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谋生亦谋爱-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他来到京城公干,想要与之结交的人排起长队,连国丈田宏遇,也要想法设法来笼络他了。那一晚,在田家的后花园,月明花媚,柳影婆娑,田宏遇与吴三桂觥筹交错,把酒为欢,后者的心情相当放松,从那鸟不生蛋的地方回来,这京师里的风,都是香的。当田家歌舞团的演员们鱼贯而出,一个个粉雕玉琢,肌肤胜雪,更让吴总兵开足了眼界。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当田宏遇发现他尊贵的客人,吴三桂的视线被歌姬陈圆圆的红袖绿腰所牵动,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出现在脸上。宝剑酬知己,红粉赠佳人,佳人呢,当然要送给英雄吴大将军了,交换筹码是,吴答应一旦天下大乱,他调拨自己的人马,给田宏遇家做私家保安队。有力者的一拍即合中,陈圆圆的命运被安排了。如果天下太平,这也算一个转机,总比跟着田人渣混要好,但是当时清军虎视眈眈,吴三桂肩负保卫边疆的重任,新婚燕尔之后,吴总兵踏上征程,陈圆圆待在家中做留守妇女。不曾想,这一去之后,便是天翻地覆,变数像层层浪涛,一个接一个地扑过来,让人应接不暇,瞠目结舌。米脂城政府接待处下岗人员李自成竟然真成了气候,那支打着“闯”字旗号的大军,走出陕北,一路攻城掠地,打进了北京城。消息传来时,吴三桂正在千里勤王的路上,此前,他接到崇祯皇帝的命令,撤回宁远守军,保卫京师。不曾想,他还没回来,皇帝已经吊死在景山上,李自成手脚利落地搬进了紫禁城。吴三桂没有惊慌,他手里握有数万大军,谁坐了龙椅,也要跟他套近乎。果不其然,不久,李自成的招降人员就来到了军中,大概开的条件还不错,吴三桂遂“决意归李”,他的队伍继续西进,这回,他们的目的是“朝见新主”。这是一趟漫长的行程,注定要发生很多事情。吴三桂的信使刚刚带着他写给新主子的效忠信出发,他父亲吴襄的私函已至,老头子用万分急切的口气要他赶快来救自己,说是李自成的部下正在京城里,对大小官员大敲竹杠,名其名曰拷夹、追赃,吴家也未能幸免,吴老爷子估计也挨了几顿胖揍,一时间竟觉得性命堪忧。吴三桂没太当回事,说,等我回去就能放人还东西了。但接下来的消息就让他很难平静,刘宗敏在搜刮财物时,捎带着把陈圆圆也给“顺”了,吴三桂勃然大怒,掉头东去,自此与李自成誓不两立。
流浪在男人身边(2)
难怪吴三桂生气,一辆自行车丢了,找回来时,只要掸掸灰,就能照骑不误,一个女人丢了,弄回来时,就算头发丝都没少一根,但有哪些耗损,当事人最是心知肚明,所以,这“冲冠一怒为红颜”,实质是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吴三桂的实力不足以跟李自成对抗,就勾搭清军入了关。虽然他的初衷是“借兵”,成事后以玉帛子女酬谢,可是那种倾倒式的局面,岂是吴三桂的三招两式能控制得了的?这个小人的成与败都是被命运所弄——它给了他机遇,却不给他驾驭的能力,他的那点小机灵,不足以成事,却有本事弄出许多的笑柄。也许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谈谈这位平西王,这里先打住。我一直没弄懂,陈圆圆是怎么从刘宗敏府中逃出来的,史料说到这里,皆语焉不详,不过,也能够想像,看似铁桶般的局面里,也有不为人知的死角,总之,当吴三桂带着清军进入北京城,他用人家的江山,换回他自己的美人。亦没有资料告知,陈圆圆的感受与心情,这点与秦淮八艳中,那七个女子有很大的不同,我想,这是因为她被政治风浪裹卷得太深,一个只顾得上左扑右闪的女子,哪有余暇去弄些曲曲折折的心事呢?我们只知道,她从此跟了那个男人,离开北京,去了比江南更远的南方,小资们最爱的旅游胜地,云南。
抽身引退
