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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复唐-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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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得到过。”马敬臣作冥思状,点点头,又摇头,“钱嘛,赚了就花掉了;酒,自然是穿肠过了;女人,今晚睡了明天再找。得快乐时且快乐,我一向如此。”  
  “那也就是说,永远都不会满足?”  
  马敬臣微微一愣:“好像是这么一回事。也许要等到哪一天我战死了,或者是运气好的话到七老八十喝不了酒、玩不了女人了,就不会想要这些东西了。不过我没想得那么仔细,天知道我能在这战场上活多久?”  
  刘冕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其实我有时在想,我要是能像你一样该多好。得快乐时且快乐……至少,你有你想要的东西。钱,酒,女人,想得到也容易得到。得到了,就会很快乐了。就算失去了也不会很伤心,至少可以再去寻找。”    
  “是啊,咱们做爷们的这一辈子不就是求这些吗?天官兄弟,你何必想得那么多、那么复杂?”马敬臣有点不解的说道,“咱们这种男人,刀头舔血脑袋就别在裤腰带上,说不定什么时候这大好头胪就被别人提去领赏了,想那么多有个屁用?得快乐时且快乐,快意恩仇快意人生,有什么不好?”  
  刘冕眉头一拧眼角闪过一道星光:“得快乐时且快乐,快意恩仇快意人生?……说得好,说得真好!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为什么就想不明白呢?”  
  马敬臣尴尬的呵呵干笑:“当然了,天官兄弟是干大事的人,跟咱们这种没出息胸无大志的人不同。不过,天官兄弟,不是我劝你……你想的可能的确是太多了一点。明天的事情有谁能说得清楚?有志向是好事,但过好每一天的日子才是最大的事。快乐是一天痛苦也是一天,何不快乐的去过?”  
  “说得好!”刘冕重声赞叹,将手中方天画戟一划,“得快乐时且快乐,快意恩仇快意人生!我刘冕何许人,无足轻足的小人物一个,有什么资格一天到晚想着份外之事。志向是一回事,过好每一天的日子才是重要的!”  
  “这才对嘛!”马敬臣呵呵的笑,“天官,甩开包袱,那些太过沉重的东西不要想得太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天无绝人之路,再大的困难也总有挺过的一天。好好过日子珍惜眼前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想那么多也没什么屁用啊!说得不好听一点,咱们这种人,今天睡醒了还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日出。说得再没出息一点,那些国家大事是皇帝大臣们的事儿,我们想管也管不着啊!能脱身事外就尽量脱身事外吧,眼不见心不烦自己也乐得清净。”    
  “哈哈!”刘冕张狂的大笑起来,“马兄,你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那些国家大事是皇帝大臣们的事儿,我们想管也管不着!既然管不着,我何苦操那份心!”  
  “是嘛,哈哈!”马敬臣也大笑。  
  刘冕大笑了一阵,又冷静了下来,一时陷入了沉思。  
  复唐,这个志向太过虚无飘渺也太过遥远。捍卫华夏的尊严、弘扬大唐的辉煌、保卫大唐的安宁……这样的志向说起来也有够伟光正。没错,我是中人,血管里奔流着炎黄子孙的滚滚热血,我热爱现在这个强盛繁荣的大唐,我也想为他尽我的一份力。  
  但是正如骆宾王所说,‘我欲成佛天不允’,不是我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骆宾王的悲剧,不能再在我的身上重演。我刘冕,也不会像他那样激进、一身正气凛然的将生死置之度外然后不顾一切的为之殉葬。    
  我敬重骆宾王这样的人,但不会效仿。好人不长命,一副大义凛然的表象往往招致更大的危险。我要生存,要很安全并尽量滋润的生存下去。只有先做到这一点,才能谈及所谓的理想与志向。  
  在生存、现实与理想这三者之间,我必须先照顾前两者。  
  得快乐时且快乐,快意恩仇快意人生——很简单却很到位的生活理念!‘酒色财气’,听来很俗,却是尘世俗人都在追求的东西。酒色财气,又有什么不好?!所有虚伪的外衣撕去,还不就剩下这么一点东西?  
  我刘冕又不是圣人,为什么不能追求?尤其是——气!  
  我要生存下去,比马敬臣难多了。因为将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弄死我。为此,我就需要更多的‘气’来让自己生存——那就需要权势、力量!  
