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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男二号的逆袭 作者:锦衣游(晋江2013-04-12完结,近水楼台)-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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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望着他:“我知道,刚才谢谢你。”

    霍郁微微点了下头,走到街边去打车。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伸着扬招,姿势像在拍画报。这几年的模特生涯霍郁没白混。我预感到一个打车都能打得这么潇洒的人应该能在拍电影后走红。即使他演得再烂,还是会被这社会上日益庞大的颜控队伍挖掘出来。

    我走到他身边喊了声:“霍郁。”

    “嗯?”他漫不经心地应了一下。

    “关于你昨天的问题,不对,是今天凌晨的问题。”我轻声道,“是的,这书里的人就是白岂。”

    霍郁依旧保持着打车的动作没有变化,只有头发在夏风中微微飘动。

    “这本书是我四年前写的,一直没有给别人看过。”街边的车一部部呼啸而过,我不知道他是否听得到我说话。“现在拿出来是因为,它可以拿出来了。出版小说,拍成电影,我很高兴,这样我可以赚点钱去更多的地方。”我说得词不达意,想再补充说明一些,却想不出来。

    霍郁扬招的手放了下来。

    一辆出租车停在面前。他迟疑了几秒,打开门,看着我。

    我默默地走过去坐上车。

    霍郁扶着车门,俯□说:“下周开拍第一场,你会来探班吧。”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如果已经看到了这里,能不能给我打个分,留句话呢??

    、第 11 章

    坐在出租车上,窗外的风景如梭,就象流逝的年华。

    路上,我接到陆容容的电话,叫我去她公司救驾。我犹豫到底是下车换公交还是直接出租车过去,最终还是在多出10块钱和陆容容的友谊中选择了陆容容。

    到她公司大楼的时候,远远地看到许久不见的岳承西装革履地坐在楼下星巴克喝咖啡上网。我装作不经意地走过去,和他打了个招呼。

    岳承一见我脸色就变了。黯淡地说:“容容叫你来的吧。”

    “没有没有,”我死不承认,“我正好今天早上开会,散得早,过来看看她。”

    他狐疑地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继续沮丧道:“不可能,哪这么巧,每次我找她你都出现。”

    我无语,我没想到陆容容每次求救的都只有我一个。眼见他黯然消魂,很是不忍。我的小说最近挺走红的,被网上的读者冠名“郎君SAMA”。叫得我自我感觉很好,真以为自己是SAMA了,当下决定以情感小说的SAMA身份来开导开导他。我拉开椅子,坐在他对面。小心翼翼地说:“岳承,我想问你个问题。”

    他垂头丧气地应了声。

    我说:“你看你条件这么好,有多少姑娘哭着喊着要跟你吧?陆容容她……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呢?”

    岳承看了我一眼,说:“谁说我一定要她了?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

    我有点愣:“那你……”

    岳承说:“我只是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总觉得我还没有尽到我最大的努力。所以就想,再努力一次。”

    我突然觉得有点感动,想着这句话回家要记下来,写进小说里。

    我拍了拍他的胳膊说:“我先走了,你见到陆容容的时候告诉她一声。”

    在岳承感激的目光下,我鸣金收兵了。

    如意料中般,晚饭以后,陆容容杀气腾腾地冲了过来,抖着手说:“你,你还是不是朋友,就这么走了。”

    “陆容容,”我正色道:“我可没背叛你。岳承说了,他不是非你不可。”

    陆容容被定格了。半晌道:“他怎么说的?”

