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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是鶸-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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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佣兵们将带回来的同伴尸体焚烧成了骨灰,如果可能的话会交还给这些人的亲戚,连同他们的抚恤金一起——大凡想要当个过得去的佣兵团,这种工作还是要做的。否则全无凝聚力可言也就别想着变成佣兵团了。大约花了九天时间,佣兵们回到了出发地。在这里琳交付了任务然后解散了队伍,佣兵们一哄而散拿着赏金去找乐子了。周仲谋当然被团长接见,这个叫阿伦佐的男人大大地吹捧了一顿周仲谋的善战,同时宣布给了他特别的奖金,同时希望他能在随后的日子里多多发挥自己的才能。这一趟任务,周仲谋清点了一下自己的收入依旧达到了二十五枚金币,看起来果然是干这种危险的活计来钱快——一个农夫一年到头在田地里辛苦劳作,也未必能在一年的时间里收入五枚金币,而周仲谋砍了几个人就能拿到一个农夫几年的收入还多。

    有了钱要干啥?说实在的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让人激动的娱乐花钱项目,充其量顶多了也就是一些不那么烂的食物跟酒水,然后就是赌博跟女人能迅速地让一个佣兵把卖命的钱给花光了。周仲谋对于这地方的食物没啥爱,赌博的话那种简单的骰子跟纸牌的游戏也粗陋得可以,那么就只有女人能让他稍微地入迷那么一点了。拜异界所托,这个世界的人还是经常洗澡的,不至于像地球欧洲中世纪那样陷入肮脏的恶臭人类之中。而且这个世界的女人还挺不错的,不少出来卖的还能看。在现在这个时候,周仲谋也是有需要的,他总不能靠小左小右来解决,何况米莎已经消失了不是么。对于这些女人,周仲谋并不想跟她们发生任何长期的关系,也没想过要让她们走进他的生活之中——这样的女人过去只有米莎一个,未来恐怕米莎没法复活的话一个也不会再有?不过未来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这些做生意的女人很好地缓解了周仲谋的身心,作为一个曾经尝试过当午夜牛郎获得生活费的穿越者,周仲谋并不歧视这些女性,他给钱向来颇为爽快也没有想要拖欠或者打折的意思。这些女人的价格其实都不贵,基本上一枚金币足以包下她们之中的任意一个人起码三天——这都还是按照周仲谋的审美观念来说看得过去的女人,也在这个世界里算是高级的妓女。不过在女人身上发泄总是有极限的,一天到晚浪费在女人肚皮上也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周仲谋现在就是这样,他觉得用大剑砍人还比较有趣一点——眼下雷米雷特岛上的那个地球洞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了。在离开的那一刻,他那个时候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已经能够触摸到脱离这个世界的可能性——对他而言那个洞洞已经不是必要的东西了,好几次被伯符带出这个世界的经验让他能够感受到穿破的可能性。眼下既然没有了对未来的彷徨,那么也就只余下了不要让自己那么无聊从而度过这段时间这个愿望。

    周仲谋是绝对不会无聊了——幽界的存在终将影响到现世,在这个大陆上,幽界可是时时刻刻不断地在各个地方暂时与现世重合的,而在重合的地方就会发生一些喜闻乐见的有趣事情。这些事情的引子现在就出现在周仲谋面前——在周仲谋的帐篷里,桌子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卵形“石头”,这是汉恩在某次市场集会之中花了点小钱从一个摆摊的老太婆那里买来的。他觉得这东西很好玩,相当富有特色——一个卵形的黑石头上有着扭曲而乱七八糟排列的五官当然很有趣。周仲谋现在正是看见了这东西在汉恩胸口晃荡,然后叫他解下来放在桌子上让他看看的。“居然有了这个东西。。。。。。”周仲谋打量着这个东西说道,他没有伸手去拿。汉恩听见了周仲谋的话语,顿时好奇地凑上来问了:“斯雷德盖米尔先生,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

