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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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将鹊雏解脱下来。夏安、郑礼听见鹊鸟遂复欢鸣。夏安再押回郑礼到衙,拯判将郑礼臀杖八十,以为戕物伤生者之戒。此见包公阴德及乎鸟鹊,而况于人耶?
…
第三十六回 孙宽谋杀董顺妇
断曰:
挟诈刁奸遭斩决,枉情僧老得生还。
若非包公能辩白,始知谋杀即孙宽。
话说东京城三十里,有一庄家,姓董,乃大族之家。董长者生一子名董顺,以耕田为业,每日辛勤耕布,朝夕无暇。长者因思田家辛苦,一日与儿董顺道:“为农之苦,何如为商之乐?”遂将钱本吩咐与顺出外经商。董顺依父之言,将钱典买货物,前往河南地方贩卖。只数年间,大有所得,因此致富。
一日,父子又商量道:“住居乃东京城之马站头,不如造起数间店宇,招接四处往来客商,比作经商尤有出息。”董顺道:“此言极妙。”父子遂起店宇于当要所在,果是董家日有进益。长者遂成一富翁,其子董顺因娶得城东茶肆杨家女为妻。
杨女颇有姿色,每日事奉公姑甚恭谨,只是嫌她,有些风情。
顺常出外买卖,或一月一归,或两个月一归。
城东十里外有个船艄名孙宽,每日往来于董家店最稔熟,与阿杨笑语,绝无疑忌。年久月深,两情缱绻,遂成欢娱,聚会如同夫妇。宽伺候董顺出外经商,遂与阿杨私约道:“吾与娘子莫非夙昔有缘?情好非一日,然欢娱有限,思恋无奈,娘子何如收拾所有金银物件,随我奔他处,庶得永为夫妇,岂不美哉?”阿杨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乃择十一月二十一日良辰日子,以此为约同去。
至其日,阿杨尽皆收拾房中金银轻赍之物,以待孙宽之来。
黄昏时,忽有一和尚求宿于董翁店,称是洛州翠主峰大悲寺僧,名道隆,因来北方抄化,天晚特来投宿一宵。董翁平日是个好善之人,便敞开店房,铺排床席款待。和尚斋饭罢即睡。时正大寒欲雪,董翁夫妇闭门熟睡。
二更时候,宽叩门来。阿杨暖得有酒在房中,与宽同饮数杯,少壮行色。语话良久,遂携所有物色与宽同去。才出门外,但见天阴雨湿,路滑难行,对此风景,越添愁闷,思忆公姑,泪下如雨。阿杨苦不肯行,密告孙宽:“奴欲去不得,另约一宵同去,未为晚矣。”宽无计奈何,思之:“万一迟留,恐漏泄此事,机会必不再矣。彼自有丈夫在,岂有真恋我哉。”见其所有物色颇富,欲谋杀之而不得,遂拔刀杀死阿杨。正是:背夫不义先遭戮,奸贼无情竟被刑。
当下孙宽既杀死了阿杨,四下寂静,并无知者,遂夺却金宝,置其尸于枯井中而去。未几和尚起来,山外登厕,忽跌下枯井中。井深数丈,无路可上。天明和尚小伴童起来,遍寻和尚不见,遂唤问店主。董翁起来遍寻,至饭时亦不见阿杨。径入房中,看四壁皆空,财物一无所留。董翁思量:“阿杨定是与和尚走了。”上下山中,遍寻无迹,遂问卜于巡官。巡官占云:“寻人不见,宜向东南角上搜寻。”董翁如其言,寻至屋厕枯井边,但见芦草交加,微带鲜血,忽闻井中人声。董翁遂请东舍王三将长梯及绳索直下井中。但见井下有一和尚,连声叫屈,阿杨已被人杀死在井中。王三用长绳缚了和尚,吊上井来,众人乱拳殴打,不由和尚分说。乡邻、五保具状,解入县衙。知县将和尚根勘,和尚供具:“本人是洛州大悲寺僧,因来此乡抄化,托宿于董家店。夜半起来登厕,误被跌下井中,见有一死妇人横死在内,不知是谁人杀死。”狱吏道:“分明是你谋杀其妇,欲利彼之财物,尚何抵赖?”竟不由分说,日夕拷打,要他招认。和尚受苦难禁,只得招认。知县韩遂申解府衙。
拯唤和尚问及原因,和尚长叹曰:“前生负此妇死债矣。”
从实直供具。拯思之:“既是洛阳和尚,与董家店相去七百余里,岂仓卒能与妇人私通期约?必是冤屈难明。”遂将和尚散禁在狱,日夕根探,竟无明白。