    我把原话复述了一遍。

    难得看到陆容容也有沉默的时候,她沉默了片刻后说:“这话你记下了没有?我觉得你可以写进小说里。”

    我拿出“方侠语录”给她看,她安了心,说:“你说,那他努力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我说:“你就这么不待见他?我都看不下去了。”

    陆容容用鼻子出气“哼”了一声:“你这人只会看表面现象。”

    我承认我是个看表面现象的人,但这句话从陆容容嘴里说出来,让我很不甘心。我问她那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陆容容从我冰箱里拿了个“可爱多”,说岳承之前曾经有个女友,谈了10年,还是分了。

    我很不屑,谁没有过去啊,谈过10年恋爱就不许再爱了呀。

    陆容容对着我摇摇食指,看破世事地说:“他要是谈了10年,总共谈了3个,我可以理解。但是他10年就谈了一个!他今年27岁,一年前追求我,那就是15岁就开始谈了。”

    我提醒她是16岁,她算错了。

    陆容容不耐地挥挥手说:“总之,是少年时期就开始谈了,而且那对象还是从小就认识的。这种青梅竹马的感情最纠缠了,就算结束了,也是一辈子的阴影。我要是收了他,我就是那个垫刀头的。我虽然皮厚肉糙,但也耐不住刀霜剑雨严相逼!”

    我觉得她说得有点过了,谈个恋爱像刘胡兰就义似的。

    陆容容又拿了一个“可爱多”,咬在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你说我夸张也好,反正这种事我不趟混水,谁捡谁要。”

    我想了想,说:“可是你知道吗,青梅竹马要是恋爱,又分手了,就再也退不到过去了。他和他的前女友不会再有纠缠,甚至,联系也不会有了。”

    陆容容专心对付着“可爱多”,低头说:“你说霍郁吗……”

    我震惊地看着陆容容,一时间怀疑她是不是在回家路上被灵魂附体了。想到站在我面前的可能不是我熟悉的陆容容,而是某个不知名的游荡生物,我不寒而栗。

    “你说霍郁马……马上要拍戏了,我能去片场吗?”陆容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咽下最后一口“可爱多”,大喘气道。

    我承认是我想多了。

    我珍贵的年假已所剩无多,是不是要花一天去探霍郁的班是个严峻的问题。但这个严峻的问题在陆容容以死相逼的绝决下已经不是问题。

    我一直觉得陆容容和我一样,在如今的高标准社会里,属于不合格产品。厨艺不合格,交际能力不合格,恋爱不合格,赚钱能力不合格。如果电视台举办“中国不合格”的话,我和她一定名列前茅,位列翘楚。

    但我没想到陆容容居然是个合格的粉丝。她在得知开拍日期的当天就兴冲冲地买了签字笔,签名薄,小礼物以及一条举步维艰的紧身裙子。我告诉她林允是这部戏里唯一一个有名气的演员,她就把林允拍过的电视剧恶补了一遍。从一个不识林允的路人变成了林允的脑残粉。我看她如此颠狂,不敢说出对内增高的猜测。

    去片场那天,我穿了T恤,压了顶棒球帽,站在陆容容身边就像是她助理。

    这是一场户外的戏,剧组联络了一个已放暑假的校园,大部分的戏将在这个校园里完成。

    我扫视了一圈没看到霍郁。

    周小饶扎着马尾辫,穿着高中的运动服短裤坐在椅子上玩手机。这身衣服将她的优势完全的遮盖住,不过看起来青春减龄。

    林允手捧着剧本,穿着白衬衫站在树荫下,看得很认真。他长得清俊,这个扮相很适合他。

    陆容容看到林允后,一脸迫切的表情和她寸步难行的裙子很不匹配。直到导演喊“开麦拉”她还只走了5米不到,距离林允站的那棵树,目测大概还有15米。

    这一幕演的是开学不久的某个下午,暑气未消。操场上男同学分组在打篮球。林允饰演的路尧倚在树下,安静地看着他们玩。三五成群的女同学们在不远处窃窃私语:“好奇怪啊,他为什么不玩?难道英国不流行玩篮球?”

    一说:“怎么可能,老外比我们更会玩啊。难道是认生?毕竟刚来。”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成今诗问吧,她认识。”

    周小饶饰演的成今诗挪着鹌鹑般的步子走过去,吞吞吐吐,羞涩地问道:“她们让我来问你,怎么不打篮球?”

    林允看了她一眼,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周小饶震惊道:“怎么不好了?是生病吗?”