  靠山山倒,靠人人倒,唯有靠自己,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要建功立业,我要飞黄腾达,我要在这个时代的浪潮里游刃有余,让这一段历史镌刻上我刘冕的痕迹!  
  大周也好,大唐也罢——我刘冕,一定要干出一番属于我自己的轰烈事迹来!    
  ……  
  “天官兄弟,你怎么了?”马敬臣愕然的发现,刘冕盯着他看的眼睛都直了。表情千变万化,眼神流光溢彩,似乎在琢磨什么非常开心的事情。只是,他脸上的笑意为何隐隐透出一股邪意?  
  “马兄,我想清楚了。”刘冕一抬头,眼神灼灼坚定的说道,“理想我永远不会放弃,但我更会尊重现实珍惜每一天的生活。快意恩仇建功立业,痛快的活一辈子!”  
  “好,好汉子!”马敬臣哈哈的大笑,“那咱们就一起赚大把的钱、喝最好的酒、睡最美的女人!”  
  刘冕放声哈哈的大笑,将手中方天画戟挥起一轮巨大的光影:“还要建功立业名动天下、快意恩仇砍尽仇人头,这才不枉男儿一生!”  
  “爽快、痛快!”马敬臣将手中长枪与刘冕的方天画戟磕到了一起,“天官兄弟,那我们就快点回阵吧!雷将军正率军攻打峰芒岭——那里有无数该砍的仇人头胪!用这些大好头胪,铺就你通天的腾达之路去吧!”  
  “走!”刘冕一夹马腹,沉声大喝,“我欲成佛天不允,那就成魔吧!”    
  极有灵性的火猊马仿佛也被刘冕的情绪所感染,此时怒啸一声来了个人立而起前蹄乱蹬,落地之后浑身一弹宛如闪电一般的朝前飞遁而去。  
  马敬臣眼前一晃,刘冕已经跑出数十步之远。瞬间,他突然身体周遭有一股阴彻彻的寒意:他……要成魔?  
  这样的一个男人要是成了“魔”,会是什么样子?  
  马敬臣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调转马头朝刘冕追去。    
第一卷 大浪淘沙 第82章 成魔    
  天险峰芒岭,壁垒森严易守难攻。韦超亲率大军在此守关,再加上夏候瓒败回的人马,此处已有二万人之众。  
  此时,关卡前的平地上,一场混战正在进行。先前败了一仗的夏候瓒,请命率军迎击前来攻关的唐军,以图将功折罪。  
  地势有些狭小,唐军的骑兵难以发挥冲击力优势,只好用步兵为主力与敌军对阵。而叛军居高临下占有了冲击力优势,唐军一时难以占到优势。  
  战局有些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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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唐》 第54节                        
  《复唐》    第54节  
作者: 寻香帅             
  雷仁智一直拧着眉头,手中的马鞭握得紧紧的。若不是有伤在身,他都想自己亲自上阵了……要是刘冕在,该多好啊!  
  雷仁智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待命的越骑中军,忍不住轻叹了一口气。李知士也是一员猛将,可他实在平庸了一点。和夏候瓒对阵,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如果能有刘冕那样的猛将率一支越骑出击,眼下的胶着战局马上就能打破平衡。    
  喊杀声震天,峰芒岭前鲜血四溅尸已成山。  
  唐军大将李知士骑着一匹大黑马,亲自在阵中指挥作战。敌将夏候瓒也非等闲之辈。前日失了谷平坳差点被主将韦超砍头,今日出战好歹要夺下一份军功,也非得出了胸中这股子恶气不可!  
  两面将旗在步兵群中往来冲突,格外显眼。李知士和夏候瓒都有目的地朝对方冲杀而去——若能阵斩敌军大将,将是大功一件哪!  
  雷仁智在马上欠了一下身子看到阵中情景,不由得暗自惊呼一声:“不好”!  
  李知士一直是他手下的偏将,武艺本事如何他是知根知底。那夏候瓒,是与尉迟昭齐名的猛将,个人的武艺甚至还强上几分。李知士不自量力上前与之对敌,不是找死吗?冲阵大将如果阵亡,士气将大打折扣……这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岂不是要落败?!  
  雷仁智额角涌出一层冷汗,情不自禁的瞟了一眼立在自己身旁的金钹……要不,现在鸣金吧,回去从长计议?  