拯偶得一计,唤狱司,就狱中所有大辟该死人,将一人密地剃了须发,假作僧人,押赴市曹斩了,号令三日。称是洛州大悲寺僧,为谋杀董家妇阿杨事,今已处决。又密遣公吏数人,出城外探听,或有众人拟议此事是非,急来通报。诸吏行至城外三十里,因到一店中买茶,见一婆子因问:“前日董翁家杀了阿杨公事曾结断否?”诸吏道:“和尚已偿命了。”婆子闻说,槌胸叫屈:“可惜这和尚,枉了性命。”诸吏细问因依,婆子道:“是此去十里头,有一船艄名孙宽,往来于董八家最熟,与阿杨私通,因谋她财物,遂杀了阿杨,弃尸于井中,不干和尚事。”诸吏即忙回报于拯。拯便差公吏数人,密缉孙宽,枷送入狱根勘。宽苦不肯招认,难以决案。拯因令取出宽,当堂笑绐之曰:“杀一人不过一人偿命,和尚既偿命了,安得有二人偿命之理?但是董八所诉失了金银四百余贯,你莫非捡得,便将还他,便可清脱汝之罪。”宽甚喜供具:“是旧日董家曾寄下金银一复,至今收藏小匮中。”拯差人押孙宽回家取金银来到,就唤董八前来认证。董八一见物色,便认得金银器及锦被一条:“果是我家物色。”拯再勘董家原昔并无寄与金银之事。又勾唤王婆来证。孙宽仍抵赖不肯招认。拯直:“阿杨之夫经商在外,汝以淫心戏之成奸,因利其财物,遂致谋害。现有董家物色在此证验,尚何得强辩不招?”拯道罢,着公吏极法拷究。孙宽神魂惊散,难以掩藏,只得一笔招成。遂押赴市曹处斩,和尚释放还山。
…
第三十七回 阿柳打死前妻子
断云:
柳氏不慈甘受罪,包公明镜雪童冤。
古往今来真可鉴,天理昭然恨已伸。
话说开封府城内,有一仕宦人家,姓秦子宗佑,行位第七,家道殷富,娶城东程美之女为妻。程氏女性德温柔,治家甚贤,生一子名长孺。十数年,程氏遂死,宗佑甚痛悼不已。忽值中秋,天清明净,月色如画,宗佑闲行庭下,睹月伤情,因吟一绝云:
中秋正尔月明时,为忆佳人寐不成。
此夜谁家闻唤酒,宁怜独自对寒灯?
宗佑吟罢,凄然泪下,不觉月移斗转,露冷风寒,乃就寝房而睡。将及夜半,梦见程氏与之相会,虽在初寐中,话语若平生。良久解衣,二人并枕交欢之际,脱若在生无异矣。云散雨歇,程氏推枕先起,泣辞宗佑:“感君之恩,其情难忘,故得与君相会。妾他无所嘱,吾之最怜爱者,惟生子长孺,望君善遇之,妾虽在九泉亦瞑目矣。”言罢径去。宗佑正待起挽留之,惊觉来却是梦中顶已。审其遗言,犹在耳边,乃作相思曲一阙以怀之,词名《一剪梅》云:偶尔中间两相浓。死若生逢,深乐相逢,解衣深惜旧时容。虽在梦中,忘却梦中。因何话别遽匆匆。愁恨重重,苦思重重,觉来枕畔逼吟蛩。抵怨秋风,怎禁秋风?
次年宗佑再娶柳氏为妻,又生一子,名次孺。柳氏本小可人家出身,性甚狠暴,宗佑颇惧之。柳氏每见己子,则爱惜如宝;见长孺则嫉妒之,日夕打骂。长孺自知不为继母所容,又不敢与父宗佑得知,以此栖栖无依,时年已十五。一日,宗佑因出外访亲戚,连日不回,柳氏遂将长孺在暗室中打死,吩咐家人但言长孺因暴病身死,遂葬之于城南门外。逾数日宗佑回家。柳氏故意佯病,哭告以“长孺病死已数日矣,今葬在城南门外”。宗佑听得,因思前妻之故,悲不自胜。心亦知子必死于非命,但含忍而不敢言。
一日,拯因三月间出郊劝农,望见道旁有小新坟一所,上有纸钱霏霏。拯过之,忽闻身畔有人低声云:“告相公,告相公。”连道数声。拯回头一看,却不见人。行数步,又复闻其声。拯至于终日相随耳畔不歇。拯甚怪之。及回来,又经过新坟所,其声愈疾。拯细思之必有冤枉,遂问邻人里老:“此一座新坟是谁家葬的?”里老答云:“是城中秦七官人名宗佑,近日死了小儿,葬在此间。”拯遂令左右,就与父老借锄头掘开坟内,将小儿尸身检验,果见身上有数痕。
拯回衙后,便差公人追唤秦宗佑理问事因。宗佑但供具:“是前妻程氏所生男,名长孺,年已十五。前日因出外访亲,回来后妻阿柳告以长孺数日前因病死了,现葬在南门外。”拯知其意,又差人追唤阿柳至,将阿柳根勘:“长孺是谁打死?”
