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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006冰柱之谜 作者:[美] 金·斯坦利·鲁宾逊-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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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些紫红色的天空中有一只鸟,飞得很高很高,身上仍然带着阳光。我看到它展开宽大的翅膀在西风中翱翔,偶尔俯冲一下,偶尔拍两下翅膀,追随阳光而去。是一只峡谷隼,或是一只极地鹰。但更有可能是一只鸦类,一只大型西藏鸦。一只火星鸟。它们的基因谱系经过处理使它们可能在火星生活。   
  我想,那只鸟是一个理念。我感到渴,起身到车边取水喝。我应该清除保护服中的排泄物,集中在瓶子里再倒人拖车去加工回收。   
  那只鸟飘飞在混乱地域上空,用饥饿的眼光搜寻着。它一定是被风吹得向东了。   
  “应该往峡谷那边飞,那里有狐狸和鼹鼠。这里除了混居一穴的鼠兔和雪雀什么也没有。”   
  风往我胸腔里直灌,使我呼吸都不顺畅。我看到那只翱翔的鸟也摇晃了一阵子,然后又静止不动。知道吗,飞翔是一个奇迹,需要有胆量才敢起这个念头。   
  “你是个理念,尼德兰德。你必须喝一点汤,否则这个行星就会把你忘却。”   
  我喝了汤,吃了饼干、糖果和牛肉条,又喝了许多水,然后从车上拿出小望远镜朝南边看。   
  通过望远镜我看到一道又长又矮的峭壁,峭壁上依然闪耀着镜式阳光。那就是我要去的悬崖。在那边,我的左边,依稀有一个绿色的小点。   
  我又喝了点水,感到身上又有了水分。只剩下六小时的氧气了。我在太空服的口袋里装满食物和水瓶,带上望远镜,然后丢下拖车(未来的考古学家会发现它,为它绞尽脑汁),在镜式黄昏中往南跋涉。   
  那只鸟仍在头顶翱翔,我看清了鸟喙,断定它是只鸦。这可不是会平白无故消失的幻影,这是只实实在在的鸟。这时我记起在哪里读到过,说孤独的登山者爬到很高时会产生幻觉,好像山坡的前面或者后面有人和他一起攀登,这种事并不少见。我气恼地驱逐开这些想法。我不想重温一遍前面的经历。   
  最后一个镜式太阳下山了,温度急剧下降。火星的夜晚,温度低到零下40度。但是没有风,我的脸罩和护眼镜也很严实,太空服的加热器加上不停地使劲都让我感到暖和。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太空服把热气散布到全身的皮肤,而呼吸却使我体内冷得像冰。   
  我小心翼翼地却又坚定不移地往前走了一两个小时,同时查验自己留下的路标,每一步都留神注意。这以后疲乏和失水使我变得笨手笨脚,寒冷也不依不饶地通过肺部扩散到全身。每次呼吸都是对咽喉疼痛难忍的折磨。我渴,可我的水是冰;我累,可我的床是岩石。   
  在黑沉沉的夜色中,混乱地域的地面像是一片狼牙般的冰塔悬在头顶,而我就像在一道石头做成的冰川上往上爬。脑袋和喉头的疼痛像在咆哮,使我觉得我会因为疼痛而变瞎。我不敢坐下来休息,因为这可能就意味着死亡。走几步,站着休息一阵;走几步,站着休息一阵……这样一直走下去,永无休止。   
  随后我的氧气就用光了。我的脉搏发狂似的跳着。我确信自己就要死了。我怒骂自己:多愚蠢的想法,竟独自一人步行到这里来!你在想什么?空气像干燥的寒冰,我大口地把它吸进来又吐出去;我的咽喉已失去痛感,或者说已痛得不感到痛了。眼下就是个检验:在晚上仅靠火星空气能否维持人的生命?   
