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神-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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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仑特手插在兜里,微皱着眉头,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告诉你。你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干什么有意思的事,来,你想不想看看高级警察干的活儿?”他从桌旁一跃而起,奔迸卧室,出来时端了一个大托盘,上面放了许多参差不齐的玩艺儿。
德仑特依次把它们放在桌上,井介绍着,然后指着盘子里一件东西说:“能说出它是什么吗?”
“当然可以,”柯布尔说。他饶有兴趣地端详了一会儿,“这是一只普通的玻璃碗,象是上洗手间时用的。
德仑特答道,“而这正是有意思的地方。柯布尔,你把那个小粗瓶子拿来,打开盖子。你能认出里边是什么粉吗?现在人们用它喂孩子,一般叫它灰色粉。现在我把碗斜靠在这张纸上,你把粉往碗的这边洒一点——就是这儿……很好!柯布尔,我看得出来,你以前干过,是老手啦。”
“我真的不是什么老手,”柯布尔先生一本正经地说。“我保证,这对于我完全是个谜。我刚才干了什么?”
“我用骆驼毛刷子轻轻刷一刷碗上洒了粉的地方。现在再看看,你以前行不出特别之处,现在看出什么了吗?”
柯布尔先生又看了看。“真奇怪,”他说。“碗上面有两个很大的灰色指纹,刚才还没有呢。”
德伦特说,“你每用手拿起一样东西,就会留下痕迹,一般是看不见的,它可以保留几天或者几个月。人的手即便是非常干净的时候,也不会干燥,有的时候——譬如特别焦虑——手还会很潮湿,碰到冰凉光滑东西,就会留下指纹。这只碗最近被一只相当潮湿的手移动过。”他又洒了一些粉。”你看,在另一边是大拇指纹——很清楚。”柯布尔看到那淡淡的灰色指纹时很激动。“这应该是食指了。对象你这样有知识的人,我就用不着再讲,它只有一个涡纹,纹路排列整齐。第二个手指的纹路简单一些,有一个中心,十五条纹。我知道它是十五条,是因为这张底片上的两个指纹也是同样的纹路,我仔细看过了。看吧!”——他举起一张底片,对着快要落山的太阳,用铅笔指点着,“你可以看出来,它们是一样的。你看边上的两个分杈,在那个边上也有,专家就是利用这个特证,可以在证人席上说,碗上的指纹和我在这张底片上留下的指纹出自同一只”
“你是从哪儿拍来的呢?它们有什么意义呢?”柯布尔先生睁大眼睛问道。
“我是在曼特逊太太卧室前窗的左边一扇窗子的里面发现的。我不能把窗子找来,所以拍了照,为了拍照还在玻璃的另一面贴了一块墨纸。这只碗是曼特逊屋里的,他晚上把假牙放在这里边。这碗我拿得走,所以就带来啦。”
“现在咱们看看能不能再对比一下。”德仑特轻轻吹着口哨,脸色刷白。他打开一个装着黑粉的小瓶子。“这是灯灰。”他解释说。“你用手拿住一张纸,待一两秒钟,这样就能显示出你的指纹。”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那张纸,递过去让柯布尔看。纸上面什么痕迹也没有。他往纸面上倒了一些粉,又轻轻倒掉浮粉,然后一言不发地递给柯布尔先生。红的一面清晰无误地显示出两个黑色指纹,与碗上的和照相盘里的指纹一模一样。德仑特把纸翻过来,另一面上有一个黑色的大拇指纹,与他手里的玻璃碗上的指纹一样。
德仑特轻轻一笑:“现在我清楚啦。”好象是自言自语。
“我开始调查时,我遇到一件事,如果是其他人发现,那么肯定会招致非常痛苦的后果。现在对我来说真是太可怕了。直到这时候我还不情愿搞错了。”
他把一把椅子拉到桌旁,坐下来检验那柄象牙裁纸刀。柯布尔先生压抑住惊恐,弯下身,做出饶有兴趣的样子,递给德仑特那瓶灯灰。九 基石坍塌之后……
曼特逊太太站在白房子客厅的窗前,凝视着红雨和黄雾中的摇曳景色。
有人敲门,她说:“进来。”同时打起精神。女仆进来了,说,来访的是德仑特先生,他有一件紧急重要的事情,希望曼特逊太太能会见他。曼特逊太太说她愿意见。
“我开门见山地谈好吗?”德仑特进来后向曼特逊太太施礼后说。“我想让您谈的第一件事是——”他努力恢复到冷谈的口气,“您在验尸法庭上说。你不知道您丈夫在最后的几个月里是出于什么原因改变了对您的态度,变得毫不信任,沉默寡言,真是这样吗?”
