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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言犹在耳-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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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的顾家二少爷,成了杀手。
  他的父母若是知道,只怕立马装作没有这个儿子,并且与他断绝关系。
  事实上,在外人眼里,顾林这个人,也确实失踪了整整三年。
  又回到这个城市,是因为接了一宗委托。
  当然是杀人的买卖。
  他的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拿枪,他的脑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计算狙击的角度。
  目标是一个富商。
  这富商家有娇妻,又金屋藏娇,包养了一个女人,买主不知道是他仇家,还是他老婆,这种事情在顾林的职业生涯里并不少见,他所要做的只是完成委托,得到钱。
  三年里,他的外貌和身形都变了很多,连气质也天差地别,只怕他父母当面都未必认得出他来。
  他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顾林。
  而是冷血无情的杀手。
  断绝了一切人的联系,除了那些同为杀手的同僚,或许还有一两个朋友,以往那些生活,竟都像一场梦似的。
  心里还是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就算他跟他没有后来,那么看着他过得好,心里也有些安慰。
  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到能看到傅家大门的地方待着,有时候抽着烟,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等那人出门的时候。
  有时候是他坐在车里一个人出来。
  有时候是他牵着一个小男孩出来。
  他的身体似乎不是很好,还拄着拐杖,从前的他健步如飞,身手利索,从来没有腿脚方面的毛病。
  那个小男孩很活泼,也很可爱,眉宇之间跟他很相似,不知道是他的儿子,还是傅明谐的儿子。
  偶尔有一次,还看到傅明谐与他一起出来,两人俱都坐在车内,谈笑风生,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愉悦,他的侄子还偷空亲了他一下,那人没有半分意外,样子自然得很,看起来早已习惯对方的动作。
  他从不知道,傅家叔侄竟是这种关系。
  心底有些意外,却又慢慢释然,还有些挥之不去的惆怅。
  其实本没什么所谓的,只要自己过得痛快便好了。
  这些年,看多了人与事,他早已慢慢地悟了过来。
  也有些后悔自己年轻时的性情,也有些后悔自己曾经错过了不少事情,更错过了不少的人。
  但是时间总在慢慢地往前,有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不可能重来一遍。
  他又去看了父母,看了陶然。
  父母明显老了不少,大哥小妹也都结婚了,父母当了祖父母,含饴弄孙,快活得很。
  陶然继承了陶家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身边也有了个未婚妻,美丽可人,知心解语。
  大家都过得好,就足够了。
  脑海里有时候还会浮现出一些往事,但他也明白自己不可能再当回那个顾林。
  很多事情,已成回忆。
  总有一天,会慢慢地湮没在心底。
  再也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正文就完结了,所以这两天我先把番外写好,把大家的结局都安排好。
顾林的结局,其实在我安排其他人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表打我T T
我一直觉得,以他这样的性格,一定得吃亏之后才能成长,所以他走的路,与旁人也不一样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能无忧无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有些人要为自己年少的任性付出代价,尤其是顾林这样的性格。
番外五
  傅家到了傅明谐这一代,早已是大富大贵,贵不可言。
  所以傅明谐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身为傅家长子嫡孙,他从小就被捧成了月亮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幸好长辈们虽然疼爱,却并不骄纵他,该严厉的地方丝毫不放松,但即便是这样,依旧养成了傅明谐略显霸道的性格。
  而这种性格常常表现在一些小事上,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地区和家庭,到现在还保留着孩子抓周的习俗,傅家也不例外。
  傅明谐周岁生日那天,被长辈们抱到大厅里,光滑的地板上摆满了东西,笔墨,玉石,书册,甚至是做成元宝形状的金银饰品,总之琳琅满目。
  抓周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种形式,不过是讨个吉利,没人会去琢磨孩子抓的东西里是不是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
  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
  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
  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
  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
  长辈们目瞪口呆。
  段初言则看着脚下一堆东西,刚满十岁,才进傅家不久的他虽然很早熟懂事,也对眼前的状况有点哭笑不得,手足无措。
  这个粉粉嫩嫩,胖乎乎的小侄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他脚下,然后坐在地上歇了半天,又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跟前,软软的小手臂往前一伸。
  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段初言蹲下身,略显吃力地抱起他。
  傅明谐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地趴上去,小爪子将自己的七叔抱了个严严实实。
  “咿呀……的,呀……”
  牙都没长齐的嘴巴嘟嘟囔囔,除了段初言谁也没听明白。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一条准则。
  傅忻夫妇虽然不掺和傅家的大事,整天没心没肺似的沉迷于自己的爱好,他们也并非不疼爱孩子,只不过比起寻常父母,当然也算不上尽职。
  比如说傅明谐还在襁褓的时候,无缘无故哇哇大哭,管家或保姆抱起他,第一时间带他去找的不是傅忻夫妇,而是段初言。
  因为他们知道,将小少爷抱去给他的父母看的话,他们通常只会有两个反应,束手无策,跟着团团转,或者愁眉苦脸地说要不带他去给小七看看。
  小七就是段初言。
  傅明谐的性格不知道遗传自谁,从小特爱折腾,傅忻夫妇只管生孩子,不管陪孩子,闲来无事也会抱起孩子逗弄轻哄一番,但要一对喜欢出外旅行,要么待在花棚里打理花草的夫妇整天守在旁边照顾,是不可能的。
  那时候段初言刚进傅家,忙着学习傅老太爷布置下来的功课,忙着适应傅家的环境,周围的人虽然没有像容玉凤那样动不动就苛待他,时常给他脸色看,也不过是疏离有礼而已,对他来说,这个家里唯一不会抱着其他目的接近他的人,只有那个小小的,连话都说不全的傅明谐而已。
  所以当小明谐终于能够说出一两个让人听得懂的单词时,当他终于会称呼人的时候,第一个喊的不是爸爸或妈妈,更不是太爷爷或奶奶,而是小叔。
  这个简单的,突然蹦出来的词汇,让段初言的心如同崩裂了一角的冰川一般,开始被阳光慢慢融化。
  如果说所有的事情,必然有一个起因,如果说所有的纠缠,都有一个开端,那么,这句小叔,也许就预示着两人未来的命运,必然牵扯在一起,至死方休。
  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道陈腔滥调的题目,让孩子们画出自己心目中最喜爱的人。
  所有人画的,不是爸爸就是妈妈,不是爷爷就是奶奶,要么就是老师,可是在一堆歪七扭八的图画中,偏偏有那么一张,下面写着两个硕大的字:小叔。
  老师好奇了,叫来傅明谐:“这个人是你小叔吗,你为什么最喜欢他呀?”