阿柳但称因得暴症身死,不肯招认。拯怒诘之云:“彼既病死,缘何遍身上尽是打痕?分明是尔不慈,打死他,又何抵赖?”
阿柳被拯驳辩一番,自知理亏,不得已将打死长孺情由逐一招认。拯判道:“无故杀子孙,合该徒罪。”遂将阿柳依条决断。
宗佑不知其情,发回宁家。
…
第三十八回 王万谋并客人财
断云:
王客谋财遭决配,沈商不死报分明。
堪笑当时徒歹意,包公正直不容情。
话说黎州有一客人名王万,因往成都府买卖,行到府城外四十里头潘家岭,天色已晚,遂宿于祝婆店里。因与汉州一客人沈明同店居住,王万遂问沈客何处人氏,要往哪里经纪。客人答道:“小可是汉州人,要去府中做些小买卖,何不同行?”
二人遂买杯酒,订约为兄弟相交,饮至更深夜尽,欢悦,遂共同床睡了一宵。次日天渐晓,二人饭罢,整顿行李,辞店主而去。
行至地名万松岗,并无人家,但见峻石岩崖,旁有古井,深数十丈。王万因见沈客所带财物颇富,心欲谋之,遂与沈客道:“日色颇热难行,且泊担少歇一回。”沈客依其言,二人放下行李,同坐石上,语话良久,悄无人行。王万诈称腹疼,着沈客近前为之抚摩。沈客不知他起谋心,只管尽心为之抚摩,被王万乘力一推,沈客倒跌落于井中去了。王万尽夺其所有财物而去。
沈客在井中放声叫屈,无路可上,近者皆莫知之,饥饿一日余。次日有温江客数人,亦因泊担少歇其处,忽闻井内有人叫救命之声,诸客皆疑怪,遂各解笼索相连结,投下井中。良久,沈客见有索下,甚喜,遂自以索系其腰。诸客忽见索动,急忙掣上,沈客方得出井。众客问其缘故,沈客具言被同行伙客人谋陷情由,具告以连日不曾得食,饥馁困苦,众客甚哀怜之,竟以饭与之食。沈客拜谢不止。
众客去后,沈思量财物尽为一空,无处投奔,遂去府衙陈诉。当下包拯任成都府之职。行至府前,忽遇见王万正在府前买办。沈客走近前,一把手扯住,喊叫道:“这贼还我财物!”
正是:路逢狭处难回避,冤家相遇怎教开。
王万一见沈客,惊骇错愕,只道是冤魂来取命,走动不得,竟被沈客扯入府衙陈诉。拯即将王万根勘。王万心虚情亏,不去抵讳,只得一一招认谋劫财物情由。拯取其物色尽还沈客,将王万判断谋财害命,本合处死,沈客已在,减一等,决配极恶州郡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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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回 晏实许氏谋杀夫
断云:
淫妇败风受极法,善人自有物扶持。
包公明断心如镜,天理昭彰不可迷。
话说开封府城西二十里,有一地名苦筲村,有一人家,姓俞字子介,家道颇富,以商旅为活,性最好善,看经念佛,专一施舍。其妻许氏,年方十九。每日介叟出外买卖,其左右邻有一风流年少,名晏实,常往来于介叟家,因与许氏相通。许氏心甚爱之,日久月深,两情缱绻,因此阿许遂与其夫不和。
一日,介叟出外,晏实遂与阿许私议道:“我今蒙娘子惜爱,情意甚密,深望幸矣,倘或有日家长知觉,两下耽误,岂不深可耻哉。欲要取个久远之计,不若装着甚么计较,候待介叟归,置之陷阱,庶得两情永谐鸾凤。”阿许道:“此事容易。
彼若归时,汝故意请他去用醇酒,劝他饮醉之后,那时任从你发落便了。”商议已定。
越数日,晏实闻介叟已归,遂往其家贺之,因招介叟来家饮酒。介叟见是相熟之人,亦不推辞,随晏实到彼舍,酒食已齐备。晏实尽意奉劝,介叟痛饮醉甚,待辞归,实因送介叟纵步而行。行至村南僻源,有一大井,水深无底。其时天色渐暗,介叟醉倒不能行。晏实见四处无人,遂拖介叟去入井中而归。
次日实密以告阿许,阿许甚喜。又越数日,其邻人皆问阿许:“介叟这几日何往?”阿许告以相约同行之人在途等侯。邻人信其言。晏实与阿许喜不自胜,自谓可以永谐连理,日夕在家里通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