曼特逊太太黑眉一扬,眼里射出光芒。她腾地站了起来,德仑特也站了起来。她举起一只手,脸上腾起一层红晕,喘着气说:“德仑特先生,您知道您问的是什么吗?您是问我是不是做了伪证。”
“是的,”德仑特不动声色尴说,他仍然站在那里等待逐客令,但曼特逊太太什么也没有说,她转开脸,望有阴沉的天空,慢慢地平静下来,终于一字一句地说:
“德仑特先生,不只是我,还有很多人会对您说,我们的结合……并不是很成功的。我那时只有二十岁,我羡慕他的力量、勇气和信心,他是我那时认识的唯一的硬汉子。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他关心生意胜于关心我。我想我更早些时候就意识到这点,但我一直在欺骗自己,蒙敝自己,对自己许诺不可能的事情,故意误解自己的感情,这是因为我花的钱比任何英国姑娘所能想象的还要多,这把我迷惑住了。五年来,我一直看不起自己。丈夫对我的感情……唉,我不应该这么说……我想说的是,他一直认为,我是社会上很有地位的那种女人,我应该尽情享乐,成为什么名媛,结他增光——他就是这么想的。等他的其他幻想都破灭以后,他仍旧保持这个想法。我成了他野心的一部分。这的确是他一个大大的失误。因为我没有如他所愿,在社交界走红。我想他这个人精明之极,应该想到了,象他这样的人,比我大二倍,生意上的责任重大,一生的每个小时都是生意经,别的全都不管——而我却是在音乐、图书和不切实际的遐想中长大的,总是爱自行其事。他本该意识到,娶我这样的姑娘是冒险的,会很不愉快。但是他的确把我当做能为他在世界上增光添色的那种妻子,而我却做不到这一点。”
“最后,尽管我尽了努力,但他还是慢慢知道了……依我看,他只要用心,就没有看不穿的事情。他一直注意到,我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成为社交界的人物。我想他以为这是我的不幸,而不是我的过错,可是等他开始发现我并没有用心扮演自己的角色时,他一切明白了。他看出我是多么厌倦于奢侈无度、光怪陆离、挥金如土的生活,而这种厌倦又都属于那些沉湎在这种生活之中的人——正是这种生活使他们变成这副样子。我想……这是从去年开始的。我记不起具体时间和怎么引起的。也许是什么女人提醒了他——因为女人们都理解这一点。他什么也没有对我说,我想他开始时并没有想改变对我的态度,不过这样的事情是很伤感情的——我们俩都受了伤害。我知道他已经看出来了。有一段时间,我们只限于客客气气,相互关照,而在他发现以前,我们生活的基础一直是——我怎么对您说呢?——思想交流吧。我们就很多问题毫无拘束地交换看法,同意或者不同意,又都不争得过份……您懂这意思吧?可到了这时候,一切都结束了,我感觉到,我们相依为命生活的唯一可能的基石正从我脚下一点点溃落;最后,这基石终于倒坍了。”
“在他死去的前几个月,情形就是这样。”她简短地说完最后一句,瘫坐在窗子旁边的沙发上,仿佛竭尽全力以后一下子松弛下来。有一会儿功夫,两人都没有说话。德仑特急匆匆地想把纠缠不清和各种印象整理个头绪。
“我想我迫使您说了许多您本来没有准备说的话,或者说是我本来没有想了解的事情。”他慢吞吞地说,“不过,还有一个很唐突的问题,这是我调查的关键……曼特逊太太,您能向我保证,您丈夫对您态度的改变与约翰。马洛毫无关系吗?”