  一阵阵晕眩使我恶心,昏暗、黑影憧憧的世界在我眼中幻化成红红绿绿,于是我靠在一堵岩壁上,集中全身精力来保持清醒。   
  呼吸干冰。二氧化碳,氩,惰性气体,一大团氧气……压强都是390毫巴,或许在奥利姆是450……这行吗?看来行。至少眼下行。能动吗?我试了试,发现可以抬腿走路。   
  但现在寒气比原先更加透彻入骨。我无法思考,也难以举步,但又不敢坐下来。于是我跌跌撞撞地走着,慢慢地冻僵,接近死亡,氧气的缺乏也在杀死我的大脑。   
  许多小时过去了,我一直坚持着。缺氧引起了体内一种轻微的快意;严格地说,不是精神上的快意,而是一种肉体的轻飘感。   
  我迈步,站住,摇晃一下,心中只有一个清楚的意识:如果我不保持住平衡,可能就会从此飘走。   
  后来就是黎明来临。阿基米德毫无先兆就从地平线上冲了出来,使我大吃一惊。我已经忘了白日。嘴一咧,像个死亡的笑容,皴裂的嘴唇上就冒出了血。   
  “太阳……是个理念。”   
  镜式阳光显示出我竟然一直保持了向南。悬崖就在前方两公里处,再走过去我就看见了我留下的那面绿旗。   
  “确切无疑的标记,好极了。”我的头不痛了,并觉得有余力坐下来休息一会。   
  我差点儿没能重新站起来,不过勉力站起来之后余下的路虽然一脚高一脚低,却也走得还顺当。我的心情松快多了。   
  太阳正式升起后我已走到崖底下,现在的问题是爬绳梯。   
  绕过悬崖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从这里爬上去。   
  我一气爬上三节,然后用手臂挽住横档喘过气来。接着又上两节,又靠着崖壁休息;重复一次,又重复一次,直到最后我每块肌肉都像在尖叫,我的肺一张一收比鸟肺还快。   
  到了崖壁边缘了,可怎么翻过去又是个技术难题,我呆在那里,觉得胆寒。但一想到整个晚上都挺过来了,却在最后一关倒下去,真正令人心有不甘,于是我猛力往上一冲,扑在了平地上,我无力抬头,就手足并用,顺着绳梯爬到了车边。然后钻过自动闸门……真好不容易……进了越野车内,里面的空气说不出的暖和。   
  我跪着打开了车上的运转系统,然后就瘫倒在沙发椅上。   
  望着外面巨大的奥利姆盆地,新的一天给它洒满了一层浅黄,我冲着这一切伸了伸拳头。   
  “为了找你,我已走到了极限,埃玛·韦尔。”随后就睡着了。   
  我确实到了极限。整整一天我睡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傍晚,强烈的干渴使我醒来。   
  我发现自己全身僵硬,几乎无法动弹:左膝后面拉伤了一块肌肉,肌腱炎又使我右膝僵直,在爬绳梯时我的手臂和臂弯都擦伤了,疼痛难忍。   
  保护服脱下后一股酸臭,使我打了个寒战;我把它丢进了洗衣抽屉,然后到卫生间去冲洗。   
  对着镜子我吓坏了。我的胡子像一片留着麦茬的田野,汗渍像白霜覆盖着这片田野。脸颊和鼻子都已破裂,颜色苍白。   
  “他们得再生这层皮肤了。莱尔德博士一定会发脾气。”   
  又小又亮的眼睛深深凹陷进去,眼底下的皮肤发黑。这是我生命走到尽头时的模样,这是我尸体的模样。   
  我往脸上浇水,冰冷的刺激让我舒畅无比。生命之水,活的刺激。   
  我回到驾驶座位,望着窗外。   
  混乱地域的暮色,在布满一圈圈不同色彩的天空下是灰黑的阴影,在世界尽头则紫得发亮。但那不过又是新的一天。每过一天都在日历上画了一笔:即使活上一千年也还是如此。我以前过日子的方式,好像自己会永生不老,但现在我感觉不同了。不管生命延续多长,那一天总会来临,那是机能丧失,是彻底崩溃,是终点。卫生间镜子里的那张脸相信这一点。   
  所以我以前的生活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对生存的痛苦有:多的抱怨……我真是个大傻瓜,竟以为生命漫无止境,装出厌烦模样。肉体内部的节奏永不停摆,每一响都标示着数量有限的时:逝去了一刻,我们再也无法把它追回,可我竟忽视了这一点。我事好像自己是神,只身步行深入混乱地域,毫不顾惜自己的生命这个寒冷之夜让我明白了过来,可已吃尽了苦头。   
  而现在,看到天空云隙中泻下的光亮,看到乌云像黑暗的庞然产物耸现在北方的大地上,我感到所有我行动的出发点都是错误的。   
  我呻吟一声,拖步走到电热圆灶和下面的小柜前。笨手笨脚地像个木头人,我给一包俄式炒牛肉丝加了水并放到煎锅里去炒。我取出白兰地,对着瓶子喝了一口。牛肉的味道使我的肚子咕咕直叫。   
