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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211群星,我的归宿-第37章

小说: 211群星,我的归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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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老虎男人。我们都是老虎,我们三个,但是我们是什么人物?仅仅因为我们的不由自主,难道就有资格为这个世界作出它自己的决定吗?让世界在生死之间作出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我们来负这个责任?”

  “我们并非被强加上这样的重负,”杨佑威平静地说,“我们是被驱使的。我们不得不去背负起平常人逃避的责任。”

  “那么让他们停止逃避。让他们停止把自己的责任和内疚扔给第一个上前去抢夺它的怪人。我们要永远为这个世界做替罪羊吗?”

  “去你的!”达根汉姆愤怒了,“你难道不明白你不能相信大众吗?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他们知道得还不够。”

  “那么让他们学习,要么就死掉。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了。让我们一起活或者一起死。”

  “你想因为他们的无知而死去吗?你必须想办法让我们在不公开事件真相的前提下,把这些金属块都弄回来。”

  “不,我相信他们。在我变成老虎之前,我是他们中的一个。如果他们都像我这样被现实踢醒,他们都会变得不寻常。”佛雷晃动身体,突然思动到维纳斯铜像的头顶上——皮卡迪里广场中心五十英尺高处。他很不稳当地在那里暂时立住脚,大声喊:“听我说,你们所有的人!听着,伙计们!要训话了我!听明白了,你们!”

  一声咆哮回答了他。

  “你们这些猪锣,你。你像猪一样发情,没别的。你身体里的东西多得要命,但你用得上的少得可怜。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你们?你有一百万,却只花了几分钱。你有天分却总是想些傻事。你有一颗心却没有用来感觉。全都是,你们啊。每一个人……”

  他被报以嘲笑。他继续以歇斯底里的热情继续说了以下的话:

  “来一场战争让你献身。遭遇一次困境来让你思考。抓住一次挑战来让你伟大。剩下的时间你们会懒洋洋地坐着,你们。猪锣,你们!好吧,操你妈的!我向你们挑战!死掉或者伟大地活着。格列佛·佛雷,然后我让你们变成真正的人。我让你们变伟大。我给你们群星!”

  他消失了。

  他沿着宇宙时间的轴线思动到另一个空间,然后是另一个时间。他抵达了混沌。他在不稳定的超现在停留了片刻,然后又跌回到混沌。

  “一定能成功,”他想,“一定要成功。”

  他再次思动了,一支燃烧的枪从未知投进了未知,然后他又落回到混沌的空间和时间。他在“无处”迷路了。

  “我相信,”他想,“我有信仰。”

  他再次思动,再次失败。

  “信仰什么?”他回答自己,“必须有什么让人去信仰。只需坚信,在什么地方一定有什么值得去信仰的东西。”

  他最后一次思动。他愿意去相信,他坚信不疑。这种信仰的力量将他置身其间的超现在化为了现实。于是,随机的目的明确了……

  现在:猎户座的瑞杰尔①,燃烧着蓝白色的光,距离地球五百四十光年,比太阳亮一万倍,像一个能量的大汽锅,周围环绕着二十七颗巨大的行星……佛雷悬挂着,在太空中又冻又窒息,和他所相信的这不可思议的宿命面面相对,但是这依然是难以想像的。他挂在宇宙中有那么一个令人盲目的片刻,无助,有趣,然后就像鳃类动物第一次跳出大海,在太古时代的海滩上喘不过气来。在地球上的生命的初晨历史。

  【① 学名参宿七,是猎户座最亮的星。距离地球距离此处有误,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记录为接近1000光年。以下数据也来自同一资源。】

  他再次宇宙思动了,把暂时的现在变成……

  现在:天琴座的维加星①,距离地球二十六光年,它燃烧着比瑞杰尔更蓝的光,没有卫星,但是围绕着一群燃烧的彗星,它们气态的尾巴闪烁着越过蓝黑色的苍育……

  【① 即织女星,为天琴座内的蓝色一等星,夜空中的第五亮星。】

  然后再一次他变现在为现在:卡努帕斯①,像太阳一样黄,这颗巨星隆隆作响,在寂静的宇宙荒漠中,它终于被一个曾经一度有鳃的家伙②侵犯了。那家伙悬挂着,在一个宇宙的海滩上喘不过气来,比活着更接近死亡,比过去更接近未来,离这广阔世界的尽头只有十里格③。它为大量尘埃、陨星环绕着卡努帕斯形成的宽阔平坦的环带感到惊奇不已,这个环带就像土星周围的环一样,而且与土星轨道一样宽……