他一直担心的事发生了。“啊!”她痛苦地喊了一声,脸面扬起,双手前伸,好象是乞求怜悯。接着她用手蒙住发烧的脸庞,把头转向身边的靠垫。她的身体随着抽泣而颤动,一只脚向里撇着,悲痛之中全然忘记了体面风雅,这深深刺痛了德仑特的心。
德仑特站起身,面色刷白,却仍不失镇定。他木然地把信封放在小桌子中间,走出了门口,他轻轻地关好门。几分钟后他便消失在雨色中。十 揭秘信
德仑特留给曼特逊太太一封信。同样内容的信他写了一封给他的调查委托人——《记录报》主编莫洛伊,下面是这两封相同的信的内容——亲受的莫洛伊:——我是怕万一在办公室找不到你才写这封信的。正如信中所讲,我已查出是谁谋杀了曼特逊。调查是我的事情,而现在则要由你来决定怎样做这篇文章。调查所涉及的一个参与罪行的人从未被人怀疑过,我现在却指控他就是杀人犯,所以我想在他被捕之前你不会发表这余消息,我认为在他受审并确认有罪之前发表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决定等到哪个时候发表;也可能发现在那之前我给你的材料就可以派上这样或那样的用场。但这些都是你的事了。与此同时,你是否愿意和伦敦警察局联系,让他们看看我写了些什么呢?我已解开了曼特逊一案之谜,但我祈祷上帝,如果没有和这个案件沾边该多好。现附上我的信。——菲。特
马尔斯通镇,六月二十六日
这封信有一个长长的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除了曼特逊比往常提早起床外出走向死亡这个疑点之外,这件事还有两个小疑点。我想,成千上万读了报纸的人也是会想到的,这两点从一开始就很明显,第一点人们发现尽管离房子不到三十码,可是屋里的人都说他们没有听到叫喊声或声响,曼特逊没有被堵住嘴;他手腕上的印记表明他和袭击者进行了搏斗;手枪至少打了一枪(我说至少一枪,是因为用手抢杀人,特别是如果有博斗,罪犯通常至少有一枪失误)。我听说男管家马丁是个睡觉很轻的人,听觉很敏锐,他卧室的窗户都开着,而且几乎是直对着发现尸体地方,因此,这个离奇的事实对我来说就更加离奇了。
第二个从一开始就显而易见的疑点是,曼特逊把假牙忘在床边了。似乎他起床后,穿好衣服,系好领带,戴上怀表,就出了门,忘记戴上他成年累月用的假牙,其中包括一张嘴便会看见的上颔牙。显然他并不是由于太匆忙;即便如此,他很可能忘记的也会是其他东西而不是假牙。
然而,这两点奇怪的细节当时都没能引出更多的线索。它们只是使我嗅到了藏在阴影里的一些疑点,在曼特逊怎样、为什么,被谁杀死的谜团上又加了一层谜。
有了这段前奏,我在头几个小时的调查中就发现了正确线索,而这条线索却被费尽心机地掩盖起来了。
我已描述了曼特逊装饰俭朴的卧室,它与房间里大量的衣服和鞋形成了奇特的对照。我也形容了他的房间与曼特逊太太的房间之间的联系。在他那摆满鞋子的两个长长鞋架上层,我找到了曼特逊临死前一天晚上穿的那双漆皮鞋。我对你说过我要找到这些鞋。我扫了一眼这排鞋子,倒不是因为他们能给我提供什么线索,而是因为我正好是鉴赏鞋的专家,所有这些鞋的做工都是出类拔萃的。但是我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这双鞋的特点吸引住了。他们是系带鞋中最轻的那种礼服鞋,鞋底很薄,没有鞋尖装饰,象其他的鞋子一样,样式很漂亮。我注意到在那双鞋面上有一条细长的裂纹——就是系带的那个地方。这种紧脚的鞋要很用力才能穿上,所以接缝处一般都缝得很结实。在我看的这两只鞋中,缝线都开了,下面的皮子绽裂。每只鞋的裂缝都很小,不足八分之一英寸长,撕裂的边缘在不穿时都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几分鉴赏皮鞋的才能,一般是不会注意到的、还有一个更不引人注意、不用心根本看不见的地方:连接鞋底和鞋面的缝线已经拉开,鞋尖和每只鞋的外创已经被拽开,仔细看都可以看见缝线。
这些迹象只能表明一件事——这双鞋被一个脚大的人穿过。
我马上又发现,在所有其他鞋中,没有类似的迹象。没有人硬挤着穿进那些瘦皮鞋。一个不是曼特逊的人穿过这双鞋,为什么呢?而且就在最近,因为撕裂的边缘还很新!
曼特逊死后又有人穿过这双鞋的可能性是不值得考虑的,因为我检查这些鞋的时候,尸体才发现二十六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