  多少次了,肖莱克嘲弄我,刺我,可每次他都是对的。我又喝了一个口白兰地。   
  “你是头笨驴,尼德兰德。一个白痴,一个傻瓜。你一直活得像只呆在洞穴里的鼠兔,而与此同时红色的火星像个陀螺似的旋转。一只拨弄石头的兔子,希望一次又一次得到相同的感受,只有当伯劳抓住了你,把你按在刺丛上刺穿时你才真正活着。”   
  又一口白兰地,像火一样流下,使我脑袋里晕乎乎的。我把炒牛肉丝倒进一个碟子,搁在小桌上坐下来吃。车内只剩下小圆灶的微光了。我打开一盏灯,车窗上出现车内物体昏暗的映像,窗外多云的天空因而变得模糊。吃了一会儿,我把刀叉搁在碟子边上,凝望看固外的夜色。   
  “你必须改变你的生活。”   
  第二天我顺原路返回,在勘探处那段生活经历中学会的技术来了,我一个劲地拼命往前开。   
  在那段岁月里,我开着车在火星上到处跑,真是一段美妙的时光。从我的手上,从开车的动作本身,我记起了这一切,这使我一路上一边驶过一个又一个路标,一边又东西可以思索。   
  下午刚开始,我已经沿斜坡上了方山,驶进了旧水站的院子。   
  所有的人都从房子里拥出来,围到车边迎接我。   
  当我笨拙地从自动闸门慢慢爬出来时,看到他们都睁圆了眼睛,脸上—充满了怀疑和惊愕。   
  我明白了一个先知从荒漠活着回来时是什么样的场景了。我觉得我的胡茬应该是飘拂过膝的长须,手上还应该拿着书简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科萨咧开嘴笑了,汉娜想扶着我走,我却生气地一把推开她,一瘸一瘸地穿过院子,进了最大的那个帐篷,大伙都在后面跟着。   
  “你这是怎么啦?”比尔的话音中满是惊恐。   
  我省略了大部分细节,只给他们说了个大概。   
  当我讲到在悬崖上我决定步行时,汉娜从牙缝中吸进一口冷气,好像我仍然处于危险之中似的。   
  当我提到我没有氧气在露天过了一夜时,科萨吹了一声口哨。“我怀疑这事以前是否有人做到过。”他说。   
  这话引起了我的兴趣。后来查对了一下,我发现在开赛·瓦利斯有4个登山者把拖车掉进了深沟(这种事很容易发生!),被迫在没有氧气的情况下仅穿着保护服在高于基准面两公里处露宿了一晚。两人死亡,另外两人在第二天得救,这样说来,我并不是第一个在火星表面靠自然呼吸度过一晚的人,但也差不多远。   
  听完了我的故事,比尔说:“有一条给你的无线电信息。他们要你尽快赶回巴勒斯。显然他们要你率领一个探险队去冥王星主持为冰柱群的刻铭仪式。”   
  “为冰柱群刻铭?”   
  “以纪念在内战中的死难者。探险由委员会资助,组织者是塞尔科克先生。他希望他们能早日成行,他想告诉你一—他希望探险队尽早到达冥王星,使刻铭纪念能和委员会成立350周年赶在同一天。”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狠狠地刺我,肖莱克!刺得我活起来!   
  当然哕,我周围的人都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疯子。   
  是的,我能看出他们在想:这个人在混乱地域转了一圈,又遭受了缺氧的折磨,这杀死了他的许多脑细胞,最终使他变得不正常。这就是拥有怪僻的名声带来的麻烦;一旦你有了这个名声,即使是最普通的行为也会显得古怪,仅仅因为那是你的行为。   
  于是,处理好了皮肤上的伤口,又休息了一两天之后,我要了辆车,带上两个我不大认识的学生,就启程回去。   
  路上我绕了个弯,再到新休斯敦去看看。反正塞尔科克的探险会等我。   
  地下蓄水层。   
  到了新休斯敦,我跛着脚爬上城墙并绕行了一圈,看着下面的城市。我在此出生,可它现在已是一片废墟。然后我从城墙下来走到那辆被遗弃的越野车边,并坐到里面去。明亮的阳光透过已经裂开了花的挡风玻璃照了进来。   
  埃玛·韦尔在这里坐过。埃玛·韦尔在这里,在新休斯敦生活过,至少在那激战的几周里—一那几周我也在这里。我隔着手套用手帕擦了擦座位扶手。过不久我就要去冥王星,去为奥勒格·戴维达夫率领的宇航队留下的纪念碑“刻铭”,把它献给火星发展委员会,而正是它迫使戴维达夫这群人铤而走险的。   
  然而,戴维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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