神奇的破案故事:在一件患有脑麻痹的苔藓学家的案子里,埃勒里从一团还不到他拇指指甲大的干苔鲜中,抽丝剥茧,得出明确的推论,最后找到纽约一家最富声望的医院的外科手术室,救了一条人命,也让自己再度声名大噪。
  还有一件是艾德莱纳·蒙奎欧克斯的案子,他那非凡的破案方法,由于与那位古怪的夫人的遗产执行人订有协议,在1972年以前,不能对外公布。这只是两个例子而已,有关奎因办过的案子的完整「清单」,毫无疑问,将来某个时候,会在这样或那样的出版物中出现的。
  是埃勒里自己喊停的。去年九月以来,他已经瘦了很多,连一向就没胖过的他都开始警觉了。
  「都因为你没完没了地一直在东奔西跑,」八月一个早上,奎因警官在早餐桌上说,「埃勒里,你该歇歇了。」
  「我已经歇了。昨天见到巴尼·克尔,他说,我如果想光荣地因冠状动脉栓塞而死,最好照样过着过去十一个月的生活。」
  「我希望那能让你清醒清醒!你打算做什么,孩子?」
  「这个嘛……我这一年已经收集了足以写二十本书的资料,但是却一直没有时间开始写,甚至连做计划的时间也没有。我要重新开始写作。」
  「那克里普勒的案子怎么办?」
  「我已经交给托尼了——还带着我的祝福。」
  「感谢上帝!」老警官虔敬地说,因为在他那张床的上方的那些书架上,已经没地方塞得下哪怕是再多一本的报纸剪贴簿了,「但,干嘛这么急?为什么不先休息一阵子?到别的什么地方去走走。」
  「我都腻味去别的地方了。」
  「不,我不觉得我能指望你在你自己的屋里踏踏实实躺着休息,」老先生一边咕咕哝哝地说着,一边伸手去拿咖啡壶,「是啊,我懂了,你会把自己关在那间被你叫做书房的鸦片间里,而我会完全见不到你。看看你,又穿上那件烟服了!」
  埃勒里笑着说:「我告诉过你,我要开始写书了。」
  「什么时候?」
  「马上,今天,今天早上。」
  「你哪来这么多精力……如果你真的一定要穿那种女里女气的东西,干嘛不给自己买件新夹克?」
  「扔了这件夹克?我写东西习惯穿这件哪。」
  「当你开始这样讲话的时候,」他父亲提高了声音,双手推着桌子起身,说,「就知道没得说了。晚上见,孩子。」
  于是,奎因先生再度走进他的书房,关上门,准备「开工」。
  要注意的是,酝酿一本书的准备过程,和动手写一本书的准备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后者你需要的是检查和清理打字机、更换新的色带、削铅笔、将干净的纸张摆在适当的位子以及把笔记和大纲放在正确的角度等等。但是构思的阶段就完全不同了,即使是作者的脑海里充满着想法和创意的火花,他也完全不需要任何行头,也不需要在乎那些东西怎么摆,他只需要一张地毯,以及孤独悲惨的自己。
  来看看经过范霍恩事件之后那年的八月的一个美好的早上,在书房里的奎因先生。  
  他精力饱满地、像个将军似的在地毯上踱来踱去,操练思绪。他的眉头开朗,眼睛有神而温和,脚步不缓不急,双手从容地放着。
  接下来,看看二十分钟后的他。
  他的两腿上抽下踢地剧烈运动着,他的眼睛露出狂野的神情,眉毛猛烈地跳动着,两手不自觉地握成拳头。他靠着墙,是想找块能让他冷却的石膏。他冲到一张椅子里,坐在椅子边缘,双手在两膝之间紧握着,就像在乞求什么的姿势。接着,他跳起来,把烟斗填满,然后放下来,点一支香烟,两次都灭了火,香烟依然在他唇边。他轻轻咬指甲、抓抓头、找自己嘴里的蛀牙、挖鼻孔、把两手伸进夹克口袋里、踢踢椅子,瞄了桌上早报的标题一眼,但是又倨傲地把眼光移开。他走到窗前,立刻对一只在纱窗上爬行的苍蝇产生了科学研究的兴趣。他右手的手指搓弄着右边口袋里的烟末儿,把一撮烟末搓成一个小绒球,再把这小绒球放到刚好也在右口袋里的一张小纸条上,用小纸条把小纸球裹上。他又把那张纸条拿出来,瞥了几眼上面写着:
  范霍恩
  北山丘路
  莱特镇
  埃勒里坐在他书桌旁的椅子上,将那张纸条放在桌上的记事本上,身体往前靠,双手平摆在桌面,下巴靠到手上,看着那张距离鼻尖两英寸的纸条。
  范霍恩
  北山丘路
  莱特镇
  那是范霍恩的案子留下来的东西。
  他现在记起来将近一年前发生的那一幕。
  而他那时也穿着这同一件夹克(「我的天,那是这以前我最后一次穿这件夹克」)。
