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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70后80后集体回忆的沦陷青春:到世界上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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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勇在前面跑,李珍就在后面追。“嗷——”观众们继续起哄。
  两个人一前一后跑出了学校,王小勇穿黑,李珍穿红,两个人就像一黑一红两匹小马驹,四蹄翻开,蹁跹并驰,渐渐消失在薄雾初透的城西平原上。
  到了放学时,两匹马驹回来了,安详而友好地排坐在学校门口的小摊前,肩膀靠着肩膀,亲亲热热地合吃一碗凉粉,那样的恋栈。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瞠目结舌,向着王小勇暗挑大拇指。看李珍那副小鸟依人的样子,王小勇一定是已经“赔”了她,至于赔的什么,别人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王小勇,我心目中的英雄。
  然而王小勇很谦虚,他从来都不把自己当英雄,相反,他总是提起另外一个人。
  他说:“赵义武才叫英雄,赵义武胆子大!”
  “怎么个胆子大?”
  “他差点就坐了牢。”
  虽然是差点,但已经足够让我崇拜的了。
  “等见了你就知道了,”他说,“改天我领你见见赵义武。”
  王小勇至少这样说了七八遍后,终于有一天,我们正走在大街上,他一把拽住从身边过去的一辆自行车的后座,大喊一声:“义武哥!”
  车子停下了,一个身穿方格衬衫喇叭裤,留着长头发,身材瘦瘦的小青年回过头来。看样子有二十岁左右,嘴角还留着两抹小胡子。
  “这是刘小威,这是义武哥!”王小勇忙着给我们介绍。
  “义武哥,你好!”我热情地伸出手去。赵义武冷漠地点点头,他的手很冷、很硬,像一截生铁,一触即已闪开。我立时对他肃然起敬。
  赵义武是东方铸铁厂的铸造工,他们厂里专门生产一种面包形状的铁锭。据赵义武说,铁锭是煤矿上用的。赵义武白天上班生产,晚上下班就把铁锭裹在工作服里往外带。一斤生铁两毛八,一块铁锭十公斤,能卖五块六毛钱。据说赵义武最多的一次卖了一百块铁锭,王小勇羡慕地对我说:“你算算能卖多少钱?”
  “五百六!”那个时候,这可是一个天文数字。王小勇习惯性地夸大其词,我都没听出来。一百块就是两千斤啊,赵义武怎么弄得动?
  “你就别管了,”王小勇嘿嘿一笑,“鸡不尿尿,自有它的道!”
  不光赵义武一个人,他们厂里百分之八十的工人都这么干。厂里发现以后,管理得更严了,公安局抓了几个,开除了好几个,给赵义武弄了个留厂察看。这样一来,赵义武的工作只好转移到地下。
  王小勇代表我们俩提出入伙的请求,赵义武未置可否。
  王小勇把我叫到一边,我们两个给赵义武合买了一盒两块五的“云门”烟,他才勉强同意。
  “赵义武这家伙心黑,也忒狠,他爸爸就是被他打死的。”王小勇私下里跟我说,“无论什么事,都不要和他对着干,没好处!”
  赵义武从小没有妈妈,爸爸是临河城里出了名的酒鬼,喝醉了酒经常揍他,一边揍嘴里一边还振振有词:“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拿皮带抽,拿棍子打,高兴了还拿烟头烫,弄得赵义武身上整天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打得赵义武实在没处躲,弯腰抄起一个板凳回敬了过去,那板凳是枣木做的,又硬又沉,板凳角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他爸爸的太阳穴上。老爷子咯噔一声就倒下了,跟电影里的假死似的。那年,赵义武还不满十五岁。
  赵义武有一次喝了酒,苦笑着对我们说:“他打我无数,我只不过打了他一次,就成了大逆不道的不孝之子!谁想到他妈的那么不经打!”
  我们三人的分工是,赵义武把铁锭放在车间后面的地沟里,我们从东墙外的地沟口钻进去取。所获利益,他自己分一半,我们俩分一半。
  “义武哥仗义!”王小勇讨好道。
  赵义武没理这茬,而是对我说:“你别觉得亏,铁是谁的?不是我的吗?”
  “我没觉着亏!”我感到很委屈,叫起来,“我什么时候觉着亏了?”