    “哦。。。。。。命运的钥匙,贝黑莫特。只会让命中注定的人获得。。。。。。我该说你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呢?汉恩小朋友。”(未完待续。。)
第二百十六章 任务
    周仲谋用算得上是同情的眼神看了汉恩一眼,随后他抓起了桌子上的那个卵形石头,抛给了汉恩。“收好吧。。。。。。不过我想你就是不好好收藏也没关系——它总是会找到你的。”随后周仲谋就陷入了沉默。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这个幽界乃至于这个世界算是一个什么东西,自从六百年前那场变化之后,周仲谋第一次觉得这段时间里肯定发生了不少事情——贝黑莱特绝不会是现在才刚刚出现的东西,这种东西谁也不知道会有多少,而且又有多少找到了命中注定的哪一个。周仲谋在回忆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个作品,“神之手么,有了贝黑莱特,那么搞不好连神之手也会有。。。。。。可惜我没法感应幽界,说起来作为一个地球人,是越来越跟所谓的充满了魔力的幽界格格不入啊。”

    如果这个世界的所谓神之手就是漫画里那种战斗力,周仲谋倒是觉得它们恐怕还不如雷米雷特岛的那些“天灾”能打,而最近这段时间里,他倒是发现六百年前的国家并不是没有记录——很多国家还是有着比较详实的记录的,只不过好像新地岛王国这种就变成了传说,而雷米雷特岛更是变成了所谓的远离尘世的幻想乡这样的东西,成为了真正的传说,很多人认为根本不存在。

    这个世界虽然由于魔导炼金时代的遗产,粮食的产量还过得去,大部分的人起码能混个半饱,但是饥荒依旧存在——尤其是战乱地区更是如此。只不过这整个大陆好像都是战乱地区来着。。。。。。衣食无着的农夫转职成为强盗成为佣兵的不少。但是没有专业杀人技巧的他们最后也只不过是最底层最可悲的那一批。红狼团由于有着上层路线。这种最低级的佣兵是不会收留的。而且他们也是比较少见的固定地区的佣兵团。有着固定的驻地的他们不需要像很多佣兵团那样到处流浪,而且接的任务也比较有油水——这不现在红狼团的三个小队就分别接获了押运补给物资的任务。而周仲谋则是被阿伦佐团长叫去,“嘿,斯雷德盖米尔队长。我这里有个任务我想让你去做,十枚金币。”随后一张羊皮卷被摊开在周仲谋面前。

    “让我去击杀这个。。。。。。强盗?难道佣兵还兼做维持法律的工作么?”周仲谋看着羊皮纸上的字,倒是问了阿伦佐一句,“而且,就这种画像。真的能找到人嘛?”羊皮纸上的那个通缉令上的画像颇有点抽象派的风味。周仲谋能认清楚的只有一张嘴,一双眼睛跟一只鼻子。

    “不,其实没那么难。这帮匪徒有着固定的活动区域。而且他们前段时间刚刚抢劫了本地一位贵族的马车,我想届时是有人带着你去认人的。”阿伦佐交代了几句,然后他看周仲谋没有反对,马上抽出了一张纸刷刷地写了几行字,然后在下面签了名。阿伦佐将纸折好放到了一个信封里,用封蜡融化了之后以自己手上的戒指给封了起来。“嘿,斯雷德盖米尔。你的介绍信,拿了他去色当城找缪拉男爵。”

    周仲谋拿起了信。很随便地对着阳光照了照,然后往身上挂着的皮包里一塞。跟阿伦佐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走了。这一次汉恩已经牵着马等在了周仲谋的帐篷外面,“汉恩,你牵着两匹马干啥?难道你也跟我一起去?哦,看来还兼老师跟保姆。。。。。不行,我要提高价格。”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周仲谋从帐篷里拿了一个包裹的换洗衣服之后,还是带着汉恩骑着马离开了营地。看来这个小家伙也是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至少周仲谋知道在此之前汉恩只是负责营地里的文书工作,而且平时除了在周仲谋身边听命之外就是磨练自己的武艺,有时候还要去团长副团长那里学习——其他那些新手佣兵可没有这种待遇。。。。。。

    激动的汉恩骑着马一会儿快一会儿慢,时不时地还想找周仲谋说话。周仲谋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这个年轻的小家伙的话,偶尔还要提醒汉恩好好带路,“我可不认识色当在哪个方向。”汉恩的装备其实也不坏,单手剑虽然装饰一般,但是周仲谋拿起了看过——这可是一把很不错的单手剑,是夹钢的。而这小子身上穿着的也是半身皮甲加上锁子甲的防具,由于年纪的缘故他还没法穿金属半身甲,但是这个半身的皮甲同样也是制作精良,锁子甲也是大小相当的钢锁串成的,比起周仲谋身上披着的锁子甲来说还要更好。而汉恩的马同样也不是战马,但是一样不比周仲谋骑着的驽马差劲,马身一侧挂着一面圆盾——没错,汉恩同样也是大路的剑盾兵。这个小家伙的武艺周仲谋几乎天天能看见——以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可以算是不错了,除了在力量上还有所欠缺之外,在技术上虽然周仲谋认为他没有实战经验从而不堪一击,但是实际上技术也已经过得去了——欠缺的就是经验了。有时候周仲谋也会指点一下这个小子,一手剑一手盾的战技在周仲谋的记忆里也有不少,他颇是教了不少战斗技巧给这个孩子。