据说陈圆圆受宠很多年,吴三桂一度还想把她扶正,被她婉言谢绝,后来上位的大老婆容不下她,陈圆圆遂提出出家为尼,得以自保,还有的说,陈圆圆当尼姑乃是因色衰爱弛,她审时度势,还是提前走掉比较好。总之,那轰轰烈烈的一场“倾城之恋”,亦逃不出这样灰暗的尾巴,她不能成为幸福的白流苏的原因,乃是因为,任她拥有过怎样的痴恋恩宠,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战利品。有多少传奇的背后,是这样的底色,比如说三国时的甄后,她是袁绍的前儿媳,曹丕之妻,传说中曹植暗恋的对象,有个叫刘桢的家伙就因为多看她一眼被曹操杀了头,也不知道这位公公吃的哪门子干醋。她身上有太多传奇色彩,曹植的名篇《洛神赋》,据说还有一个名字叫《感甄赋》,是为她而写,该作被顾随先生批判为“除了豪华,一无可取”,我深以为然,但总之可以算作一个女人的荣耀吧,可是,实情又是如何?当年她和曹丕在乱中相见,他是征服者,她是战利品,她抬起头来,把脸仰起来,像一个牲口张开嘴,等待主人的挑选。当是时,她蓬头垢面,却不掩国色,果然是极好的货色,她因此拯救了自己。然而,再美的女人也会老,中国没有欣赏高龄美女的传统,张爱玲原本设想白流苏起码三十多岁,但为了照顾中国国情,也只敢写她二十八。专栏作家朱碧这样写道:二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四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六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八十岁的男人还是喜欢二十岁的女人……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尽管甄后的容颜依旧美丽,如瓷,如美玉,她的身材依旧窈窕,和最初的一握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她怎么也不及那些美少女们生动,无法激活一个同样正在老去的男子的青春与热情,而这些,正是他迫切要抓住的,她给不了他,他就离开她。起初,甄后企图以道德自保,做贤惠端庄状,可这有什么用,曹丕这种有力的男子,不爱与爱一样坚定。容貌曾经使她占据制高点,现在她跌了下来,当甄后发现低眉顺眼认低服小全无用处,多年的自我压抑使她反弹,对曹丕生出了怨言。男人都烦老婆唠叨,但曹丕这时已经当了皇帝,我们知道皇帝一皱眉,就能让人死得很难看——凭你是谁。甄后的死刑是这样的:披发覆面,以糠塞口。她披头散发地出现在他面前,那一刻他是惊艳,又披头散发地从他视线中消失,那一刻他唯有残苛。后来又有传说,说他将甄后的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李商隐亦有“宓妃留枕魏王才”之佳句,极是风流缠绵,我倒相信曹丕做得出来。他只是残忍,并非恶棍,在他愿意的时候,他亦感情丰富,追求诗意的栖居,有诗句曰:高山有崖,林木有枝,忧来无方,人莫之知。人生如寄,多忧何为。今我不乐,岁月如驰。我以为,这对生命的沉思,比曹植那些金碧辉煌的诗文更加恳切。可是这一切跟甄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从来没有奢望拥有一个男人的灵魂,做为一个宝贝,她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使用各种方法自保,这样过了一辈子,最终毁于一旦。陈圆圆得以善终,也许因为她在男人堆里跌爬滚打的年头足够长,对男人太了解,在危险到来之前,抽身引退,于是她活了下来,当这个韶华已逝的女人,在云南山中某个尼姑庵中,对着青灯古佛嘴唇翕动的时候,她应该不会去想,她将作为影响了历史走向的女人,被载入史册。的确,历史是人家的,传奇是人家的,世间隐隐的耳语,是人们自说自话的意淫,而她这样一个绝代红颜,一生只不过做了一件事,就是将生命向前推进。
秦淮八艳里的尤物顾媚