  “老实点!”我的脸上挨了一巴掌。
  “你!”我捂着生疼的腮帮子,敢怒不敢言。
  “算了,义武哥!”王小勇赶紧打圆场。
  我知道赵义武不喜欢我,他曾单独和王小勇说起我:“我看你这朋友不行。嘴唇薄,不厚道,文绉绉一副书生气,将来要是犯了,他一定先投降!”
  这让我更觉冤枉,他不知道我能把水浒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全部背下来,他不知道我最崇拜的就是杀富济贫、忠孝节义的英雄好汉。
  我们第一次合作共得十二块八毛,赵义武独分六块四,我和王小勇各得三块二。王小勇花了三块钱去给李珍买了一个红色的人造革钱包,李珍撅撅嘴:“怎么是空的?”气得王小勇要跳河。我又添了一块四毛钱买了一套自己早就想买的《封神演义》。
  “你这个书呆子!”王小勇骂。
  

金缕玉衣(1)
王小勇骂得没错,我就是喜欢看书。有诗为证:逃课贪玩只因懒,偷铁换钱为买书。我甚至在新华书店里偷过书,王小勇也偷过,他在前,我在后。
  那天,我们本来没想偷书的,只是闲极无聊,路过新华书店随便转转。
  时间是中午,书店里没有别的顾客,一男一女两名店员背对着正门,坐在角落里边烤火边打情骂俏,听见脚步声头也不回。这对贱人的轻慢激怒了我和王小勇。那时候,书店还没有实行开架售书,书都摆在玻璃柜台里面,有一节柜台的拉门没有拉上。王小勇嘴里吹着口哨,手在柜台上磨着磨着就探了进去,慢慢摸出一本《中华武术》,将它裹在衣服里。我不甘示弱,学着他的样子,也把手伸进去,掏到厚厚一本《世界名著故事》。柜台的橱窗玻璃险些把我的手划伤。尽管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但还是跟在王小勇后边,佯作若无其事地顺着柜台的拐角,一点一点地蹭到门口。然后,我们两个目光一对,撒丫子就跑。我边跑边想象着那两名店员发现之后的反应,后悔和恐惧渐渐涌上心头。
  那时我还没学《孔乙己》,不知道偷书不算偷。我走马观花地把那本书翻完,一度想把书送回去,又怕书店正好逮住我不放。想来想去,我决定把书送给同班好友郑成,因为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喜欢看书。
  我提起笔,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下七拼八凑的两句话:
  赠挚友郑成:
  书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培根· 刘小威
  我们的教室墙上就挂着这句名言,因为我平时看杂书多,王小勇一高兴就管我叫刘培根。
  “送你一本书。”我把郑成叫到学校花池后面,从书包里掏出那本书。
  郑成看见那本书眼睛一亮:“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郑成把书拿过去,翻到最后面看看定价:“四块钱!这么贵!”
  那时候的书大多一两块钱。
  “是你买的?”他突然问。
  我含混地点点头:“嗯,那当然了。”
  “在哪儿买的?”
  “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不对!”他翻到最后一页,给我看,“怎么没有售书印呢?”
  我心里扑腾一下,忘了这一码事。
  “这书你是不是偷来的?”