    林允看着她,笑意从眼底漾出来:“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初秋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

    那个笑容让我有些恍惚。刹那间,时光洄溯,回忆像人迹罕至处的山泉,奔流而至。

    、第 12 章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方侠问吧,她认识。”

    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架不住她们的厮磨,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去。

    “那个,”我抓抓头发,“女生们想知道,你怎么不一起打篮球?”

    白岂怔了下,垂下眼,落寞地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如同一道闪电劈过。我实在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原来真的会发生。果然,艺术源于生活。病弱的白衣少年,多才却早夭,从初雪的时节走来,樱花的季节离开。白岂他,人如其名的文艺和感伤。

    一种现实的苍凉划过心头,我喃喃道:“是心脏不好吗?还是……血液?血液不好?要么就是免疫系统?”

    白岂看着我,笑意一点一点从眼底漫延,终于靠在树上仰面大笑了起来。

    “方侠,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多细呆?我心目中的白衣少年应该是安静疏离,如初见般出尘飘逸的才是。

    “我不打篮球是怕伤了手指。”白岂翻开双手,唇边仍挂着弧意。

    他长着一双好看的手。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

    “你的手,受过伤?”我傻乎乎地问。

    白岂含笑道:“没有,不过我会弹点乐器,所以不想让手受伤。”

    我说:“什么乐器?这个月底学校有庆中秋的文艺演出,我可以帮你报名。”

    白岂说:“这样啊,可是我弹得不是很好,还是算了吧。”

    “你谦虚了吧!”我斜眼看他,“你要是弹得不好,还怕伤了手指不敢打篮球?”

    白岂笑道:“说的也是,那我就报一下钢琴吧。”

    后来那名还是白岂自己报的。

    登记报名的同学问我曲目是什么时,我打了个电话给白岂。白岂在电话里重复了3遍,我还是传达不清,包括登记同学也不知道那首曲子该怎么写。白岂赶了过来,在纸上写下曲目:拉赫玛尼诺夫《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这个曲目秒到了我。我原先以为他会弹一首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给爱德琳的诗》,或者贝多芬的《致艾丽丝》,但他选择了一个我听也没听过的音乐家,听也没听过的曲子。

    我正处在一个盲目崇拜的年龄,对未知的艰涩事物充满了崇敬。仅仅一个曲名让我觉得白岂的形象光环四射。

    登记同学问白岂:“这首曲子时长是多少。”

    白岂想了下说:“正常的速度大概22分钟吧。”

    那同学的脸都抽搐了,他一边抽一边说:“这个,同学,我们的晚会总共才一个半小时,要表演15个节目。”

    白岂说:“我只弹其中一段,大概3分钟。”

    打那以后这位登记同学隐名埋姓了。因为白岂在这三分钟里一举成为校园新生偶像。当他的广大粉丝得知这曲目的长度原是22分钟而非3分钟时,白粉们出离愤怒了!她们誓要找出罪魁祸首。最终这位同学以老师为挡箭牌才逃过一劫。

    一时间,拉赫玛尼诺夫这个俄罗斯人成为全校女生最喜爱的古典音乐家。而最冷门的音乐课也成为了风潮热门的课目。

    我也是这些女生中的一个。那阵子我狂热爱上了古典乐,买了很多钢琴曲的CD,将各个演奏家,指挥家熟记于心。这个爱好保留至今。

    那场演出后,白岂成了全校女生的白岂,我与他邂逅在先的那点优势荡然无存。一个月后,第一个勇于尝试的人出现了。那女生估计是抱着先下手为强的想法,一个秋叶初黄的日子,在校园里拦住白岂,满面通红地递上一封信。据说当时白岂看了一眼那封信,没有接,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就绕了过去。

    这个消息一出,女生们的心情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更为他疯狂了,觉得不轻易接受的男人才是好男人,拒绝得如此从容优雅又决绝。另一派则从他向来和熙的性子中看到了冰山一角,那一角就是冷漠疏离。但这四个字用在一个帅哥身上时,从来就不是贬义词。

    在我看来,“白衣少年”这种标签式人物的属性里原就带着复杂,深沉,捉摸不定等诸多元素。“白衣少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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