  【① 老人星。为船底座α星,全星空第二亮星,星等—0。9,是颗黄色超巨星。老人星就是我国神话中的南极仙翁。星体周围有大量陨石和星尘形成宽阔星环。距离地球约100光年。】

  【② 这里同前文出现过的比喻,佛雷的太空思动,就像一条鱼第一次跃上岸,从用鳃呼吸开始学习用肺呼吸所以人称指代都使用了“它”。】

  【③ 这里也是比喻,典故可见第二部页首的诗歌。】

  现在:金牛座的阿尔德巴兰①,一对姊妹星中的一个,怪异的红色星星。十六颗卫星以极高速度、椭圆形轨道环绕着它们旋涡状的父母星。他以不断增长的自信和信念推动自己穿越宇宙时间……

  【① 毕宿五金牛座α星,明亮的红巨星,距离地球68光年,直径约为太阳的五十倍。毕宿五是一个双星系统,β星是一颗白矮星。所谓一对姐妹星中的一个即指双星系统的亮星。父母星,则指被卫星环绕的这一对姐妹星。】

  现在:安塔瑞斯①,一颗巨大的红色一等星,和阿尔德巴兰一样有一颗伴星,距离地球二百五十光年,被二百五十颗与水星同等大小、气候状况如同伊甸园的小行星环绕……

  【⑤ 心宿二,天蝎座α星,是颗红色的超巨星。关于心宿二距离地球的距离说法不一,较新的说法是520万光年,作者此处有误。也可能是原书的校对错误,因为出现250光年的说法的可能性很小。】

  而最后……现在

  他又回到了诺玛德号上。

  格列佛·佛雷是我名,

  塔拉是我的母星,

  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

  群星是我的归宿。

  那姑娘,莫瑞亚(M♀ira),在诺玛德号上的工具舱里找到了他,他紧紧蜷缩成一个球,像个胎儿,他的面孔空洞,他的双眼因为非凡的天启而燃烧着。虽然这颗小行星很久以前就修补好了,密不透风,佛雷依然经历了多年前经历过的危险的诞生过程。

  但是现在他睡着了,深思着,正在消化并且不停回味着他发现的宏大华丽和庄严。他从幻想中醒来,但依然发呆出神,从舱里飘浮出去,经过了莫瑞亚的身边也视而不见,从那个充满敬畏、立刻双膝跪倒的女孩身边飞掠而过。他漫游着穿过空荡荡的通道,然后又回到舱内的容器里。他再次蜷起身子,然后迷失了。

  她碰了他一次,他一动不动。她叫出了刺在他面孔上的那个名字。他没有回答。她转身飞奔到小行星内部,乔瑟夫统治的神圣殿堂里。

  “我丈夫回到我们这里来了。”莫瑞亚说。

  “你丈夫?”

  “那个差点把我们都毁灭的神人。”

  乔瑟夫的面孔因为愤怒而阴沉了:

  “他在哪儿?让我看看!”

  “你不会伤害他吗?”

  “有债还债。带我去。”

  乔瑟夫跟着她进入诺玛德号上的舱房,专注地凝望着佛雷。他脸上的愤怒被好奇取代了。他碰了碰佛雷然后对他说话。没有反应。

  “你不能惩罚他,”莫瑞亚说,“他就要死了。”

  “不,”乔瑟夫平静地回答,“他在梦想。我,作为一个牧师,知道这些梦想。不久他就会醒来,把梦说给我们听。对他的人民,昭示他的思想。”

  “然后你就要惩罚他了。”

  他在舱外站定。那姑娘,莫瑞亚,沿着弯曲的走廊跑上去,过了一会儿,她带回装着温水的银脸盆和盛着食物的银托盘。她温柔地给佛雷擦洗身体,然后把那个托盘放在他身前。然后,她在乔瑟夫身边、在这世界的身边躺下……准备好,等待觉醒的降临。

