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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罗宾大失败-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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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清楚他的来历。不过,总算黑珍珠归还到原主的手中了。嘿!如果再
将那颗假造的黑珍珠以高价售出的话,那个人可就要大发一笔了!”
    “是啊,虽然那是一颗假造的,但是那颗黑珍珠早已名噪国内外,成为一件人
尽皆知的罕世之珍了。
    “为了侦破这桩奇案,莫力达煞尽心血,竟然不动一刀一枪就从凶手那里夺回
了黑珍珠。哦,他是有功之臣,因而让他捞一笔钱也是无可非议的。”
    “不错!非但如此,更关键的一点,他让凶手改过自新,走上正道了。”
    “杀人凶手真的改悔了吗?”
    “不错!韦德达从前喜好饮酒,甚至干出了谋财害命的勾当……但是,现在他
遭到了良心上的惩罚,总算是改过自新了。”
    “咦!你怎么知道这么详细呢?”
    “那是自然,因为那个怪异的侦探莫力达正是罗宾啊!”
    “啊!果真如此,莫力达正是你呀!”
    罗宾微微一笑,从衣袋里取出一个纸包。当他打开纸包之后,赫然发现里面放
着一颗晶莹的黑珍珠。
    “这是伪造品之一,不过,我赠给你留个纪念吧。”
    “太感谢你了……不过,我可以得到它吗?”
    “尽管放心好了,你只管拿走,我身边还有呢。
    “其实,我是一门心思想得到那颗珍稀的黑珍珠。但是,当初在我钻入伯爵夫
人的卧房的时候,就晚了那么一点点,那颗珍珠却被人捷足先登了。
    “于是,我下定决心去寻找那个残忍暴虐的杀人凶犯。从那天夜里开始,我就
绞尽脑汁继续搜查,上天不负有心人,总算让我得到了那把剑、那把钥匙,同时也
找到了那个遗留在墙上的指纹。
    “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发现了杀人元凶——韦德达。这颗黑珍珠又归还到
塞蓓尔小姐的手里了。
    “一切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最让人同情的只是伯爵夫人。我们实在应怀着一颗
虔诚的心,为她祈祷安息……”
    罗宾说完话,便轻轻合上了眼皮。




 


                               罗宾大失败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里,罗宾独身一人走在长长的街道上。他身穿一件磨损
得菲薄的旧大衣。尽管他事先已经竖起了大衣的领子,同时又在脸上围了一条破烂
肮脏的围巾,但是他仍然感到冷风刺入了骨髓。
    他穿着一条又肥又大的旧裤子,还有一双不合适的旧皮鞋。每往前迈一步,鞋
子便“啪嗒”地响一声。
    夜空里,星星也仿佛被冻坏了一样,闪着微茫的光芒。
    冬夜的星光虽然迷人,但是却隐隐透着一股刺骨的冰冷。
    他已经虚弱无力,再无法抬头去观赏美丽的夜景了。只见他万分沮丧地亦步亦
趋地走在冷清的大街上。
    街道之上,枯败不堪的叶子经夜风吹拂,不停地在大道上翻滚着。
    “哎呀,太冷了……”
    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吐出的气息马上凝成一道白色云雾,气候寒冷得让他浑
身上下颤栗不止。晚餐时他只吃了一小片面包和奶酪,这时的罗宾早已饥饿得不得
了了。
    当时,罗宾只是一个贫困窘迫的青年人,而且没有固定的工作,这天夜里就是
在寻找工作失败之后,才无可奈何地徘徊在巴黎的大街之上。
    罗宾早年丧父,母亲艾尼被她高中时代的好友——施比兹伯爵夫人救济,被聘
用为伯爵家里的管家。可是,由于“王妃的项链”的牵连,母子二人被伯爵夫人逐
出了家门,迁居到偏远的乡村。没过多长时间,他的母亲艾尼饮恨离去了。
    幼小的罗宾被热忱忠心的比克娣娃奶妈抚育成人了。但是,在20岁左右的年纪
时,他离开了比克娣娃奶妈的身边,独身一人来到巴黎闯荡,但是寻找工作的机会
太渺茫了。
    他也曾经在好几个地方工作过,但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份工作总是维持
不了多长时间,不是与老板关系不融洽,就是他病倒在床无法做工。后来被人称为
“怪盗亚森·罗宾”的他,在当初却贫困不堪。
    他低垂着脑袋拖着疲倦不已的步伐,在冷清的大街上徘徊着。
    他间或也停下步子,弓着身子向前方探看着,并且侧耳仔细聆听着。但是在这
样一个寒气逼人的长夜里,大街上人迹罕至,间或有一辆电车开过。那电车的铁轨,
孤零零地向深夜里延伸下去。
    街上的路灯昏黄黯淡地照耀着街道。那时候,街灯都是瓦斯灯,再加上灯盏之
间的距离很远,因而灯与灯之间的空隙黑洞洞的,特别是种着树的地方,更是显得
幽黑黯淡,让人不寒而栗。
    “啊!”
