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八卦浪潮-第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他对她的评价,乃是:好一个热心衷肠、口没遮拦、不懂照顾自己的笨家伙。
依然不是什么正面的评价。
一如既往,她每日见他,必定要说上两句玩笑话,调侃他一番。
一如既往,他每日见她,必定要拆她的台,损她两句。
一如既往,她常常偷喝他藏了许久的美酒,然后被他骂到臭头。
一如既往,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唠磕拆台、损来损去、斗口不休。
然而,从那年起,她开始常住烟尘居,每日睡到日上三竿。
然而,从那年起,他开始沉着一张脸,每日帮她系好腰带。
人生在世,得一知己如斯,足矣。
后 记
每到写文之时,最盼望的就是写这后记,总觉得可以洋洋洒洒发尽牢骚。可是当真正画上最后一个句点,继而望着“后记”二字时,却是顿时犯了难——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啊。
呃,首先,非常感谢所有看到这里的朋友们。能忍下我絮絮叨叨这许多字的同志们,你们的耐力是惊人的!
《江湖八卦浪潮》最初的构想,便是想写一个完全没有武功但是被八卦误传成女魔头的可怜女人,和一个武功低微办事能力超差却成为了江湖上人人景仰之大侠的倒霉男人——呼,好长的句子,容我喘个气先——所以,许一萝的设定是最早出来的。本来是想写一个江湖背景但实际和江湖中人联系并不大的故事,或者说,是想写一个普通人被卷入江湖的故事。可是,真正到开动起来的时候,想法却渐渐有了改变:至少史非花这个角色,是在《八卦女魔头》进行到一半时才决定加入的角色。结果写着写着,觉得这个人好似蛮多问题的,便让她转了正职。
既然说到史非花,那就不得不提在写这《八卦大侠》的时候,某赖最大的一个怨念:写到四万多字,还是“他”和田墨两个“男人”在那边“义兄”来“义弟”去的,直急得我想要掀桌——这次本来是没打算写成BL来的呀!掀桌起肖!
呼,不管怎么样,终于是了结这一段公案了。不过,可怜那紫云门的事情还没能做个交代,其实我也蛮好奇沈高崛和薛霄二人跑路之后的事情的^_^
最后,再次感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们。某赖在此鞠躬感谢,对各位的耐性表示膜拜。
关于刁刁
公孙羽
第一次叫出“刁刁”这个昵称,赖刁刁在QQ上冷汗直流,强烈要求俺改称呼,俺不干,俺认为这么可爱的名字超级适合用来称呼小妹子。
如果按照最时新的算法,俺和刁刁之间的年龄差距可以用“代沟”来形容,这个和俺有代沟的小丫头在我们第一次狭路相逢的时候就把俺吓得屁滚尿流。
06年第六届花与梦初赛的时候,俺被安排和刁刁同组PK,俺一看到刁刁的文,俺就想,完了,面对这种有无敌创意的对手,俺一定不知道被PK到哪个边远星球挖地洞去了!
刁刁这个看起来就很像两把小匕首的名字让俺辗转反侧了整整一个月,一直到PK结束,所以虽然刁刁不许俺叫她刁刁,俺还是一意孤行,俺要纪念那段惨痛的记忆。
泉水阿编要俺写序,俺第一个反应就是阿编,俺是无名氏,俺写序太没有宣传价值了,太有伤于被作序的作者的福祉了,后来阿编告诉我是为刁刁写序,俺的思考方向立即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哦,原来阿编是给俺一个露脸的机会,借借刁刁的东风。
刁刁的文具备了一切流行的潜质,文字天真活泼,想象力超凡绝伦,总而言之开卷之后就是扑面的青春、满眼的灵动。
俺想小孩子一定很喜欢刁刁的文,遥想俺的青涩年华,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阴郁感觉,那个时候的俺真的很需要一本刁刁这样的作家写的书给俺一个开怀大笑的理由,那个时候俺选择了席绢,但刁刁是更年轻的小孩子的选择,她更有想象力,也更有激发别人快乐的超能力。
作家的笔名就像国王的新衣,催眠效果好的笔名可以令读者如痴如醉,催眠效果差的则令读者一下子看到丑陋的光裸的身体,然后集体呕吐。
赖刁刁这笔名就是取得极好的,“刁刁”已经够刁钻古怪了,竟然还加上“赖”这个姓,俺想,会为自己取这样名字的女孩子一定像黄容一样,聪明到几近邪气的地步。
一直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赖刁刁这个笔名,数之不尽的意象纷至沓来:
小小的青色苹果
翠色亮羽浅灰尖喙的小鸟儿
蓝莓口味的QQ软糖,(一定要和牙齿缠绵很久才肯被吞下去的古怪糖果)
破土而出的新笋
……
光是刁刁的笔名,连上姓才三个字就能给我如此青春活泼顽皮可爱的感觉,刁刁的小说好看到什么程度自然不言而喻。
别看俺刁刁长刁刁短唠叨了这么多,其实俺是自来熟,俺根本不认识现实生活中的赖刁刁,但是刁刁的文字如此可爱,所以你完全不必认识她,却一样爱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