  正在这时,后军突然传来一阵骚动。雷仁智惊讶的回头一看,只见越骑阵旁边,有一骑如同红云一般飞奔而来。    
  “刘冕!天官!你可算是回来了!”雷仁智大喜过望连声大呼。这一激动好似又扯动了背后的伤口,疼得浑身一弹直咧牙。  
  “刘中候回来了!”一片激昂兴奋的声音响起。  
  刘冕面沉如水,飞马奔到雷仁智面前勒马停住,手握方天画戟拱手一拜:“雷将军,末将擅离职守违反军令,请将军下令责罚!”  
  “咳、好说,好说。”雷仁智尽量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凝神看着刘冕沉声道,“那本将就命你亲率先锋越骑出击,戴罪立功!”  
  “末将得令!”刘冕重重应了一声,“将旗使何在?!”    
  “等一下——我在这里、我来掌旗!”身后飞速奔来一骑远远就在喊叫。原来是马敬臣也赶回来了。  
  众人不禁哗然:七品先锋出阵,五品郎将居然要为他掌旗,这……  
  雷仁智却是不以为意:“此前已有先例,倒也无妨。刘冕,你需要多少人马?此地狭隘,不宜太多骑兵冲击。”  
  “两人!”刘冕剑眉一竖,郑重说道,“末将,与马将军即可!”  
  雷仁智骇然吃了一惊:“不可托大!”  
  “料也无妨!”刘冕意气风华,将手中方天画戟凌空一划,“军情如火,末将这就出发!”  
  “那……咳!好吧!”雷仁智都有点痴傻了,只得愣愣的点头。  
  马敬臣扯过一面先锋大旗掌起,大声道:“天官兄弟,咱们去吧!兄弟这一百多斤,今天也就交给你了!你只管痛快的杀敌。只要老马没有被五马分尸砍成碎片,这旗就永远不倒!”    
  “谢了。”刘冕回头,露出一个冷咧的微笑,然后怒喝一声:“驾!——”  
  飞掣而出。  
  他的眼睛怎么是红的?马敬臣先是一愣,随即也一声怒喝:“驾!”策马奔了出来。  
  两人两骑,冲出唐军本阵,朝战阵之中杀奔而来。  
  山谷中的战场,地势比较狭窄,而且多是步兵在厮杀。所以这两骑突然飞奔而来分外的显眼。许多唐军不经意的远远就看到了,马上就有人高呼:“先锋——刘中候!”    
  “是刘中候回来了!”  
  “兄弟们,刘中候来了!”  
  这一声声呼喊,就如同是强心剂一般注入了唐军将士的血管里。  
  “杀啊——”一声声奔雷怒吼从他们的喉中喷出,士气斗然爆涨。  
  与此同时,许多不时就是的叛军则是一阵惶然:怎么回事?敌军这是怎么了?    
  一些曾经经历过前两战的叛军则是有些心中发寒:那个怪物一般的男人来了!!  
  将,军之魂!  
  什么样的将,就有什么样的兵!  
  “我欲成佛天不允!”刘冕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种时候还吼出这么一句来。随着这句话的落音,腾空而起的火猊已是撞飞了两个阻挡于前的叛军。  
  方天画戟在马头前斜砍一记,‘噗哧’一声撕裂般的大响,面前一人从头到腰被劈成了两半。  
  “那就成魔吧!——”刘冕放声一记怒吼,“杀——”    
  方天画戟,带着无穷的愤怒、憎恨、杀意,如同电光火石一般向四周连连劈砍刺杀而去。  
  漫天血舞,肢体乱飞,惨叫四起。  
  征战半生见惯了生死搏杀的马敬臣,都有些瞠目结舌了:这、这……这真是成魔了吗?那些血肉之躯的人哪,在他眼里就如同纸糊的人偶!  
  “死,是你们的解脱!”刘冕的充血嗓子有点嘶哑了,这声声厉吼如同扭曲,“下地狱吧!”  
  ‘噗哧’、‘噗哧’!……  
  虎入羊群,无非就是这种景象。叛军步兵,在刘冕的面前就如三岁孩童。那一柄凶兽般的兵器,没有丝毫怜悯的连连挥砍。就如同一头跳出了地狱饿牢的魔兽,在贪婪、疯狂的吞噬眼前一切的生命。  
  ‘嗖嗖嗖’!一排冷箭迎面袭来。刘冕眼疾手快,将手中的方天画戟抡使得如同手臂一般灵活,连连挑飞箭矢。毫发未伤。    
  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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