    罗宾突然不走了。
    “有人在争执。”
    在对面的路上,可以清晰地看见两个男子正在争吵不休,他马上奔过去。
    两个抱在一处的男子,其中一个是身着晚礼服的绅士,也许是刚刚赴宴归来,
礼帽被丢在一边;另外一个男子的衣着,是和罗宾一样的破烂、肮脏,从他的表面
上来看,也许是一个与社会上闯荡的小混混或者是流氓一类的人物。
    被攻击的绅士虽然大声求救,但是街道上连一个身影也没有,更不要说警务人
员了。当时的巴黎由于秩序不好,因而如果有人在晚上独自一人出门,那么无疑是
在用自己的生命闹笑话。
    所以,在这么寒冷清幽的长夜里,这位绅士竟然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实在是太
疏忽大意了。他为什么不搭乘马车或汽车?哦,也许有他自己的原因吧!
    但是不管怎样,这位仪表堂堂的绅士却被暴徒袭击,这是事实。
    暴徒把他按倒在地,并用双手紧紧地扼住他的颈项。他一边挣脱,一边大喊大
叫,以引人注意。歹徒为了让他安静下来,便解下了他的领巾,塞住了绅士的嘴巴。
    绅士奋力拼搏着,并想方设法去推那个歹徒。但是那歹徒一手扼紧他的脖子,
一手去他的口袋里搜查。
    正在这个时候,罗宾闪电般地冲上前去。罗宾随手拾起绅士丢在地上的手杖,
拼尽全力去敲击歹徒的头部。
    这出乎意料的袭击,让那暴徒吃了一惊,他意欲起身反击,但是罗宾迅速飞起
一脚,那双破皮鞋正踢中了歹徒的腰际。那歹徒身子晃了几晃,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罗宾本以为他会一跃而起,爬起来攻击他,但那歹徒并没有动。然而罗宾仍然
双手紧握拐杖,站好架子等候着,但那歹徒突然大喊了一声:
    “讨厌!咱们后会有期,等着瞧吧!”
    说完,歹徒抬腿一溜烟地跑掉了。
    罗宾洋洋自得地撇了撇嘴角,而后丢掉手杖,将那个失魂落魄的绅士扶起来。
    “你受伤了没有?”
    绅士或许受了惊吓,所以瞠目结舌地说不出话来。
    罗宾将手杖递给他,并为他捡起掉落在尘埃的礼帽。
    “太感谢你了……”
    绅士结结巴巴地说道。
    罗宾轻轻一笑,并为他拍去裤脚上的灰土,他那条质地良好的裤子已经被那歹
徒撕得破烂不堪了。
    正在这时,一位骑自行车的巡逻警察走过来了,当他得知整个事件的经过以后,
便招手叫来了一辆计程车。
    罗宾搀扶着虚弱无力的绅士钻进计程车内,然后自己挨着他坐下。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
    “在阿路莫街上。太感谢你了。”
    绅士一面用细小低沉的声音说道,一面用手摸索着被扼得生疼的脖子。
    计程车停在了阿路莫街上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府宅前面,绅士十分感激地说:
    “真是感激不尽!你是我的大救星。你的救命之恩我将一生铭记在心……哦,
本来应该请你去里面小叙片刻,但是天色已晚,我不愿让内人为我牵肠挂肚……明
天……这样吧,明天让我再正式向你致谢吧。”
    “那怎么担当得了呢,这种小事情不值得您挂在心上。”
    “不,这是我应该表示的敬意。我名叫沃朵克·艾布尔,我将要与内人一起对
你表示诚挚的谢意。明天请你一定来这里一趟,我们等着与你共进午餐。你来府上
的时候,请务必将你的尊姓大名留给我的仆人。”
    “那么……
    “那么……恭敬不如从命,我也不便拒绝了,那么我明天来府上造访讨扰。哦,
对了,我的名字是亚森·罗宾。
    “亚森·罗宾?好的,我会叮嘱仆人们的。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我也就不远送,
再一次谢谢你!”