  他给了霍华德一些回家的车钱,送他走下楼,霍华德拦了辆出租车,他们在便道握手时,埃勒里忽然想到,他不知道霍华德家住哪儿。两人为此大笑,然后霍华德从身上穿着的埃勒里借给他的西装外套口袋里,拿出一本黑色记事本,撕下一页,写上自己的地址。
  就是这张纸。
  接着,埃勒里回到楼上,回想着莱特镇,最后,他把纸条塞进这件夹克口袋,然后在隔天把夹克挂到衣橱里。那夹克就这么挂着,一直到今天。
  一切都过去了。
  当埃勒里仔细看着这张写有像蚀刻板印刷的字迹的小纸条,霍华德从记忆里向他走来,然后是莎丽、迪德里希、沃尔弗特和那老太太。
  他想起他们所有的人。
  一只苍蝇落到「范」字上,肆无忌惮地停在那里,埃勒里撅起嘴,吹了一口气,那苍蝇飞走了,纸条也被吹得翻了过去。
  纸条的另一面也写着东西!
  一样小、一样像雕版印刷的字体。不过,这一面,写得满满的。
  埃勒里坐直身子,好奇地拿起这张纸。
  是霍华德的笔迹。从那黑色记事本上撕下来的。但写的并不是地址或电话号码,而是一页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句接着一句。
  ——日记?
  这一页的开始,是一段话的后半段:
  一本日记,没错。
  这是霍华德从来没提过的一件事。
  莉亚。莎萝米娜。
  有趣的是,这两个名字让人不容易忘记。
  「莉亚」、「莎萝米娜」。迪德里希从哪儿找来的这些名字?一个想法不断在他脑海中盘旋,然后事情一件件落到属于它们的位置,埃勒里又回到奎托诺其斯湖,在那辆停在湖边的敞篷车里,坐在莎丽身旁。她转过身来,将两腿盘起来,坐在那里——那是多美的两条腿啊。霍华德当时不在车里,而是正坐在那长满青苔的大圆石上踢着石子。埃勒里递了支香烟给她。
  「我原来的名字是莎拉·梅森(SaLa Mason )」他仿佛听到了她的声音,以及从湖中那根圆木上飞起的鸟发出的唆唆声。
  「是迪兹开始叫我莎丽的,还有其他事情也是由迪兹开始的。」
  其他的事情。莉亚、莎萝米娜?
  「他们结婚之前他叫她『莉亚』……」在结婚之前——不是「莎拉·梅森」是「莉亚·梅森」。也许迪德里希不喜欢「莎拉」这个名字,「莎拉·梅森」这个名字使人想象到一幅让人不舒服的图画:也许,是一位紧闭着嘴的学校教师;或是一位围着肮脏的围裙、头发粗糙、准备打扫客厅的新英格兰家庭主妇。「莉亚·梅森」听起来就比较年轻、柔和、甚至带着些神秘感,比较适合莎丽。而且,这泄露了有关迪德里希的一些事情,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在婚礼之后又叫她莎萝米娜」。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耳熟。不,也不是,只是它前面两个音节,使得它听起来很耳熟。像另一个名字——莎乐美(SaLome )。那是希罗底的女儿【注】……埃勒里笑了。
  不过,为什么不叫「莎乐美」( 「SaLome」 )?为什么叫「莎萝米娜」( 「SaLonuna」)?也许是因为以「-ina」结尾的名字,是比较女性化的。不,也许这只是迪德里希自己的发明,就像「莉亚」一样。可以确定的是,它们都很有韵律感,像诗人爱伦·坡的发明。
  他往椅背靠下去,点燃烟斗,愉快地抽着,并且紧紧地抓住刚刚的思绪;如果让这思绪溜掉了的话,就意味着又要走投无路地在地毯上转悠了。
  他拿起笔,开始在一张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Lia Mason(莉亚·梅森)
  他把名字写下来。是的,非常好。
  他再写一次,这次全用大写字母:
  LIA MASON
  噢,这是什么?
  LIA MASON——A SI上O MANS【注】(一个农作物储藏塔里的男人)
  他写下这带着农场味道的句子。纸上现在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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