  傅明谐理直气壮,想也不想就回道:“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
  最喜欢的人就是小叔。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二条准则。
  傅明谐七岁的时候,段初言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正是花季般的岁月,情窦初开,含苞待放。
  何况段初言俊秀挺拔,性情沉稳,正是小女生们最喜欢的类型,每逢情人节这样的节日,他总是捧了一大堆东西回家,表白信,巧克力,鲜花等等。
  段初言不愿平白与人难堪,何况上学放学也有司机接送,就把东西都拿了回来。
  可是有一个人很不高兴。
  段初言把礼物随手放在房间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东西全不见了。
  只有小恶魔坐在他床上,双眼闪闪发亮,望着他亲爱的七叔。
  “明谐,是不是你又调皮了?”带了些玩笑的语气,段初言刮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谐人小鬼大,听出段初言没有生气的意思,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扑上去抱住对方撒娇。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肉!”
  “从哪学来的词,东西呢,都被你扔哪去了?”段初言想把身上的粘皮糖掰下来,谁知黏着力太强了,温软的小身躯死赖着不肯松开。
  “巧克力我给平婶了,让她给她女儿吃,信撕了丢马桶冲掉了,还有花拿去送我爸了。”
  段初言哭笑不得,不知道该夸他干净利落,还是骂他自作主张。
  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谐年纪还太小,没有听过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
  所以当他有一天看见自己的七叔和厨房一个佣人的女儿站在花园里说笑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那种好像心爱的玩具被抢了的感觉,让他心里愤愤不平,几乎要冲上去把他的七叔紧紧抱住,再把那个讨厌又难看的女孩子远远推开。
  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了个打圈子,告诉奶奶容玉凤他不喜欢那个佣人,让奶奶把人家炒了鱿鱼,那个碍眼的女人自然没再出现过。
  这样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个八九岁小孩子,说出去,只怕也没人相信。
  也许只能归根于豪门教育让小孩子都过分早熟。
  段初言当然不会去注意到这个细节,他跟那个女孩子,也不过是偶遇多聊了几句,以他的性格,面对别人带着倾慕神情的笑容和话语,自然不会拒之于千里之外。
  七叔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三条准则。
第 37 章 (结局)
  匆匆三年时光,便是如此流过。
  段初言在贺清宇那里养过一段时间的伤,枪伤早已痊愈,只是其中一条腿伤了骨头,自此也留下了后遗症,慢慢走路的时候,倒还看不太出来,要是想要走快一点,就需要拐杖了,而且每逢下雨天的时候,关节就会隐隐作痛。
  傅明谐心疼无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
  “不用揉了,现在没什么感觉。”段初言对这件事没有表示出任何情绪,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这次能够活着回来,已经是幸运,何况还多了个孩子,世事不可能十全十美,用一条腿来换,也算值得了。
  傅明谐当然不可能这么看,他连这个人受一点伤都会心疼半天,何况是这样的问题,背地里他不知找了多少名医大家,只是给出的答案都差不多:七爷的腿本来就受过几次枪伤,这次又刚好穿过骨头,旧患加新伤,也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了,这种情况还能正常走路,已经是最好的了,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别动,医生也说平时多做按摩是有效的。”手抹了些药油,在关节处轻轻揉搓,傅明谐的动作很轻柔,连带着神色也柔和起来。
  只是后来揉着揉着,不知怎的就揉到了床上去。
  傅明谐解开身下人的衣服,在那具身体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段初言微微喘息,却只是叹气般喊了出来:“明谐……”
  傅明谐想要发泄,却又舍不得,最终只能愤愤地盯着他,像要咬下一块血肉似的咬住那胸口的突起,一边呢喃出声:“我当初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
  时隔三年,那种后怕依旧不时想起,更令他患得患失。
  他的动作让段初言不得不蹙眉仰首,露出一大段白皙的肌肤,愈发惹得对方兽欲大发。
  手伸向下面,握住那根还柔软得如同海绵一样的物事,轻轻揉搓,连带着后面的囊袋也没有放过,唇舌却在对方胸腹处流连,牙齿先啮咬一番,舌头再似疗伤挑逗一般地滑过打圈,搅得对方忍不住低吟出声。
  “七叔,你的身体越来越敏感了,这三年的时间没有白费。”傅明谐低笑,手指像是要仔细打扫似的,寻找每一处敏感,连同皱褶,也一一抚过揉弄,时而五指并拢轻轻捋下,时而又用拇指抵住那端口的小孔缓缓摩挲,感受着手中的器官渐渐地变硬变热,直至滚烫。
  “下午还有个会,你收敛一点。”段初言在情事上一向很克制,多是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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