  《群星,我的归宿》作者:'美' 阿尔弗雷德·贝斯特

  译后记

  翻译《群星,我的归宿》是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2002年对于我来说本就是多事之年,研究生毕业,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离职,搬家,一应种种,这本书都和我在一起。以往所有的翻译小说,都是我在自己的外文阅读过程中偶有所爱,翻出来与大家分享。也有比较难翻的,但是没有一篇像这一本这样包罗万象。

  贝斯特是个语言大师,如果说我的翻译有什么问题的话,主要就是,作为中文翻译者的我,还未能在中文语言上达到贝斯特在英文语言上的造诣。小说中充斥着大量非正规的语言活用,多为作者本人的创造性使用,我自以为写中文也不算太中规中矩,但是依然跟不上他已趋化境的自由。英文可以用各种从句把不同层次的分句组合成一个整句,贝斯特尤好此道,字母串起的句子在他手中,如同一条可以任意伸缩的长鞭,挥舞得出神入化。而每当面对这种动辄三四甚至四五行的句子,我只得一声长叹,先苦苦琢磨他的原意,再把一条原本外观华美的长蛇,依中文惯例斩成一段一段,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保证端上桌后能让客人吃到同样的味道,要得回原来的皮相,定不可能。

  这个长篇原名《虎,虎》,最早于1956年在伦敦出版,作者也是在伦敦创作此书。也许这就是这篇小说为何带有如此浓厚的文化色彩,比较适合欧洲的传统的原因。如果没有注解,一个美国读者面对这本书也一样会头脑发昏。我的朋友佛雷德——一位年近七十的美国科幻迷听说我在翻译此书,便去寻来这本他未曾读过的经典。恐怕他得到的和我所有的是同一版本,两周后他告诉我他读完了这本书,而他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很难读”,各种俚语、外语、深植于各种文化背景的典故都造成了阅读困难,更不知道该怎么翻。也许因为这个缘故,他以为我嗜好此类书籍,特地从他的个人收藏中选出一本以难读著称的《神经浪游者》送给我。

  谢天谢地我们有了网络!书中遇到的各种名词如在我拥有的一切工具书上都无法查到,我就把它扔到“GOOGLE”上去,依赖这个世界著名的搜索引擎,我找到了一些19世纪服装设计师的名字,了解了美国30年代的银行大盗和18世纪欧洲画派的名画,……有时候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有时却很困难,“GOOGLE”把所有出现过查询字的相关链接都抛了出来,有时单凭上下文并不能知道具体的意义,但哪一链接能导向一个具体的解释?就要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搜索结果中一个个查找。即使如此,也还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困难,不得已只能删除。但是这样的情况(包括个别无法翻译的名词),全文中不超过五处。

  为什么如此不厌其烦?我想是因为,这本书值得我付出这样的劳动。值得用对经典的待遇小心翼翼地呵护。它是我的爱物。

  如果说小说的《序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场面宏大,也不乏趣味的开始,那么从第一章开始,贝斯特就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特殊的心理炼狱:诺玛德号上的大棺材。带着钢铁气味的冰冷死亡意味并未提高我阅读和翻译的兴趣,直到伏尔加号出现:它给了佛雷希望,让他看到天堂的曙光,然后重重地,把他抛回到地狱的黑暗里。复仇故事由此开始。在之后的章节里,我们跟随佛雷,在人性的黑暗地狱里穿行:梦魔剧院,高弗瑞·马特尔,月球细菌公司的工棚,斯考布思的坟墓,圣帕克教堂坍塌的地下里那个铜汁流溢的迷宫……我们天性中的善良面对各种肆无忌惮的残忍经受着考验。当佛雷用最大的冷酷执行的最狂热的复仇燃烧到顶点,当人性中恶的一面发挥到尽头,而复仇的大门忽然对他迎头关上,他心中最硬的复仇的钢块被生生撞裂。

  在斯考布思的坟墓,抱着他偷来的会传心术的老孩子,用他残酷的意念穿过那孩子的身体,进入被切除了所有感知的仇人的思想,折磨她,拷问她,这复仇的顶峰忽然被一个名字如雷般劈个正着。一切的复仇似乎早已注定是一次徒劳。

  作者用非常隐晦的方式表现出佛雷的崩溃。

  彩色的灯光和不和谐的怪声围绕着佛雷旋转。他喘着粗气,身体摇晃。“蓝色思动。”他喃喃……

  “蓝色思动”代表幻灭。他仿佛又回到了高弗瑞·马特尔黑暗的地底世界,听到了“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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