秦淮八艳里的尤物,非顾媚莫属。董小宛的孤注一掷让人不安,柳如是有才女的硬和锐,卞玉京太闷,马湘兰太冷清,李香君的原则性会反衬出某些男人的软弱,谁愿意自找不痛快?陈圆圆尽管温柔典雅,实际上是最让人摸不透的一位;寇白门倒是比较性感,一大把年纪仍然跟诸少年玩姐弟恋,可是有几人能够理解并承担她支离破碎的灵魂?中国的老女人再谈爱情,只会把自己和对方弄得尴尬。只有顾媚,香喷喷,甜蜜蜜,余怀描述她的外表,鬓发如云,桃花满面,弓弯纤小,腰肢轻亚,这还只是皮相,顾媚最具吸引力之处,在于她从内到外的轻盈,她轻盈盈地从男人的生命里飘过,犹如一朵粉红色的流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可是——谁真的能将她忘掉呢?秦淮女子的出身,多是两种,或为生计所迫不由自主,或是家中有做娱乐业的传统。没看到关于顾媚的背景资料,想来当是后者,因她一出场,身后便有一座华丽奢侈的眉楼,绮窗绣帘,牙签玉轴,香烟缭绕,檐马丁当……已经让来者的听觉、视觉、嗅觉应接不暇,随后更有顾家美食精绝无双,凡此种种,构成一场隆重的感官盛宴,让来者轰然间不辨南北西东。眉楼的常客,文人余怀喻之曰:迷楼。隋炀帝那座华丽的建筑物就是如此命名。耸立于桃花古渡旁的这座眉楼,也令顾媚与其他名妓有所区别:其他人或者加盟大的娱乐公司,或让家人做经纪人,干的,还都是单纯的娱乐明星;顾媚身为高档酒楼的法人代表,兼任女企业家一角。明星可以耍大牌,使性子,在粉丝眼里那叫做酷,女企业家就要理性得多,所以,在顾媚身上,没有发生过冷若冰霜的桥段,她从来都是艳若桃李、笑靥迎人的。另一方面,殷实的家底,使顾媚活得比较优裕从容,她掂得清自己的分量,站立的姿势相对安稳,诚然,如一切女子一样,在凉风悠忽而过之际,心头也会细碎地浮起些身世之感,但风一过就散了,不会聚成一份沉甸甸的恨嫁之心。男子不担心被她讹上,没了后顾之忧,她格外的受欢迎。身在秦楼楚馆,顾媚的状态更像一个有商界背景的大家闺秀,明朗而自有尺度,豪放而不失精明,抓一大把男朋友在手中,长袖善舞,姿态横生。
八面玲珑的大众情人(1)
满世界的灰姑娘,除了做做南瓜变马车的白日梦外,就是把惟一的追求者记得刻骨铭心;略有几分姿色的轻浮美女,则得意于有那么几个男人会自己争风吃醋,最好大打出手;混到顾媚这个级别,无须以暴力证明魅力,她的本事是让所有的爱慕者坐到一个客厅里开沙龙,切磋文艺探讨人生,混若心无芥蒂。比如那位才子陈则梁,和另一位才子张公亮及冒辟疆等一共五人结盟于眉楼,算是至铁的盟友。除了这份交情外,陈则梁和张公亮还可互称一个“同情兄”——钱钟书的《围城》里,赵辛湄这么称呼方鸿渐,他以为方与他都在追苏文纨。不过,陈则梁的爱慕相对含蓄,他的定位是做顾的蓝颜知己,给冒辟疆的很多书信里,提到顾必称眉兄,显得见那份亲昵,却又略略地给中性化了。假如缘分只有这么多,这是一个聪明的处理方式,与其弄得朋友都没得做,不如保持这个温度,走吧,走吧,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张公亮就有点过分,他似乎以为顾媚爱上了自己,他有一首《结交行》,先是赞美顾媚:秦淮道上初见顾眉生,倭堕为髻珠作(衤日)。本歌巴蜀舞邯郸,乃具双目如星复如月……好像已经倾倒得可以,然而笔锋一转:何年曾识琴张名,痴心便欲掷红拂。顾我自憎瓦砾姿,女人慕色慕少恐负之。以兹君赠如意珠,我反长赋孤鸿辞。……却原来,前边的赞美都是铺垫,目的是隆重地推出自己。曾在网上看某俏皮MM讽刺一委琐男说,凡是跟他有关系的女人,都被他夸得像仙女下凡——别管是不是脸先着地。不过,这套写作手法人家宋玉早就用过了,那篇无赖兮兮的《登徒子好色赋》里写道:我家隔壁有个美女,增一分太高,减一分太矮,敷粉太白,施朱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么个美女趴在墙头上偷窥了我三年,我都没有搭理她……那么作者是何等的风流,看官您自个儿去想吧。但宋玉因此落下了轻浮的名声,张才子比他成熟,解释道,他没有接这杯茶,原因乃是自惭形秽,这么一来,宋玉也扮演了,柳下惠的秀也做了,还显得谦虚内敛,而读者决不会真的就以为他是“瓦砾姿”——即使是,也一定有其他过人之处吧?不动声色间,实现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的有机结合。后来顾媚跟了龚鼎孳,张公亮还写诗道:昔年交会白门垂,亦有顾家女郎能修眉。江南秀气尽一室,至今秦淮之水异香澌。嘿嘿,这到底是谁在暗恋谁啊?容我不厚道一把,我得说,明明是这位可怜的张才子,在孤独地、无望地爱慕着那美丽的女人。虽然他诗里说得铿锵确凿,心里却明镜似的,顾媚那秋天的菠菜不只送给他一个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