    “那么明天见!”
    绅士伸出手去握住罗宾的手,上下使劲摇动了几下,然后便向大门口走去。
    罗宾目送他消失在大门之后,这才微笑着离开了。

    “亚森·罗宾”这个名字在民众之间引起轰动那是在这个名字与“怪盗”和
“超人”联系在一起之后,当时,他也是一时心头问了一个念想,这才想出这么一
个名字。
    取这个名字作为自己的代号,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涵义。只因为那一天夜里,那
绅士问他:“你叫什么?”时,他灵机一动,随随便便取下的假名字。因为他自以
为“亚森·罗宾”这个名字不仅优雅不凡而且十分顺口。
    那时候的亚森·罗宾,非但不是一名杀人越货的强盗,甚至连偷窃别人的一针
一线的事都没干过。
    虽然清贫的他常因失业而倍受饥寒交迫的煎熬,但他却从来不曾想到过他有一
天会去偷东西。
    不过,在他年仅5、6岁的时候,陪同母亲艾尼暂居在母亲的朋友施比兹伯爵夫
人家里的时候,察觉到伯爵夫人表面上热忱大方、古道热肠,但是背地里却对艾尼
母子尖酸刻薄,冷酷无情。对于这种无可奈何的事,艾尼夫人也惟有暗中垂泪而已。
    也许正是从那时候起,对于上流社会的一些虚情假意的伪君子,他都怀有刻骨
的仇恨感。为了打击伯爵夫人嚣张气焰,年幼的罗宾用意想不到的高明手法窃去了
伯爵夫人的至爱之物——“王妃的项链”。由这件事便可以看出来,从幼年时代起,
那种罪恶的种已在罗宾心中扎下了根。
    但是,自那件盗宝案件之后,罗宾就再没窃取过别人的东西。但是对于一些商
富大贾、政治野心家等等的伪君子,罗宾仍然难以解开仇恨之结。
    现在,罗宾将富绅沃朵克·艾布尔救了,而且还要与他共进午餐呢。
    次日早晨,罗宾从莫窝朵街上的一座简朴公寓的阁楼上醒转了,他伸了个懒腰,
心中暗自说道:
    “哦!今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他一跃从床上蹦起,嘴里吹着口哨,神情悠闲地从自己的衣物堆中,拣出了一
件最好的穿上。
    那是一件大约八年以前,他在一间公司做事的时候,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来的,
直到如今,仍然有一半的钱没有还清。
    虽然这件衣服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但是为了找工作的时候方便,因此他一直不
舍得上身,而是把它好好地保存着。
    虽然衣服上衣的扣子已经快要断线了,袖子也变短了一些,而领带又皱皱巴巴……
但是,这身装束穿在身上,比起昨天夜里的狼狈相,真是不知要好多少倍呢。
    他捧起水来把头发弄湿,由于没有梳子,他便伸出五根指头去理了理乱纷纷的
头发。最糟糕的是屋子里连块镜子都没有,于是罗宾便权把窗户作镜子了。
    那面窗户的玻璃上灰土狼藉,因而照出的人头像模糊不清。
    他收拾完毕后,便从楼梯上下来,直奔四楼。他停在一扇门的前面,用手指轻
轻扣了一下门板。
    “吱呀”一声,门被拉开了,一个年青人伸出了脑袋来看。令人吃惊不已的是
那个人正是昨天夜里那个暴徒。
    “早上好!简特,昨天夜里的事,真是有劳你了。”
    罗宾笑容满面地说。
    “第一步策划圆满实现了,但是你手也太狠了,打得我眼冒金星、头昏脑胀不
说,我的腰杆现在还直不起来呢?”
    简特把脑袋扭向右边,果然上面赫然肿起一个大包。
    “啊呀,太抱歉了,但是如果我不用力一些,演得还不那么逼真呢。
    “现在,沃朵克·艾布尔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他已邀请我今天去他的府邸
与他一起吃午饭了。”
    “那真是太棒了!现在就过去吗?我看天色尚早,你不如先进来坐一坐,跟我
闲谈一会儿吧!”
    简特跛着脚,跌跌撞撞地领着罗宾到屋里来。
    “你的腰疼不疼了?”
    “当然疼,你又那么用劲儿踢我。”
    简特的脸上浮现出无奈的笑。
    “怎么了?你要杯咖啡吗?”
    “你这儿有吗?如果有,我想来上一杯也无妨。”
    “只剩下一点儿了,但是我这里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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