  “不是不是!”我惊叫起来,脸却红了。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这个郑成脸色一沉,跟我拽起来了,“我不要偷来的东西,你拿走吧!”他把书往我手里一塞,我没接住,书掉在了地上。
  郑成走了,我把书捡起来。站在那里想了半天,最后把写有赠言的扉页撕下来,把书塞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郑成的妈妈和我妈妈是远房表姐妹,名字叫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只知道喊她彩姨。因着这层关系,我和郑成认识得最早,来往也最多。
  我们俩都喜欢看书,还合订过一种叫《故事大王》的杂志。常常一本书两人轮流看。看完以后,我就开始给别人讲。同学们都管我叫“故事大王”,当然也有管我叫“吹牛大王”的。可我知道,郑成肚子里装的故事比我还多,只是他不愿意讲,这和我正好相反。我喜欢一大帮人围在我身边的感觉,我常常信口开河,没影儿的事情也说得和真事似的。
  郑成比我强多了,他不但喜欢看故事,自己还动笔写故事,他甚至不声不响地在《故事大王》上发表了一篇故事。讲的是他妈妈在世的时候,如何对他好,冬天常常把他的脚揣在自己怀里暖着。妈妈去世后,自己如何想念她,做梦都想着能给妈妈暖暖脚。

金缕玉衣(2)
当时,彩姨刚刚去世不久。彩姨常年患有哮喘,这年冬天突然一口气没上来,死了,年仅三十七岁。
  郑成把那本发表有自己的故事的杂志藏了起来,谁也不给看。他为什么这样做?我百思不解,如果换成我肯定会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你这样下去,将来没准儿会成为一个故事家的。”那时候,我还不清楚故事家其实就是作家。我说这话时,心里隐隐泛起几分对郑成的嫉妒。郑成当时的表情很严肃,并没有丝毫喜悦,相反倒有几分伤感。
  “我这个儿子太内向了,要是跟小威似的就好了。”有一天,郑成的爸爸来串门,忧心忡忡地对我父母说。郑伯伯是东方铸铁厂的老锻工,据说他是整个厂里唯一不盗窃的工人,厂长大会小会表扬他,什么爱厂如家啦、甘当老黄牛、革命的螺丝钉啦。
  “还是郑成好啊,老实稳重。”妈妈一半谦虚,一半真心实意地说,“小威成天给我们惹祸,打扫都打扫不过来。”
  初中一年级元旦,学校里举行讲故事比赛,每个学生都可以报名。郑成没有报名,也没有老师认为他能行。我自然不会放弃这样出风头的机会了。故事的题目是临时抽签产生的,我抽到了“母爱”这个题目。我想起了郑成写的那篇关于母亲的故事,就凭着记忆把它背了出来。我声情并茂,娓娓诉说,当讲到郑成——也就是“我”做梦给妈妈暖脚的地方,眼泪泫然而下。我看见台下的女老师和女同学们纷纷掏出手绢擦眼泪,老校长也摘下眼镜掏出手绢擦眼镜,擦完了眼镜又擦眼泪。我偷偷扫了一眼郑成,他嘴巴张得老大,愣在那里。我的故事讲完了,掌声和鲜花潮水一般把我淹没了。
  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林丽美红着眼睛问我:“刘小威,你没有妈妈吗?”
  我的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有…… 有…… 讲故事嘛,讲故事……”这时,郑成已经不见了。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死了妈妈的是自己,不是郑成。
  好多年过去了,我才意识到:讲述别人的不幸近乎无耻。当时,我却为此沾沾自喜。
  我凭着一个别人的故事,获得了那次比赛的一等奖。这是我一生荣誉的顶点,也可以看成是耻辱的顶点。从那之后,我和郑成的友谊也宣告破灭了。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们恐怕谁也不认识谁了。
  林丽美老师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狠狠批评了我。她后来在我的操行评语中写到:“该生想象力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但不够诚实。”
  一针见血。
  我想,一定是郑成揭发的,从此对他怀恨在心。我并没想到,班里不是只有我有那本《故事大王》。
  一天下午放学后,郑成跟在我身后。虽然我俩同岁,但他长得瘦瘦小小,比我矮半头。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蓝褂子,背着一只破旧的黄书包,头发乱糟糟的。真应了那首歌里唱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我站住,他也站住。我回头去看,他忙扭头去看墙上的壁报栏,嘴里还念念有词。
  “神经病!”我暗骂。马上要到街心公园了,公园前面两条岔路,我家向左,郑成家向右。这时,郑成突然喊了起来:“刘小威,等等我,刘小威,你站住。”
  我愣愣地站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上来,腮帮子鼓鼓的,显然是好不容易才鼓足了勇气说出口:“我们和好吧!”
  望着他饱含期待的眼睛,我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恶狠狠地冒出这样一句话:“去你妈的!”

金缕玉衣(3)
说完,我转身就跑,甚至没敢看郑成的表情。我跑出老远,仍能感觉到郑成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跑到自己家胡同口,里面正好有个女人走出来,我的头嗡的一声:“彩姨,饶了我,饶了我!”身子一软,就要跪下去。
  那个女人“啊”了一声,扶住我:“这是谁家的孩子?”
  那个女人我从来没见过,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彩姨变的,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铸铁厂后面有一口大水塘,水塘与护城河相通,水质清澈透明。
  夏天到了,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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