    汉恩的脸色发红,“嘿,你还是不要太激动了。给我好好看路!否则我就把你打晕了绑在马背上——如果我们因此而迷路,你就准备好死吧!”周仲谋假模假样地威胁他。任务的对象并不放在周仲谋心上,在他看来这个叫蓝胡子的匪徒跟他数目不超过二十个人的部下就跟稻草人差不多,就是等着他过去砍掉脑袋领赏的。也确实如此——蓝胡子虽然算是当地比较有名的悍匪,但是习惯于使用一把双手战斧的蓝胡子还真的不放在周仲谋眼里——虽然这个是一条壮汉,而且传说他用的斧头有车轮那么大,重达二十公斤以上。。。。。。

    周仲谋自己的双手大剑“暮光”回来之后也在铁匠那里试过清洗,不过不管他用水洗还是油洗,不管他用沙子还是火焰,周仲谋也好铁匠也好,都没法去除剑身上的那一缕淡淡的血痕——那位铁匠反倒是劝周仲谋不要清洗,“这样就更像是传说中的武器了。。。。。。”这是那家伙的原话。(未完待续。。)
第二百十七章 第一次砍人
    色当城算是这个省第二大的城市,不过由于附近山丘较多的缘故,盗匪也算是多如牛毛——不过大部分都是农夫业余转职的小毛贼,打劫打劫那些胆敢单身上路的不长眼的家伙,只有少部分算是职业的盗匪——例如蓝胡子这种。

    作为悍匪的蓝胡子自然带着自己那些堪称老匪徒的部下,他们从来都是自称“侠盗”来着,说起来打劫的倒也都是那些比较大的商队或者规模比较小的贵族队伍,不过救济的是他们自己的“穷困”罢了。由于此人多次作死,终于在抢劫了叫做缪拉的男爵之后真的要死了——缪拉不算什么,一个男爵而已,但是他的叔叔内伊伯爵可是当地的实权贵族,于是蓝胡子成功地将自己的通缉令由本地的变成了整个省的,而且对方通过了一些关系让红狼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就红狼团的团长阿伦佐看来,区区一个小毛贼实在是不值得多花精力。不过跟本地实权贵族搞好关系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情难度也不高——最起码在他看来周仲谋这个双手剑士绝对能搞定对方,他也是听取过琳的汇报的,对周仲谋的武力有着相当的赞赏。于是乎周仲谋就带着汉恩去了。

    一路上并不算太平,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年代,临时转职的盗匪真的很多。尤其是周仲谋跟汉恩只有两个人,而且还都骑着马的绝对是肥羊。所以他们在踏入山路的那一刻,就遇见了毛贼。周仲谋相当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这些盗匪,十几个人就跟他当初踏出荒野看到的盗匪差不多。不过可能是因为靠近内陆的关系。装备倒是比起那些盗匪好点。起码能保证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件皮甲。而且手里的武器也不会是用农具来代替。这些人的眼神胆小但是却凶狠,看上去就好像一头头想要吃死人肉的豺狗。“汉恩,我想你要展现一下训练的成果了。”周仲谋对汉恩如此说,“你不习惯马战,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下马步战,善用你学到的剑盾技巧。”

    周仲谋披着的是灰色的斗篷,他没有翻下自己的兜帽,双手握着缰绳平静地坐在马上。汉恩听到了周仲谋的话之后动作有点发僵地下了马。抓起了盾牌抽出了剑,手忙脚乱地挡住了第一个冲上来的土匪的剑。不过看上去汉恩很可能会被第二第三个匪徒从另外的方向逼过来然后砍死。。。。。。。周仲谋不得不叹息了一声,从腰间抽出了大剑,催动驽马小跑了几步,拦在了汉恩持剑的侧后方,帮他挡下了两个匪徒——弧光闪过,血水喷溅,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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